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是东汉以来逐渐形成的一个社会阶层。东汉以来见于史籍的有大姓、著姓,冠族、甲族等名号。名士是这个阶层的代表。他们“刻情修容,依倚道艺,以就其声价”。这些名士文化修养程度高,政治地位高。他们通过汉代乡里评议制度和东汉以来经学选人的制度逐渐操纵了选举,把持了政权。
东汉自安帝以来任用宦官,宦官插手选举以后,抑制了士族的发展。东汉末年,外戚何进同士族袁绍、名士何甬、荀攸等秘谋诛杀宦官,宦官张让等率先动手杀了大将军何进,接着董卓入京,引起军阀混战,混战结果形成了三国割据对峙,各个政权都积聚了大批名士。“名豪大侠、富室强族,飘扬云会,万里相赴”,集结于魏、蜀、吴三个政权之下。曹操政权下更是名士云集,他们在平定北方中都建立了谋谟之功。如荀彧力阻曹操官渡退兵,荀攸谋擒吕布,郭嘉主伐乌桓,钟繇安抚凉州,国渊典领屯田,在他们的帮助下,曹操统一了北方。但赤壁之战后,曹操便对名士集团进行了清洗和杀戮,使名士集团受到重大的打击。
曹丕即位当了皇帝后,马上又接受了名士、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了“九品中正制”,目的主要是为调和曹魏政权下士与庶两大社会集团的矛盾,兼顾二者的利益,从而使士族重新在其政权下为其服务。这项制度规定了选举人才的依据为德、才、家世三项。但由于东汉以来土族力量的雄厚的政治经济基础,所以从一开始选举权就掌握在士族手中,这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完全变了形,出现了只重家世,不重才能情况,特别是以司马氏为首的士族集团掌握朝政以后,九品中正制更成为士族操纵政权的工具,造成了“世胄蹑高位,英俊沈下僚”的局面。
西晋政权建立后,并得到长足的发展,士族发展为世袭士族,即世族。由士族到世族的演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九品中正制的变化。其次,西晋建立初和建立后,建立了两项制度,第一项是五等爵位制。司马昭为晋王时,命裴秀制定五等爵位制,受封者主要是士族,最大的是贾、裴、王三家。另一项制度是晋咸宁六年(280年),官吏占田荫客制的规定,官吏占田同九品中正制的九个品位相适应,品位与占田数量成正比,具体规定是一品官有权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占田十顷。同时规定官吏可以按品次庇荫亲属,庇荫客户,其庇荫数额也是按九个品次规定的,并且还规定“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这两项制度实际上是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世族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和一定程度的世袭权,从而成为九品选人的主要依据。西晋用法律形式规定的世族的特权和世袭权同汉代士族的情况大为不同,汉代也有世代作官的情形,但它是由选举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漏洞和弊端造成的,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西晋时期的世族主要有:平原华氏(曹魏时华歆至太尉)、东海王氏(起自王郎仕魏至司徒)、河东裴氏(起自裴潜仕魏官至尚书令)、河东卫氏(起自卫觊仕魏至尚书)、扶风苏氏(起自苏则仕魏至侍中)、京兆杜氏(起自杜畿)、北地傅氏(起自傅嘏)、清河崔氏(起自崔林)、太原王氏(起自王昶)、琅邪王氏、范阳卢氏。就其渊源来说,大都由曹魏时的显贵发展而来。
西晋时的世族主要特征是,政治上拥有世代做官的特权,在意识形态方面,世族一般都崇尚玄学,许多大的世族显贵同时就是玄学的代表人物。世族在社会生活中崇尚旷达、逍遥,这种风气到西晋中后期更为严重。当时的显贵子弟,裸身饮酒,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同时世族为维持其社会地位,常在婚姻上筑起一个堤坝,“士庶不婚”,世族只在其阶层内部择偶联姻。在经济上,世族普遍都有各自的庄园,如西晋石崇在河南金谷涧(今南洛阳市西北)有别墅,周围清泉茂林、观阁鱼鸟、果木药草,莫不毕备。世族地主庄园的主要劳动力是部曲、佃客,他们的身份低于自耕农民,不能随意离开自己的土地。
西晋灭亡后,世族在东晋建立起了世族门阀统治,实质上就是几个大的世族集团轮流控制朝政。终东晋一代,有山东王氏、颍川庾氏、谯郡桓氏、陈郡谢氏、太原王氏五个门阀集团依次专政,世族门阀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是大田庄,他们靠占土护泽以图发展,思想上主要是崇尚玄学。门阀统治在中国历史上只存在于东晋一朝,东晋以后,这种统治形式再没有出现过。
南北朝时代,虽然门阀统治的形式不存在了,但世族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在政治经济上仍有很大的优势。宋元嘉二十七年(450年),由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帝、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帝、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确定了免除兵役的特权范围,实际上规定了列入世族的最起码的标志。以后宋、齐时期的寒门地主和富裕商人为取得以上免役特权,就努力使自己的家族符合上述规定,出现了改撰户籍的情形,所以到南齐初年,下令大规模检籍,结果又导致了唐寓之起义,参加起义的成员主要是被提出的改窜户籍的寒门地主,这次起义虽被镇压了,但检籍也不得不停止。宣布恢复颁布的户籍,世族队伍迅速扩大了。
在北朝,早在北魏太武帝统治时,汉人世族崔浩就提出“齐整人伦,分明姓族”,实际上就是要清定流品,分别士庶,当时阻力很大,崔浩被诛,与此大有关系。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开始定姓氏。孝文帝定姓氏的标准是,根据先世官爵高低来判别姓族高低。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年),正式下诏:“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居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勿充猥官,一同四姓(崔、卢、李、郑)。”
隋开皇七年(587年),科举制被定为国家制度,九品中正制被正式废除,世族阶层也随之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