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德国经济濒于崩溃。战争后期德国工业产量和农业收成仅及战前的1/2.居民口粮供应减少了一半,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德国人民在战争中还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将近200万人在战场上丧生,100万人死于饥馑和瘟疫,还有400万人受伤。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德国无产阶级的斗志。1917年德国的罢工人数达到146万,比上一年增加了2倍多。1918年1月底,柏林50万工人举行了大战以来最大规模的政治罢工,要求按苏俄的建议缔结不割地不赔款的和约。这次罢工迅速波及到全国各地,人数超过100万。一月罢工成为十一月革命的前奏。
1918年9月至10月,德军在前线不断溃败,国内政局动荡。9月30日,德皇威廉二世下诏改革。10月3日,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巴登亲王马克斯担任宰相,组成了包括中央党、进步党和社会民主党的国会制政府。随后,新政府向美国表示愿意结束战争。在政府向协约国求和的同时,坚持战争政策的海军司令部却在10月底下令远洋舰队出海与英国海军决战,如果不能取胜就要“光荣的沉没”。这种让8万水兵殉葬的冒险行径引起了水兵的极大愤慨。威廉港的水兵拒绝起锚出海。海军司令部下令逮捕闹事的士兵,并将第三分舰队调往基尔港。11月1日夜,到达基尔港的水兵集会,要求释放被捕的同伴。3日,5000余名水兵齐集练兵场,要求结束战争,要求和平、自由与面包。水兵们纷纷走上街头。基尔港的工人也加入到示威者的行列。游行队伍遭到政府军警的开枪镇压,死伤30余人。示威者开枪回击,打响了反对帝国政权的第一枪。
11月4日,起义的水兵和工人迅速解除了反动军官的武装,占领了火车站等重要据点。奉命前来镇压的士兵也转到了起义者一边。到4日晚,整个基尔已经掌握在成立的苏维埃手中。基尔起义成为德国革命的信号,起义的浪潮迅速席卷德国,汉堡、莱比锡、慕尼黑等重要城市相继取得革命的胜利。11月9日,在社会民主党内的左派斯巴达克派以及独立社会民主党人的鼓动下,柏林工人和士兵掀起了总罢工和武装起义,几十万工人打着红旗,涌向市中心。
在柏林,右翼社会民主党领袖极力将革命引向和平转让政权的轨道。艾伯特先是主张德皇让位给皇太子,实行君主立宪制。11月7日,当他们感到革命无法阻挡时,才发出最后通牒:要求皇帝退位,皇太子放弃继承权,建立新政府。9日柏林起义爆发,起义者几乎未遇到抵抗,到中午控制了整个柏林。威廉二世走投无路,宣布退位,随后逃亡荷兰。霍亨索伦王朝的反动统治终于被革命洪流所吞噬。11月9日下午2时,为阻止独立社会民主党内以李卜克内西为代表的斯巴达克派建立苏维埃共和国,谢德曼径自向聚集在广场上的人群高呼“德意志共和国万岁!”力图将革命限制在资产阶级民主的范围之内。下午4时,李卜克内西宣布德国为自由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号召建立工人和士兵政府。
德皇退位后一小时,马克斯将宰相职位交给艾伯特。艾伯特接任宰相职务后,邀请独立社会民主党共商组织政府事宜,还特邀李卜克内西参加政府。斯巴达克团领导人要求全部政权归苏维埃,遭到否定后,拒绝进入政府。最后,社会民主党和独立社会民主党达成协议,共同组成联合政府——人民全权代表委员会,艾伯特与哈拉兹并列为主席。11月10日,柏林工兵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柏林布希马戏场召开。在右翼社会民主党人的控制下,大会批准了艾伯特政府。
艾伯特政府成立后,实现了一系列民主改革。它宣布取消戒严,保证言论、集会、结社、信仰自由,大赦政治犯,恢复劳动保护法令,实现8小时工作制等。但是,政府并没有触动旧的国家机器,没有清除容克贵族、军阀势力和垄断资本家的经济政治特权。旧帝国的大臣纷纷参加政府,原有的容克资产阶级政党改头换面,又重新活跃在德国政治舞台上。
在德国签订停战协定后,艾伯特政府积极准备召开国民议会,以期结束苏维埃制度,建立巩固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18年12月16日至21日,全德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柏林开幕。到会的488名代表中,社会民主党人298名,独立社会民主党80人,斯巴达克同盟成员仅10人(1918年11月11日由斯巴达克团改组而成)。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未能当选为代表。大会召开的第一天,斯巴达克同盟组织25万工人举行游行示威,要求全部政权归苏维埃,建立社会主义共和国。但是,大会在社会民主党的控制下,拒绝了斯巴达克同盟的要求,决定于1919年1月举行国民会议选举。在此之前,全部立法和行政权力交由艾伯特政府掌管。
代表大会闭幕后,艾伯特政府开始向革命势力发动进攻,他下令将具有革命倾向的人民海军师调离柏林。水兵们拒绝服从命令,政府遂以停发军饷相威胁。圣诞节前夕,政府军队袭击士兵,酿成了流血事件。柏林工人声援水兵,艾希霍恩掌管的警察部队也站到了水兵一边,政府不得不做出让步。
政府的行为引起了广大人民的不满,在斯巴达克同盟的推动下,12月27日,独立社会民主党领导人从政府中撤出自己的代表,两个社会民主党联合执政的局面宣布告终。与此同时,斯巴达克同盟决心脱离独立社会民主党,建立自己独立的政党。12月29日,斯巴达克同盟在柏林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全国46个地方组织的83名代表参加,会议决定成立德国共产党。翌日,德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威廉·皮克主持大会,李卜克内西作了《关于独立社会民主党的危机和建立德国共产党的必要性》的报告,卢森堡作关于党章和政治形势的报告。大会通过的党纲指出,“必须用无产阶级的革命暴力,反对资产阶级的反革命暴力”,革命的任务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共产党的建立引起了社会民主党领导人的不安。他们蓄意挑起事端,图谋扑灭革命。1919年1月4日,艾伯特政府下令解除在群众中颇有威望的独立社会民主党人埃希霍恩的柏林警察总监的职务。这一挑衅行为激起了群众的愤慨。1月5日,柏林工人举行示威游行。当晚共产党人与独立社会民主党人组成革命委员会,号召工人起来推翻艾伯特政府。6日,柏林50万工人走上街头,占领了火车站、警察局、电报局等据点。艾伯特等人被困于总理府。但是,推翻艾伯特政府的形势并不成熟。士兵处于动摇状态,就连人民海军师也宣布保持中立;城市中间阶级对刚刚开始的“民主时代”心满意足;农村基本上没有卷入战斗;德国共产党尚无力领导这场斗争。独立社会民主党拥有较大的影响,但它的领导人不去积极领导武装起义,反而与政府进行谈判,使政府获得了喘息之机。6日,政府任命诺斯克为柏林总司令,收罗“自由团”等武装力量,准备反扑。8日,政府中断谈判,声称“总清算的时刻到来了!”11日,军队向起义工人发起进攻,用大炮、机枪大肆屠杀工人和无辜群众。13日,起义被镇压下去,100多名起义者惨遭杀戮,无数群众受伤。李卜克内西和卢森堡也于15日遇害,一月起义被血腥镇压下去了。
一月起义失败后,德国无产阶级的斗争并未停止。4月13日,巴伐利亚邦慕尼黑工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英勇的斗争,夺取了政权,建立了巴伐利亚苏维埃共和国。新政权采取了一系列革命措施:它组建了红军和赤卫队,成立了肃反委员会。制定了工人监督企业的制度,并着手把银行、铁路等收归国有。4月中旬,政府集结10多万军队进攻巴伐利亚。在这危急时刻,独立社会民主党拒绝与共产党合作,下令前线士兵撤退。5月1日,政府军队攻入慕尼黑。数百名共产党人和群众遭杀害。6000多人被逮捕、监禁。巴伐利亚苏维埃共和国的失败标志着德国十一月革命的结束。
德国十一月革命是一次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群众革命运动。它推翻了霍亨索伦王朝和容克资产阶级的半专制主义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德国资产阶级以统治者的身份首次登上了政治舞台,容克资产阶级的联合专政变成了资产阶级容克的联合专政,德国历史发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十一月革命锻炼了德国无产阶级,在斗争中诞生了德国共产党。德国十一月革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革命高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推动了欧洲各国的革命斗争,也支援了世界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苏俄。
1919年1月19日,在镇压十一月革命的恐怖气氛中,艾伯特政府举行了国民议会选举。参加选举的除社会民主党和独立社会民主党外,还有中央党、德意志民主党、德意志人民党、德意志民族人民党、巴伐利亚人民党等资产阶级政党,德国共产党没有参加选举。社会民主党得票最多,获得了37.9%的选票,占有423个议席中的165个议席,独立社会民主党获得17.6%的选票和22个议席。
2月6日,国民议会在魏玛开幕。魏玛是古典人文主义者歌德和席勒的故乡,又远离曾是普鲁士霸权象征、现在是革命中心的柏林。11日,国民议会选举艾伯特为总统。由于社会民主党未能在国民议会中获得多数议席,只得与民主党和中央党联合组阁,谢德曼担任总理。7月31日,国民议会以262票赞成、75票反对,通过了宪法。
魏玛宪法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家的机构、体制和任务;第二部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部分是经济生活。
宪法规定:德国为共和国,一切权利来自人民。在中央政府和联邦的关系上,仍实行联邦制,但各邦的权利较帝国时期有所削减。各邦有议会和政府,有权管理本邦的行政、教育、警察等事务。外交、国防、财政、关税、邮电等事务归中央政府掌管。国家立法高于各邦立宪,中央有权变更各邦疆界,有权设立新邦。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议会民主制。立法机构由两院组成。国会由年满20岁的男女公民按比例代表制选出的议员组成,每4年选举一次;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任命内阁,决定预算、宣战和媾和,政府总理和部长必须得到国会的信任,并对国会负责,否则必须辞职。参议院是各邦的代表机构,每邦最少有一名代表,大邦则每100万人选举1人。参议院主要起咨询作用,惟一的权利是对立法有中止执行的否决权,不过,国会中只要有2/3的多数,仍可通过一项法律。总统为国家元首,由全体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有统帅军队、任免总理、解散国会和下令举行新的选举的权利,对不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履行对中央职责的各邦政府,总统有权使用武力。宪法第四十八条授予总统以特别权利:“如德国境内之公共安宁和秩序受到严重扰乱或危害时”,总统可以将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全部或部分停止”,可以采取各种必要行政措施直至采用武力,来恢复公共安宁和秩序。
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所有德国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男女在原则上有同等的公民权利及义务”。公民享有选举权,选举自由,保护选举秘密;实现8小时工作制,8年义务教育制;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出版自由,有信仰自由、请愿自由、良心自由和学术自由,有迁徙及居住自由;废除特权等级及贵族称号;每个公民有纳税义务,禁止危害公共治安的行为。
在经济方面:宪法保障公民在经济上的自由权,保障公民就业权,公民有工作自由、自愿结成劳工团体自由、契约自由、经营工商业自由、财产自由;发展独立的中产阶级,保障继承权和财产,实现社会保险政策、私人经济社会化政策。在劳资关系上,“工人和职员有能力平等地同企业主一道参与调整工资和劳动条件以及参与生产力的整个经济发展过程”,工人和职员可建立法律上得到保证的企业和地区一级的工人委员会以及帝国工人委员会等,这些原则勾画出了德国经济民主的蓝图。
魏玛宪法承继了德国1848年革命的遗产,吸收了欧美各国宪法的民主精华,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并赋予公民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权利。魏玛宪法制定后,在当时流传着“德意志共和国从此成为世界上最民主的一个民主国家”的口头禅。从宪法条文来看,魏玛宪法的确是德国历史上一部比较完备、比较民主的资产阶级宪法,是德国历史的一大进步,但该宪法也存在许多弊端或局限性。如宪法中规定的比例代表制,进一步强化了德帝国时期由于阶级、宗教、地域、民族等因素形成的德国多党制的政治局面。由于政党林立,且没有一个政党在国会选举中占多数,政府的组成只能采取联合执政的形式,由于各政党之间在政策上巨大的分歧,政府往往得不到议会的信任,致使共和国政府频繁更替。从1919年2月到1930年3月德国共成立了15届内阁,最短的一届内阁仅40天。此外,魏玛宪法的设计者为了预防“议会专制”,设立了一个任期较长、权力极大的直选总统,形成了议会和总统对峙的两个权利中心。共和国后期,随着共和国政治危机的加深,权利的重心逐步偏向总统。由于得不到国会的支持,政府不得不一再依赖宪法第48条赋予总统的特别权利进行统治。“总统制内阁”的建立,实际上敲响了共和国民主政治的丧钟。此外还应看到,魏玛宪法诞生在德国战败的大背景下,德国广大民众、尤其是右翼势力认为魏玛民主是外国强加于德国的,不适合德国的国情,这使共和国民主政体从一开始就面临合法性的危机,这对魏玛共和国的历史发展留下了巨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