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实验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的做法,尝试对大股东制衡机制进行实验研究,以提供实验证据。在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股权制衡三种控制权结构下,同时区分不存在外部监管约束和存在外部监管约束两种情况,以三组参与实验人员分别进行两轮总计180期实验(包括60期预备实验),多次重复观测大股东行为及其效应,以实验证据解析大股东制衡机制形成与发挥作用的机理,验证博弈分析的结论,并和实证研究相互辉映本实验方案的设计灵感与思路主要来自唐跃军和谢仍明(2005,2006a,2006b)所作的三篇实证研究。我们试图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以实验证据解析大股东制衡机制形成与发挥作用的机理。此外,应当指出并致谢的是,在公司总裁的选举环节我们借鉴了ReinhardSelten2005年在南开大学举办实验经济学讲座时所提到的想法。
6.3.1实验的分类设计
本实验分为三个单元,依次进行,参与人均可以在实验中根据自己的能力获得报酬,具体的报酬以获得的点数和兑换率来计算,参与人报酬=参与人每轮实验点数×兑换率=参与人每轮实验点数×(1500/每轮实验总点数)。每个单元将进行20期正式实验(一期实验耗时6分钟左右),在此之前将有10期的预备实验,以使参与人充分熟悉和理解实验过程。实验参与人主要通过的标准从南开大学商学院或经济学院的研究生或高年级的本科生中选取Cadsbyetal。(1990),Cadsbyetal。(1993),Forsytheetal。(1997),Peterson(1996),Cadsbyetal。(1998),KaleandNoe(1997),CadsbyandMaynes(1998a,1998b),SchotterandWeigelt(1992),ChowandHaddad(1991)以及Gilletteetal。(1997)针对信息不对称以及公司并购的实验研究也采取了这种选择标准。我们总计招募了15人CadsbyandMaynes(1998c)所作的实验研究文献综述表明,每个单元的参与者人数根据不同的实验要求变化较大,在实验中每一个单元有5个参与者,这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对公司大股东的定义。随机分成三组并随机选择不同的控制权结构。
6.3.2单期实验结构说明
每个单元的实验按照单期实验结构不断重复进行,具体的单期实验结构如下:
1.总裁选举流程和原则
每个大股东将从5位大股东中推选一位总裁候选人,每个大股东只能提名一位大股东成为候选人,每个股东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可以拒绝被选举,故该候选人可以是自己也可能为其他人。在候选人选举之前参与人具有1分钟的沟通时间,同时在选举过程中,也可以自由沟通,但在参与人投票之后则无法更改投票结果。每个股东按照自己股权比例进行投票,每1%的股权为1票,所有票数必须投尽,同时每一个大股东可以将自己的票数进行任意分配另外从分配的角度上,参与人也有类似的权利,即每一个大股东可以在投票之前承诺在其当选公司总裁之后,将可以从私人收益中取出部分给予其支持者,但该承诺没有法律意义,仅为一个口头承诺,从法律上可以被理解为要约邀请。比如,GD1的持股比例为57%,即他拥有57个投票权,那么他可以将该票数中一部分投给自己,一部分投给其他人。如果出现5个候选人,则随机选择三个候选人进入下一步如果出现5个候选人,在随机选择中必须保证第一大股东候选人地位,同时每次都保持4个或小于4个的候选人。若存在一个或多个得票相同,在其中随机选择一名进入下一个流程。
2.总裁权利界定
总裁选举成功后,作为总裁的大股东获得了收益分配的权利,当期收益由随机函数该随机函数右边的k将被按照摇奖程序的形式给出,故称为随机函数,同时在下文可以发现,该函数并非最终的当期收益计量公式。Y=100×k给出,其中k为自然数,0<k<4,k由程序随机给出,该收益函数仅适用于每轮实验的首期,公司第2-20期的项目收益与公司累计的留存收益相关,具体的相关分析见下文。由此,总裁具备了收益分配的权利。同时,每位大股东将被告知每期收益数量,即关于收益的信息是对称的。
3.公司收益函数
在本实验的设计中,我们关注了公司留存收益和每期项目总收益的关系,其目的在测试大股东特别是总裁股东的短期行为,如果每期的留存收益越多,公司在以后期间的获得的期间收益将因此上升,公司的每期利润就更为丰富,可以分配的股利数量也就越多。由此,我们给出最终的收益确定公式,适用于每期实验收益的计算(但不适用于每轮实验的首期):Y=100×k×(1+累计留存收益/累计总收益在本实验中,所有的关于累计收益和累计留存均表示从实验正式开始到当期所有项目收益的算术和以及所有期间留存收益的算术和。),其中k为自然数,0<k<4,k由程序随机给出。
4.收益分配原则
总裁必须将公司收益分为现金股利、留存收益、私人收益三个部分,留存收益部分是必须存在,其比例为不少于每期总收益的10%;股利部分将按照各位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支付,持股比例越高,获得该部分收益越多;而私人收益部分为总裁股东自身占有,即所谓的攫取收益,由总裁股东自由支配,总裁可以许诺将其部分或全部给其他股东唐跃军和谢仍明(2005,2006a,2006b)基于经验证据所作的关于“大股东制衡机制”的研究,着重讨论了公司大股东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勾结与联盟行为。但是其他股东无法对该部分直接进行干预。总裁的收益为股利分配部分点数加上其私人收益部分点数;如果只是一般股东,其收益为股利分配点数;同时注意到,无论是总裁股东还是一般股东,为达到某种目的,界于股东之间的点数给予和给付也被允许并被记录到当期股东收益中,该部分支付和收入由个人支配,同时由局域网上电脑程序完成。
5.每期实验结束界定
当总裁分配完所有的当期收益,并确保留存收益为每期总收益的10%以上情况下,可以宣布该期实验结束,总裁职务及其相关的收益分配权利自动解除,实验进入下一期。在每期实验结束时,每个参与人(包括总裁大股东)都将获得一次评价该次分配的机会,每一个股东可以有三个选择,即选择“满意”、“不满意”或“不发表态度”,三种评价结果都将被记录该步骤的目的,在于测算本期实验中的制衡力度,选择“不满意”的大股东个数及其持股比例之和将被应用到计算外部监管发生概率和下一期公司收益的模型中。
6.3.3外部监管的引入
1.存在外部监管时的收益
在存在外部监管的第二轮实验中,第一期实验收益确定的公式依然为:Y=100×k,其中k为1到3随机整数,k由程序随机给出;而第2-20期的收益确定公式则变为:Y=100×k×(1+累计留存收益/累计总收益-上期选择不满意股东持股比例之和/100),其中k为1到3的随机整数,k由程序随机给出。也就是说,大股东对于公司收益分配的评价将影响到下一期实验的收益,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其他大股东对总裁股东的制衡与监督。
2.外部监管发生的概率界定
外部监管的引进主要是针对当期大股东的侵害行为,外部监管在本实验中,以概率的形式出现,该概率为侵害程度a(表现为私人收益攫取的大小)和大股东制衡度b(表现为制衡比率)的增函数,也就是说,侵害程度越高,其他股东的制衡程度越大,外部监管发生的概率越大。外部监管发生的概率由以下函数之所以在函数中加入常数0.15,是因为a。每期留存收益需不低于10%,因而私人收益/当期总收益≤0.9;b。一般情况下,五位大股东中至少会有一人对收益分配的结果表示满意,因此选择“不满意”的股东人数/5≤0.8,这使得一般情况下Pro≤0.85=0.5×0.9+0.5×0.8.决定:
Pro=f(a,b)该函数对a(表示侵害程度)和对b(表示大股东制衡度)的一阶导数均大于0.=0.15+0.5×(私人收益/当期总收益)+0.5×(选择“不满意”的股东人数/5)
(IfPro≥1.0,thenPro=1.0;IfPro<1.0,进入抽球程序)
由Pro=f(a,b)计算所得的概率,将被按照暗箱中抽出有色球的方法,决定该次监管是否发生,具体过程由一个随机的概率抽取程序来解决,如果处于当期概率水平上,由暗箱抽取方法得出外部监管没有发生,则越过该道程序,所有流程按照未引入外部监管的形式进行。如果外部监管发生,则按照以下方式分配收益。
3.监管发生时的情形
在上述的概率模型中,暗箱抽取程序按照概率模型提供的概率,确定该期外部监管是否发生,如果外部监管没有发生,则进入下一期;如果外部监管发生,则按照以下原则处罚攫取私利的总裁大股东。首先,总裁大股东的侵害部分,即当期的私人收益部分将被剥夺,然后按照持股比例在其他大股东中进行支付,而总裁大股东本人将失去瓜分该部分收益的权利,其按照持股比例所应分得的部分进入公司的留存收益,因而如果发生监管,总裁大股东当期收益将只剩下原先股利分配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