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投资主体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快速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和新局面。投资主体结构的多元化,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有效增强了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活力和创造力,对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长期保持超常规的高速度持续增长、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和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促进和驱动作用。
1.总体变化趋势及特点
投资主体又称为“投资人”或“投资者”,它是对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从事投资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的统称。投资主体结构则是指在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中各类投资主体的分布状况和所占地位。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高度集权的投资体制下,投资主体结构也表现为高度集权的投资主体结构状态,即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成为当时全社会唯一的一元投资主体。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快速改革,投资主体结构呈现快速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不仅政府投资主体伴随着中央和地方财政包干制、分税制改革而逐步裂变为中央和地方多级政府主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日益成为社会最重要的投资主体;而且伴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混合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投资主体经济类型和所有制形态也呈现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经济(股份制和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多元投资主体相互并存、相互协作、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投资主体新格局。纵观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投资主体结构的演进和变化过程,总体呈现如下几个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变化特征:
(1)从政府、企业和住户(个人)三类投资主体看,政府投资主体在全社会投资主体整体结构中的地位下降,企业和个人投资主体的地位逐步上升。改革开放前,政府是全社会唯一的投资主体,其在全社会投资主体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企业和个人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出现,政府一元垄断的投资主体格局被打破,其在全社会投资主体结构中的地位开始下降,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下降趋势尤为明显。1995年,按全社会资金流量表核算的政府投资(固定资本形成)占全社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曾破纪录的下降到5.8%左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国家实施以扩大内需、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为核心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虽然一度有所回升,但仍然没有根本性扭转改革开放后政府投资所占比重长期呈现的整体下降趋势。相反,对企业和个人投资主体来说,国家不断推进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为企业和个人投资主体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的机遇,在逐步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中,企业和个人投资主体的地位迅速提升,并逐步发展成为社会最重要的投资主体。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企业和个人投资(固定资本形成)占全社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合计达到94.2%。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2003年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以来,企业和个人投资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即使在受宏观调控影响最严重的2004年,企业和个人投资合计所占比重仍然占到全社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87.4%以上,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主导地位仍然得到有效保持。
(2)从政府投资主体内部结构看,中央政府投资主体地位下降,地方政府投资主体地位上升。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所有的财权财力、投资决策权和资金分配权都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既没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也无独立的财权和财力进行投资建设,中央政府是政府投资唯一的一元的投资主体。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中央对地方简政放权、地方财政包干制、中央与地方财政“分税制”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行,地方政府开始拥有自身独立的财源、财力、财权和相对独立的投资决策权和收益权,开始成为独立的政府投资主体。伴随着改革开放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尤其是政府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向地方政府倾斜,地方政府在政府投资主体整体结构中的地位快速上升,并超过中央政府、成为政府投资主体中的主导力量。按照《中国投资统计年鉴2005》的相关数据计算,在2004年政府投资资金来源中,中央政府投资占全部政府投资的比重仅约为25.2%,地方政府投资所占比重达到74.8%以上。
在当前地方政府投资主体结构中,市、县政府尤其是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城市政府,开始逐步发展成为目前省、市、县“三足鼎立”中的地方政府投资主体结构中最重要、发展势头最强劲、发展潜力最大的一支力量。我们仍按《中国投资统计年鉴2005》的相关数据计算,在2004年地方政府投资资金(省、市、县自筹资金)来源中,省政府投资占全部地方政府投资的比重约为27.0%,市政府投资所占比重约为33.7%;而县政府投资所占比重高达39.3%,分别比省政府和市政府投资所占比重高12.3个百分点和5.6个百分点,县级政府投资主体在地方政府投资活动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3)从经济类型看,国有经济投资主体地位整体呈现快速下降态势,包括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投资主体的地位呈现快速上升趋势。1980~2007年,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由81.9%下降到28.2%,28年间累计下降53.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速度超过1.9个百分点。同期民营经济投资所占比重则由18.1%迅速上升到62.1%,28年间累计上升了4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将近1.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投资地位的上升速度与国有经济投资地位的下降速度大体保持相当。这与国家调整基本经济制度、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改革方向是保持一致的。
(4)从内外资投资主体分类看,以1996年为分界线,在此以前,内资投资主体地位呈现下降趋势,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资投资经济整体的地位呈现上升态势;在此之后,外资投资经济主体在全社会投资活动中的地位下降,内资投资主体的地位扭转、呈现快速回升态势。从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看,1981~1996年,来自内资投资主体的投资资金占全社会总投资资金来源的比重由96.2%下降到88.2%,来自外资投资主体的投资资金所占比重则由3.8%上升到11.8%。而1997~2007年,内资投资资金占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的比重则逐步由89.4%回升到96.2%,外资投资资金所占比重则由10.6%逐年下滑到3.8%。2007年的内外资在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中的比重各自又回复到1981年的水平,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历史循环。
2.不同经济类型投资主体的发展和演进历程
(1)国有经济投资的发展演进过程。改革开放后国有经济投资的发展演进进程大约经历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8年):缓慢下降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尤其是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伴随着国家对地方、企业“简政放权”对外开放,尤其是国有企业“两步利改税”和经济责任承包制、中央对地方政府财政包干制、计划体制和投资体制的改革、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博改贷”、勘察设计和建筑施工体制等多项改革的实施,这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尤其是包括政府和国有企业在内的国有投资主体、包括集体和个体私营在内的民营经济投资主体、外商投资主体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各类投资主体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实现了各类投资主体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在这一时期,尽管各类包括集体、个体和外资在内的各类非国有投资增长速度很快,但由于这些非国有投资从无到有、整体规模较小并且主要作为国有经济的补充成分存在,因而对国有投资尚未形成竞争和替代局面,使得这一时期国有经济投资尽管整体呈现下降态势,但下降速度很慢。1981~1988年,国有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由69.9%下降到63.5%,平均每年下降还不到1个百分点。
第二阶段(1989~1992年):缓慢回升阶段。1989年春夏之交的国内政治风波之后,伴随着社会各界对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姓资姓社”的争论和国家治理整顿政策的实施,使得非国有经济的投资和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和抑制,投资增长速度开始放缓,这在客观上减轻了非国有投资对国有投资增长的竞争压力,为国有投资增长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同时,受1988年国家推出的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完整的有关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近期方案》的积极影响和建立国家基本建设基金制、设立国家专业投资公司、运用经济办法管理国家投资等改革措施的推动,使得国有投资开始扭转改革开放初期以来的缓慢下降趋势,出现短期的缓慢回升态势,1989~1992年,国有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由63.7%回升到68.1%,平均每年约回升1个百分点。
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快速下降和主动调整阶段。由于第二阶段国有投资的缓慢回升主要是受政治因素影响而与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不相符,因而伴随着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在与非国有经济投资主体的激烈竞争中,国有投资重新滑入了下降轨道。尤其是中共“十五大”提出了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以后,国有经济投资开始了全面、主动的调整过程,这带动国有经济投资呈现加速下降的态势,1993~2007年,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由60.6%迅速下降到28.2%,15年间累计下降32.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速度达到2.2个百分点,其下降速度和下降幅度创造了改革开放后各阶段调整之最。
(2)集体经济投资的发展演进历程。集体经济作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形式,改革开放后,它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演进之路与国有经济的运行轨迹大体协同。也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持续增长阶段(1978~1988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广和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开始向非农产业转型和转移,作为为国营企业拾遗补阙的乡镇企业从80年代初期开始起步,并逐步由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扩散,乡镇企业作为集体经济的重要投资主体开始兴起,并逐步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形成了所谓的“苏南”经济发展模式。到1986年全国乡镇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五分天下有其一”的态势,乡镇企业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导投资主体和经济主体。
同时,城市由于改革开放初期需要解决大量回城知青的就业问题,各城市政府尤其是区、街道、居委会等基层政府举办了大量以吸收和增加就业为目标的各类城市集体企业。可以说,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后集体经济投资发展的黄金时期。集体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呈现持续上升态势,1983~1988年,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由10.9%迅速上升到15%左右,平均每年上升将近0.8个百分点。
第二阶段:徘徊阶段(1989~1993年)。1989年的政治风波对作为公有制重要组织形式的集体经济投资影响不大,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整体上仍然有利于集体经济的投资建设和发展(如在这一时期受政治环境影响,很多个体私营企业所有者开始将企业性质改为集体企业,即所谓“戴红帽子”现象)。在这一时期,影响集体经济投资的主导因素是治理整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受治理整顿和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集体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在1989~1990年曾出现过短暂的下降现象,从1991年开始又重新迈上回升轨道,到1993年,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水平达到改革开放后的最高水平(占17.7%)。不过从整体看,这一阶段的集体经济投资发展速度并不高。与第一阶段末的1988年集体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相比,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仅提高了2个百分点,发展速度很慢,属于徘徊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持续、快速下降阶段(1994年至今)。20世纪90代初期以来,伴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革在全国兴起,尤其是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总目标之后,作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势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此情况下,集体经济尤其是城市集体经济开始转型。各城市政府纷纷加快了集体企业向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全员持股和管理层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改革转型的步伐;很多过去戴着集体经济“红帽子”的个体私营企业也因外部发展环境的逐步宽松而纷纷改回为原来的个体私营企业性质,这使得集体经济投资呈现大幅度下降现象。1994~2007年,集体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从16.2%下降到3.3%,13年间累计下降将近1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由此可见,下降速度是相当快的。
(3)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的发展演进历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到快速扩张阶段(1978~1989年)。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的转变,国家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逐步放松,从最初的从不提倡到看看、不取缔,再到正面鼓励;从承认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公有制的必要和有益“补充”到取得合法地位。这为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个体所有经济投资迸发了惊人的增长活力和潜力。1981年和1983年的年均投资增长速度曾经分别达到49.8%和52.7%,成为改革开放后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年均增长率的几个最高年份之一。1981~1989年,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18.6%上升到23.4%,也创造了改革开放后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的第一个高峰。
第二阶段:萎缩和徘徊阶段(1989~1993年)。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对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发展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个体私营经济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开始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这促使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发展转入萎缩和徘徊发展阶段,投资增长速度快速下滑,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也从1989年最高的23.4%下降到1993年的11.3%,年均下降速度达到2个百分点以上。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后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发展最为低潮的时期。
第三阶段:持续快速发展阶段(1993年至今)。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确立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再次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地位,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国家要对国有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一视同仁”;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将个体私营经济从公有制经济的必要和有益“补充”地位进一步提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召开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和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提出并重申了“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常简称“发展非公经济36条”),针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了要从放开市场准入、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完善社会服务政策、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完善职工权益保护政策、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完善政府监管和指导功能、完善舆论宣传等完善配套政策等。外部政策环境的不断放松,极大地调动了个体私营经济投资主体的投资积极性,迅速扭转了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投资发展颓势。从1994年开始,个体私营投资重新迈入快速和持续增长轨道,投资增长速度快速回升,2006年的投资增长速度达到75.9%,创造了改革开放后投资年均增长速度的最高水平。1994~2007年,个体私营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从11.6%逐步回升到24.1%,14年累计回升将近12.5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投资所占比重逐步回升并开始超过了第一阶段末期的高峰水平。
(4)混合经济投资的发展演进历程。混合经济包括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等经济类型。改革开放后的混合经济主体的投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发展阶段(1978年~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混合经济的投资发展起步于改革开放初期。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着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农村首先出现了“以资代劳,技术入股,合作经营”以股份制为特征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在城市,伴随着对企业减政放权,也开始出现了一些集资办企业、带资就业或技术入股的股份制企业产权雏形,如1982年,沈阳市的一些企业开始吸收本企业的职工入股;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公司出于店面装修的需要,开始向公司内部职工定向发行了30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票来筹集资金等。1984年以后,伴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职工持股公司获得了初步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1991年底,全国有3220家各类股份制试点企业。同时,在这一阶段,由于国家多次出台要求地区间打破行政区域封锁、鼓励企业间联合或协作的相关政策,国有企业之间尤其是国有企业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之间合作、合资、协作、联合也开始起步并有所发展。但从整体看,在此阶段,混合经济投资发展的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有限。到1993年底,包括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在内的混合经济投资总规模只有366亿元,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只有8%左右。
第二阶段:高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伴随着国内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进程加快和国内资本市场的起步与发展,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股份制改组、改制、改造步伐明显加快,这为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同时,伴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内垄断行业投资领域对民间资本的逐步放开,也为各种经济类型之间的合资合作、联合投资创造了不断增长的空间,联营经济投资也获得快速的发展。1993~2007年,包括股份制(含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类型)联营经济在内的混合经济投资规模从366亿元迅速上升到44646.2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40.9%,远远高于其他经济类型和全社会投资年均增长17.8%的平均增长水平;同期混合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也从8%左右迅速上升到32.5%,14年累计提高了24.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将近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混合经济投资主体的投资发展速度增长之快。
(5)外资投资经济投资发展的演进历程。外资投资经济是指境外私人资本在华开展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狭义的外资投资经济单指国外私人资本在华投资经济,广义的外资投资经济还包括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台湾地区的私人资本在大陆进行的投资和经营活动。由于目前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管理方式与外商投资同等,因此,本书所提的外资投资经济是包含港澳台投资经济在内的外资投资经济。从改革开放30年历程看,外资投资经济的投资发展大体经历了如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78~198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国内随即开始了利用外资的探索。197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开办经济特区,袁庚同志开始在深圳创办蛇口工业区以吸引港澳台资本和海外华侨资本进入国内投资。1982年,我国第一个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兴建的投资项目——厦门机场正式动工建设。至此,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利用外资投资开始缓慢起步。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启动,尤其是1985年国家增辟大连、宁波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1988年又增辟海南省为经济特区后,外资经济在华的投资经营活动开始有了初步的发展。到1988年,我国利用外资总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大关,其中直接利用外资达到33.9亿美元。1981~1989年,利用外资在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中的所占比重由3.8%上升到6.6%。在这一时期,在外资投资主体中,港澳台投资主体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港澳台投资占整个外资对我国总投资比重的60%以上,有些年份甚至要占到70%~80%。
第二阶段:投资地位上升阶段(1990~1997年)。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对外资投资主体的投资发展曾带来了短暂的影响,外商投资在经历了1990年和1991年两年的短暂下滑后,1992年,伴随着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和我国改革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外商投资经济的投资发展又重新迈入快速增长轨道,外商投资经济在整个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快速上升。1990~1996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利用外资的规模从284.6亿元迅速上升到2746.6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45.9%,远远超过了同期全社会投资平均增长速度;同期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整个外资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1991年的5.7%逐步上升到1996年的11.8%,超过了第一阶段外资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水平,外商投资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地位也因此达到了改革开放后的巅峰状态。在这一时期,外资经济的投资主体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外商投资经济在全社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始超过港澳台投资经济,成为外资投资经济的主导投资主体。在2007年按注册类型分的整个外资经济投资总额中,外商投资所占比重超过55.1%,港澳台投资经济所占比重约为44.9%;外商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约为5.4%,港澳台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约为4.3%,外商投资所占比重比港澳台投资所占比重高1个百分点以上。外商投资经济在全社会投资活动中的地位明显超越了港澳台投资经济,成为推动外资经济投资发展的主导推动力量。
第三阶段:稳定发展阶段(1997年至今)。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对外资经济的投资发展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数量增长呈现减缓的态势,1999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但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内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国外投资尤其是以跨国公司主导的对华投资速度明显加快,使得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外资经济在华的投资发展又重新迈入增长轨道,2007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达到747.7亿元,是当年世界利用国外直接投资资金最多的国家。但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一方面,由于国内经济发展、社会财富急剧增长使得国内资本动员能力增强,对外资的依赖程度下降;另一方面,又由于外商对华投资方式改变——外资日益重视对现有企业的并购投资而逐渐减少采取平地投资建厂的“绿地投资”方式,这使得外资经济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却与外商直接投资快速增长态势相反,逆向出现下降和下滑态势。1998~2007年,外资经济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由10.6%急剧下降到3.4%,10年间累计下降了7个百分点以上,外资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水平回复到改革开放初期的水平。外资经济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一个从缓慢上升、再到下降、回复到起点的循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