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代以封建的政治制度而著称于史。所谓封建,就是国家政权封而建之,通过封王、封地来治理一个国家。封建制度以宗法制度为基础,西周的宗法制度很有特色,一般来说,它是由相对而言的大宗和小宗的树状而结构组成。这种树状结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各个权力阶层嫡长子式的世袭制度。也就是说,封建制度与宗法制度相辅相成,保证了周的权力存在和运作。
西周的国家机器也有着比较周密的设计。周天子是国家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天子之下的各级机构和各种官职,实际上都是为天子个人服务的。天子的主要左右手有太师、太傅和太保“三公”。三公之下是负责日常政务的百官。封建宗法制的重要特征是等级制。西周统治者为了维护这种等级制,不得不采用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其中主要包括军队和法制。
与殷商相比,西周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与井田制相适应的集体劳动是周代农业生产的主要特征之一。周人本身就是以农业起家的,因此,农业发展一直是西周经济的重中之重。农业工具、农作物品种和初步的农业技术相结合,使得西周的农业发展强盛一时。与此同时,以纺织、染织、酿造、烧制和冶炼为主的手工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而在商业贸易方面,虽然说货币交易还处于萌芽阶段,但以货易货的贸易方式已经十分流行。这一切,不仅使西周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胜前人,而且比周边其他部族也高出了几筹。西周经济的相对发达,为社会生活的多样化提供了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