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构架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长期在生产生活中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独具风格的建筑构架,可以说从原始社会的母系社会半坡类型的文化中就发明了这种原始的构架,当时的圆形、方形住房都是以木构架为主,然而当时的木构架都比较简单,仅有柱子、椽子。较完整的木构架当形成于商周时代,河南二里头、湖北盘龙城、河北蒿城的商代遗址均出土了实物,但在商代仍然显得比较简单原始,如单体建筑仍然占主要地位,与这种结构相适应的平面布局和外形也还不那么完整。我们从上文叙述中可以看出,这种构架和平面布局较完整地得到体现的时代,当首推早周时期的岐山风雏村和扶风召陈村西周中晚期的宗庙建筑了,这两处建筑平面的柱洞,大小不一,最大的直径在2米左右,最小的30厘米,而柱洞的作法也不一样,一般都填以河卵石,有的夯筑七、八层,而所有房子有列柱布局都显得十分规整有序,可见当时竖柱规模之一斑,再者从出土的建筑物可以看出,当时屋顶的构架结构是用立柱和横梁组成的,在横梁上承檩、列椽,然后用芦苇铺在椽上,再抹数层草秸泥形成屋面,再覆瓦。这种作法直到现在陕西关中地区的农民盖房时仍然沿用。这种西周时期形成的较完整的木构架系统,以后历经后人不断总结提高,产生了抬梁、穿斗、井干等不同的结构形式,并确定了完整的比例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