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官德境界以及需要的集体性意识论证,蕴涵了儒家什么样的哲学底蕴呢?也就是说,我们要发现和找到儒家官德和集体性意识的哲学背景和支撑力。
长期以来,研究中国哲学,学术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儒家思想主要是政治伦理思想而非哲学。以黑格尔的“陈见”最为普遍。然而我们认为,儒学有以政治伦理思想为核心的基本哲学支撑。儒家思想并不就是等于儒家哲学,也并不就是等于儒家政治伦理思想,但是研究儒家哲学,是把握儒家政治道德思想的基本面和制高点,也成为我们考察儒家官德和集体性意识的基本出发点。
儒家思想绵延两千多年,也可谓千变万化,有多少儒者就有多少儒学,但其中有一宗旨是不变之经,从而带上了自身哲学的显著特征。这是由儒家哲学的基本问题所规定。儒家哲学,不管说其为是人生哲学,还是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或社会哲学,它总是以“人”为指向,针对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儒家看到这个关系的实质性展开,就是性情与礼法、修身与事功的两对矛盾。这两对矛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都是个体和主体,所面向的就是社会,一个是社会规范,一个是社会事业。从孔子开始,儒家一直在努力解决这样的问题,从而形成了中国人特殊的哲学语言系统,如天人之辨、名实之辨、理气之辨、道器之辨、心物之辨等。所谓“仁与礼”、“自然与名教”、“人情与天理”、“成人与成己”、“修己与安人”、“内圣与外王”、“心性修养与经世致用”等,都属于这套语言系统中的文本解读。
根据儒家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解决方向会看到儒家哲学的基本精神。第一,重人生、重伦理。儒家哲学属于伦理实践型哲学,其关系重点在人、在人与社会的协调,而这种协调又是基于朝向天人合一的最高理想最高境界而发展。追问一下原因之一,可能与中国人对待自然态度有关。既要提高人在自然中的地位,又要与自然相协调,因为人对自然有种依赖而不得不崇敬它。所以要研究人和做人的道理。做官首先要学会做个好人。第二,追求整体价值取向。儒家提倡以社会为本位,个体以社会规范、社会事业为最高义务和最高责任,这里也就蕴涵了对个体义务和个人权利的消解性质,即个体义务融解于社会义务,个人权利服从于社会本位。当然,如果站在道义论立场思考官德问题,在儒家看来,这种消解性质对于官员来说具有合理性。第三,入世的,经世致用。冯友兰先生曾说过,儒家既是出世的,也是入世的。冯先生对此界定为:儒家讲理想主义,因而具有出世性质;儒家讲现实主义,因而具有入世性质。讲官德,儒家具有理想主义,对于官吏提出相应的道德标准和道义设定;讲入世,儒家具有现实主义,对于官员提出相应的经世致用和实学要求。但是儒家强调官德,根本上看,还是为了更好地达到经世致用。第四,内圣外王,合内外之道。儒家经典《大学》归纳出一条内圣外王路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儒家哲学设置的最重要的政治道德的理论成就。内圣是“正心修身”的道德实践,外王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是道德实践在实际生活(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运用和检验。对于官员来说,行为就像圣君一样,就达到了内圣外王的一致,其实,内圣而有外王,是需要作充分的说明。第五,追求形上学境界。这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本体论问题。“道”,获得了做人做事追求的境界,道义论、义务论、规范论、德性论,归根结底,都源自于“道”的转化而来。本体论在中国人的哲学语言里获得了深刻性和特殊性。儒家官德的基本面,就在这样的基本精神里获得了自身发展的逻辑。
儒家官德是儒家政治道德的基础性内容,其实际存在的价值也是儒家哲学的存在价值。儒家道义论的哲学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儒家政治道德的基本线索,义务论境界和集体性意识,也正是儒家哲学在政治道德中的用心一面。希冀的就是君王百官在道义论的控制下,去落实和实现儒家为这个社会体制设计的理想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