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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情习俗

  乡规民约

  新中国建立前,区境农村,特别是大宗族都普遍订有自己的村规和族约,谁违犯了就要严加惩处。这种宗族规约充满着严重的宗族意识,落后的伦理观念,实质上为地主阶级服务。它的订立和执行,操纵在地主豪绅手中,几乎所有的村规族约都明确规定,禁止婚姻自由,不准犯上作乱,违者,轻的宗谱上除名,重则处死。旧的规约也有些内容符合历史的需要,适应当时当地的情况。如:遇婚丧喜庆,彼此互助;做屋或较大的工程,帮工不收取报酬;遇有盗贼、群起捍卫;发生火灾、不问本村邻村,都尽快进行扑救;保护本村共有的林木,严禁毁坏;对农作物及蔬菜、花果,一律不准偷窃等等。违者都要做出处置。这些,在客观上对劳动人民是有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乡规民约作为法律的补充,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这种社会主义时代的乡规民约,同旧时的村规族约有着本质的区别。

  50年代初期,境内城乡广订“爱国公约”,每家每户张贴。内容充分体现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集体,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建设好社会主义新中国。据荷塘乡《乡志》记载,1958一1980年,先后制订修改森林资源保护的通告、规定、管理办法6次。1984年以后,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法规和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原则制订乡规民约,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完善的乡规民约共6部。全区行政村大多数根据《乡规民约》的总体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订《村规民约》。1998年后,全区乡、村两级均成立村民自治机构,广泛建立起“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制度。全区乡、村执行《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后,正气上升,邪气下降,纠纷减少,社会秩序日益安定。

  附:荷塘乡《乡规民约》

  为维护社会主义公德和人民的正当利益,建立起优良的社会风尚和生活、生产、学习秩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订《荷塘乡乡规民约》。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不做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事情,做合格公民。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认真履行个人对国家、集体的义务,保质保量完成上交国家税收和征购、派购和集体提留任务,遵纪守法,不搞无政府主义。

  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方向,维护土地公有制和集体财产,不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坟,不拆毁损坏和私藏平分集体财产,不做损公肥私、损人利已的事情。

  四、遵守社会公德,搞好家庭、邻里、村与村团结,发扬共产主义协作精神,尊老爱幼、文明礼貌、关心军烈属、照顾五保户,反对宗族房股活动,不搞宗派,不攀华宗。

  五、爱护自然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不人为的造成环境污染。并向有损坏环境污染的人和事做坚决斗争。

  六、尊师重教,大兴科教兴乡之风。保证子女受完普及教育义务,坚决杜绝新文盲产生。相信科学,不搞迷信活动。

  七、保护山林、严禁乱砍滥伐,违者按《森林法》及有关条例规定处置。

  八、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保护文物、严禁盗挖古墓;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准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按轻重情节处理。

  九、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第二胎,坚决杜绝第三胎,违者按有关政策处理。

  十、凡本乡公民务必参加创“三优”,做文明市民活动。实行乡、村目标管理,年终评估、尝罚分明。

  十一、凡外地驻本乡单位或是来本乡务工群众,一律与同本乡公民共同遵守本《乡规民约》,不得特殊,奖惩同等。

  1984年9月17日(荷塘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道德风尚

  境内居民素以团结互助,敬老爱幼,崇尚公益,敦厚勤谨,古朴之风历代相传。新中国建立后,旧的生产关系的解体,移风易俗的教育,在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的基础上逐步树立起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观念、新道德。但也有一些旧风陋习的沿袭至今。

  精神风范爱祖国、爱乡土、守秩序、讲信用、敬长爱幼、诚挚好客、邻里和睦、勤劳俭朴、奉公守法是昌江人民的传统美德。建区后,昌江人民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帮后进、超先进;“学雷锋”、“五讲四美三热爱”、“爱我昌江,做文明市民”等活动,通过创先争优,“五好家庭”、“文明楼院”、“十星级”的评比,使人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美德成为二代新风。

  爱国爱党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抗越自卫反击战中,境内居民旗帜鲜明、爱增分明、立场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实际行动捍卫祖国,付出重大牺牲,做出积极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昌江的发展,家乡的建设和衷共济,以聪明的智慧和才能深化改革,创立新章,取得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辉煌成就。

  团结互助,敬老扶幼为人崇尚之美德,历代相传,且有成规。如例:做屋建房、大小工程、村民皆义务助工相帮;生病卧床、亲友邻居携物探望;灾难互救、亦属常情。子孙素以赡养父祖为已任;集体对鳄寡孤独、老弱病残予以特殊照顾,实行“五保”,开办敬老院、给予供养;对父母早亡的幼童,每月发放救济金,并免费人托、人学,直到幼童年满18周岁,使孤老有所养,孤儿有所托。逢年过节,各级组织,干部群众登门慰问,赠送物品,中小学生为五保老人挑水劈柴、洗衣晒被。年轻人旅途乘车为老幼孕残主动让座更是屡见不鲜。

  勤劳俭朴,崇尚公益区境自然条件优越,自给基础甚好。自古以来,区民乡土观念强、乡土感情深,大都依乡伴土,长年劳作不息。清淡自乐而重公益。新中国建立前,区境道旁茶亭遍立,义渡布设津口、诸村皆置碾屋,大宗戏台雄踞村中。新中国建立以后,昌江人民不惜压低分配,缩衣节食,积蓄资金,兴建项目繁多、规模空前的大量公益事业。大至农田水利,道路桥梁,小至机米房,洗衣码头,涉公益事业而无一不为。昌江区的人民自建区始至2000年的进一步努力,昌江区已是田通水、路通车、村通电、户通(电)话,公共受益项目决非旧时可比。

  诚挚重友,热情好客区民素有重友好客之盛名。不论节日还是平常,无论是亲戚登门还是友者来访,主人都视为客人,以礼相接、热情款待。特别是远道而来的贵宾稀客,更是设席欢迎。其待客之规:一必端茶递烟、留客进餐;二必以上方为客位、恭请客人坐上首、任凭谦之再三,东道主都坚请就位;三必以点心待客,不仅东道主为此,就通情人家或邻居也会赶制点心,端来待客,多则十几家,少也有二三家,家接家的点心会使客人食难停筷。

  尊师重教,科技兴区70年代昌江区的普及教育水平远离国家要求,尤其是农村适龄儿童,适龄少年的人学率不足60%,新文盲年增一年。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展教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1984年,区委、区政府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科盲、法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事,全区掀起“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热潮,措施远超预定目标。提前4年完成“两基”任务。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每年教师节的庆祝规模、档次均高于其他节日的活动安排。使教师队伍不断稳定壮大,教师安心于昌江的教育事业。全区人民不相信迷信、热爱科学。农民掀起科学种田热,乡、村两级大办农民夜校讲科学课,农民订阅各种科学报刊,青年掀起电脑热,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全国高等自学考试。

  喜事简办,男女平等1984年以前,每逢婚丧喜庆,红白喜事,大多区民总以传统习俗大操大办。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和人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喜事简办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如旅行结婚、集体结婚、火葬、电脑上网,手机发短信庆贺等等。建区后,宣传贯彻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提倡婚姻自主、男到女家落户,女孩同男孩一样能传宗接代、女子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有很大提高,重男轻女的陈腐观念得到根本改变。

  陋习社会腐蚀剂之一是歪风陋习,本志录其主要表现如下,引区民为鉴戒。

  打人命外姓女性非正常死亡,娘家合族出动,索人抵命、俗称“打人命”。打人命者,不通过官府调查处理,凭借宗族势力、结伙成群、赶至丧家、翻箱倒柜、砸锅毁器、穿墙破壁、拆瓦断梁、杀猪设席、毁室方休。

  信迷信区域农村一般民众中的老年妇女奉鬼神、信迷信的仍有不少。倘遇久病不愈或鸡猪发瘟,便祈求菩萨、算命卜卦、消灾去难。建区后,农村土地庙全部拆除,近几年,个别村又有新建之举。长年香火不断。农村操办红白喜事“看日子”,“看风水”又有兴起之势。

  吸毒赌博鸦片,清道光年后,区境有少数富户、流氓吸食。一旦成瘾,倾家荡产、短命夭折。赌博,在新中国建立前有的人因之倾家荡产,甚至沦为盗贼、抢劫。吸毒赌博,民国时期政府曾屡下禁令,但明禁暗纵,禁而不绝。新中国建立后,此俗被迅速取缔、禁绝。20世纪90年代中期始,吸毒赌博现象又在一些地方,少数人中有所出现。

  生活习俗

  服饰衣着清代至民国中期,农民多穿土棉布。男女服装式样,有大胸襟和对胸襟两种,穿大胸襟的居多。妇女一般穿中长式的大胸襟衣服(上衣照过臀部),有的衣服还镶有花边。农家妇女操持家务多系围裙,男子在外劳动则扎系手巾或腰裙。手巾长达五尺,腰裙不过膝盖,多为黑色。收割时节,农民围系手巾或腰裙下田,寒冬腊月用来紧身御寒,推车挑担,又用来披肩擦汗,长年随身,四季不离。时至本志限年,老年农民系腰裙有之,扎系手巾少见。

  民国后期,青白细布、土布细布增多,土布夏布逐渐减少,衣服式样大胸襟减少,对胸襟多。有钱有势的富人,先生冬天穿长袍马褂,衣料多为绩罗绸缎,并衬以丝棉裘皮;夏天,多长衫,长裤或短褂,短裤(裤、均宽腰无开门的便裤),料多编绸缎或香云纱,或细白夏布。一般人家,夏天穿细布或土布的单褂、单裤;冬天上身穿棉袄、棉裤。穷人家则一种粗布衣,“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冬天上身仅穿件粗布破旧棉袄,谓称“穿空心袄”,下身穿件旧破单便裤过冬的比比皆是。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生活日益改善,衣着服装变化很大,长衫、大褂几乎绝迹,便衣便裤不多,破衣破裤更少。工作服、中山装、学生装、春秋衫、拉链衫等男女时装日益增多,男服兰色偏多,女服花色偏多。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倾路线的影响,曾一度男女服装千人一色、千人一式的现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日益繁荣,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衣料质地优良,花色品种丰富多彩,服装款式新颖繁多。男青年,讲究时尚、革屐西装;女青年,追求新潮、高档名牌;男女壮年,呢绒夹克、新款新样;小孩老年,花样翻新、件件新衫;温饱户的服饰也在逐步改善,人人都有几件新装;特困户也很少缺衣,衣衫槛褛者已少见。

  鞋帽清末民初,有钱有势的戴西瓜皮帽。民国中后期,盛行礼帽。老年妇女,冷天一般用给纱巾包头,或戴绒女帽。劳动人民多戴护耳的毡帽、猴头帽;晴、热天,多戴自家用麦杆编织的草帽;雨天,农民,头戴竹蔑编夹著叶的斗笠,身穿棕编的蓑衣,做客或远行,一般撑油纸伞,妇女平时多扎头巾。

  新中国建立后,区民多戴八角帽、解放军帽、鸭舌帽和毡、绒毛制的三块瓦式帽,妇女有的戴毛线编织的“风雪帽”。雨天,农民穿戴塑料雨衣雨帽,也有穿戴蓑衣、斗笠、胶布雨衣、或撑“晴雨伞”。青年妇女,晴、热天出门,多戴洋布制的遮阳帽;中老年妇女出门,仍有不少扎头巾的,至于儿童,帽的式样花色繁多。

  男女穿的鞋子,旧时多属妇女制作的布鞋。妇女做客时喜穿绣花鞋,平时穿青布鞋,雨天穿布制钉鞋(鞋底密钉鞋钉、涂以桐油,不透水)。男人一般多穿圆口青布鞋,雨天穿皮制半筒鞋(涂以桐油防水、鞋底密钉铁钉保滑)或木板鞋(桥伪)。少数人有胶鞋,延续到70年代初。80年代后,鞋子为新式的皮鞋、运动鞋、胶底皮鞋,老式的布底布鞋已较少见。袜子大都是丝织品、涤纶织品,线袜除老年人外,一般都不使用。布底袜子及钉鞋已成为历史陈迹。

  仪容装饰发型清代、男人长发梳辫,官绅士十岁至三十岁就蓄须。劳动人民一般年过六十才蓄须。年轻妇女前留“刘海”,后编辫,出嫁时解除发辫,梳头,脑后盘下发巴,用网套着,横插头0,再插上其他钗、锢等首饰。

  民国初,提倡男人剪辫、剃发、剃须。民国中、后期,理发用推剪。从此,发型增多。男青年有“西装头”,脑后装,平顶头等。男老年人多前半剃光,后大半留短发,或全剃光。中老年妇女多剪短发(也有老年妇女梳头向后盘发巴)或将稍长的短发向脑后梳折拢,外加银质或角质的“发朴”,再插上首饰,青年妇女多剪短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发型繁多。男人有西装头(四六或三七分),平顶、游泳发、有少数光头;妇人有短发、青年发、娃娃发、游泳发。青年妇女也有梳长双辫或短双辫的,女孩子有儿童式、蝴蝶式、羊角辫或向后分两簇发的等等。80年代,男女青年时兴烫发。90年代以后,有少数青年时兴长发、蓄须,以为“时髦”,都毕竟是极少数。

  首饰装束清代至民国中期,女孩子穿耳戴环。富贵户女子戴金、银耳环或金、银耳坠。穷人家女子则戴铜耳环或穿线悬“珠子”。富贵户女子还戴金、银项圈。姑娘出嫁时备有头答、钗、锢、手镯、戒指等装饰品。富家多半金质,一般人家银质,穷家为铜质。民国末,女孩子穿耳悬珠的减少。新中国建立后,此俗没有。但近几年来,女孩子甚至青年妇女穿耳戴环、耳坠的风气又兴起。男女作兴戴手表加戴金戒指,青年妇女戴项链,有的还戴“胸花”。到70年代中期,部分年老的农民,有一种古朴的装束,出门戴草帽、腰后或腰带上插一根一尺来长的竹烟筒,烟筒上还吊有插纸枚(点火用)的细小竹筒和装黄烟的小盒子或小袋子。

  缠足封建社会,妇女从小缠足,因有“足大难嫁”之苦。民国初,提倡妇女放足,至民国末,妇女缠足的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习俗已彻底废除。

  饮食主食区民以食大米为主,有时兼食杂粮,习惯一日三餐。

  新中国建立前,遇上旱涝歉年,农民缺少大米时,多以麦、粟、红薯甚至野菜充饥。农闲时多吃两餐,一干一稀,稀饭多是“菜粥饭”,干饭有时吃白米饭,也得先吃一碗“蒸菜”,农忙时,小康农户早餐的米粥饭煮年糕,或青菜煮年糕。中、晚餐吃白米饭,下午加点心(多为油煎年糕),贫苦农户则无此举。

  新中国建立后,农业获得较快发展,主食粮也随之改变增加。进人80年代后,农民吃白米饭,有时还兼吃面条、包子、馒头、年糕、白米饺子等较精良食品。每到年底盛行以糯米酿造米酒,以糯米掺灿米做年糕(俗称年把、也称“糕果伪”)。城市居民则辅以其他食品,而且有许多家庭不做早餐,向市场或集体食堂购买早点。如肉饼、蛋糕、茶叶蛋、清汤、包子、面条、炒碱水把、炒米粉丝、糯米粘糕、糯米汤圆等等。

  菜肴新中国建立前,农民常年以蔬菜为主,农忙季节或过时过节,增吃些荤菜,有的贫苦农民没有食油,就将菜放点食盐清炒或清煮。富贵户,平时餐餐不离荤,每逢时节或婚丧喜事更是杯盘满桌。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日常菜肴逐渐变化,’荤菜增多,素菜也逐渐讲究。农家食用荤菜主要的是:猪肉一般有红烧、清炖、粉蒸、小炒、卤和腌制等;鸡一般有红烧、清炖、小炒,蛋的吃法,除煎、煮、做蛋饺、蛋卷、蛋糕之外,有腌蛋、荷包蛋、茶叶蛋等等。与邻县、市、区大同小异。城区居民菜肴有米粉蒸肉、糖醋鱼、红烧鱼、肉、鸡、狗肉、清炖石鸡等尤为喜爱。一般家庭菜肴、也普遍要求蔬菜品种多样,瘦肉、鲜鱼、高蛋白、低脂肪、营养丰富。

  喜庆筵席,菜的品味花样多。20世纪70年代,农村一般八大碗、十大碗、十二大碗。城区居民多以十盘四碗或十碗八蝶为主,其中有大菜、炒菜、干蝶、果蝶;富裕户则多以鱼翅、燕窝八大八小盘、蝶待客。80年代始,碗改盘装、一般为八盘、十二盘。酒宴讲求花样,多采用较稀少的物品,如野味、狗肉、甲鱼、石鸡等,主食也改为米饭、面食、点心并用,酒类从单一的烈性白酒改为低度酒和饮料并用。90年代后均有十四盘加一大碗汤。城区居民婚丧喜庆的酒宴,多数居民户由自办酒席改进宾馆酒楼设宴。

  点心区人敬客喜用荷包蛋煮面条,蛋皮面条或米粉。农村多为晚米粉饺子、糯米汤丸、麻核滚白糖芝麻粉等,还有果品糕点名目繁多,年节时炮花糖、冻米糖、清明把、端午粽,最为普遍。

  烟酒茶习俗上客来了,首先递茶敬烟,饭后再喝怀茶。人们见面或闲谈时,经常彼此敬烟,亲朋交往、留餐,往往离不开酒。20世纪50年代前,区境农民吸烟一般用短棍烟筒,也有用长棍子烟筒的。富贵户用水烟筒,均吸黄烟。60年代后农民与市民一样吸香烟(卷烟)。80年代以后长、短烟筒棍、水烟筒几乎绝迹。

  居住

  农村住宅,多喜座北朝南,朝东、朝西的也有,朝北的屋很少。

  1949年以前,富贵人家居住讲究“四水归堂”的高平房,二进、三进、少数四进,高达两丈余,雕梁画栋,内设天井,屋内上有天花板、中有楼板、下有地板。中农以上人家,多属砖木结构,四房一厅的砖瓦房,六房一厅的也有,八房一厅的少数。房屋结构,四房一厅的住宅,中间以“引堂仿”为隔,前为正厅,后为中房,正厅上有二梁,梁架在主柱(俗称“栋柱”)的为正梁,梁为彩绘,中钉一铁环,上置有“双凤朝阳”或“双龙戏珠”之类的吉样图案。梁在前柱上的为“关口梁”,上面两头各钉一铁钩,为“凤尾钩”,这样的屋都是前后下水:建造时,先“断水”盖瓦;后砌墙(也有四面砌墙,前面装建“照墙”)装修,多以竖拼、架梁为新屋落成做标志。贫苦农民普遍用土筑墙或住茅屋,有的人家上部吊苫,下部编竹篱巴或编杂木柴棍为墙,也有的人家用乱石垒砌为墙。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居住条件逐渐转化。50年代至70年代,农民建房的逐年增多。一般是砖木结构的民房。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中期,出现建房热,多为平房,少数楼房。90年代建住宅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两层的多数,七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少数,富裕家庭的房子装磺豪华。(全区建房情况参见第四章第三节)。

  境内城区居民在新中国建立前,瓷业工人多住四面通风的坯房和窑厂里,有家属的则在市郊或河边用废窑砖头、匣钵桶堆成矮棚居住,沿河还有不少用山竹和船蓬搭的棚户。商号有的是前店后坊兼作住家,多数居民是几户合租一幢屋居住;只有少数中上豪绅之家能住上宽敞的旧式大住宅。新中国建立后,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有了很大变化。建区后,城区逐步改造,许多破旧的老式民房改建,棚户及简陋危房已经拆除,90年代后,区辖居民住房正在向城市“整体设施配套,内部装磺美观、使用面积宽敞”的方向发展。

  家具

  区人日常生活用的家具种类多,农户用的家具更多,其共同特点是:60年代以前,家具多为铁、木、竹制品,重实用耐用。家具中有油漆描金,精工雕刻、古香古色的床、桌、椅、梳装台和缸瓦盆罐、饭颤端桶、锅铲饭箕、米筛筐盘、火叉火钳等等。70年代后,逐步为新式成套的家具所代替。80年代后,境内居民对家具的选用多从实用、轻巧、舒适、美观和占用面积较小考虑。藤制品、塑料制品、铝合金制品的组合式、拆叠式等多功能的家具盛行;同时机械、电子产品和高档乐器亦进人区民家庭。具有昌江特色的用具有3种:一是纳凉用的农家用麦杆纺织的麦杆扇子和嫩白棕叶编织的棕叶扇;二是山区农户家家具有的宽狭不一、高低不同、移动方便、纳凉舒适的竹床。三是农村家庭户户必备的取暖用具烘桶。其特点是:手提轻便、移动轻巧、靠背舒适、经济可算、实惠耐用。

  节令习俗

  昌江区域在1949年5月之前节令很多,年初至年尾,几乎月月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规定了一些新的节日,也适当保留着一些传统节日,在区民中还流传一些旧时节日,较之广泛的主要有:

  春节属农历年节。从农历头年腊月(十二月)下旬起,包括送灶、祝福、除夕、直到元宵。辖地从农村到城区均对正月初一零点至黎明前尤为重视,家家焚香点烛、燃放鞭炮。开门出行,邻里互相拜竭,名曰拜年。40年代前,平辈相互间致敬拱手,年幼者见长者多行跪拜礼。新中国建立后,国家规定从初一至初三,放假3天,机关单位、群众团体多举行新春茶话会、进行团拜,均以鞠躬或握手抱拳所代替。

  元宵节辖地也称上元节,时间为农历正月(一月)十五日,旧习喜游灯。灯的种类繁多,男青年扬龙灯,女青年扬花钵灯、蚌壳灯、走马灯、还有扮成戏名的高脚灯;小孩玩的灯名更多,如西瓜灯、鲤鱼灯、船灯、车灯等等。通常是初十或十二日出灯,走访邻村,十五日在本村挨家串户一走,喝一些吉利彩,游灯时配以锣鼓乐队,所经之处均以燃放鞭炮迎送,大多数门户备有糕点、点心、红包,稿赏游灯人员。十五日晚上,各家各户张灯结彩,到处灯光辉煌。游灯一般在十六日或十七日结束。新中国建立后,游灯己成为人民群众节日文娱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形式,赋予新的意义。进人90年代后,辖地较富裕的乡村出现有机械、电动、电子等大型龙、凤及种种历史人物、动物等音响玩具灯会,向群众进行宣传、寓教育于欢笑之中,吸引了广大游客。

  元宵节,农村与城区不一样的习俗即悼念已故先祖,上坟“放光”挂纸。

  清明节新中国建立前,清明节前一日为寒食,乡间有少数人家不举烟火。清明日城乡均到墓地培土挂纸祭扫祖坟。城区一些人,祖坟在市境者,大都全家荷锄提筐,作一日游,并采集杜鹃花,以供玩赏。农村则“会族而饮插柳于檐”,并由族祠给每户男丁发一串清明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俗已废,仅盛行用野青艾叶做清明把。学校、工厂、机关单位则组织学生、工人、干部、职工到烈士墓、纪念塔献花圈、花兰,祭扫墓地、以缅怀先烈,寄托哀思,进行传统教育。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新中国建立前,家家门上挂营莆、艾青、焚苍术、白芷、雄黄以驱虫秽气。早上吃粽子、咸蛋、面条、包子,中午饮雄黄酒。这一天,有划龙船的习惯(现已成为一种体育活动),儿童挂红蛋、香袋。农村则有端阳拂晓放牛到野外吃“神仙草”的传统,据传是牛吃过此种露水草,肯长膘,可抗疫。新中国建立后,端午节前后成为卫生大扫除的日子,驱虫、灭鼠,以保安康。一些家庭仍保持挂艾青、曹蒲和饮酒习惯,大部多数人因雄黄有微毒而以饮料代替。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鬼节。新中国建立前家家门前摆酒肴、烧纸钱、祭拜祖先,贩济游魂野鬼。有的还做盂兰会、放河灯等。农村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到亡故的父母坟前烧纸钱、祭奠。新中国建立后,迷信活动已少见。但饮食习惯仍流行吃糯米油6和碱水把。农村兴祭祖先、烧纸钱的习俗仍存。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与春节、端阳节为三大俗节。这一日尽可能做到合家团圆共度佳节。至亲好友互赠月饼、相邀赏月。城区青少年从八月初一即着手准备烧“太平窑”(用烧瓷器的渣饼垒成的窑)。60年代后已不如以前盛行,偶有少数少年和退休老瓷业工人在昌江河畔搭烧。农村有的地方青少年玩稻草扎成的“稻草人”,用三根木棍钉扎成车推着稻草人到村外焚烧,以视“送瘟神”。新中国建立后,此活动逐渐减少,渐无此举。但中秋节仍为群众所重视。

  重阳节农历九月九日,新中国建立之前常襄菜英系臂,采菊沽酒,食粟宗花糕。好友相约登高远眺,成为赏心悦事。新中国建立后,重阳登高成为体育活动和民兵军事训练的一项内容。公园菊展更是群众的所喜所爱。90年代后,各级政府、老年协会组织均在此日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和老龄群众座谈会,畅谈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共话老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不少单位还组织老龄干部、职工、群众旅游观光或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冬至谓之“大冬”。新中国未成立前,城区会馆都有隆重的祭祀活动。农村大族同清明节一样,集中办酒宴,打开祠堂门,各家派代表进祠堂,先举行祭祖仪式,后“吃冬至酒”,有的还要集体到公祖墓上修坟祭祖。各家也到自家已故祖先坟上祭祖修坟,对冬至颇为重视,有所谓“冬至大似年”之说。新中国建立后,集体吃冬至酒和祭祖的风俗已经没有,但群众仍保留修坟祭祖之俗。

  腊八农村广为农历十二月初八日起,做年把(糯米粉做成的糕果伪),宰年猪、扫扬尘、洗家俱、酿糯米水酒,有的人家还用红枣、红豆和大米煮粥、名腊八粥,谓之“腊八腊八、杀鸡杀鸭”为过年做好准备。

  小年辖地一般为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也有二十三日或以后诸日的。因本区城区和农村习俗各异,故从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都有过小年的。过小年这一天晚间则备酒菜,以示庆祝。

  除夕是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这一天家家布置厅堂、户户悬灯结彩,张贴春联、年画。晚间要将准备的“年饭酒菜”摆至厅堂中央桌面上,待全家人到齐(在外地的人也要赶到家,万一不能赶到家的例外),上燃香火、蜡烛、鸣放鞭爆、祷祭天地、祖先,然后举行家宴,吃团年饭。这时,大多数地方人家都不准任何外人进门(大门已关),甚至连已出嫁的亲生女儿也不留在家里过年(此俗已不多了)。饭后,到处点灯,小孩手提灯笼、燃放鞭爆,大人则给小辈压岁钱。并围炉喝茶吃茶点,坐以待旦,谓之“守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剔除封建迷信部分,其余则保留。广播电视发展后,绝大多数家庭都围坐在电视机、收音机旁,收听收看春节文娱晚会,等待新春的开始。

  婚嫁习俗

  清末民初,辖地一般是承袭封建婚姻制度,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婚配的男女当事人不得见面、不得参与意见。联姻程序:首先,由父母作主选择对象,央媒提婚,经双方父母认为男女二人的“八字”相合,同意联姻,男方则央媒义聘,接着由女方开具“礼单”给男方,男方备办衣物、首饰、聘金等彩礼送给女方,女方设筵招待,并出具女儿的年庚“八字”回送给男方,谓之“订婚”、俗称“下定礼”或拿“八字”,然后结婚。

  结婚前,由男方选择并开具“完婚吉日”,备办女方提出的衣物、首饰、礼金和酒菜及麻核等礼物送给女方,宴请媒人、伯公(或叔公),谓之送‘旧子”。结婚的礼仪一般分四段进行。

  第一段,结婚前两天,男女双方的舅公、伯公(或叔父)同媒人(新中国建立后称介绍人)到男家赴宴谓之“起媒酒”。(此俗,城区和农村大部分地方已废除)

  第二段,结婚前一天,男方家要按女方家开具的酒席物资和财礼在中午前送达,谓之“下辞家”。晚上,女方家设宴“款待女儿”,宴请亲友,俗称“款待酒”。次日中午设“人情宴”。

  第三段,结婚这天,男方发出花轿(80年代后改为汽车)到女方家“迎娶”。午宴后,女方家给新娘“开面”梳妆打扮,戴凤冠霞披、穿绣花鞋(90年代后改为给新娘做头,穿婚纱)进行一番“哭嫁”,新娘给父母、长者行辞家礼后,由直属亲人抱新娘上轿(车),鸣爆欢送新娘赴婚。花轿(车)到男方家大门前停毕,“引礼先生”引新郎向新娘送“茶子”(此时新娘下“轿”(车)引人厅堂,男东女西停立“拜堂”,首拜天地、二拜高堂(祖宗)、三行夫妻平等礼,接着送人“洞房”。新郎新娘饮“交怀酒”后,再依次拜见至亲长辈,谓之“分大小”:,随后,女方家父亲及长者以“双担”(内装给新娘的化妆品及一席菜肴)和赔嫁物品送至男方家,谓之“送三朝”。然后由新郎安过长者席后,呜爆开酒宴(此俗已少见)。晚上,亲朋好友进新房看新娘,并与新郎新娘逗趣,谓之“闹新房”。

  第四段,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三朝回门”,即到女方家看望女方父母。

  古时,穷人家庭婚嫁仪式简单,有的只备一简便小轿或手推土车,由媒人引路,把新娘接来男家随便行“三礼”,就算是拜堂结婚。有的早已把新娘接到家里,到择定的日期拜一下堂即为结婚。酒席,有的随便备办一、二席,有的没有。

  民国中期以后,旧的婚姻制度仍在风行,结婚程序厚礼重金,一如既往。但婚姻习俗稍有改变,繁文琐节,略有简约,婚配当事人可以见面,参与意见。知识人士中,新郎穿中山装或穿西装革履,不穿长袍马褂、不戴礼帽,新娘穿旗袍,不戴凤冠霞披,改行鞠躬礼,谓之“文明结婚”。但是,农户仍然盛行旧式婚嫁习俗。

  新中国建立后,颁布了《婚姻法》,废除了包办买卖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主,大多数父母不干涉子女婚姻。婚嫁礼仪向文明、简朴方面发展,例如举办新婚茶话会,集体结婚,旅行结婚,男女双方花费不多。90年代后,婚嫁喜庆日大摆酒席,比“排场”成风,不少女方索取大量礼金、礼物。结婚之日不少人家用小汽车接新娘、拖着嫁妆列队游行,接送宾客。

  新中国建立前,辖境还有几种特殊的婚姻形式。

  童养媳贫苦人民因天灾人祸或因子女过多,为生活所逼,忍痛将自己所生的女婴或三、四岁女孩,或十几岁未及笋的女儿,托媒说给人家做童养媳。而取童养媳的男方也有各不相同的情景,有因家贫娶不起亲的,有因子弟丑陋生理有残缺的,也有因家里缺少人手的等等。

  望郎媳其情况与童养媳基本相似,只是男的还未出生,而“媳妇”从小就进了男家门,在男家养大干活,等男的出生后,再选日子“结婚”,故民谣有“十八岁姐伪周岁郎”之说。

  卖妻抢亲有的穷人为生活所迫而卖妻;也有的流氓懒汉嫌妻而将妻出卖;也有的男方因无钱还赌博债而卖妻。买妻的男方大多数是穷人为了简便能成家的,或是游子懒汉想成家而难成家的,也有富豪人家纳妾而女的不从的。由卖方诱骗女方到至约地点,买方纠集多人抢去成亲。

  纳妾官吏、富豪人家为了贪图享受而纳妾,俗称“讨小老婆”。

  “冲喜”结婚有的因未婚夫体弱多病,婆家迷信“八字”、“命运”,要用“结婚”来“冲喜”,以“治好”男的病,于是女方娘家不得不同意便让男女结婚。

  上述婚俗,新中国建立后,已彻底废除。

  近亲结婚指表兄弟姐妹结婚。其联姻原因各有不同;有因表兄弟姐妹有机会相处一起,互相爱慕,双方父母同意而结婚的;有因姑嫂、姐妹和好,愿将自己子女许配结婚的;也有因同别人的子女联姻、结亲,礼物礼金谈不好,自己的姑嫂、姐妹“不看钱面看人面”,有话好说,易于结合的。还有共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结婚,这主要是母亲携带子女改嫁,或男的有子女到寡妇家“招亲”,因家贫子女娶嫁困难而结婚的。以上都是血缘婚姻,新中国建立后与《婚姻法》所不允许的。此俗仍有沿袭,但极少。

  招亲入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立之前,不少寡妇有土地而缺少劳力,或生有子女,或者眷恋亲人而又有财产不愿改嫁出去,于是招夫,俗称“招亲”。也有因仅生一独生女儿而有家产,不愿女儿出嫁,于是赘婿,谓之“人赘”。招亲人赘,其男方均在女方家落户。招亲,不举行结婚仪式,而家务全由女的主持。人赘,要举行结婚仪式,有遗产继承权和赡养老人的义务。新中国建立后,有不少男青年去女家落户,成了婚姻上的新风尚。

  生寿习俗

  生育新中国建立前,妇女生第一胎小孩,临产前一个月,娘家要为即出生婴儿赠送衣服、鞋、帽、围兜、围裙、披风、小棉被(尿被)等,以及为请接生婆和至亲本家帮忙的女眷馈送一席酒菜,俗称“催生”。

  婴儿出生后,娘家又要赠送婴儿的衣服和产妇的营养品,谓之“看月里”。月内,产妇不能出房门,更不能人他之宅。女人经期或男人(丈夫除外)身上带有金属器物,或是陌生客人都不能人产妇房,俗传不这样会引起“回乳”(叫“踩乳”,产妇乳水突然停止),多半产妇房门上挂有一只草鞋以示警戒。现已不忌。婴儿满月,要剃满月头,外婆家要送“满月”礼物,其他亲友也要送人情。产妇家庭要设酒席招待,俗称“满月酒”。男孩满周岁,要做“周岁”,外婆家要送较重的礼物,俗谓“送周岁”。富家,“书香”之家,还要把书、笔、砚、算盘、秤、尺、花、果品等物摆在孩子面前,孩子任意抓取,以察其志,预卜日后之成就,古称“试周”,又称“抓周”。新中国建立后,这些礼节基本上都沿袭下来,但繁文褥节则已大为简化。

  寿辰区境习俗,小孩过生日,一般吃鸡、吃蛋。成年后,一般是逢闲生日(非逢十的生日)吃面条,逢整生日(逢十的生日),家中还备些酒菜集餐、以示庆贺。到了六十、七十岁以至八十、九十岁,辖区有“做寿”的习俗,大部分地方提前做寿,即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八十九,即做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岁的寿,俗谓“做九不做十”。做寿,一般都通知亲友,尤其是已出嫁的女儿,视寿(做寿)时,亲友要赠送礼物,谓之“送寿礼”。女儿女婿除一般寿礼外,还要赠送衣服、鞋、帽(做寿的老人、如果夫妇健在的话,衣服、鞋、帽、袜子要配双套)。较富裕人家,堂上高悬大幅寿嶂、上缀金色“寿”字,左右挂贺联,案上拜寿仪式。富贵人家女儿、女婿还要赠送木制涂漆黑底金字或金底黑字的大型匾额。路上还有乐队和许多宾客成行护送。一路鸣爆、鸣铣,俗谓“庆匾”做寿。东家则大摆酒席宴请宾客,礼物中和筵席上都少不了面条,谓之“寿面”,寓“长命长寿”之意。

  新中国建立前,区境一些地主豪绅常以“做寿”为名,广发“寿贴”,要人送礼,从中索取财物。至于穷人平日衣食都成问题,并不做寿。正所谓“有钱三十不称老,无钱七十推车”。新中国建立后,做生日祝寿的风俗延续但不普遍,仪式从简,一般是送礼物,女儿女婿送衣服,东家备办酒饭,集餐欢宴。80年代以前,有的请电影队放场电影或请“串堂”来唱戏,以示庆祝。90年代以后,大多数此举改为到广播电台、电视台点歌以表庆祝。

  丧葬习俗

  新中国建立前,境地丧葬礼仪较繁琐,程序大至为:

  送终死者临终片刻,家属到场送终(视着死者停止呼吸),等候死者遗嘱。死后,要请“五指手”脱去死者身上衣服,将尸体移至厅堂旁(男放东、女放西),给死者口中放一枚铜线(硬币、首饰或特制物),谓之“衔口钱”。用布给死者尸体蒙上,然后用囤皮围着。俗称“下逝”,再去路口或村旁焚烧死者的草席、衣服、鞋帽等物,家属跪哭,点香鸣爆,谓之“烧铺杆”后,家属披麻戴孝,布置灵堂,日夜哭灵守护。

  报丧一般叫人去通知亲友和在外地的子女在预定装硷前赶到,如是母亲终寿,做儿子的要亲自到母亲娘家“香火”前跪拜报丧。

  吊唁即烧香,又称“吊孝”。亲友闻讯后,一般都在装硷前,携纸钱香火赶到灵堂对死者施礼。远道赶来的谓之“奔丧”。死者子女要对前来“吊唁”者还礼。“吊唁”毕前,定好安葬日期,通知来烧香的亲友参加送葬仪式。

  买水为死者梳洗、更衣、穿鞋、戴帽。买水仪式有乐队引路,孝男孝女,亲朋好友全部戴孝跟随到河边,跪哭至“五指手”向河里抛撒钱币取水交给孝子低头提回家,再交给“五指手”为死者洗梳更衣。

  装珍即死者人枢。在家属嗓陶哭声中鸣锣、鸣爆,将死者尸体移人棺内。棺内放石灰包和一些茶叶、米、豆及死者衣服、用具、丧褥等殉葬品。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后,盖棺加栓,停放中堂(即灵堂),灵位前香灯昼夜不熄。富豪仕宦人家不但安设孝堂、高悬挽联、白布幢慢,有的还设道场,请道士“做斋”、“做七”,“超渡”死者,谓之“做功德”,有的设祭堂,请当地的名人学士、达官贵人“开堂点主”,读祭文,唱挽歌,“点主”发丧。

  安葬出葬前,请“风水先生”勘测墓地,由孝子跪地锄三锄后,“八仙”(抬枢者)再挖穴。出葬前举行“烧香滴酒”仪式,亲属按辈分依次在灵枢前跪拜告别。出葬时,“八仙”抬着灵枢,招蟠引路、鸣锣开道,沿途鸣爆、抛撒纸钱,孝子或最小辈分直系亲属穿戴孝衣、端首木制灵牌,低头弯腰行在灵枢前,谓之“端灵”,孝子按大小捧灵枢头、尾。孝媳孝女扒框哭行,乐队吹打弹唱送至葬地。开堂点主的人家还有“礼生”,贵宾分两旁执白布牵引灵枢送葬。出葬时,一般还设“路祭”。灵枢送达墓地,家属跪祭后,回执灵牌(归途上仍由孝子护端)到家,安放在灵位案上。圆墓时,扎条“草龙”围在坟墓边沿焚烧,俗称“烧烟火”,招魂蟠插在墓上,哭丧棒同时放在坟前。送葬完毕后,由孝子送三天“草龙”烟火。

  上坟安葬后的第三天,孝男孝女要上坟祭奠。以后逢七祭奠1次,共7次,也有的5次。

  新中国建立前,丧葬仪式富人隆重,穷人简单。坟墓结构,贫富有别。富者,坟墓高大雄伟;贫者,仅一堆土包。

  新中国建立后,辖境丧葬习俗一般程序未改,而设道场、祭堂、“做功德”、“开堂点主”等一套没有了。有的开追淖会,有的用遗像代替灵牌,有的用花圈、挽联、挽嶂代替祭品,有的戴黑纱、白花代替孝服(家属仍披麻戴孝)。农村请“风水先生”勘测墓地的习俗仍有之。

  90年代始,群众对殡葬改革认识进一步提高,提倡火葬,开追悼会的越来越多。尤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政府的倡导下大都行火葬,家属为了得到抚恤金、安葬费、遗属补助,都会自觉地将死者火葬。而多数火葬后仍然以棺木土葬。葬礼不分城乡崇尚隆重,大摆酒宴、广招宾客、收取礼品礼金。机关部门葬礼都举行追悼会。城镇居民和农村都行祭奠之礼。再则是大修坟墓之风尤为农村相当盛行,有权有势之户毁林葬坟占地面积高达数亩,少也有几分,一座坟墓往往耗资几万元。

  喜庆习俗

  新屋落成及迁居,购买新住宅及迁居,城乡都举行庆贺仪式,亲友都具礼品礼金祝贺,东家设筵宴客。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办公楼或道路、桥梁、厂房竣工举行剪彩,宴客送礼如同群众。

  封建社会,士人科考中“功名”(秀才、举人、进士等),地方上(包括自家)要大肆庆贺,谓之“登科之喜”。民国时期,中学、大学毕业,地方上要为之设宴“接风”(庆贺)。新中国建立后,此俗不存。自恢复高考以后,有考上大学、中专的学生家长,无不摆宴感谢老师,亲友也具礼贺喜送程。

  青年人伍(参军),家长也摆席设宴,收受亲友贺礼。走亲习俗

  “走亲走亲、不走不亲”。这是昌江人重人情交往的一句常话。走亲大致有两种:

  其一、时节互走。大年、端阳节、中秋节血亲之间都要备礼互相走亲,叫做“送年”、“送端阳”、“送中秋”,一般为晚辈先到长辈家,长辈再到晚辈家。这是纯礼节性的交往。礼品简单,农村习俗为猪肉两斤,配以时节食物,如年糖、糕果、包子、粽子、月饼等。90年代以后加配烟酒及营养品之类。长辈可收受猪肉、烟酒及营养品,平辈一般只收受时节食品,并作必要的回赠。

  其二,喜庆致贺。做屋架梁,娶亲嫁女,生辰寿诞之类喜庆,亲友均备礼致贺,称谓“送人情”、“送嫁”、“送生”、“贺梁”。这种走亲破费较大,尤为女婿为最。喜主除以麻核、面条加鸡蛋待客外,中午或者晚上都要办正酒宴客。喜庆结束,喜主要“回篮伪”。

  喜庆走亲,除娶亲嫁女外,余为亲友主动上门致贺。娶亲嫁女喜庆,则由娶、嫁人家主动接客。

  此外,农村请戏班子演戏,也有接客看戏之俗。

  辖地另俗即通亲人家,除依礼正常走亲外,如遇小孩或新媳妇、新“姐夫”第一次登门做客,须以现金或衣料作“见面礼”,俗称“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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