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需要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努力,环境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这就需要世界各国共同的共同约束,需要签署一些国际性的公约。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世界各国纷纷开始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并签署了一些国际性的公约来保护环境。
《斯德哥尔摩公约》
现代社会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可以说无处不在。除了对环境造成长期影响外,它们还通过空气、水、食物被人类摄入体内并积存下来,导致内分泌系统紊乱、生殖和免疫系统被破坏,并诱发癌症和神经性疾病。联合国倡导并制定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就旨在限制并彻底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2001年5月23日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92个国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签署了斯德哥尔摩公约,其全称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又称POPs公约。
《京都议定书》
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限制各国温室气体(主要二氧化碳)排放的国际法案。由联合国气候大会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通过,故称作《京都议定书》。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哥本哈根议定书》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2007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13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巴厘路线图》的规定,2009年年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将努力通过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议定书》,以代替2012年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毫无疑问,哥本哈根会议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被称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