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后,在1847年,梭罗结束了离群索居的生活,回到原来的村落。他仍保持着自己简朴的生活风格,将主要精力投入写作、讲课和观察当地的动植物。有时候为了得到其微薄的生活费用,才偶然离开村子到他父亲的铅笔厂工作一些日子。
梭罗卒于1862年5月6日,时年44岁。当时在同时代人的眼光中,他只不过是一个观念偏执行为怪异的人,一个爱默生的追随者而已。一直到世纪之交,他个人及其著作才得到人们广泛和深刻的认识。
他的《瓦尔登湖》是一门独特的艺术,它是美国现代文学中散文作品最早典范之一。梭罗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批评家。他的目的是揭露时代的弊端,指出人们正将生活变得越来越复杂,最终会导致生命的衰落。相对来讲,原始社会的人类生活较之现代更为幸福和充实。人们往往对梭罗有错误的印象,认为他是一个复古主义者,主张返璞归真回归自然,放弃现代文明。其实对现代科技文明给人们带来的物质享受梭罗并不排斥,他只是批评我们没有很好地利用它。他认为我们常常是好事当作坏事做(improved means unimproved ends)。
他曾声称:他要将《圣经》中关于一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的教义改为工作一天休息六天。他在瓦尔登湖的生活经历证明了这一愿望之实现。因那里他只花了28美元就建成了供自己栖身的小木屋,每星期花27美分就维持了生活。为维持这样的生活,他每年只需要工作六个星期就可以赚足一年的生活费用,剩下的46个星期就可以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梭罗一生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就是提出了“公民不服从学说”。钱满素博士对此作了如下的评述:
在思想和行动的关系中,梭罗主张身体力行,决不允许自己言行脱节。爱默生在悼念他的文章中赞扬他是“真理的发言人和执行者”,认为“无人能比梭罗更称得上是真正的美国人”。当时在北方也有人认为,虽然要尽力去反对和修改不公正的立法,但在改正之前还应当服从。他们恐怕直接抵抗会比它所要纠正的罪恶更为严重。梭罗把这种态度视为姑息养奸。他嘲讽这些人口头上反对非正义战争,实际上却支持发动战争的非正义政府,这本身就是在犯罪。梭罗的矛头更是直接指马萨诸塞州政府,因为这个政府一边标榜自由,一边承认奴隶制,尤为言行不一,自欺欺人。他呼吁所有自称废奴主义者的人“必须立即真正地收回无论在个人和财产方面对州政府的支持,不要等到形成多数后再执行正义”。他理直气壮地提议:如果法律要求你对另一人施行不公正,“那么我要说,请犯法吧,请犯罪恶吧,用你的生命来进行反对,好让这机器停止运转”。
梭罗用美国人公认的革命权利来为“不服从”辩护,那就是当人民无法容忍一个独裁或无能的政府时,他们有权利拒绝对它效忠并抵制它的权力。在他看来,美国当时所面临的情况与法国大革命时几乎同样紧迫,区别仅仅在于“被蹂躏的国家不是我们自己的,而侵略军却是我们的”。梭罗把“不服从”称为一场和平革命,他以这种方式静悄悄地向政府宣战。
综上所述,公民不服从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显然必须具备两个要素。首先,这种行为必须公之于众,任何私下的愤懑、牢骚和小动作不在其列。其次,它必须采取非暴力的方式。不服从是一种故意违法。但违法者并非出于一己私利,而是根据自己道德准则作出判断,确信所违法律为不公正。这种违法的前提是守法,违法者必然极其克制,并具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以自我牺牲精神去接受法律制裁。
公民不服从的本质是以违法为手段,吸引公众关注,以公正和道义唤醒其良心,激励其行动,从而战胜不公正的立法。不难看出,不服从的成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就国家而言,它必须是一个基本实行法治的国家,至少法律是经过合法程序产生的,并有可能在舆论的压力下进行修改。对不服从者的处置也能依一定的法律程序。若对一个独裁国家而言,采取不服从则无异于自杀式的无谓牺牲。就民众而言,他们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对正义的共识,否则就不存在诉诸的对象了。如果一个社会缺乏正义感,或公民毫无参与意识,只知屈从而不会独立判断,那么,不服从终将成为对牛弹琴。
梭罗一生从无政治野心,他的参与意识纯粹出于正义感和责任心。无论是维护印第安权益,帮助逃奴获得自由,还是几次三番为约翰·布朗辩护,他凭的都是自己的良心。他一再声称:“先要做人,才去做臣民”。而做人必须是自由的:“我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呼吸空气”。更可贵的是,这种个人主义相信事在人为,相信个人的言行能够产生社会效果,相信如欲改变社会不公正,个人必须从我做起。
梭罗为我们留下了不少的箴言:
与其给我爱、金钱或名誉,不如给我真理。
善良是唯一永远不会失败的投资。
灵魂的必需品并不需要金钱来购买。
即使在天堂,挑剔者也会找到刺。
多余的财富只会买来多余的东西。
大多数的奢侈品和许多所谓的生活便利品,不仅不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人类的进步而言是一种阻碍。
财富越多,美德就越少。
充满自信地追求你的梦想!去过你梦想中的生活!
活出你的信念,你就会转动世界。
天堂在我们的头上,也在我们的脚下。
爱就是试图去将梦中的世界变为现实。
一本真正的好书给我的不只是阅读它,我必须很快将它放在一边,然后按照它来生活。我始于阅读,终于行动。
我虽不富甲天下,却拥有无数个艳阳天。
1859年10月20日,约翰·杜威生于佛蒙特州的小镇柏灵顿。1867年,他在当地的小学上学,由于成绩超群,连续跳级,4年就完成了6年的学业。13岁入柏灵顿公立中学,他又以3年读完了4年的课程。1875年,他进了佛蒙特大学。1879年,他以优秀生资格毕业。毕业后,他当了几年中学教员。1882年,他靠母亲设法借了500美元,进了霍普金斯大学。1884年他读完博士,同年到密歇根大学任教。1886年,他与同龄的艾丽丝·奇普约翰·杜威,1902年曼小姐结婚。这是杜威生活中的一起很重要的大事,杜威之所以能够克服自己的孤僻性格,对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产生强烈的兴趣,与妻子有着直接的关系。
1888年至1889年,杜威离开密歇根大学到明尼苏达大学任教。由于他的恩师、密歇根大学哲系主任莫里斯的猝然去世,他又回密歇根接替了莫里斯的职位。1894年,芝加哥大学校长哈柏雄心勃勃,四处网罗一流人才到芝大任教。于是,杜威就被请到芝大任哲学系主任。
杜威到芝大后,招聘了许多在密大时的研究生,这是一支年轻的队伍,正因为它年轻,这个集体充满了朝气和生机,成为美国思想界突起的一支新军。杜威开始考虑他多年来一直关心的教育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教育主张,阐述了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的紧密关系。他出版了《学校与社会》一书,此书陆续被译成12种语言,杜威的声望得以确立。
1896年,杜威创立了实验学校(laboratory school),它被人们称之为“杜威学校”。杜威学校既不同于以往各种师范学校的实习学校,也不同于随后出现的前进学校(progressive school)。正如它的名字那样,这是一所将既定的教育计划付诸实践的学校,就像自然科学家的实验室一般。
随着杜威在学术界地位的迅速提高,杜威在1899年被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会长。在以后数年中,杜威主要从事哲学的研究,1903年,他出版了《逻辑理论研究》一书,得到了詹姆斯和皮尔士等人的赞赏,詹姆斯认为这书的中心思想是与他的实用主义基调一致的,其中有一些观点表现出了极大的潜力。由此而产生了所谓“芝加哥学派”,杜威名声大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