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千余次水灾就表现形式来说,可以分为河流决溢型水灾、降雨型水灾、沿海地区的海溢水灾及低洼地区的洪涝水灾。
(一)河流决溢型水灾
明代各个河流共决溢249次,虽然次数在各种水灾中不是最多,但造成的危害是最严重的。其中北方地区的河流决溢在明代比南方严重得多,尤以黄河为最,决溢共达131次之多,占到了河流决溢总数的一半以上。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流域大多“厥土惟黄壤,厥田惟上上”。黄河在中华民族的繁衍和发展史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黄河又以善淤、善决、善徙而著称于世,由于它流经土质松软的黄土高原,河水中夹带有大量的泥沙,自潼关以东,河床坡度下降800米,又有汾水、洛水、渭水相汇,再加上降水量集中在夏秋季节,就形成了黄河下游易淤、易决的基本特征。自孟津以东进入华北平原,地势平缓,黄河在这里时而流向东南,时而流向东北,长期南北摆动,任意流行。
明代黄河下游流向与元时相同,但是河道有很大的变化,决溢改道更加频繁。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从洪武元年(1368年)到弘治十八年(1505年)共经历138年;后一时期从正德元年(1506年)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一共是139年。
明代前期的河道与河患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洪武至宣德年间(1368~1435年)。明初,黄河干流走贾鲁道,贾鲁道是指1351年(元至正十一年),由时任工部尚书兼总治河防使的贾鲁主持治河,他主张堵塞北流,挽河东南走入淮故道。经今封丘南、开封北,又经今东明、兰考之间,再过商丘北、虞城南,夏邑与砀山之间,然后再东经萧县,在今徐州入泗水,并循泗入淮入海的河道。据《明史·河渠志》记载:“自商、虞而下,由丁家道口,抵韩家道口、赵家圈、石将军庙、两河口,出小浮桥下二洪”,与泗水汇合,至清河县入淮,即是指的这条河道。洪武元年(1368年)之后,黄河先后在河南境内开封、兰阳、封丘、原武、中牟、荥阳、阳武、杞县、仪封等地决溢,泛滥为患。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河决今河南原阳县境,干流夺颍入淮,新干流水量较大,称为“大黄河”。原干流(贾鲁道)流量减少而称为“小黄河”。另有一股在元末明初形成,经濮州、曹州东北漫流入安山(今山东梁山北)地区淤塞会通河运河道。洪武三十年以后(1397年),黄河继续在开封附近泛滥。从洪武三十年至宣德六年(1431年)的35年中,黄河在开封就决溢十次。永乐八年(1410年)的一次河决,开封城冲坏二百余丈,“民被患者四千余户,没田七千五百余顷”。永乐九年(1411年)虽然河回洪武元年故道,但因河南境内仍无坚固堤防,大汛时首当其冲,决溢继续在河南境内发生,永乐十四年(1416年)黄河于开封决口,并分出一支东南流,经怀远由涡河入淮。
第二阶段是正统至弘治年间(1436~1505年),正统年间(1436~1449年),黄河决溢仍以河南境内为最多,山东和南直隶也时有决溢。正统十年(1445年)九月庚子,黄河于封丘金龙口、阳谷堤、张家黑龙庙口决口,“徐、吕二洪渐浅,太黄寺巴河分水处,水脉微细”。至景泰年间徐有贞治理沙湾后,河患仍多在上游河南一带发生。天顺五年(1461年)河决汴梁城,城中水深丈余,官民房舍损毁半余,“周王府宫人及诸守土官皆乘筏舟以避,军民溺死无算”。弘治二年(1489年),黄河大决于开封及封丘金龙口,洪水四散奔流,郡邑多被害。明政府为了保持京杭大运河漕运的畅通,先后派户部侍郎白昂和副都御史刘大夏治理河道。一方面筑塞了张秋决口和黄陵冈、荆隆口等口门,堵塞黄河北流之路;另一方面又“浚仪封黄陵冈南贾鲁旧河四十里,由曹出徐,以杀水势”;“浚孙家渡口,别凿新河七十余里,导使南行,由中牟、颍川(水)东入淮”;“浚祥符四府营淤河,由陈留至归德,分为二:一由宿迁小河口,一由亳涡河,俱会于淮”。并于北岸筑长堤,起胙城,历滑县、长垣、东明、曹、单诸县抵虞城,凡三百六十里,名“太行堤”。筑断黄陵冈和兴建太行堤的结果,使大河仍然南流,运河得以畅通无阻。河道“北流于是永绝,始以清口一线受万里长河之水”。
明代后期,黄河下游大部分时间仍然流经河南、山东、南直隶,在清河与淮水会合,东注黄海。这一时期大致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正德至隆庆年间(1506~1572年),正德四年(1509年),河从曹县杨家口、梁靖口决溢,直抵单县,围丰县城,南北宽一百多里,由沛县飞云桥入运河。以后,沿河各县不断受灾。单县、城武、丰城、考城、虞城等5个县城被淹,广大农村“田庐漂没,溺死人畜无算”。
嘉靖六年(1527年),河又决徐州、曹县、单县、成武等地,冲入沛县鸡鸣台,东流穿过运河入昭阳湖,泥沙沉积,运道大阻。遂在兰封赵皮寨浚睢河,以分黄水入睢。嘉靖九年(1530年),又决曹县胡村寺,分几支下泄,洪水横流。嘉靖十三年(1534年),黄河由赵皮寨决口,经睢入淮。兰封、仪封、归德、夏邑、永城一带被淹。向东的贾鲁故道断绝,河道改由睢河承担黄河的全部水流。嘉靖十七年(1538年),又开考城孙继口、孙禄口支河,用以消除归德、睢县水患,并灌徐、吕二洪,以济运河。嘉靖十九年(1540年),睢县野鸡冈决口,入涡河的水骤增,孙继口、孙禄口至徐州的河道又淤。又浚孙继口等三支河,使东经砀山、萧县到徐州,成为主流。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河决曹县东北,趋单县段家口,到徐州、沛县分为六股入运,汇徐洪。另由砀山坚城集趋郭贯楼,分为五股,由小浮桥汇徐洪。此时,黄河向南的河道紊乱至极,曹县新集至徐州小浮桥故道二百五十余里全部淤积。自此以后,“河忽东忽西,靡有定向”。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河决萧县赵家圈,洪水泛滥而北,沛县上下二百余里的运河皆淤塞,徐州以上二百里间皆成洪水泛滥之区。
隆庆年间(1567~1572年),河患仍极频繁。隆庆三年(1569年)沛县决口,从考城、曹、单、丰、沛到徐州,几百里间普遍遭受水灾。隆庆四年秋,黄、淮、泗诸水皆猛涨,九月河决于徐州下游邳州。隆庆五年(1571年)四月,黄河又在徐州以南灵璧双沟决十一口,“大势下睢宁出小河口,而匙头湾八十里正河悉淤”。
第二阶段是万历至崇祯(1573~1644年)的70余年时间,万历三年(1575年),河决于砀山,淮水决于高家堰,桃源、清河一带河道尽淤,漕运梗阻不畅。万历五年(1577年)八月,黄河再决桃源崔镇,河道淤垫,淮水被迫南迁,“高、宝、兴、盐山、清。桃、宿等处,田庐荡溺,正河浅涸,转运艰辛”。万历十五年(1587年)黄河又在河南境内发生了决溢,徐州也逾年积水不退,由于黄强淮弱,淮不敌黄,甚至危及泗州明王朝的祖陵。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单县黄堌口河决,一支由徐州出小浮桥,一支由旧河达镇口闸,邳州被洪水包围。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采取分黄导淮的政策,分泄黄水入海,以抑黄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黄河决于商丘萧家口,全河南流,由符离出小河口入运。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单县苏家庄、沛县四铺口及曹县屡堤均溃决,河水一度灌昭阳湖,横冲运道。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丰县、单县又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至明末,河患多发生在徐州至安东之间,山东曹、单、沛、砀、萧及河南开封等地也时有决溢。其中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开封决口,黄河又一度由涡河入淮。天启元年(1621年),河决灵璧双沟、黄铺,故道湮涸;天启三年(1623年),河决徐州青田大龙口。崇祯四年(1631年)夏,决河南原武、封丘,黄、淮交涨。在这二十几年里,黄河决口较为频繁,但没有形成较长时间的改道。崇祯十五年(1642年)九月,李自成率农民军与明军战于开封。开封城北黄河大堤被挖开。“河之决口有二:一为朱家寨,宽二里许,居河下流,水面宽而水势缓。一为马家口,宽一里余,居河上流,水势猛,深不可测。两口相距三十里,至汴堤之外,合为一流,决一大口,直冲汴城以去,而河之故道则涸为平地”。1644年,明王朝灭亡,终明一代,黄河不仅决口频繁,泛滥面积极广,而且常有许多股分流,水系紊乱到极点。
明代淮河也是一条经常决溢的河流,除去黄河夺淮入海造成的水灾不算,淮河本身共决溢20次。明代,淮河决溢的时间一般集中在农历三至八月之间,三至五月一般是淮河流域的梅雨季节,降雨持续时间长;六至八月则处于夏秋季节,淮河流域易受季风影响,多暴雨天气,容易形成决溢灾害。明代淮河决溢的地点主要集中在今安徽寿县以下的淮河下游地区。淮河在北宋及以前独流入海、水系稳定、洪涝灾害较少,南宋初年,东京留守杜充在滑县李固渡(今河南滑县南沙店集南三里处)以西人为掘开黄河大堤,以黄河水来阻挡金兵,结果使黄河又发生了一次重大改道。自此以后黄河经常夺淮入海,至明代基本走淮河入海。具体路线是黄河分了两道进入淮河,然后入海。这就是所谓的“夺淮入海”。在这两道黄河中,有一条由徐州、宿迁经洪泽湖东北入黄海,另一条在寿县以西入淮河。淮河水本来较清,而黄河水的含沙量之大举世无双,这样一来,黄河带来的大量泥沙必然在洪泽湖和淮河中沉淀,导致洪泽湖底和淮河河床越来越高。潘季驯在治河时对此问题十分关注,提出“河高于地者,在南直隶则有徐、邳、泗三州”。这样一来淮河决溢的频率大大提高了。
明代,长江水患较少,只有18次。在时间上基本集中在夏秋降雨比较集中的季节,在地点上则分布比较广泛,中下游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区都有分布。总体说来,明代长江的水患不像黄河那样严重,其主要原因就是,长江流域特别是中下游地区湖泊众多,我国五大淡水湖中的四个(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都分布在这一地区,其他大大小小的湖泊更是不计其数,这些湖泊对长江汛期的洪水起着天然的调节作用;另外长江流域基本上是植被较好的区域,水土流失的情况也不如黄河流域那样严重。因此,明代长江的水患比起黄河来说是轻得多,但是比前代来说还是比较频繁、严重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人们对环境的破坏造成的,这一点在下一章将要详细论述。
(二)降雨型水灾
降雨型水灾主要是由于短时间内的强降雨或长时间的连阴雨造成地表径流量过大而形成的水灾。明代共发生降雨型水灾337次,其中短时间内强降雨型水灾110次,长时间的连阴雨型水灾227次。
降雨是最常见的天气之一,适量的降雨是十分有益的,降雨较少会形成干旱,而降雨较多则会形成水灾。虽然关于历史时期气候的变迁已经基本成为定论,但不论任何时期我国气候的总体特征应该是大体稳定的,特别是关于降雨这种最普遍的天气现象,年际变化可能会较大,但各个时期的总体特征应该是基本相同的。因为古代对降雨的记载不够详细,所以我国现今的降雨情况虽然和明代有一定的差别,但基本特征大体相同。我国幅员广大,南北纬度高低的差异,东西距海远近的不同,加上山岭连绵,地形复杂,各地的降雨量的分配是很不均匀的。全国降雨量的分布是自东南向西北减少,大致沿大兴安岭西坡,过辽河上游,再经燕山、太行山边缘到秦岭北坡的一条线,相当于500毫米等雨线,这条线的西北少于500毫米,东南则多于500毫米。秦岭和淮河大约相当于750毫米等雨线,长江大约相当于1000毫米等雨线。华南约为1500~2000毫米,长江流域约为1000~1500毫米。黄河上中游约为250~500毫米,下游约为500~750毫米,东北约为500~700毫米,云贵高原约为1000~1500毫米,新疆北部约为250~500毫米、南部在250毫米以下,西藏地区东南的向风谷地可达1000~1500毫米,西北部则降雨稀少。
虽然我国各地的降雨量差别较大,但在一年中的季节分配上,除几个小范围的特殊区域外,全国都以夏季降水量最多。夏季我国季风活动频繁,天气变化比较强烈,多短时大雨和雷雨天气。全国各地在夏季都容易形成强降雨天气,而且一日间的极端最大降水量是很惊人的。华南一带如香港为534.0毫米,北海为355.9毫米,更为惊人的是台湾,如阿里山为1164.0毫米,富瓦罗斯为1127.0毫米。长江流域如上海为195.5毫米,武汉为275.0毫米,重庆为207.5毫米。华北平原如北京为224.7毫米,济南为165.0毫米。东北地区如沈阳为179.3毫米,安东为281.9毫米。西北地区如西安为65.6毫米,兰州为71.8毫米。西南地区如腾冲为100.8毫米,拉萨为296.1毫米。明代虽然没有对降雨量如此精细的记载,但各地会发生强降雨天气是毋庸置疑的,根据本书的明代灾害年表,明代的110次大雨型水灾分布的区域相当广泛,当时的两京一十三省都有分布,且大都集中在夏季。
短时间内的强降雨容易在山地、高原向盆地的过渡地带,丘陵向平原的过渡地带这样一些存在着一定落差的地区造成山洪灾害。如景泰五年(1454年)“九月丁巳,四川都司奏:‘七月大雨,洪水泛滥入东城水关,决城垣三百余丈,坏驷马、万里二桥……欲同布、按二司起附近府卫军夫备料修理。’”弘治九年(1496年)“六月庚寅,浙江山阴、萧山二县同日大雨,山崩水涌,漂屋舍二千间,死者三百余人”。弘治十四年(1501年)“八月癸丑,四川乌撒军民府可渡河巡检司自闰七月二十七日大雷雨不止,至二十九日,水涨山崩地裂,是日雨稍止,然水势益大,山鸣如牛吼,地裂而陷涌出清泉数十派,前后决坏桥梁、庐舍,压死人口、牲畜甚众”。
除此之外,短时间内的强降雨还会给排水不畅的城市造成水灾。明代的城市排水系统较前代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明代的城市排水系统以北京城为例,其排水系统以元大都为基础。元大都的排水系统很完善,城墙下筑有石砌的排水涵洞,南北主干大街两侧都有石砌的明渠,穿过城墙的排水渠承纳着城市污水。完善的上下水道与前述引水系统相配合,使大都的市政功能大为提高。明代的都城城区离弃元大都南移,利用金中都的一部分向东加以扩展,形成“品”字形的格局。内城以六海子为主的水域分引出环绕皇城的筒子河。城市排水系统从街区分出支渠、斗渠和毛渠三级沟渠,最终以筒子河为轴线,形成南北向的城市排水骨干渠道,汇入环绕内城的护城河中,最终进入通惠河。其中,护城河不仅具有分流市区洪水、排泄市区污水的功能,而且是市区生活、消防及园林灌溉的重要水源,通惠河则自此获得其济运水源,同时将市区污水输出城外,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城市水利体系。
在明代北京城的排水系统中以紫禁城的最为完善。紫禁城为明清两代的宫城,其排水系统设计得十分科学、完备。其平面呈长方形,周长3428米,面积0.724平方公里。它利用了元大都原有的排水设施,并加以改进,成为十分有效的排水系统。其成功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又宽又深的护城河兼有排水和调蓄之双重作用。
明代开凿的紫禁城筒子河宽52米,深6米,长约3.8公里,不仅利于防御,增加宫城之美,且兼有排水干渠和调蓄库的两重功用,蓄水容量为118.56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个小型水库。对于一个面积不足一平方公里的紫禁城,筒子河的蓄水容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即使紫禁城内出现极端大暴雨,日雨量达225毫米,径流系数0.9,城外有洪水围困,筒子河无法外泄,紫禁城内径流全部泄入筒子河,也只会使筒子河水位升高0.97米。
第二,内金水河是城内最大的排水干渠。
内金水河全长2公里多,河身宽4~10米,曲曲折折,流经全城,且是城内排洪干道,全城排水沟渠均注入金水河。它的开凿,是城内无雨涝之灾的重要保证。
第三,设置多条排水干道和支沟,构成排水沟网。
明代在紫禁城内建了若干条排水干渠,沟通各宫殿院落。总的走向是将东西走向的流水汇入南北走向的干沟内,然后全部流入内金水河。
第四,巧妙的地面排水方法。
太和殿的雨水,由三层最上层的螭首喷出,逐层下落,流到院内。院子中间高,四边低,北高南低,绕四周房基有石水槽(明沟),水流入明沟,如遇台阶,则在阶下开一石券洞,使水通过。全部明沟及眼钱漏下的水,流向东南的崇楼,穿过台阶下的券洞,流入协和门外的金水河内。其他宫院的排水设施也大致如此。
紫禁城外绕以筒子河,内贯以金水河,两河共长约6公里,其河道密度8.3公里/平方公里,堪与“水城”苏州相媲美。其排水系统以规划设计完备、科学,排水方法巧妙有效,调蓄能力大,而成为我国古代城市排水设施最完美的典范。
即便是如明代北京城如此完善的排水系统在遇到强降雨时也难免雨涝成灾,如洪熙元年(1425年)“闰七月,京师大雨,坏正阳、齐化、顺成等门城垣”。景泰元年(1450年)“五月辛末,是夜,南京雷、电、大雨,水淹没通济门外军储仓米一万四干三百四十余石、中和桥草场草一十七万一千三百六十余包,并漂没芦席、竹木各十数万”。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六月,京师大雨,平地水数尺”。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六月壬午,大雨水,都城内外暴涨,损官民庐舍”。其他城市的排水系统自然是不如作为首都的北京,遇到强降雨时的情况更糟,如弘治十七年(1504年)“五月壬子,河南南阳县猛风迅雷暴雨,河水泛滥,淹没军民房屋三百余间,溺死人口九十名”。同年“六月甲申,江西庐山鸣如雷,次日大风雨,平地水丈余,溺死星子、德安二县人口,及漂流没民居甚众”。正德元年(1506年)“七月,凤阳诸府大雨,平地水深丈五尺,没居民五百余家”。正德二年(1507年)“七月戊辰,福建长泰县大风雨,连三日夜,平地水深二丈,文庙堂庑门齐颓损,漂民居八百余家,伤禾稼五百余顷,溺死男妇五十余人,牲畜、财物甚众”。同年“秋七月庚午,福建南靖县连三日风雨不止,水深丈余,漂没民居及禾稼甚众”。
其实不但古代的城市在遭遇强降雨时容易雨涝成灾,现代的城市也是如此,2007年夏秋季节我国云南、贵州、湖南、重庆、河南等24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地区发生暴雨洪涝灾害,造成8205万人受灾,死亡403人,失踪10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9亿元。如重庆地区自7月16日午后开始,各地出现了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截至17日17时,沙坪坝等22个区县(自治县)出现暴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沙坪坝降雨量达到266.6毫米,突破了自1892年有气象观测记录以来的历史最大日降雨量(1996年7月21日降雨量为206.1毫米)。如此强烈的降雨造成重庆市区严重积水。
2007年7月17日9点32分,重庆新牌坊立交附近的九建车站,一米多深的积水让几百辆车无法通行,交通一度陷入瘫痪。
2007年7月17日上午10点26分,重庆邮电学院门前的街道变成了泽国。
7月18日17时左右,山东省济南市及其周边地区遭受特大暴雨袭击,造成低洼地区积水,部分地区受灾,大部分路段交通瘫痪,造成人员财产严重损失。据初步统计,有22人遇难,6人失踪,142人受伤。这次降水从18日17时开始,到20时30分前后减弱,济南市区1小时最大降水量达151毫米,2小时最大降水量达167.5毫米,3小时最大降水量达180毫米,均是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最大值。
2007年8月2日,河南郑州遭遇强降雨天气,上午9时至12时,3小时内郑州市区、荥阳最大降水超过了100毫米,巩义、中牟最大降水超过75毫米。2007年8月2日,郑州市紫荆山路陇海路桥下的积水,一辆公交车几乎被淹没,所幸车上的人员在淹前逃离。
长时间的连阴雨也十分容易形成水灾,明代我国共发生连阴雨型水灾227次,其中大部分发生在农历四至八月间,地域上则部分发生在秦岭—淮河一线以南。我国长江流域和东南丘陵地区在春末夏初时有所谓的梅雨季节。此时,这些地区常常阴雨连绵,时而小雨,时而大雨,前后断断续续可以达到一个月,因为这时正是黄梅成熟时,所以叫做梅雨。梅雨的范围相当大,一般包括长江流域(尤其是中下游),淮河流域南部,东南丘陵地带(包括浙江、福建及广东的北部,广西东北部)等地区,但各地梅雨的始终时间(通常所谓的入梅期和出梅期),各有不同。在长沙、南昌、温州一线以南的地区,也就是东南丘陵地和南陵山地一带,入梅期平均在5月10日左右(立夏后三四日),出梅期在6月10日左右(芒种后三四日),或更迟些。长江中下游,由武汉、九江、南京而达上海一带,入梅期平均在6月10日左右,出梅期在7月10日左右(小暑后三四日),或更迟些。各地的梅雨期约为一个月,江南丘陵地区较早,长江流域较迟,淮河流域南部更迟,自南向北有逐步移动之势。梅雨的最后消失时期,在正常年份,大约在7月20日,异常年份则有长至8月底9月初的。
明代的连阴雨天气大部分发生在所谓的梅雨范围之内,但有时持续的时间并不仅只是一个月左右,长的可能达到数月之久,如永乐十四年(1416年)“五月庚申,江西南昌等府言:自四月至五月霪雨,江水泛涨,坏庐舍,没田稼”。万历十五年(1587年)“五月至七月,苏、松诸府霪雨,禾麦俱伤”。崇祯十三年(1640年)“四月至七月,宁、池诸郡霪雨,田半为壑”。另外,北方地区某些年份可能受到异常季风的影响,也会形成持续不断的降雨,如永乐四年(1406年)“闰七月丙戌,河间府静海县霪雨,伤稼”。永乐五年(1407年)“八月庚戌,是月通州、真定、永平等府霪雨,伤稼”。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至八月,京畿连雨”。
(三)沿海地区的海溢水灾
海潮是海水在天体(如月球等)引力的作用下产生的周期性涨落,其周期和潮差一般是有规律的,人们把这种单纯由天体引力产生的潮叫做天文潮。一般情况下天文潮不至于造成灾害。除了天文潮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引发的海潮,如海底火山爆发、沿岸或海底地震等也可引起的海潮涨落,尤其是强风和气压剧烈变化,往往引起海面异常升高。我国沿海地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每年都要受到若干次太平洋上的台风侵袭,每次台风的登陆必然引起海面的骤涨,如果对此防御不当就有可能引起潮灾。明代的情况大体也是如此,本书收录的潮灾有59次(具体情况可以参考明代灾害年表)。
明代的潮灾虽然次数不算很多,但其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这是由于潮灾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潮灾较之内陆的水灾有着不可预测的突发性。内陆的水灾通常是大雨或连阴雨导致河流和湖泊漫溢或堤坝崩溃造成的,水灾发生前往往有一定的预兆,如果人们对这些征兆仔细观察,在水灾到来之前还有避免损失和逃生的机会。而潮灾的到来十分迅速,人们往往来不及反应,就被滔天的巨浪卷走而葬身鱼腹。如永乐十二年(1414年)“十月,崇明潮暴至,漂庐舍五千八百余家”。成化八年(1472年)“秋七月癸丑,南直隶浙江大风雨,海水暴溢,南京天地坛、孝陵庙宇、中都皇陵垣墙多颓损,扬州、苏州、松江、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湖州诸府州县淹没田禾,漂毁官民庐舍、畜产无算,溺死者二万八千四百七十余人”。天启六年(1626年)“九月壬申……滨海之邑如泰兴一县,海潮江浪一夜骤涌,庐舍冲没,人民溺死者无算”。这些史料中描写潮灾用“暴”,“骤”凸显了潮灾的突发性。其实由台风带来海潮人们还是可以从台风即将登陆的种种迹象中加以判断,而提前做出准备,最让人难以防范的就是由地震引发的海啸,即便如科学如此发达的当今社会,对此也是无能为力的。2004年12月的印尼大海啸夺去了东南亚及南亚数国20余万人的生命,给这些国家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
其次,潮灾的不可抗拒性。潮灾害来临时,海水往往以滔天的巨浪漫天席卷而来,其狂暴性,是内陆的水灾所罕见的,对此不仅古代社会,即便是当代也无法抵御。如正统九年(1444年)“七月,扬子江沙洲潮水溢涨,高丈五六尺,溺男女千余人”。弘治七年(1494年)“七月,苏、常、镇三府潮溢,平地水五尺,沿江者一丈,民多溺死”。弘治十四年(1501年)“闰七月,琼山飓风潮溢,平地水高七尺”。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杭、嘉、宁、绍四府海涌数丈,没战船、庐舍、人畜不计其数”。
除了以上潮灾的共同特点外,明代的潮灾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首先,就其类型来说以台风引起的风暴潮为主。明代的潮灾史料中明确记载为由于“飓风”引起的有22次,虽然在次数上不占多数,但我国沿海的地形特点决定潮灾主要是由于台风引起的。我国外海自北向南存在着一条完整的岛链。太平洋海底地震引发的海啸受到这一岛链的削弱到达我国沿海时造成的危害已经比较小了。而岛链西部我国的黄海、东海及南海属于大陆边缘海,深度较浅,大部分在1000米以下,在其间发生的地震引发海啸的可能性相对小。而太平洋的台风向我国运动的途径畅通无阻,每年都有十几个至数十个登陆我国。因此我国沿海发生的海潮灾害不仅明代,而且其他各朝乃至现今一般多是由台风引起的风暴潮。
其次,潮灾的发生分布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就明代潮灾发生的时间来说,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达到了47次之多,占到总次数的近80%,特别是农历六至八月间最为集中,这3个月间发生的潮灾分别为7次、21次、7次,这是因为“6月至11月是台风较多的季节,其中尤以7~10月为集中。其中在我国登陆的台风,主要集中在7~9月之间。不论是台风的次数或登陆台风的次数,都是下半年多于上半年,晚夏和初秋是台风最多季节,这种情况与台风的生成条件及其移动的路径有关”。公历的7~9月一般来说正好是我国农历的六至八月。
再次,就明代潮灾分布的地点来说,主要是东南沿海地区。根据本书的明代灾害年表,明代潮灾从山东到广东的沿海地区都有分布,各省分布的次数从北至南依次为:山东4次、江苏18次、上海8次、浙江26次、福建2次、广东5次、广西1次、海南2次。由此可见明代潮灾最集中的地区是从江苏至浙江的沿海地区。这是因为“侵袭我国的台风,大部分发生在菲律宾群岛东部北纬8°~17°的区域,小部分发生在我国南海上”。
(四)低洼地区的洪涝水灾
低洼地区由于地势相对较低,容易造成积水,形成涝灾。平原地区、沿江河地区,以及山间盆地等地区都容易遭受涝灾。明代共发生此种涝灾389次,大部分发生在以上这些地区。平原地区如河南东部,地势平坦,一旦遭遇洪水,极易造成损失。洪武十五年(1382年)“二月甲戌,开封府样符等八县及陈州水灾”。山间盆地如河南南阳,宣德五年(1430年)“七月,南阳山水泛涨,冲决堤岸,漂流人畜庐舍”。南方丘陵地区的城市多建于山间小盆地间,这样独特的地形,平时其间的溪流细小平稳,清澈见底,一到雨季,水量增大,就容易形成涝灾,如浙江和福建的一些城市就是这样的地形,明代经常发生涝灾,永乐十四年(1416年)“夏……衢州、金华七府,俱溪水暴涨,坏城垣房舍,溺死人畜甚众。”正统十年(1445年)“夏,福建大水,坏延平府卫城,没三县田禾民舍,人畜漂流无算”。沿江河地区,特别是中下游地区,地势很低,江河稍有上涨,就容易形成涝灾,这些地区相当之多,明代的涝灾大多属于此种类型,如洪武四年(1371年)“七月,南宁府江溢,坏城垣”。正统九年(1444年)“闰七月,河南山水灌卫河,没卫辉、开封、怀庆、彰德民舍,坏卫所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六月,黄州蛟起,武昌、承天、郧阳、岳州、常德大水,漂没庐舍”。总之,明代低洼地区的洪涝水灾虽然在次数上最多,达到了389次,但其造成的危害比起前三种水灾来说还是小得多了。
关于明代水灾的危害,上面在论述水灾类型时对各种水灾的危害已经谈到不少了,这里就不再单独叙述了。面对无情的水灾,明代的人们也不是无能为力的,他们积极探索并实践各种救治水灾的办法,总体来说当时人们对水灾的救治主要分3个方面:对经常决溢的河流的治理,修建水利设施,沿海地区修筑石塘防御潮灾。关于此方面的内容在叙述灾害救治时将要详细论述。
明代的旱灾旱灾是指久晴不雨,农作物体内水分大量缺乏,从而导致农作物生长发育不良而减产甚至绝收的灾害。旱灾有土壤干旱和大气干旱两种形式。土壤干旱是土壤水分不能满足植物生长需要的干旱现象。大气干旱是大气中的干旱现象,温度高,相对湿度低,植物蒸腾速度远大于其根系对水分的吸收,使植物体内水分平衡被破坏,发生枯萎的干旱现象。长期的大气干旱会导致土壤干旱和沙化。明代的旱灾是危害仅次于水灾的自然灾害,其发生和分布都呈现出许多特征,带来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