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的法律行为,这种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例如,钱某委托齐某代其购买一间平房,齐某便在钱某的授权范围内,以钱某的名义与一房地产部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时就发生了钱某与该房地产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其法律后果由钱某承担。在这里,钱某是被代理人,齐某是代理人、房地产公司是第三人。
代理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1.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是通过代理人的行为,为被代理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例如,代理他人上法庭打官司、代理他人签订合同、代理他人买卖贵重物品等。这些行为都是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2.代理人可以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之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就是代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自行决定自己的行为。
3.代理行为是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才能使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属于代理行为了。
4.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行为在法律上被看作是被代理人自己的行为。所以,由被代理人承受该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权利、义务、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