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讨论穷达,常与出仕就仕有关。出仕居官有显赫有发达,但是其中应坚持道义。对此儒家有比较彻底的理论,以一段孟子的话为经典。见《孟子尽心上》:
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君子之仕,穷达有节、有义,不依富贵利达而失去道义,也不因贫穷困厄而丧失道义。得志时,不离开道,穷困时不失掉义,所以能保持自身品格,百姓也不对他失望。古之贤士贤君,得志时能把恩惠施给百姓,不得志时坚持修养个人品德,以此显示给世人。穷困时独自修养完善自身,得志时就使天下普遍完善。
这段话究竟蕴涵着何种道德情怀?
1.后儒的阐发。朱熹认为此段话“言内重而外轻,则无往而不善。”“内重”,朱熹点明的是士者处身之道的名实相副,即内在德性(名)所引外在德行(实)。朱熹解释“见”为“名实之显著也”。所谓“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朱熹释谓:“言不以贫贱而移,不以富贵而淫,此尊德乐义见于行事之实也。”这是有孟子“大丈夫”之名又有“大丈夫”之实。为什么“民不失望”于士呢?只因其名实符合,即内在德性引来“兴道致治”:“民不失望,言人素望其兴道致治,而今果如所望也。”这名实相副,终究基于士者之内在德性上,有此基点,才有外在德行,故言“内重而外轻”。
王船山基于朱熹的解释而更有发挥。王船山在《四书训义》中似乎对“内重”作了特定的含义阐释:“吾自有德焉,得之于心,而天下皆在仁育义正之中,诚有之,而诚尊之,行之在我,而君民皆听命焉。”“吾惟有义焉,守之以正。”“信之在我。”“于穷不失义之中,而固有可乐之实,天下能仰我于遇合,而我之所为刚大不挠者自在也。志不失而气即伸,得己矣,而何勿嚣嚣乎?其达不离道之所为,而实有为民师保之德;民之待命已素,而我之所为知觉开先者不虚也。天下在一身,而一身在天下,民望不失焉。”这里一连串的“我”,关注的是“内重”,意味的是德性在我,其蕴涵的道德意义有:“仁育义正”、“诚”、“信”、“为民师保”,有此德性在我,就有“一身在天下”的道德境界,就有“无往而不善”的兴道致治。故王船山结论:“盖古之人所知者,善而已矣;所为者,善而已矣。善之量,施之天下而不见大,尽之一身而不见小。秉义以行,在穷而身无不善也,独善而见诸世者自有余也;奉道以行,在达而天下皆善也,兼善而在我者非妄也。”
“内重而外轻”蕴涵的道德情怀,曾国藩在读朱熹编注的《孟子》时,似乎对朱熹的理解心有所悟,曾国藩挑明这点:“言内重则外自轻,亦必义利之介明,乃能见此,故朱子编入此卷。”
业已指明,儒家官德理论的基本前提是道义论的。其价值目标的设定是义高于利:只要是“利”,总要有个“义”在其中。这叫“惟义所在”。一切有关义利之辨的价值选择,先义后利,见利思义,以义制利,均成为义高于利的一种境界表达和士人所应追求的自觉意识与行为方寸。因而对于“义”的首肯,成为关乎义利选择的道德设定,是德性为先的逻辑肯定。从官德一路看,坚持“惟义所在”是有特定意义的。按官德行事,此义就不是一个抽象的道德标准,而是有着相当具体的要求,它已经获得了一种道义论或义务论意义上的应当如此。历代官箴对当官处事作了义务论的特殊表达,即谓“当官之法”、“居官之先”、“当官之要”、“为官之务”等要求,是属于“义”的,是官员坚定不移的职责。在儒家看来,“义”是当官处事的应尽职责和规范要求,义是在先的,无可挑剔的。居官必以其道,正是惟义所在。这里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归乎于立德之内在根据。
2.孟子的廓清。儒家讲“穷不失义,达不离道”,恰是道义论的立场和意义。孟子言:“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以道殉身”还是“以身殉道”,都是取向于“义”的。而“义”本身就是一条正义之“路”。舍“义”就没有正当之路。道德的意义就在于坚持走正义之路。在这里,孟子为儒家的道义论提供了一种富有想象力的证明,即有名的“义之路辨”。从而也实现了对“穷达”的义务辨识,即从“义之路辨”上加以取舍。孟子的证明是坚持“惟义所在”的道义论廓清:
走正路是人人都应当遵循的,孟子将“义”与“道”相联结,来说明这种义务的客观普遍性。处达和处穷,都是凭借道义的。从自身出发,配义与道,“理也,义也”,理义并举,道义相配,是“大人”之道,这是“惟义所在”的“大人”。在古代,“大人”往往是当官的“代名词”。官员要从“配义与道”里找到做人做官之“理”,即对“义”的责任和义务的敬重心。
穷达是现实的,因此道义也是具体的。“惟义所在”,是落实到具体中的处达处穷之正路。《孟子离娄上》记载了孟子一段话:“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这段话没有“义”字出现,但贯乎“爱人”、“治人”、“礼人”的正是以“义”行之的要求。更严格地看,就是要对“义”、对“道”出于一种义务至上的敬重,落实到行动中,就是以“义”之正路来规范、引导自己,“礼人不答,反其敬”。
敬己反省行有道义,孟子肯定:人一旦缺乏对“义”的敬重心,就会“行有不得”。“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而“反求诸己”则是“求其放心”、“尽心知天”。孟子引《诗经》的“用言配命,自求多福”,这里的“命”,也有“天道”意义,所谓“配命”就是服从“天命”、效法“天道”。做到“配命”,可求到福、通于达,所以“永言配命”,恰是提醒人们要敬重天命牢记天道。当孟子把“配义与道”和“求其放心”相联结,讲尽心尽性知天,实质上是把“义”上升到与道(天道)的同等地位,义出乎道又与道同。“惟义所在”,也即惟道所在。
经过这一番义务论意义的廓清,孟子希冀在“大人”、“君子”的治国平天下中施行一种“达”观的治道,从而获得政治通达的道德根据:“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正己”是端正对道义的敬重心,有此“正”就有“行于天下”的通道,“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不成功地按道行动,是不会通达的,所以“大人”、“君子”要有正确的为政之道,仕途穷达,渊源于此。有此“义”在身,于穷也不会行见不得人的“穿踰”之术。在这里孟子考辨出获得目的的手段、途径、方法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孟子又于“达”观中加以辨识,《孟子尽心下》:“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踰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是皆穿踰之类也。”当孟子说“达之于其所忍,仁也”,“达之于其所为,义也”。孟子已指“仁义”为一种治道中的道义之责任、义务之强制,无论其处于穷达之何种状态。
穷与达,会相互变化。由穷变达,由达变穷,不在命而在人的作为。张养浩在《牧民忠告》中提出“以义处命”之命题来处理和对待穷达变化:“以义处命。世俗以穷达进退皆本夫命,谓命之穷者,虽竭蹶求进而亦穷;命之达者,虽远逝深藏而亦不能退。此星翁、术士之常谈,非君子所尚也。君子则以义处命。而不倚命以害义,可以进则进,可以退则退,吾不谓命也。”这是儒家的观点。惟义所在,以义处命,处达处穷,穷达互变,君子不谓命,而认为全由人为所致。居官穷达,也有如是观。《荀子非相》:“人有三必穷:为上则不能爱下,为下则好非其上,是人之一必穷也;乡则不若,偝则谩之,是人之二必穷也;智行浅薄,曲直有以相县矣,然而仁人不能推,知士不能明,是人之三必穷也。人有此数行者,以为上则必危,为下则必灭。《诗》曰:‘雨雪瀌瀌,宴然聿消。莫肯下隧,式居履骄。’此之谓也。”荀子划分三类穷困是从士君子为政角度着眼的。这三类必然穷困是这样的:在上位不抚爱人民,在下位有意无意责难自己的君上,这是居官的第一种必然穷困;当面不顺从,背后又侮漫,表里不一,这是居官的第二种必然穷困;智慧和行为的浅薄、是非观念不强,因此不能推崇仁爱之人,不能尊重明智之士,这是居官的第三种必然穷困。一俟持有这种态度、坚持这种行为,身为君主,就必然面临危险;身为臣下,就必然面临毁灭。荀子引《诗经小雅角功》意喻此理:“大雪纷纷下,太阳出来雪融化;有时人不肯甘居下位,却经常在自己的职位上表示矜夸”,说的就是这样的居官会陷入困厄穷势。荀子在这里讲明的道理是居官由达向穷的变化,究其原因还是人为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