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制度是领导定的。但领导也是单位的一员,因此,制度对领导也是管用的。每一个领导都不能游离于制度的约束之外。
《礼记·曲礼上》上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意思就是,礼只适用于官僚阶层内部,平头老百姓没有资格讲礼;刑只能用于平头老百姓,大夫以上的官可以不受刑罚的约束。
《礼记》是儒家经典,几千年来,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极大极深,以至于现在还有人在心里默默地发扬光大:“刑”不上局长,“刑”不上总经理,“刑”不上副总经理,“刑”不上部门经理……
“刑不上大夫”本身就是错的,发扬光大就更错了。
企业的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在制度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只能带头遵守制度,自觉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董事长不遵守制度,总经理不遵守制度,上行下效,大家都不遵守制度,企业就会处于无序状态。那么,这个企业也不会有大的发展。
曹操是许多领导的领导,但他违犯制度以后,并没有耍特权,照样处罚自己。
一是领导制定制度。
很多人看《三国演义》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感觉:恨曹操,骂曹操,曹操死了想曹操。看到“奸雄数终”以后,觉得后面的章节就不好看了。
罗贯中太伟大了。他让人们的思维跟着他的笔墨,一忽儿跌宕,一忽儿起伏,最终形成定势。跟着他一起去爱,去恨,去哭,去笑,去骂娘。
曹操身上有很多优点。罗贯中从反面去写,人们从正面去评价。
《红楼梦》上说,阴、阳是事物的两面。史湘云教导丫头翠缕:“阴阳两个字还都是一个字,阴尽了就成阳,阳尽了就成阴。”用史湘云的这句话,诠释“忠”与“奸”也很管用。
不管曹操“忠”也好,“奸”也好,他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则是不争的事实。
他带头执行制度,就是典型的一例。
这个制度是他亲自制定的,那是在他带兵征伐张绣的路上。
建安三年,也就是公元198年,张绣乘曹操大战袁术之际,策划南阳、江陵几个地方,同时反叛曹操。
当时的曹操,刚把汉献帝从洛阳迎回许都。各地豪杰并起,连年争战。曹操四处征剿,疲于奔命。他的威望、声势都才刚刚发芽,谁都敢向他叫板。
曹操行军之际,见路旁的小麦已熟。老百姓因为躲避战乱,来不及收割,就匆匆出逃了。曹操骑在马上,有感于怀,他亲自拟定一项制度,让部队的宣传干事,到沿途经过的各个村庄大声叫喊:“部队是奉皇帝命令,到南阳削平反贼,为民除害。现在小麦已熟,部队绝不会糟蹋老百姓的粮食。凡有践踏麦田者,一律斩首。一定要相信我们,不要有任何惊慌!”
没有外出逃难,在村庄留守的老弱病残人员,见曹操的部队果然秋毫无犯,个个喜出望外。
曹操见百姓欢迎,心中窃喜。他知道自己的这一手太妙了!只要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以后的“戏”就更好唱了。
企业领导制定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让大家对照制度,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既然有了制度,只有大家共同监督,共同遵守,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制度形成合力。
二是领导带头遵守。
制度定的再好,得不到贯彻执行,喊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公开栏上,不能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照样是一纸空文。
领导干部也不能例外。领导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制度。
曹操是领军统帅,制度是他制定的,他定制度是为了管理大家,他自己需不需要遵守制度呢?
曹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他在遵守制度方面也不含糊。
曹操宣布制度之后,见部队路经麦田,都下马用手扶麦,一个个递相传送而过,谁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他很高兴。他知道要想带出一支铁的部队,就需要用铁的纪律来管理。
曹操自己路过麦田的时候,也是步步留心,处处在意。可就在此时,部队行军的喧闹,惊起了麦田里的一只斑鸠。那只斑鸠在离曹操不远处突然冲天而起。
坏了!曹操的坐骑惊吓之下,撒蹄狂奔。曹操收缰不住,那马一下蹿入麦田。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也来得太不是时候。
曹操刚定下制度,那马就奔入麦田毁坏了一块麦。
牲口不通人性,曹操也不是有意的。曹操又是领导,这事完全可以原谅。曹操把马从麦田里牵上来,拿不拿马出气,打不打马一巴掌,让不让马当替罪羊,人们都不会说什么。
这个时刻,行军的队伍已停下来。大家都担心曹操受伤。
曹操从麦田起来之后,他没有来得及拍打身上的尘土,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制定的制度。他把行军主簿喊来,问自己作为主帅,违反制度该当何罪。
主簿说:“丞相怎么能议罪呢?”
曹操听了主簿的话,非常坚定地说:“我自己制定的制度,我自己却违反了制度,不按制度办事,还怎么让别人遵守?”曹操说毕,拔出剑来就要自刎。他要用死来证明制度的严肃性,证明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重要性,证明制度没有伸缩性。
曹操不能死。曹操如果死了,这支部队就会群龙无首,取得的无数战果就会化为乌有。
谋士郭嘉对曹操说:“过去《春秋》上说过,法不加于尊,丞相统领大军,怎么能自杀呢?”
行军主簿和郭嘉其实都很愚蠢,他们都没有说到问题的实质。他们完全可以把责任由大化小,由小化无。事情的根源明显在于那只斑鸠,那匹马也负有重要责任。如果没有斑鸠,就不会有惊马;如果马不受惊,就不会蹿入麦田。由此演变下去,就可以先拿斑鸠问罪;斑鸠逃跑了,还可以拿马问罪。曹丞相的责任原本很小,甚至可以说没有一点责任。
但他们都没有提出这个高明的意见。他们老是往制度上想,思维就钻入了死胡同。
此时的曹操,怔在那里想了好一会儿。用《三国演义》上的话说,叫“沉吟良久”。最后顺着郭嘉的话说道:“既然《春秋》上有法不加于尊的说法,我可以暂且免死。”说完,猛地用剑割下自己的头发,狠狠地扔在地上,说道:“那我就暂且割发来替代砍头吧。”
罗贯中写到这里,用一首诗来表明曹操在施用“诈术”。该掉脑袋的事,用头发可以代替得了吗?!
其实罗贯中心里也清楚,古时候,肤发受之于父母,是不能随便损害的。曹操割发代首,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三是示范效应。
企业的领导干部,用制度奖勤罚懒,用制度律人,也要用制度律己。只有自己模范地执行制度,才会让制度在本企业畅通无阻。
企业制定的销售提成奖、超产奖等制度,只要写有总经理领奖的比例,总经理也可以心安理得地受奖,理直气壮的受奖。当然,完不成任务的惩罚,只要写有总经理受罚的比例,也必须当仁不让,不能找出任何不负责任的理由。
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对企业员工是一种无声的号令。
制度是一根红线。谁也免不了会越线,做一些错事。但越线以后,摆正自己的位置,按制度办事,才是最重要的。
曹操割发以后,就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见曹操主动惩罚自己,三军将校,无不悚然。他们知道,曹操尚且受惩,将校乃至于士兵,就更没有理由推脱了。
§§第五篇 管理篇:舞好手中的指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