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翻译书籍一方面,是没有什么经验的;然而我在杂志和报纸上面,常常理会得在翻译的文字里头,有我个人觉得不满意的地方,因此要摘举它们的缺点,记在下面:
(一)在外国文字里面,有许多的名词和字眼,是不容易翻译的,不容易寻得适宜的中国字眼和名词去代表的;因此那译者便索性不译,仍旧把原字夹在行间字里。
我们为什么要译书?简单浅近的说一句,就是为供给那些不认得外国文字的人,可以阅看诵读;所以既然翻译出来了,最好能使它通俗。现在我们中国,教育还没有普及,认得字的人,比较的已经是很少的了,认得外国文字的人,是更不用说的。这样,译本上行间字里,一夹着外国字,那意思便不连贯,不明了,实在是打断了阅者的兴头和锐气;或者因为一两个字贻误全篇,便抛书不看了。如此看来,还只有认得外国文字的人,才可以得那译本的益处,岂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么?所以我想最好就是译者对于难译的名词,字眼,能以因时制宜,参看上下文的意思取那最相近的中国字眼名词,翻译出来。若是嫌它词不达意,尽可用括号将原字圈起来,附在下面,以备参考。至于人名地名,因为译者言人人殊,有时反足致人误会,似乎还是仍其本真妥当些。
(二)翻译的文字里面,有时太过的参以己意,或引用中国成语――这点多半是小说里居多――使阅者对于书籍,没有了信任。例如:
“……吾恐铜山东崩,洛钟西应……”
“……‘父亲,请念这蜡烛上的字。’孙先生欣然念道:
‘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是不是取‘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的意思呢?……”像这一类的还多――我常常疑惑,那原本上叙述这事或这句话的时候,是怎样转接下去的。这“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分明是中国成语,寿烛上刻着“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分明是中国的习惯,而且译者又这样的用法,自然是译者杜撰的了。类推其余的,也必是有许多窜易的地方。这样,使阅者对于译本,根本上不信任起来,这原没有苛求的价值。然而译者对于著者未免太不负责任了,而且在艺术的“真”和“美”上,是很有关系的,似乎还是不用为好。
(三)有时译笔太直截了。
西国的文法,和中国文法不同;太直译了,往往语气颠倒,意思也不明了。为图阅者的方便起见,不妨稍为的上下挪动一点。例如:
“……这时他没有别的思想,除了恐怖忧郁以外……”假如调动一番,使它成为:
“……他这时除了恐怖忧郁以外,没有别的思想。……”
或者更为妥当一些。
还有一件事,虽然与译书无关,但也不妨附此说说;就是在“非翻译”的文字里面,也有时在引用西籍的文字,或是外人的言论的时候,便在“某国的某某曾说过”之下,洋洋洒洒的抄了一大篇西文,后面并不加以注释。或是在一句之中,夹上一个外国字,或是文字之间,故意语气颠倒。
对于第一条,写一大篇外国字的办法,我没有工夫去重抄,总之是极其多见就是了。
第二条例如:
“……既然有Right就应当有duty……”
“……Oh!my dear friend!你们要……”
“……都彼此用真情相见,便用不着Mask了。……”
第三条例如:
“……‘花儿!――花儿!’半开的大门台阶上一个老女人喊道。……”
“……‘你的东西忘下了,’他一路追一路嚷……”
像这一类――二,三条――的更多了。
前些日子,有一位朋友和我谈到这件事。他说:“我真不明白作这文章的人,是什么意思。若是因为这几个字,不容易拿中国字去代替,只得仍用它夹在句子里,这样,十分热心要明白了解这句子的人,不免要去查字典,或是要请教别人,作者何不先自己用一番工夫,却使阅者费这些手续?何况Right原可翻作‘权利’,duty原可翻作‘义务’,mask原可翻作‘假面具’呢。作者如要卖弄英文,何不就做一篇英文论说,偏要在一大篇汉文论说里,嵌上这小小的一两个字呢?不过只显得他的英文程度,还是极其肤浅就是了。”――他所说的话,未免过激,我不敢附和。然而这样的章法,确有不妥的地方,平心而论,总是作者不经意,不留心,才有这样的缺点,――平常对同学或朋友谈话的时候,彼此都懂得外国文字,随便谈惯了。作文的时候,也不知不觉的,便用在文字里。在作者一方面,是毫无轻重的。然而我们在大庭广众之间,有时同乡遇见了,为着多数人的缘故,尚且不肯用乡音谈话。何况书籍是不胫而走的,更应当为多数人着想了。盼望以后的作者,对于这点,要格外注意才好。
引用外国书籍上的文字,或是名人的言语的时候,也更是如此,否则要弄出“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笑柄,白占了篇幅,却不发生效力,时间和空间上,都未免太不经济了。何况引用的话,都是极吃力有精彩的呢。
有时全篇文字,句句语气颠倒,看去好像是翻译的文字。这原是随作者的便,不过以我个人看去,似乎可以不必!
归总说一句,就是译书或著书的宗旨,决不是为自己读阅,也决不是为已经懂得这书的人的读阅。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译者和作者如处处为阅者着想,就可以免去这些缺点了。
(本篇最初发表于1920年9月《燕大季刊》第一卷第3期,署名:谢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