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礼。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今高祖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则威重不行。”后高祖朝,太公拥等迎门却行。高祖大惊,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也,奈何以我乱天下法!”于是高祖乃尊太公为太上皇。心善家令言,赐金五百斤。
出自《史记·高祖本纪第八》
高祖刘邦每五日见一次自己的父亲太公,像一般家庭那样行父子相见之礼。太公家令对太公说:“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国家也没有两个君王。现在高祖虽然是您的儿子,但他却是国君啊;您虽然是父亲,却是国君的臣子。哪有叫国君拜见臣子的道理呢?这样下去,皇帝的威信就得不到保证。”后来高祖再来见太公,太公就拿着扫帚在大门迎接并倒退着行走。高祖大惊,连忙扶住太公。太公说:“皇帝乃一国之君,为什么要因为我而乱了国家的法度呢?”于是高祖就遵奉太公为太上皇。高祖认为家令的话说得很好,就赐给他黄金五百斤。
刘邦赐给那个家令黄金五百斤,表明他心中是十分认可家令的话的,只是他自己不能直接说出口;对于刘邦来说,最大的事业莫过于治理天下,那么在事业上就不免要牺牲——些家人的利益,按照规矩来办事。对于现代的我们来说,做事情也应该按照规章制度来办理,不能任人唯亲、因小失大,不能用亲情来代替原则。真正爱护你的家人会像太公对待刘邦那样支持你、理解你的。
洪应明说:“清能有容,仁能善断,明不伤察,直不过矫。是谓蜜饯不甜,海味不咸,才是懿德。”意思就是说:一个人清廉就有容忍的肚量,心地仁慈就能善断是非,精明而不失之于苛刻,性情正直而不会矫枉过正。这种道理就好比蜜饯虽然浸在糖水里而不至于过甜,海里产的鱼虾腌制在盐水里不至于过咸,一个人要能把握其中的法度,才算是为人处世的美德。
有这样一个故事:郑板桥正在外地做官,忽然有一天收到一封家书,原来是其弟弟郑墨写来的。兄弟二人平时通通信也是很正常的,但这次却非比寻常。郑墨在信中说,要做哥哥的在当地的县令面前说说情,这令郑板桥很不自在。原来是这么回事,郑家与邻居的房屋共用一墙,郑家现在想将老房子装修一下,而邻居就出来干预,说那堵墙是他们祖上传下来的,不是郑家的,郑家无权拆掉。其实,在契约上都写得明明白白,那堵墙是郑家的,但是邻居不领情。于是这官司就打到县里,尚无结果,双方都不免会托人说情。郑墨当然就得找自己做官的哥哥了,想有契约在手,再加上哥哥出面,这场官司一定打得蠃。
郑板桥考虑再三,给弟弟回了一封信,劝他息事宁人,信里面寄去一张条幅,上面写着“吃亏是福”四个大字,而且还写了一首打油诗:千里告状为一墙,让他一墙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何处去找秦始皇?
弟弟郑墨收到回信,本以为哥哥肯定将一切事情都做好了,可打开一看,当下羞愧不已,于是马上叫人撤了诉状,并表示不再跟邻居争夺。那邻居见郑家这样做,当然也没有理由在继续闹下去了,于是两家重归于好,还是共用一墙。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吃亏”并不代表自己的软弱,能做到这一点,就说明郑板桥为人的涵养的深厚,并没有因为自己身居官位而欺世凌人,这就是为人的“度”,就是达到与人和谐相处的“章法”。
其实道理,大家都明白,关键就在于能不能做到。在日常生活中就有许多事情都应该权衡的,看似一件小事,但你如果不愿意做的话,也就等于犯了这种“无度”的错误。比如说,公交车上,一位年老的残疾人,拄着拐杖,而写着“老年人、残疾人专座”的位子上,却坐着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这不就是最寻常的事吗?古人都说要“为长者折枝”,可现实生活中就有人不理那一套,所以,经常坐公交的人都时常会听售票员说:“哪位同志让一下座”,如果是无人售票车又怎么办呢?
的确,人们都希望自己能够自由一点,但我们都知道,自由只是相对而言的,绝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而是有“法度”、有“章法”可循的自由,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我们才能享受到不触犯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