原始社会末期,大体在野蛮时代中期的高级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出现了剩余产品,使剥削他人剩余劳动成为可能。同时,生产的发展增加了氏族成员的劳动量,生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吸收新的劳力以减轻自己的劳动并生产更多的剩余产品也成为需要。于是,战争俘虏不再杀掉,而是把他们变为奴隶。最初奴隶在生产上仅起辅助作用,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战俘的增加,奴隶便被成批地赶到田间和工场去劳动。剩余产品的积累引起社会分化,某些家族占有大量奴隶和牲畜,而另一些家族则陷于贫困的境地。于是,在部落内部又出现贵族和平民。至此,人类第一次划分为阶级--奴隶主和奴隶、贵族和平民,原始的氏族社会趋于瓦解。由于历史发展过程的不平衡性,进入阶级社会的时间有早有迟。一般认为,公元前3000年左右,尼罗河下游和两河流域最先进入阶级社会。在爱琴海地区和印度河流域,公元前3000年代中期到公元前2000年代前期已进入阶级社会。约公元前2000年代前期,中国也步入阶级社会。而希腊、罗马的阶级社会则形成于公元前1000年代上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