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炎
在炫目的镁光灯和疯狂的口哨声中,我知道,我成明星了。
我是一匹雪白的马。我的家在马戏团。
在成明星之前,我一直很喜欢那个骑在我背上的人,他们叫他小雨。就是他把我从草原上带到了马戏团,一天天地训练我,呵护我。有一次,我肚子不舒服,小雨守着我待了两天两夜,他的眼神忧郁中含满疼惜,让我十分感动。从那时起,我就发誓要好好训练,以优异的表现来报答小雨。
终于,我成功了。灵动的舞步、飞扬的长鬃、健美的外表,征服了成千上万的观众。
小雨抱着我的头,我们两个都眼含泪水,把那幸福的一刻永远定格在岁月的胶片上。
可是,谁能想到呢?那一刻也成了我和小雨感情的分水岭。在一次又一次的喝彩中,我却渐渐地疏远了小雨。尽管他依然骑在我的背上,我们的心却越来越远。也许都怪我是一匹有思想的马,如果我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或许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无法接受在舞台上动情表演的我,博得的一个又一个光环都套在了小雨的脖子上,赚到的一笔又一笔财富都进了小雨的腰包。小雨住别墅,开宝马,娶娇妻,风光无比,而我依然只拥有一个马厩、一捆野草。我是什么?明星吗?不,我只不过是个被小雨盘剥的奴隶。
于是,在一个赶往异地的日子里,我的忍耐到了极限。我在半道上趁人不备,跳车而出,然后一路狂奔,逃向一个不可知的地方。
我的运气不错,在我筋疲力尽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看上去有些落魄的青年人。他把我牵回了家,告诉我他叫阿曲。阿曲说他辞职了,辞职的原因是他的才干和成绩都让单位的上司霸占了,没办法,上司是单位的法人代表,他再怎么努力,再怎么优秀,可好处跟他不沾边,“务实能干”、“创新有为”这样的评语都是给上司的,说好听点,他是个“无名英雄”,说难听点,他就是个牺牲品、窝囊废……
我为他的遭遇感慨不已,呜呜长嘶。
于是,我和阿曲相依相随。我决心以我的精彩表演,让阿曲的生命也大放异彩。
很快,我们的愿望实现了。然而令我悲哀的是,最终阿曲成了第二个小雨,而我满腹抑郁地开始罢工,于是我挨到了阿曲的鞭子。我愤懑至极,恼怒地向他扬起了前蹄。阿曲躲开了,面色异常狰狞地说:“畜生,老子杀了你!”
我惨淡地长笑了,其实,阿曲还不如小雨,起码小雨不会把我看做“畜生”。这个阿曲,过去给上司当“畜生”,如今变本加厉地把所有的委屈和压抑都发泄到我身上了。
这一次,我离开得很绝望。在一个阴沉沉的夜晚,我用失去两颗牙的代价咬断了缰绳,向着记忆中的草原奔去。
我终于回到了最初成长的地方,回到了我的同类当中。在空旷无垠的原野,我的风采征服了所有的马儿。一切都顺理成章,我被同类奉为首领,并且,这里所有美丽的母马都属于我。我终于尝到了一匹明星马、一个王者的滋味,这滋味太神奇太美妙了!
不知不觉,我变成了一匹不劳而获的马。所有的马,都要为我献上最鲜美的草,送来最甘甜的水。谁如果敢不经我的允许向母马示爱,就让马群将他乱蹄踹死……
直到有一天,我宣布处死一匹颇具表演天赋的少年枣红马时,一切都改变了。这匹枣红马的风采已经对我构成了威胁,我必须除掉他。我没有想到我的同类已经对我积怨如此之深,当枣红马发出了反抗的悲鸣后,愤怒的马群像咆哮的洪水向我俯冲而来……
我很幸运,凭着我多年习练的功夫,我逃掉了。从此,我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流浪天涯。没有人知道,我曾经是一匹光彩照人的明星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