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刚张建文
重庆地区处于江汉平原与成都平原之间的过渡地带,地形大势由南北向长江河谷倾斜,起伏较大,西北部和中部以丘陵、低山为主,坡地面积较大。长江干流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南北两岸还有数十条大小不等的河流汇入长江。江河两岸的台地和丘陵以及江河所提供的水源、渔猎资源、交通条件,为古代人类的生存繁衍提供了有利条件,自更新世时期以来,就一直有人类群体在这里生息劳作。春秋时期后随着巴国的逐渐向西迁徙,这里成为巴人和巴国的主要活动区域,虽然文献记载的秦灭巴国发生在阆中,但《华阳国志·巴志巴志》中有关巴国的记载主要发生在这个区域。而且,长江水道作为连通成都平原与江汉平原的交通要道,使得这里成为秦楚相争的战场,也是晚期巴文化与楚文化、秦文化发生密切联系乃至最后逐渐被汉文化逐渐同化的地区。近几年来,随着三峡水库建设的进展以及乌江流域的梯级水电站开发,在乌江流域的几条主要干流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考古调查和抢救发掘工作,例如重庆市文物考古所2005年对武隆土坎遗址的发掘,发现一处战国至汉代的墓地,清理十余座战国至秦汉时期土坑墓,这些墓和晚期巴文化有着直接的关系;另外,2006年重庆市文物考古所在对乌江支流酉水河上的酉酬电站、石堤电站的调查发掘结果看,也发现有商周以来的遗存,目前发掘工作正在进行中。从这些线索来看,乌江水道应该是巴文化向外迁徙、扩张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在晚期巴文化及其消亡阶段也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中所言及的晚期巴文化,主要是指战国中后期至西汉前期,生活在现在重庆境内以巴族为主体的一系列具有独特面貌的文化遗存。重庆地区的晚期巴文化遗存分布较为广泛,多数的遗址墓葬中都有晚期巴文化的遗存分布,其中较为集中的有:巴县冬笋坝墓群、涪陵镇安墓群、小田溪墓群、蔺市遗址、武隆土坎遗址、忠县崖脚墓地、老鸹冲遗址、万州中坝子遗址、云阳李家坝墓群、开县余家坝墓群、奉节上关遗址、巫山秀峰一中墓地、麦沱墓群、江东嘴墓地等。由于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晚期巴文化遗存中,公开发表的绝大部分是墓葬材料,遗址的发掘和资料整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地开展,对晚期巴文化进行全面研究还有一定的材料限制。因此下文中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发掘收获,就晚期巴文化研究中的几个争议问题进行探讨。
一、船棺葬的族属问题
船棺葬作为古代先民的一种特殊葬俗,在中国也有多处发现,这些船棺葬的并不属于同一个民族,埋葬方式也有区别,本文所探讨的船棺葬仅限于古代巴蜀地区发现的船棺葬。
整体来看,古代巴蜀地区的船棺葬墓坑为狭长形竖穴土坑,其葬具为船棺,船棺用料往往为整段原木打削,船棺呈舟形,其船舱采用火烧后再用斧挖刨而成,其整体形状非常接近实用的独木舟。下葬时通常在船棺上覆盖木板等,死者遗体以及随葬器物均置于船舱之内,主要采用单人直肢葬式。船棺葬大致可以分为两端齐平的独木棺和一端或两端上翘成舟形的船棺两种类型。自从1954年巴县冬笋坝墓群、昭化宝轮院墓群发现船棺葬开始,早期的巴文化研究者就把它和巴人联系在一起,认为船棺葬是巴人的葬俗之一。但根据近年来四川、重庆等地的发掘成果,将原蜀国境内的船棺葬和原巴国境内的船棺葬材料进行比较,我们有理由对船棺葬属于巴人葬俗的观点表示质疑。
理由一:从船棺葬的出土地点和发现数量看,前者发现数量要远远多于后者。到目前为止,船棺葬在巴县冬笋坝、昭化宝轮院、什邡城关、荥经同心村、成都商业街等地都有多座船棺葬发现,此10江蒲、邑、大县郫、竹绵、县彭外等地也有发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成都配合基建考古工作中也曾多次发现船棺葬。这些船棺葬资料中除巴县冬笋坝墓群位于原巴国中心地域内,昭化宝轮院墓群位于原巴国地域边缘,而且可以确认的船棺葬数量仅有21座,其余的几处地点都位于原蜀国境内,而且数量众多,接近百座。
理由二:从出土船棺葬的时代范围看,前者存在的时代也短于后者。关于冬笋坝、宝轮院的船棺葬时代有不少学者做过研究,也有一些不同的结论,但比较认同的意见是这批船棺葬属于战国中晚期,从有些船棺出土有大半两钱、铁器、汉文印这一特征来看,有可能晚到秦灭巴蜀之后。而川西平原的船棺葬有学者曾经做过研究,将船棺葬分为三期,时代贯穿了战国时期,并经历了从粗糙的、两头齐平的、毫无规律的“船棺”到较为规则的“船棺”再到制作规整的、一头平齐一头上翘的“船棺”这三个发展阶段。两地船棺的发展演变序列后者显然完整些。另外,将两地船棺葬的随葬品进行排比分析,前者的随葬品中陶器主要有圜底罐、矮圈足豆、釜甑等几类,陶质多以夹砂褐陶为主,铜器主要有鍪、釜甑、柳叶形剑、圆刃钺、弓耳矛、无胡戈等种类,一般容器类的胎壁较薄,制作较简陋;而后者随葬品随时代延续也有一些变化,陶器多夹砂灰陶,早期除了上述器类外,还有敛口钵、大口瓮、带盖圜底罐等器类,中期敛口钵消失而代之以圈足豆,晚期器类简化,主要是圜底罐、矮圈足豆两类,大口瓮、器盖等都消失;铜器方面器类变化不大,仍以鍪、釜、甑、柳叶形剑、矛、戈、钺等种类为主。从随葬品的特征看,前者的随葬品特征与后者中、晚期随葬品特征接近。
理由三:从出土船棺葬的涵盖阶层来看,前者等级较低,而后者涵盖了从低到高的各等级。冬笋坝、宝轮院的船棺葬一般长约4-5米,直径约1米多,随葬品的数量不多,主要是铜兵器、铜容器、铜印章、钱币、饰件、陶容器等几类,有的还出土有铁器,从墓葬规模还是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方面都不算高;而在公认为属于巴人高级墓地的涪陵小田溪墓群等地没有发现船棺葬的痕迹。川西平原则广泛发现有船棺葬分布,从以成都商业街为代表的大型船棺,到以荥经同心村为代表的小型船棺,大型船棺除出了随葬常见的铜、陶器外还出土有较罕见的漆、木器,小型船棺则只见陶、铜器。
在考古发掘中往往会发现一些受到周边文化影响的墓葬中存在着随葬品与葬俗不一致的现象,有些随葬巴人特征器物的墓葬采用涂抹青膏泥的木椁埋葬,对于这些墓葬的族属判断容易产生争议。将冬笋坝的船棺葬与战国晚期的小田溪墓群的竖穴土坑木椁墓进行比较,两者虽然葬俗不同,但在随葬品器形、器类特征方面基本一致。我们认为相比于偏重物质性的随葬品来说偏重于精神性的葬俗更能体现出墓主人的民族性,因此葬俗的区别对于族属得判断更为重要。从这个结论出发,冬笋坝的船棺葬与战国晚期的小田溪墓群的竖穴土坑木椁墓葬俗不同而随葬品接近,说明两者生活的时代应该相近却属于不同的族属,船棺葬在葬俗、随葬品等方面的特点表明它与蜀国的联系更为紧密一些,对于探讨蜀墓的演变规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我认为船棺葬应该是由蜀人创造并沿用的一种葬俗,由于巴蜀文化之间一直有着密切的往来,尤其是在晚期巴文化阶段更是出现了许多习俗共通共用的现象,冬笋坝的船棺葬有可能是一支与蜀人同源的部族向巴国地域发展后继续沿用的葬俗。
二、关于晚期巴文化中的人牲、人殉葬俗
人牲、人殉作为先秦时期较为常见的一种葬俗广为发现。而在晚期巴文化中是否存在这种习俗则缺少实例证明。《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曾载: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廪君死,遂以人祠焉。”依此记载,廪君巴人应该有杀人祭祀的习俗。但过去发现的晚期巴文化墓葬中都没有发现这种习俗的存在。
最近几年在云阳李家坝的战国时期巴人墓地中发现了一些殉人墓的迹象。从已经发表的资料统计,1997M34、M40、M54、M50殉葬1人,M19、M31、M43殉葬2人,M42殉葬3人。1999M13殉葬1人,M24殉人2具,]12[具3牲具,人1人殉M18……李家坝墓群的殉人墓与同时期中原地区的殉人墓比较,前者的这几座墓葬都不大,长在3-4米;随葬品方面也并不十分丰富,最多不过十几件,从墓葬尺寸和随葬品方面来看地位都不算突出;而后者多见于大型墓葬,与殉人同时入葬的还有丰富的随葬品。这些人殉人牲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将殉人保持身体正常姿势附葬于墓主身边或附近,这种殉人很可能是墓主的妻妾或仆从;一种是将殉人的骨骼堆放在一起,头骨在最上方,很可能与陕西凤翔秦公1号墓的人牲一样,将人牲杀祭后肢解,然后殉葬;第三种是只殉葬人头骨,按发掘者的说法,像猎头族的做法,我们认为可能是墓主将生前战争中斩下的敌人头颅随葬。这三种方式中前两种在中原地区春秋战国时期都有发现,后一种在云南地区也有发现。
根据上述资料,李家坝墓群中存在人殉人牲现象是可以确认的,但是,由于李家坝墓群的殉人墓数量不多,而其他的大型巴人墓群尤其是普遍被认为是巴国王陵所在的涪陵小田溪墓群的几座大墓中都没有发现人牲人殉,应该说李家坝墓群的殉人墓仅仅是孤证。晚期巴文化中人殉人牲很可能并非是作为广泛使用的制度出现,认为晚期巴文化中存在人牲人殉的观点还有待进一步的发掘证实。
三、铁器出现在重庆地区的时间
铁器的出现和使用时间很早,但铁器作为一种新的重要生产工具使用并推广则是春秋中期之后。到了战国中晚期中原地区铁农具开始广泛应用于农耕,对于战国时期农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继而间接地推动了战国时期政治、军事的一系列变更。换句话说,更锋利耐用的农具使得人们可以耕种的土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增加,进而为诸侯军队提供了更多的兵源、粮食,刺激了诸侯兼并战争的进程。重庆地区的铁器出现时间也比较早,但由于所属国家不同,铁器在不同地域出现的时间也有很大差别。
楚国的冶铁业当时很发达,铁农具很早就得到推广使用。从近年来的考古发现看,属于楚国管辖的巫山、奉节、万州等地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铁农具,到战国时期地层和墓葬中出土铁器已经比较常见。巫山蓝家寨遗址1998年在第一期文化遗存中发现铁2件,铁锸2件,铁镞1件;1999年在东周时期文化层中发现了33件铁器,其中铁锸13件,铁5件,铁锄1件,铁镞1件。发掘者认为当时属于楚国管辖的大昌盆地使用铁农具已经较为普遍。巫山麦沱墓群1998年发掘的战国楚墓M43出土有铁鼎。巫山张家湾遗址地层中发现1件铁。奉节新浦遗址1998、1999年在属于东周时期上层遗存中发现10件残铁器。万州麻柳沱遗址1998年东周地层中出土有铁钉、残镰刀等;1999年T107④层出土铁锸、铁斧各一件,发掘者认为时代在战国中晚期。
巴国虽然与楚国为邻,但在铁器的使用上却落后于楚国,考古发现证实晚期巴文化遗存发现铁器的时间和数量远远少于重庆地区的楚文化遗存。根据已经发表的资料统计,云阳李家坝遗址地层中发现有铁釜、铁斧各1件;1997M27出土1件铁锛,M53出土1件铁刮刀。发掘者认为时代属于战国中期后段至战国晚期前段。忠县崖脚墓地BM2出土1件铁剑,发掘者判定时代为战国,我们认为有可能属于战国晚期。涪陵镇安遗址1998年M1、M2、M5、M6共出土铁锸2件、铁削3件、残铁器1件,作者推断M1、M5为秦代前后,M2、M6为秦汉之际;1999年M14、M15、M19、M21共出土铁器6件,主要是削、鍪,其中M15属于秦代或秦汉之际,M14、M19、M21属于西汉初期至武帝时期。涪陵蔺市遗址M8出土有两件残铁器,其时代为秦代前后。
从上述资料看,重庆地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由于分属楚、巴两国,铁器的出现时间和种类都有差异。由于楚国的铁器制造业发达,前者在战国甚至春秋时期就已经使用铁器;最早出现的铁器大多是锸、锄、镰等农具,也有削、斧等工具,兵器只有铁镞,容器只有铁鼎等。后者在秦灭巴蜀之前一直处于青铜时代,铁器的出现时间晚到战国中后期,较为广泛的使用应该是在秦代前后;种类方面与前者相似,但铁农具的出现时间较晚,数量较少,在西汉中期开始才在墓葬中有较多的出土。这表明巴国在铁器尤其是铁农具的出现和推广使用上远远落后于楚国,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巴国的农业经济和冶铁业远不如楚国,这使得巴国的经济实力难以有较大的发展,从而直接地影响了巴国的命运。可以说巴国之所以在与秦、楚两国的一系列战争中失利,导致国力衰减,进而亡国应该和巴国农业经济落后,无法为国家提供充足的粮食和人口,维持强大的军事力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