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某个时刻的某个选择,也许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一个民族中的文化领袖的某个选择,也许会影响到这个民族两千年中千千万万人的生活形态。
固然,我们会说,这个文化领袖的选择也不完全是偶然的,而会受到他当时所在的文化环境等因素影响;并且大家选择接受这个文化领袖的思想也不完全是偶然的,如果他的思想和大家潜在的需求相差太远,他的思想也只好湮没。但是,不管怎样说,我们还是要承认:一个文化领袖的作用,会在这个民族中起相当大的影响。
比如孔子。
孔子最重要的一个选择,是选择用“祖先”作为信仰的对象。
信仰,是任何社会都需要的,是一切社会建构的基础。在绝大多数古代社会,被信仰的对象都是神灵。而在现代社会,民主与科学也可以成为一种信仰。
孔子独特的选择是,把祖先作为信仰的对象,也就是说,把祖先放到了类似神灵的位置上,从而创立了不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伦理。
二
从心理学角度看,把祖先当作神灵去崇拜,会对中国的社会、文化和中国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从基本作用上,崇拜祖先有和崇拜神灵一样的效果,那就是为道德伦理、社会制度等奠定了一个基础。西方人也许会说,我不能做坏事,因为上帝在看着我;而传统的中国人则说,我不能做坏事,那样会辱没我的祖先。
崇拜神灵,社会上就需要有一个祭司性质的组织和阶层,包括巫师、牧师等。而崇拜祖先则不需要这样的组织。每个人的祖先都是自己家的人,因此,我们不需要他人中介,只要在自己的家里放一个牌位,就可以和他们沟通。因此,中国一直没有出现像欧洲民族那样的,可以和王权相提并论的神权,没有出现像罗马教会这样的组织,也没有出现过欧洲那样的宗教战争。
但是这样的一个设计有一个不幸的后果,那就是王权“一枝独秀”了。如果古代中国有强有力的某种教会,则当皇帝的专制过于残暴的时候,教会或许可以成为一种制约力量,或者民众有可能借助所谓“神”的意志作为反抗专制暴政的依据,而祖先是不能起到这个作用的。如果大家相信上帝,我们可以说皇帝的暴行违背了上帝的意志,所以我们要一起反抗皇帝,这可以组织起大家来。但是如果我说,皇帝的暴行违背了我朱建军的祖先的意志,希望大家和我一起反抗皇帝,这就不可能组织起人来,因为大家和我朱建军的祖先没有关系。
在这个方面,祖先崇拜仿佛是一个特殊的宗教,这个宗教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神。其他宗教中的神灵的形象,是一个全体教众共有的精神产物,而祖先则是各个家庭的私物。社会公共生活需要建立在“公器”基础上,而“祖先灵魂”不是公器而是私器。因此,祖先崇拜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小家族中虽然可以因此团结,但是整个社会却是孙文(中山)先生感叹过的“一盘散沙”。
这种一盘散沙的状态,对中国文化也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比如,人们发现中国人有私德而缺少公德,发现中国人不适应公民社会,发现中国人不善于在团体中合作等。这些现象的原因之一都和“祖先崇拜取代神灵崇拜”有关。因为大家各属不同祖先,不是共同神灵的信徒,所以没有团体凝聚力,因此就会出现“一个中国人是条龙,十个中国人是条虫”的奇特现象。
祖先崇拜还会有一个心理作用,那就是助长了一种复古和保守的倾向。因为崇拜的是祖先,所以必定需要美化祖先,进而美化祖先所生活的环境和时代,这样,就很自然地导向了复古。复古则会高评古代,所以自然会带来保守的倾向。因此,儒家一向会“借古非今”。当初暴君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时候,给儒家人物的罪状就是借古非今。借古非今是借一种被信仰的古代文化来非议当代的文化。如果秦始皇当初要坑的是墨家,罪名就会是“借天非王”了,因为墨家的信仰不是“古”,而是“天”。
复古和保守倾向有利有弊,其弊端是对中国人的创新精神有所损,其利则是有助于过去的文化成果的保存。
三
祖先崇拜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祖先在过去活着的时候,只是一个人而不是神。死后,也不是每个祖先都是完美的,作为人他总有一些缺点。这样,他也许担当不起作为后代心目中的神这样一个完美的形象。
孔子自己比较特别,因为他没有和自己的父亲真实生活在一起过,所以他幻想父亲是完美的。他的祖先是宋国贵族,他也可以幻想他们是完美的君子。但是,其他人如果发现了父亲的不完美,也就不会完全相信自己的祖先完美。把不完美的人作为偶像崇拜,这会带来一些困难。
儒家解决这个困难的方式,就是教育大家,即使父亲或祖先不完美,我们要尽量看他们的优点而不要看他们的缺点。儒家的典范人物舜的父亲很坏,甚至到了要谋杀舜的程度,而舜依旧不恨他也不抱怨他,就是这样一种策略。这样的方法,在心理学上看也是有一定好处的,因为我们把一个人看得比他实际情况更好,对那个人是有积极暗示作用的。一定程度上,如果那个人发现别人把自己看成很好的人,总归会稍稍让自己也做得更好一点点,以不辜负别人的期望和赞扬。
但是,这里也有一个危险,那就是它培养了中国人把一个人神化的习惯。如果全社会都用这样的习惯去对待某一个人,那么大家就可以把这样一个人变成一个活着的神,可以把他看作是完美无缺,可以用对待神一样的态度对待他。而一旦这个人犯了错误,不会受到大家的制约,万一(实际上是常常)这个人就是最高世俗权力的掌握者,那么他的世俗权力和个人崇拜带来的类似神权放在一起,权力就会大到不可思议。
这里好像有一个悖论:祖先崇拜是个别性的,全国人民不会有一个共同的祖先,从逻辑上看大家似乎不会共同崇拜一个人。但是,如果我们加上儒家的另外一个心理设计,就符合逻辑了。儒家的另一个心理设计是,通过移情心理,让大家把领袖想象为父亲,把对父亲的孝敬之心转到领袖身上。中国人把官员叫做“父母官”,就是这样一个设计。有了一个补充性的心理设计,好处是,刚才说的“一盘散沙”状态得到了克服,在“共同父母”领导下,全国人民都仿佛成为了一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了。但是,和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不同,这样组织起来的中国人依旧缺少公民意识,缺少相互间真正的合作精神。人与人之间并没有真正的亲情关系,所有的人都是“共同父亲”管理下的,平行地服从于“共同父亲”的分离的个人。
当然,若大家崇拜的对象,不是一个活着的“共同父亲”,而是一个早已死去的“共同祖先”,那会多一些益处而少一些害处,至少这个共同祖先不会犯错误并使得大家共同尝到此错误带来的苦果。这也就是中国人祭祀黄帝的意义,黄帝是一个大家的共同祖先,而且祭祀黄帝并不用担心,黄帝不会错误地要求我们做什么事情。祭祀黄帝,在增加中国人的内聚力上,似乎是有一些好处的。——只不过黄帝的性格我们并无了解,形象设计也很单薄,大家对他没有什么印象,而且他究竟是否是我的祖先,说实话也无从考察,所以这个活动的作用并没有我们期望的那么大。
四
在未来中国的文化复兴中,祖先崇拜是我们不可避免要面对的文化现状,也是我们可以使用的文化资源。
从我个人来说,我不喜欢孔子的这个设计。我感觉其弊端要比益处更多。况且现代社会中,家族已经不能成为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了。古代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安土重迁,家族聚居,利用祖先崇拜凝聚家族还有用处;而现代社会大家族聚居已经不再,我们更需要的是建立一个公民社会。在我看来,我们需要一个非宗教性的、全民能够共同接受的信仰,并用此信仰整合社会。这个信仰,就是“天”、“天意”、“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