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在平等主体间发生的、符合民法规定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比如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婚姻关系、财产继承关系等等,都是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一经建立,当事人一方便享有了某种权利,另一方就承担起与此种权利相对应的义务,或者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又都负有相应的义务。如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生效,承租人(房客)就有权从出租人(房主)那里得到房屋使用权,同时负有向出租人缴纳房租的义务。出租人则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负有将房屋按时交给承租人居住、使用的义务。可见,民事法律关系是具有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既然是由民法规定的一种社会关系,它就必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这就是说,民事法律关系的任何一方都必须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当事人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这是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相区别的本质特征。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尽管双方当事人在年龄、职务、文化上有所差别,但在法律地位平等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例如在财产继承关系中,未成年人同其他成年人一样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