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这一高超的政治智慧,究竟“高超”在哪里?
1.仕途大原则。清儒顾炎武在《与友人论学书》中讲了一段学人出仕在荣辱之间的大原则:“行己有耻。自一身以至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来、辞受取与之间,皆有耻之事也。‘耻之于人大矣’。不耻恶衣恶食而耻匹夫匹妇之不被其泽。故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
所谓“出入往来、辞受取与”,就是做官不做官的取舍。这期间,必要碰到荣辱考验。当官的不耻于自己少衣少食,而应耻于天下人民少衣少食。学者出仕,皆以天下为己任,“一身以至天下国家”,盖是“学而优则仕”问题。顾炎武再次重申孟子“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这里找到的正是君子做官的主体性条件,做官须知“有耻之事”,荣辱之间,是有原则的,那是道义所定。自我的努力是受这道义支配的。这就叫“反身而诚”。
成为“反身而诚”应有之题的,就是护正一片知耻之心,因为人人应该有知耻之心,尤其是当官的,而且对其而言要成为一种受到监督的责任。宋儒许衡在《遗书》说到这点:“教人使人,必先使有耻。无耻,则无所不为,既如此,又须养护其知耻之心,督责之使有所畏;荣耀之使有所慕。督责荣耀,皆其所以为教也。到无所畏不知慕时,都行不将去。”儒家教化的根本目的之一,是教给人们知耻观念和养护知耻之心,当官的和官方教育的,都要参与到这样的教育之中,并使之成为当官的荣辱观念的自觉意识。然而,要受到这种教育,就必须首先接受和学习儒家道义论,所以,学者出仕,也离不开这样的环节。
走入仕途,势必会有功成名就之感,也势必会带来荣华富贵之利,“道义”和“名利”之间如何权衡其中的利弊得失?儒家总体上坚持见利思义、以义为利,所以,荣与辱,也是以道义论为基本立场,并且在现实的实际层面上,儒家看重了道义的先在性和道德的实践性。功名和富贵,是低于道义和道德的,由仕途获得的名利,是绝不能游离于道义、道德之外的。黄宗羲说得如此,他在《陈夔献五十寿序》中这样说道:“志道德者不屑于功名,志功名者不屑于富贵;借富贵以成功名,其功名为邂逅,借富贵以谈道德,其道德为虚假。”这样的说法并没有背离儒家的“三不朽”精神,即立德、立功、立言。这立德、立功、立言,在儒家看来,都是做人做官的荣辱之辨。但是,“三不朽”还是有个次序的,德先、功次、言后,因为德是道义所生的,它理所当然的居前。黄宗羲这里的排序,先道德,次功名,后富贵,还是儒家“三不朽”精神的体现。但是黄宗羲似乎更加集中在道德的居先上,功名和富贵,都可以淡泊而不计较,它们与道德相比较,就是次要了。当岳飞讲“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风和月”,此番的看破功名富贵的道义境界不是儒家的又会是属于别家的吗?
《清碑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在荣与辱上,首先官吏要树个公和廉,公决定廉。公,是指公道、公正、公平,是坚持道义、坚持正义的实现,也就是廉洁的效率保证。人民与其说是服从官员的位子,还不如说是服从官员坚持正义的公正和公道。从上到下的各级官员,人民总是对他们保持这样的要求。在一个缺乏健全的法制和法治的社会里,也只能依靠官员的自身努力,但是从上到下,必须以操守为要。清人朱方增在《从政观法录》(卷七)中记这样一件事:“康熙二十七年正月,陛辞。谕曰:‘巡抚为地方大吏,以操守为要,大法则小廉,百姓俱蒙福矣。’骘奏曰:‘臣向在四川时,不取人间粒米束草,惟带一二家僮,日费取给于家中,不敢有私。’上曰:‘身为大臣,寻常日用,岂能一无所费?若必分毫取给于家,势也有所不能,但操守廉洁,念念从爱百姓起见,便为良吏。人贵始终如一,朕特简尔,当砥砺清操。地方一切利害,有关百姓,不妨事事奏闻。’骘奏曰:‘臣当严禁属吏科派及词讼贿赂诸弊。’上曰:‘为大吏者亦须安静,安静则为地方之福。凡贪污属吏先当训诫之,若始终不悛,乃纠刻可也。’”王骘,山东福山人,顺治进士,康熙十九年授四川松茂道,二十六年授江西巡抚。他为官清廉,公私分明,受到康熙赞许,在康熙的地位上,他担心的不仅仅是身边周围官员的清廉,更关心地方各级大小官吏的清廉与否,因为他们是与百姓天天打交道的,深知下层民间的苦乐寒酸。当然,荣辱观总是带有时代性和阶级性,康熙是站在他的阶级地位上讲操守廉洁,公私分明,但是,如果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讨论荣辱观问题,也存在着共同性的要求,那就是在一种道义论设定下的荣辱选择。公正、廉洁、高效、忠诚、公平、节俭、守信、爱民等从政规范,还是具有普适性价值的。
2.“正气”问题。从道义论到荣辱观,儒家试图培育出的是一种“正气”的道德观念和实践精神,亦如孟子描绘的“大丈夫”一般。孟子对于君子出仕从政,寄予道义上的关切和道德上的期待:“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引证、引用或论及过孟子的“大丈夫”,这完全是道义论立场中的“大丈夫”,也是儒家荣辱观念中的正气立场。文天祥作的《正气歌》,在其正气里交相辉映的就是儒家道义论及其荣辱观的弘扬。《正气歌》感慨:“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然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待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旁薄,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文中所举的西汉使节苏武,东汉将领严颜(刘璋部将,被张飞俘虏,拒不投降),唐代名将颜常山和张巡(据说,每次作战,为鼓舞士气,他总要大声呼喊,以致咬碎牙齿,睁裂眼眶),都浑身有股正气,不畏权势,不吃诱惑,不惧生死,这是出于道义,这就叫“道义为之根”。《正气歌》,整篇充满的正是儒家道义论的精神,是颂扬道义的正气,这样的评价,一点也不为过分。
3.儒家荣辱观,能够与时俱进的方面。做人要成为君子,做官要有君子之政,这既是“大丈夫”的所以然,又是与道义论善始善终的指归,这是儒家设计的道义论环绕。《中庸》就说过:“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重要的是,荣辱观又是一种责任观,它由此引向儒家要求的责任意识。近代大儒梁启超还是坚持这样的信念,他在《呵旁观者文》一文中已经从近现代世界性视角来“演绎”出儒家“大丈夫”这个责任品性的内在积淀:“人生于天地之间,各有责任。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自放弃其责任,则是自放弃其所以为人之具也。是故人也者,对于一家而有一家之责任,对于一国而有一国之责任,对于世界而有世界之责任。一家之人各各自放弃其责任,则家必落;一国之人各各自放弃其责任,则国必亡;全世界人人各各自放弃其责任,则世界必毁。”其实,儒家中有一批思想家能够适应和顺应历史发展,也能够与时俱进地推进道义观、荣辱观、责任观。这也表明,儒家思想、儒家政治道德思想、儒家官德理论,是有其普适性的方面。
能够与时俱进,只因其基本的核心部分是精髓是精华。现在让我们再返归到先秦来看一看它的历史早期。大儒荀子还专门撰写了《荣辱》篇章,申明儒家的荣辱观,并且与道义、与义利之辨直接挂起钩来,也同国家、社稷安危紧密联系起来,他指出:“荣辱之大分,安危、义利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在荣辱观上,荀子一下子拉近了与孔子、孟子的距离。因为荀子给“荣辱”下的定义是界域于“先义后利”,孔子是“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孟子是“王何必曰利”、“以义为利”,基本倾向是一致的。有人说,荀子和孟子是孔子以后的两位大儒,但是似乎更多的评价是孟子优于荀子。在哲学上两人是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之处,可是,在荣辱观上,由于坚持的都是儒家道义论,两位大师的“义之所在”之态度、观点,精神指归上有相同旨趣。这也是回答这个能够与时俱进问题的有力答案。
儒家的荣辱观念与“义利”之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儒家还从“效率”上看到荣辱观念会引导为政的不同结局。荀子认为,先义后利者能够事事通融,先利后义者事事被动。前者能够很好地去领导别人、管理下属、驾驭大局;后者往往就处于被动地位,受制于人,更无力驾驭国家大局。对于当官的来讲,由此生成的德性坚定、保持知耻心、责任心、正气观,以及德风与德草、进与退、辞与受、去与就、仕与不仕,都有荣辱观的定位。儒家的道义论立场,犹如一把“达摩克利斯剑”,始终“悬挂”于我们的内心深处,也犹如康德的“头上是灿烂星空,心中装的是道德法则”一般的“魔力”。荣辱观,从心头上找原因,从义务上找出路,因为它有这样的“结局”。
其实,荣辱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境界里,差不多诸家都有自家的看法,但是儒家的荣辱观是比较入世的,有积极进取之用。老子也有荣辱之辨,《老子二十六章》:“虽有荣观,燕处超然。”这段话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虽有“荣辱”观念,但是不会去争取做到,而是超脱于此,取“无为”之势。一是虽有荣华,但不能沉溺在里面。因为“道”是无为的,是“不占有”的,是“不自恃”的。这两层意思里也都含有一层道义论立场,是基于老子之“道展开的,可是,最后的归宿却是消极的、出世的。船山点到此处要害,他解释老子此段,抓住老子之道的”虚无“之本质:则道之游于虚,而常无间者见矣。”因而荣辱观也就随之隐匿,不见天下之荣辱的真实和虚妄之辨,更难有以“义”为“利”以“辱”见“荣”的积极进取之精神。儒家的基本立场是十分鲜明的,既有荣辱事实,也有荣辱观念。有“荣”则进取,是基于道义而成;有“辱”则去之,也是基于道义而生。出仕不出仕、做官不做官,是凭借道义而作出,由此生成的荣辱观念,也是由这道义而来的。在这个“道义”上,荣与辱,就得到了判定。当然,如果要彻底地追问一下,儒家之“道”与老子之“道”原则上是有不同哲学解释的,这一点,我们在“序论”部分已经有了关于儒家“道义”的辨析。正由于对“道”对道义的哲学立场不同,于是就有了儒家和道家不同的道义观和荣辱观。
荣辱问题,既然作为一个政治道德问题提出,也作为儒家官德的一部分,它内在包含儒家基础性证明,也的确是儒家道义论的环绕。我们还会进一步看到,它本质上还取决于儒家对于“义利”之辨的特定展开。
[明]袁黄:《了凡训子书》。
[宋]范质:《诫儿侄八百字》。
[宋]陆游:《放翁家训》。
[宋]袁采:《世范》。
[宋]朱熹:《劝学文》。
[明]何良俊:《语林》。
[清]孙奇逢:《孝友堂家训》。
《陆九渊集》:卷三二,中华书局1980年版。
[明]薛宣:《读书录》卷三。
《周敦颐集通书》。
《许文正公遗书》卷一。
《王阳明全集》卷六。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07页。
《许鲁斋集》卷一。
《孟子滕文公下》。
《荀子荣辱》。
《荀子荣辱》:“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于利,举国而兴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君子之勇也。”与孔子“君子义以为质”、“见义不为,无勇也”,与孟子“惟义所在”、“集义所生”,有“异曲同工”之妙也。
[明]王船山:《老子衍》,岳麓书社1993年版,第32页。
§§第十三章 义与利:坚定的道义论立场与实学的开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