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颖生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寇入侵后,抗日烈火迅即在全国燃遍。当时处于大后方云南首府的昆明,各阶层人士群情激愤,爱国亦不后人,一致要求全面抗战,纷纷投入抗日救亡活动。这里记述的是当时的几个片断。
一、积极募捐,支援前线
“卢沟桥事变”后不久,昆明即成立了云南省各界抗敌后援会;昆明各界抗敌后援会亦同时成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支持抗战,其中募捐支前是一项主要工作。募捐的方法采取“分队募集式”,每队设队长一人、队员十人。昆明市设若干队,队长由后援会聘任;昆明以外各县设一队,以县长为队长,财政局长为副队长。队员由县参议会、县党务人员及自治人员中申报,由后援会聘请。
募捐的种类有:私人自由捐、团体自由捐、娱乐强迫捐、扑满零星捐、设柜捐和其他形式的募捐等。
募捐的货币、物品是:有价证券、股票、金银首饰、珠宝玉器等。
其中娱乐强迫捐,系指本市的戏剧场、电影场、酒席馆,于营业上附加捐款,按日照办;扑满零星捐,系由后援会制作扑满(密封木箱)若干个,加盖印条后分发各学校,由学生四处零星募捐;设柜捐即由后援会制作捐柜若干个,交募集股。由募集股上锁交市区各警察局长,设于警察局前或娱乐场所,由民众自由捐赠,并制定有严格的收款手续。
从1937年8月初到8月26日即募到旧币992407元;百宝丹的发明者,名医曲焕章亦捐百宝丹8000瓶,转送抗日前线战士。
二、查禁日货,团结抗日
“卢沟桥事变”以前,日货充斥市场;抗战军兴后,举国上下抵制日货。云南省抗敌后援会于1937年8月14日召开第四次常务委员会,决定凡9月10日以前入境的日货,“应即日封存,以示宽大;自9月10日以后入境之仇货,若被查获,即一律没收焚毁,决不姑容”。8月26日召开的第六次常务会又通过了“关于仇货问题,前经议决登记封闭,应即日履行手续,自明日起,须严格检查,如隐匿在省,或迁往他县者,一经拿获,即行没收焚毁,并科以全部货价价值相等之罚金。如有密报者,本会决守秘密。如据密报而经查出拿获者,以所科得之罚金百分之六十奖励,如不愿受者,移作抗战费用,并分电各县知照办理”。同时,省抗敌后援会还公布了《告友邦商人书》,对旅居昆明的各国商人严正指出:“乃闻侨居昆明市各友邦商人尚有代售日货及改换商标以图蒙混者,此无异暗助日本侵略我国,对于国际信谊(誉),人类正义均有未合。本会谨代表全滇民众预作友谊劝告,望本市各友邦商人,以后不得再有上述举动,将已进日货概行封存。出售之货,或论购自该本国或他国,只须不是日货,吾人均所欢迎。”
自抗敌后援会各项决定公布以来,昆明市绝大多数商号积极响应,争先登记商品,不售日货。但出现了光裕、万生源、新立成等商号逾期不进行登记。经抗敌后援会第13次常委会决定:“姑准将所有仇货封存,并科以全部货价十分之一之罚金,其他不得援以为例。”另据检察股9月18日检查邮包,查获荣兴祥排球一箩、烟咀60打;协记文具社两脚规6打、铅笔2箩半、六色短铅笔6打、十二色短铅笔6打,均有日货嫌疑,提取核查。9月28日,又查获汇康、志成两商号于上海运出的绒布9箱。其中汇康7箱,330匹(先到4箱);志成2箱,90匹,提交鉴定。这期间,已查获“违运仇货多起”,后由抗敌后援会指派周守正、唐人杰、刘润之、马筱春、顾子正、龙子敏组成没收仇货保管委员会,借益华商号的仓库保管。
在此之前,昆明马市口曾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市的新闻,据当时报载:“昨晚9时左右,有爱国青年团,以本市马市口时和商店批售仇货,以图厚利。遂用瓦罐盛满大粪,向该时和商店迎面掷入,大粪四溅,登时全铺为粪所污,该团当场向观众宣布,散传单后,即行散去……”
第二天的《云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从泼大粪到全国总动员》,号召全国总动员,奋起抗战。《民国日报》亦发表署名文章:《锄奸团对奸商的惩警》,警告奸商:“拿出良心来,不要再为虎作伥了。”通过这一行动,扩大了“查禁仇货”的宣传,有利于渲染抗战气氛。
三、群情激愤,声讨汪逆
汪精卫于1938年12月公开投降了日本帝国主义。1939年底与日本签订卖国密约《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汪的卖国罪行,激起了昆明各族各界群众的极大愤慨。1939年1月3日,云大学生率先发出通电,“电请缉汪”,全文如下:
“中央社转全国同胞公鉴:顷上国民政府一电,文曰:重庆国民政府钧鉴:窃抗战开始以还,各方形势,日趋优越,国际援助,愈见最后胜利,距我匪遥。举国上下,兢业以临难,必底成而始已。乃汪逆兆铭,辜负国恩,心怀叵测。弃职潜遁,破坏纪纲,谬发电文,淆乱视听。义已成乎乱贼,势更甚于叛奸。询诸国人,佥曰可杀。生等凛大难之方殷,期宏业之必树。谨垦钧府将汪兆铭开除国籍,或下令通缉,明正国法,以警来兹,民族前途,实利赖之。谨电奉闻,不胜迫切待命之至。国立云南大学学生同叩江。”
5月2日,云南省主席龙云致函汪精卫,希望他“立下英断,对敌人断绝往来,命驾远游,暂资休憩,斩除一切葛藤,免为敌人播弄”。10日,龙云答记者问时说:“……总之,汪氏汉奸之名,虽跳入黄河、长江亦决难洗清,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矣。当其在越南时,意志尚在徘徊两歧之间,今即到沪,则实行开始其汉奸之工作,已无疑义。我国民政府,明令通缉,诚属正当办法。”
12月29日,昆明民生印刷所排字工人江顺海、王树基、邵家祥、马英钿宣布绝食三天,把节省下来的伙食费7.58元请《新华日报》转赠正在举行反汪罢工的香港工友;1940年1月又有某被服厂的三期全体同学将自己节省下来的生活费25元请《新华日报》转交香港工友支持反汪罢工;此外还有一位名叫许伟声的工人捐了两天的工钱2元。
1940年2月2日,云南省民众团体通电讨汪。略谓:“汪逆兆铭,叛党卖国,举国共弃。近复一意孤行,与敌私订密约,阴谋揭露,国人共愤。此种个人签订条约,本不发生效力,惟甘为敌谋,罪不容诛。吾滇民众,誓本政府既定国策,拥护领袖抗战到底,灭此奸顽,驱逐倭奴,维护领土主权之完整,共求国家民族之独立。”
3月1日,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生3000余人,在大西门外新校舍举行校务概况报告暨讨汪大会。首先由该校常委梅贻琦报告校务改进等事项。随后请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所长傅斯年博士演讲“汪逆之罪行”,最后全体师生在口号声中通电讨汪。当晚,联大社会学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大会讨汪,潘光旦、陈达两教授出席演讲。
5月16日,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滇分会在昆明召开全省回教教胞代表大会,由陆军中将马伯安主持。与会200多名代表一致通电声讨汪精卫,慰问前线将士。并强调发挥回胞勇敢精神效忠国家,团结全省回胞参加抗战,并为抗战祈祷。
总之,在日军尚未入侵缅甸和滇西,云南仍处于大后方之时,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昆明,从行政当局到广大民众,从社会团体到私人企业均同仇敌忾,一致抗日,为支持全国长期抗战开了一个好头。
(作者单位: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