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和抢救
赵东菊
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家庭,民族民俗文化因此十分丰富。这些文化,既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即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物质文化(如文物等)和非物质文化(如技能、艺术等),或者说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且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和相互渗透的。这两个方面不仅张显着中国古老文明的历史,而且将56个民族凝聚在了一起。
作为传承民族民俗文化载体的民族民俗文物,不但已成为我国文物藏品体系中的重要成员,而且其所涵盖的内容丰富,文化底蕴非常深邃,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予重视。特别是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包括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侵蚀而使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碰撞、矛盾、斗争,不可避免地将对人们的传统观念和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从而对多元文化的共存和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构成严峻挑战……使得弱势文化或者说地域文化遭到削弱,甚至陷入灭亡的境地”的时候,以及全球对文化多元化和保存文化多样性十分紧迫的格局中,重视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抢救,重视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联、衔接、沟通,并同时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族民俗文化现象,尤其是重视其中的实物资料,对保护和抢救民族民俗文化,特别是对我们保存文化多样性,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本文试图就民族民俗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一肤浅探讨,以与同行商榷。
一、民族民俗文物的内涵及其所包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一)民族民俗文物的内涵在民族学、民俗学的研究活动中,人们往往对文献、采风(即民族民俗田野调查)等资料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和重视,这些工作当然是民族学、民俗学研究不可缺少而又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这其中又常常忽略了一个既是基础性,又具有十分重要性的工作,那就是能为民族民俗学研究提供第一手实物资料的民族民俗实物的工作,即民族民俗文物工作。
何为民族、民俗文物呢?
所谓民族文物,具体来说,就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人类活动遗存物中有关各个民族的实物、遗址及文献资料等,都是说明民族历史发展变化的实物例证,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族文物,当指少数民族的文物。实际上,民族民俗文物,并非仅指少数民族文物。只是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受历史上传统观念如民族歧视等的影响,人们常把民族文物视为少数民族的文物。不但在很大程度上是这样认识的,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大都是这样操作的。所以,我国目前的民族文物,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少数民族的文物。
民族文物的年代界限,上自古代的考古品,下至当今的民族文物。其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方面的文物,而且包括自然资源等文物。
所谓民俗文物,是指人们在长期的劳动和生活中所形成的,反映某一地区和人民的生产、生活、仪礼、信仰、文化、娱乐等民俗事项的文化遗存。亦即“民俗活动中产生、流传、使用的赋有特征的典型器物”。其范围包括:生产、生活、岁时节令、民间文艺、宗教信仰、礼仪、民间组织(如家庭)等有形民俗文物和无形民俗文物,既有文献的、考古的,也有传承的。这些在千百年来的民俗活动中产生、传承和使用的无数民俗文物,都与人们的民俗活动息息相关,都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民俗事象、民俗活动,是既具有很强地域特色的典型器物,又是民俗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领域,它是民俗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上的反映,是关系到我国国情、民情的精深学问。
根据以上观点,民族民俗文物不仅范围广泛,内涵丰富,包含着我国56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的实物资料,其中,既有我国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也有反映某一时代或某一地区的民情风俗、信仰、生活、文化、工艺等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既体现着我国民族民俗文化的全貌,也是民族、民俗研究重要而可靠的资料来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不仅如此,这些民族民俗文物还是国情、民情研究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国情、民情的一门学科,是一个国家的向心力、凝聚力所在,因此,民族民俗文物十分重要。
(二)民族民俗文物包含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从表面看来,民族民俗文物是实物资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似乎不大。在现实生活中,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还为数不少。所以,目前属于实物部分的文化或文物工作,就归口到了文物部门,即博物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就归口到了其他部门。笔者在这里提及这一问题,目的并不在于谁管理和如何归口管理的问题,而在于强调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不可分离和相互渗透的问题,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存我们文化的多样性和更好、更全面地诠释和解读我们的民族民俗文化。
实际上,民族民俗文物中包含有十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表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初被称为“无形文化遗产”,后发展为“口传与非物质遗产”,最后才叫做“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随着20世纪后期勃兴的对文化遗产(包括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的高度关注下产生的,其背后所隐藏的是一场全球性的文化知识和文化观念的变革运动。
我们现在所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32届大会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的定义。根据这一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包括:
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有的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上述内容进一步概括为技艺类和习俗类两个大类。技艺类主要指戏剧、音乐、舞蹈、工艺、技术等;习俗类主要指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其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这些特点包括:
(1)
时空性。因为它是植根于特定的自然环境、特定的时代背景、特定的文化土壤、特定的政治秩序、特定的经济基础、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特定的习俗风尚、特定的思想观念、特定的意识形态……之中,是一定社会的人们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同其所处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物质和精神创造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们劳动和智慧的结晶。由于它处于一定的时空范围,所以,这些遗产就很自然地有别于其他国家、民族或地区的同类文化,因而又表现出地方性、独特性、独创性的特点,并使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和传承。
(2)
物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常离不开活的人体、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思维模式、或以具体实物等为道具的文化实体等物质文化因素。只有当这些与物质文化有关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文化因子存在时,才能构成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附着于一定的物质文化遗产之中的,具有物质性的特点。
(3)
互动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无论是传说与表述、艺术的表演、礼仪习俗的应用和传承、工艺技能的流程和传播,还是在与自然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中,都是通过人与文化交流互动的动态过程中完成的,所以,它又具有动态性或互动性的特点。
我们在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特点后,不难发现,民族民俗文物中有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首先,在民族民俗文物的理论或概念中,包括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
在民族文物的概念中,“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族文物是说明民族历史发展变化的实物例证,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论点,就十分明确地指出了民族文物中包含有“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实际上指的就是物质文化遗产和精神文化遗产,这里的精神文化遗产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的民族民俗学专家宋兆麟先生在《民族文物征集大纲》中也指出:征集民族文物,“不仅要搜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方面的文物,也要搜集自然资源等文物,一定要全面、系统、成龙配套。”对此,他还对自然、历史、经济、政治、家庭、婚姻、丧葬、习俗、宗教、文艺、科技等等方面的民族文物做了详尽的阐述,这其中就包含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如节庆、游戏、音乐、舞蹈、科学知识、文学艺术、氏族、家庭、婚姻等等。
在民俗文物的概念中,包括有人们在长期的劳动和生活中所形成的、反映某一地区和人民的生产、生活、仪礼、信仰、文化、娱乐等民俗事项的文化遗存。其范围涵盖生产、生活、岁时节令、民间文艺、宗教信仰、礼仪、民间组织(如家庭)等有形民俗文物和无形民俗文物……它是民俗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上的反映。这就直截了当地指出了民俗文物中有大量的包括“生产、生活、岁时节令、民间文艺、宗教信仰、礼仪、民间组织(如家庭)等”在内的无形民俗文物。这些无形民俗文物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民族民俗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自然天成地联系在一起而不可分离的。民族民俗文物渗透了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很大程度上附着于民族民俗文物之中。其次,在具体的文物中,民族民俗文物包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分十足。以贵州的民族民俗文物为例,在贵州征集的刺绣围腰、背扇、袖片、肩片和蜡染床单、被面、挎包、搭帕等民族民俗文物中,都绘制有“鱼蛙变人”、“牛龙变人”、“神鸟孵人”、“蝴蝶孵人”、“蜘蛛救人”等带有神话、传说、故事等的纹饰图案。这些纹饰图案的背后都带有一个神奇、美妙的传说、故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在绘有“猫咪叫春”、“两鸟接吻”、“锦鸡交尾”等图案的床单、被面和背扇心等作为新郎、新娘结婚礼物的蜡染制品中,既表达了生殖繁衍的性崇拜、性观念,也是民族民俗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结合的最好例证。贵州的风雨桥、姑娘在节日盛装时所戴的牛角形银冠、清水江划独木龙舟时的“牛角形鼓架”、傩戏表演中的面具、民族建筑中的雕龙绘画……无一不是民族民俗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渗透的产物。可以说,贵州的每一件织品、绣品,或者说,每一件民族民俗文物的后面,都无不附着有一个生动的故事、传说或信仰、习俗,或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这些故事或传说与其附着的实物共同构成为一项文化遗产的完整内容。
再以湖北地区的民族民俗文物为例。吊脚楼是人们熟知的不可移动的土家族民族民俗文物,是当地人为适应其特殊的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一种创造。一般建在正屋的两边,楼台腾空。它是一个实体、实物,属于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品味,它却包含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
土家人把兴建新屋吊脚楼作为繁衍子孙的根基,因而看得十分神圣。吊脚楼的兴建,首先要选择地基,即民间所说的要看房屋的风水,因此,在选择地基之前,常找来风水先生看地、择地。择地的原则是“左青龙(江、河),右白虎(大道),前朱雀(有池塘等开阔地),后玄武(有带灵气的山)”。即选择依山面水,前低后高和避风向阳的地方作为屋场,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当然,其中还有很多细小的原则和规矩。在这些原则中,既有环境学、地理学、地质学、建筑学等方面的学问,也有民族心理、民族信仰、民族风俗习惯等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
当房屋地基选好后,还要根据地形、地貌和家境好坏程度等对房屋进行规划布局,典型的土家人传统居室吊脚楼布局为木瓦结构,五柱四列,正屋为三大间。中间的开间前面三分之二部分是堂屋。堂屋右侧板壁上,贴墙悬挂女性生殖崇拜物——簸箕,左侧则悬挂男主人常用的蓑衣、斗笠和农具等。堂屋两边的两厢结构相同,都以中柱为界,用板壁隔成两间,前半部分是火铺,火炕旁设有一个长方形火墙。周围用四块大青石镶砌,火塘中间放一个铁三脚架,架上置放鼎、锅等以烹调食物。火炕的正上方有一根可上可下的“冲担钩”(类似滑轮,有的叫炕钩,有的叫梭钩,有的叫梭筒),既可挂物又可悬壶烧水(同时,这也是土家族男性生殖崇拜物),每家必有。春、秋、冬三季都在火铺上做饭、饮食、取暖,火塘里侧正对堂屋门口的一面,放着一个大碗柜,碗柜前面摆放有鼎、锅等各种炊具。除床外,还放有衣柜、箱子、桌子、装粮食的朵柜以及装有酸菜、油等物品的坛坛罐罐。在火铺房里,顶部都有天楼板。其中火铺上面的天楼板是用杂木条子按一定间隔铺砌而成的,叫“荆条子”。这些内容,都得事先规划布局和设计好。
当房屋规划布局设计好后,就开始动(开)工了。动工后,远亲近邻都要来帮忙做工,这些做工的人只吃饭不拿工钱,叫“打白工”。当然,在动工前,还要举行一系列的仪式,如,开工仪式、上梁仪式等。凡举行这些仪式时,不但要选择最好的日期——黄道吉日,而且举行仪式的过程还特别讲究。以上梁为例,就有很多特别讲究的习俗和礼仪程式,大凡亲戚朋友都要来送礼祝贺,叫“斟上梁酒”。
土家族修建房屋时,堂屋正中顶上都要横搁一根大梁。梁的中央绘着太极图。两头分别写着“荣华富贵,金玉满堂”,或“美轮美奂,金玉满堂”,或“帝道遐昌,五谷丰登”之类的对联。同时画着“日月、乾坤”等字样或图案。土家族十分重视这根大梁,且要以偷来的为最好。
建房前,屋主不仅偷偷在大山中寻找分岔成两根的标直大杉树,而且必须事先了解被偷树的人家是否会骂人,要以会骂人的为最好。当屋主选择好树(杉树,表示家大、业正、又久长,枝繁叶茂表示子孙兴旺后人多)、树主人和良辰吉日后,到上梁的前一天夜里,建房人请来八个后生,来到事先相中的这棵树下,立即点燃三柱香,烧上一盒纸,拜过山神土地,念上几句吉祥词,就将杉树砍下。树被砍下地时,要在树蔸上面搭上红布,同时大声燃放鞭炮。接着,将被砍下的树剔除枝叶末节而成一根直木后,根据事先丈量好的房屋的大小和尺寸,将其锯成符合相应大小和尺寸的两节(根)。然后,将两根直木同时从山上滚下,仔细查看哪一根的头在前,尾在后,并无伤痕的,就选哪一根为大梁。这时,由一个人用红布包着12元钱放在树蔸下,其他几个人就下山把被选中的梁木抬回家。抬回家的过程中,途中不能歇气,不能讲话。抬到主人家后,就放到木马上由木匠加工成大梁。这天晚上,主人家要安排专人看护这根大梁,不能让人或狗等碰它,更不能让人或狗等从大梁上面跨过,如违背了此禁忌,将是最大的不吉。第二天,树主人看到树桩边的香灰纸灰和红包后,便知道自己的树被人偷去做了梁木,即使知道是谁家偷的也不追究、气恼,少不了心平气和地骂几句,拿着树桩上留着的红包了去家回就……但有的人见到自己的树被偷了,则破口大骂,树主人骂得越厉害,建房人则越高兴。因为他们认为,主人骂得越厉害,说明房子修起来越发家、发人、发财。所以,他们希望树主人骂得越厉害越好。
而偷树的主人,这一天就在亲朋好友的祝贺声中举行上梁仪式了。
上梁时,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掌管上梁的人,叫掌墨师傅或歌师,共两人。这两个人一定要是儿女双全、不重婚、家庭幸福和睦、富裕而没有缺妻,即:被当地公认为德高望重的人,他们的任务是赞梁。
赞梁有一定的曲调和表演形式。待梁木在屋顶上架好后,赞梁者爬梯而上,一人提酒壶,一人端茶盘(茶盘内放着筷子、酒杯、腊肉、糯米糍粑)。二人各坐在梁木的一端,一边饮酒,一边互问互答。二人用长篇的赞词,赞扬主家的屋场吉利如仙境,似龙王宝殿,必发子发孙发财,人财两旺,福寿绵长。如,提酒壶者赞道:“手提酒壶闪金光,壶中美酒喷喷香。欢欢喜喜上屋去,要跟主东赞主梁”。端茶盘的接着赞道:“手端茶盘四四方,张郎造就鲁班装。四角造起龙凤榫,金漆盘子摆中央”。礼赞完毕,二人开始上梯,每上一步就唱五句赞词,赞词的内容都是借颂扬古人恭维屋主的,如:“上三步,中三元,刘备关张访大贤;南阳有个诸葛亮,三顾茅庐下高岗,上十步,十全十美,张郎鲁班下凡间;修起高楼和大厦,主东富贵万万年……。赞梁后,向下面抛”“鬼老壳”粑粑,后来演变“梁粑粑(最早为撒为撒糍粑、糖果和核桃、板栗等带圆形的食物,圆形表示团团圆圆,主家幸福美满)”。最先是把两个象征富贵的大圆粑粑拿在手里问下面的主人:主人回答:主人回答完“要富还是要贵?”“富贵都要!”毕,两个粑粑随之抛下,主人家接在怀里(最忌讳接不住)。然后掌墨师傅将小粑粑抛下,边抛边唱:笑哈哈,笑哈哈,双手拿起;梁粑粑,四面八方一齐撒,大家越抢越发达!梁下的人纷纷争抢粑粑,抢得越多越好。抛过粑粑后,亲友们将一段段五颜六色的布料搭在梁上,叫“搭梁”,此时鞭炮齐鸣,赞梁者又一步一赞,下到地面,于是,一栋新屋的上梁仪式(有的地方如利川等地叫“立房子”)就这样在喜气洋洋的热闹气氛中结束了……这些礼仪、程式、风俗、信仰、禁忌及其中的工艺、技能、技巧、场所(或文化空间)……,都无一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反映。
在修建房屋的材料用料上,也有不少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习俗和礼仪。如,使用的木材应为杉树,“杉”有“发”,即家宅富贵、兴旺发达的意思。堂屋因为是用于红、白喜事和祭祀、会客的场所,所以,特别讲究。堂屋大门,全部用木板装修,不但要用杉木板,而且要用“八块柴”做成。对着大门的后壁墙上,要做神龛,以供奉香火和菩萨等。重要的祭祀活动,如,祭祀祖先,祭祀虎祖、敬灶神、土地神、祭土王、五谷神、豕官神、祭鲁班、办理红白喜事或秋收时堆放粮食等,都在堂屋进行。所以,堂屋特别重要。
另在房屋的艺术构思方面,也常有雕龙画栋附着于屋梁、屋顶和窗格等处,既是对房屋的装饰和美化,也是土家族习俗、信仰等深厚文化底蕴的反映,其中的习俗、信仰、禁忌、技艺等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
以上仅仅是普通民居吊脚楼的大致状况,土家族就世世代代生活在吊脚楼中,所以曾有土家族“住的是吊脚楼,烤的是堆堆火,吃的是坨坨肉”的说法。
在土司时期,土家族房屋建筑还有森严的等级制度之分。当时明确规定:土司的居室可以富丽堂皇,雕梁画栋。顾彩在《容美记游》中记载土司的房屋是“南府署极雄敞,倚山面溪,前有石街,民居栉比”,其属下官吏住处虽可竖梁柱,但不准盖瓦。一般土民只能杈木架屋,编竹为墙,用树皮或茅草盖房,极其简陋,部分连床都没有。改土归流后,大量汉人迁入土家族地区,带来了汉族的文化,这在土家族的建筑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比如从规格上看,建筑时长、宽、高、尾数皆不离“八”,“八”的谐音为发,从选梁、砍大梁、竖列、上梁等建筑仪式和建筑中的“福事歌”来看,“八”包含了人发、家发、事业发的三大内涵。如《开梁口福事歌》中的“梁口开起一寸八,儿子儿孙都发达;东头开了开西头,一股银水绕屋流;梁子开起一寸九,子子孙孙代代有”,就具有典型的汉文化色彩,既是土汉文化互动的表现,也是民族建筑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互动的体现。在这里,吊脚楼犹如一首抑扬顿挫的音乐,既静又动,既凝重,又幽雅,使“静”的建筑物与“动”的礼仪、习俗、程式、文化场所等有效地编织于一体,使其中的物质文化遗产——建筑物的本身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筑工艺、文化、文学(包括口头文学)、艺术、审美、习俗、礼仪、爱好、信仰、观念、工艺、技艺、技能、技巧等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吊脚楼的形、神、意,有形和无形,物质与非物质……共同构成为民族民俗文物——完美与和谐的土家吊脚楼建筑文化。所以,我们认为,民族民俗文物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有价值的实物,而且是当时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习惯、习俗、信仰、科技水平、工艺、技艺、技能、技巧、审美情趣等非实物即非物质文化的综合反映。
除了吊脚楼外,土家族对宗教的虔诚信仰,对白虎的敬畏(如,门顶雕白虎、门环铸虎头),在作战工具如戈、矛、剑等上面所铸镂的虎头形或虎形花纹,小孩穿虎头鞋、戴虎头帽,盖“猫脚”花衾被,对以“西兰卡普”挑花、“毛古斯”舞、为代表的织锦、刺绣的精雕细刻,摆手舞、跳丧、巴山舞的流行,青睐利川市民歌《龙船调》,盛行过赶年的习俗……都无一不包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又比如,以其独特的工艺和美妙的构图被列为中国五大织锦之列的土家族民族工艺中的奇葩——“西兰卡普”“打花铺盖),是土家族姑娘(又称”的杰作。土家姑娘从十一、二岁开始学习彩织,从那这时起,土家姑娘在婚前的日子里总是精心制作她们的土花铺盖。织出来的铺盖色彩艳丽,图案新颖,多达几百种。这些图案充分展示了土家族的图腾、仪式、习俗、信仰、礼仪、服饰、舞蹈、人物、情景、民歌、工艺、技能、技巧等内容。这些内容中,既有自然景物(如花草、植物等)、禽兽(如以动物形态为题材的阳雀花、燕子花、虎皮花、小马花、猫脚花迹等)、家什器具、鲜花百草,也有单八勾、双八勾、十二勾、二十四勾、四十八勾等几何图案,还有如“福禄寿喜”、“长命富贵”、“一品当朝”、“鲤鱼跳龙门”、“狮子滚绣球”、“万字花”、“王字花”、“喜子花”等文字图案。它们中,既有土家族风俗、信仰、礼仪、节庆的内容,也有土家族织锦工艺、技能、技巧的流程,还有织锦的场所,即文化空间……这些,都是土家族现实生活或习俗的画卷,土家族人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几乎都成了土家织锦的题材范围。而这些内容都是附着于“西兰卡普”之中,共同构成为土家族织锦“西兰卡普”完整的文化内涵。
以上是物质文化遗产中所包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在表演艺术、文学、语言、手工艺、民间口头传说、神话、信仰、道德准则、风俗习惯、民间游艺、音乐舞蹈、戏曲歌舞、礼仪等流传的标记和符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也有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通过讲述、表演等人的行为活动和剧本、戏服、脸谱、道具、唱片、表演场所(即文化空间)等物质方式才能表现出来。
另外,像“土家族茅古斯所表达淤积在土家人生命中的冲动与狂躁;女儿会所表现的土家族男女青年对爱情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哭嫁和骂媒所表达的土家姑娘怀春、出嫁的羞涩与企盼;摆手舞所体现的土家族狂放、执拗的苍劲;咂酒所表达的土家族男女青年在日常生活中的谑嘻、撩拨与幽默;傩舞所表现的土家族人对生命降临的欣喜、惊慌以及虔诚的祈福与期待;莲湘所反映的土家人庆贺丰收的狂喜与庆典气氛;撒尔嗬以独特的动律、洒脱的舞姿、粗犷古朴的动作所展现的土家人桀骜奔放、洒脱自信的民族性格。”……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也都无一不能离开物质文化遗产。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附着于一定的道具、工具、场所(如跳摆手舞的地方摆手堂等)、器具等物质文化或实体之上的,这些物质文化或实体与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为上述文化多样性的完整内容。离开了其中之一,其文化内涵便无法完整表达或诠释。因此,民族民俗文物中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辅相成和相互渗透的,我们应予重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应与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抢救同步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全球兴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热。我国也同样如此。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受到如此的关注和重视,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承载各民族精神与情感的重要载体,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是人类智慧的体现,是社会发展的纽带,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巨大精神动力,是尊重人和尊重文化的权利与尊严、联络人的感情和平衡各种关系的调节器、助推器,因此,十分重要。
然而,来自全球化趋势,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工业化、农村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以及“全球价值观”与“乡土价值观”、“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挑战的冲击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农耕(游牧)文明的逐渐削弱乃至在部分地区的消失,民众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变化,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给一向主要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传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使其逐渐地失却了其生存和繁荣的土壤,大批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村寨、村落遭到破坏,大量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技艺、习俗、礼仪等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原始农耕文明构架下的许多文化形态和方式在迅速瓦解,民间的不少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戏曲、歌舞、故事、歌谣、谚语、谜语、技艺、游艺、民俗演示、传统竞技、传统体育、手工艺等民族特色逐渐丧失甚至消亡,甚至由于传承人的逝去而濒于消灭,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因非法走私而流失……都使得我们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受到严重威胁,世界各国各民族在维护其文化的独特性、民族性、多样性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而被提到了各国的议事日程。以三峡地区的湖北兴山县的丧葬文化为例,这里过去流行的转丧和坐丧都是由男士担任主角完成的。但是,由于外来文化的冲击,各种观念的变化、更新,特别是其传承人的越来越少,从事丧葬活动的人已十分匮乏。但人死归终的人类自然规律却不可改变,因此,这里出现了女人转丧、唱丧的现象。当初听人说起这一文化现象,我似乎将信将疑,因为过去三峡人家有“女人跳丧,家破人亡”之说,认为女人阴气重,参加丧事活动会给主家带来不吉,岂有女人跳丧之理?但当我亲眼目睹这里的一场闹夜丧事活动后,看到两名女士既在主持,又在围绕亡人棺材唱着、转着,且韵味十足,后经了解,方才知道是因为现在的后生们都外出谋生而不愿学习和继承这种传统的丧俗文化而导致的后继乏人所致,一些愿意学习这种文化的女士就当上了替补队员。由此可见民间艺人的缺档断代。再这样下去,包括丧葬、丧俗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问题会更加令人堪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问题因此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全球范围内,一股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程或保护运动迅速兴起,并开展得有声有色。在中国,这项工作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且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在2006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就有518项被列入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不但可以看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而且也说明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给予的重视和取得的成效,这是历史性的飞跃和突破。按照这种工作作风和方式工作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以及对文化多样性、整体性的保护、传承、弘扬,甚至开发、利用都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其前景应值得我们乐观。
但是,我们在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也别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资料,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实物资料,即民族民俗文物。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丰富,但破坏也特别严重。一些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文物、工艺品和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化实物,由于岁月的流逝和各种劫难,由于不法分子的盗买盗卖,由于各种工程的建设,使得大量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被破坏、出境、流失。据报道,在不少国家的博物馆、美术馆和图书馆等机构里都有大量的中国民俗文物。日本茨城县博物馆收藏了许多来自我国内蒙古地区的“牛鼻栓”,数量之多、品种之全令人吃惊:有大牲口的、小牲口的,有铁制、木制、竹制等不同质地的,而此类民俗文物在内蒙古博物馆仅有一二件。法国巴黎一家私立博物馆收藏了180多件我国苗族服饰,其中仅极具文物价值的贵州月亮山地区祭祀服“百鸟衣”就有15套,超过贵州省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收藏总量。这个博物馆的馆长说:中国“100年后,人要研究苗族的服饰文化,还要到我的博物馆来研究。”黔东南自治州有十分丰富和极具特点和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如,银饰、服装、各种器具、各式挑花、刺绣……都是极其珍贵的民族民俗文物,包含着十分丰富的苗族文化内涵,都反映出苗族不同支系的不同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在苗族同胞的传统习俗中,服饰习俗更是他们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保留着许多人类早期的服饰特征,能为人类学、民族学研究提供丰富的人类学早期服装标本,对探索人类早期服装发展历程,尤其是苗族的发展史、起源史、服装史,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这些极具特点和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却大量流失国外。仅在纽约的一个“中国少数民族服饰展”中,其展品就包括了非常齐全的贵州少数民族服饰上百套,这些服饰几乎是国内所没有的。
据贵州的朋友介绍,除了服饰以外,其他民族民俗文物,如极具观赏与民俗文化研究价值的织品、绣品、窗花、神台、木雕(如木偶等)、桌椅等珍贵文物在贵州清水江被一车车、一船船地运走,民间其他有价值的民俗文物如生产生活用具;各种岁时用品(如门神、对联、年画、老皇历等);各类传统工艺品(如皮影、面具、剪纸、泥塑、木雕、石刻等);各种传统儿童玩具;各种有特色的建筑构件……都令外国收藏者趋之若鹜,大量民俗文物因此流出境外。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例,国人岂有不痛心、不遗憾之理?
还有民族民俗文物的自然性损失、破坏,工程建设的破坏,移民搬迁的破坏,破的破坏……都使得大量的民族民俗文“文革”“四旧”物损失惨重。
面对民族民俗文物生存的如此环境,我们应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包括物质和非物质在内的民族民俗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的、全面的、同步的保护和抢救,这样才能保存好我们文化的多样性,才能留住我们民族民俗文化的根,才能增强我们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因此,笔者呼吁,我们在当前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别忘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之一——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
三、教训与反思——别让民族民俗文物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真空和遗憾在一些地方,属于地下考古的考古发掘工地和考古中出土的文物都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保护,人们纷纷争取有关项目,不但参与的人很多,而且相关的成果也不少。因此对地下文物的保护也卓有成效。三峡地区的地下文物保护就是这样,其成效是立竿见影的,这已是众所周知。
三峡地区的地下文物虽然得到了及时的保护和抢救,但就三峡地区的整个文物工作来说,也有令人遗憾之处。那就是民间民族民俗文物未能得到全面的和强有力的保护与抢救。
三峡地区由于在历史上和现今社会中都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生息、繁衍的地方,这里在古代有三苗、群蛮、百濮(濮)、彭、巴、蜀、楚、越、秦等多个民族在这里繁衍生息,在当今有汉、土家、苗、回、侗、畲、壮、蒙古、白等44个民族和40多万人口在这里生活,所以,这一地区有大量的民族民俗文物。据《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报告》显示:三峡地区需保护的文物和文物点多达1282处,其中地面文物453处。这些文物和文物点包括300余处表现三峡自然地理和民俗民风特点的庙祠、民居、桥梁等明清建筑物,以及诸多的古栈道、古纤道和大量的民族民俗文物等。但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三峡民族民俗文物破坏严重。据这一带的老人们反映,兴建葛洲坝之前的许多东西,如妇女用的头巾、绣花的枕套、鞋子、帽子等,现在大多已无法见到;过去的石碾、石磨、石碓等,现在也基本上为机器所代替。过去,这里有不少村寨就是一个民俗文化的自然村,稍作整理即可成为一座露天博物馆,现在这样的村寨也为数不多了。另据研究民俗文物的枝江市博物馆副馆长黄道华先生介绍,枝江市自1981年以来,先后进行了四次全市范围的文物普查,发现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的变化一次比一次明显。2005年5月,他在编写《枝江市志·民俗篇》时,曾对当地民俗文物的消亡时间做过统计。
其中,由于电力和机械化的普及、新型材料的使用,20世纪70年代,筛面粉的脚踏罗柜、雨具中的油纸雨伞、木屐、钉鞋消失;20世纪80年代水车、砻子(粮食脱壳机械)、木制织布机、油灯停止使用,这些东西预计近10年内消亡;具有典型地方特点的捕鱼挑担划子(双联体小舟),预计近10年内消亡;民间手工艺的木雕、石雕、竹编、刺绣,面临后继无人的状况;晚清至上世纪初期民居及同时期的家具架子床、木案、月牙桌、八仙桌、太师椅、板凳、亮格柜、两截柜等,所剩无几,预计近15年内消亡。至于晚清至上世纪初期消亡的其他民俗文物可谓不胜枚举。还有在三峡的移民中,不少人认为陈旧的东西不便于携带,丢弃了不少。笔者曾在移民迁徙的地方走访过,不少移民为图搬迁的方便省事,把一些有价值的民俗用品扔掉了不少;在建新房和搬迁中,不少人认为过去的东西陈旧落后,于是用时髦的家具取而代之;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中的不少生产、生活、节日、礼仪及婚丧嫁娶中具有代表性、文化艺术性的用具、用品及其中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毁弃、丢失、流失、失传,而代之以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信仰,像从秭归迁至上海的移民,不可能将家里的一切都带走,不但会丢掉过去的不少家什用具,(包括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物品),而且当他们进入一个新的环境生活后,一些文化节日、礼仪、习俗、信仰这些承载着多重文化或传承着文化多样性的三峡民族民俗文物,包括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会相应地被新的节日、礼仪、习俗、信仰等文化所逐步代替……面临着如此严峻的形势,作为我们文物工作者来说,无不感到愧疚和痛心。可见,三峡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抢救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如今,在全球范围内都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势下,对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抢救应该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因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互关联与渗透的,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势必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包括民族民俗文物在内的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俗文物也因此会得到保护和抢救。但是,如果我们没有这种双向保护意识,而是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割裂开来,不但不能很好地保护和传承我们的民族民俗文化,而且会使这种文化遗产的多样性、整体性的保护难以实现,更会使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抢救错过一次难得的机会。在过去,由于我们在一定程度上重视了古代的和地下的文物,但却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地面民族民俗文物,因此而造成了地面民族民俗文物的损失和破坏。这种教训我们应很好地吸取,将地面民族民俗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同保护和抢救起来,达到保护文化多样性和整体性的目的。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原则中,我认为,也适于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