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只有到达终点才是快乐的,也有人说,旅途也能让人充满收获——在玄奘眼中,生命就像是一道漫长的风景,结局和过程同样美丽。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无须畏惧那些貌似强大的对手。
两军对垒,气势是关键,谁能掌握战场的主动,谁就已经赢得了这场战争。
老虎不是病猫,辩经犹如战场,既是学问的较量,也是胆气和战术的对决,不可存有半点仁慈之心。
龟兹,一直是西域最神秘的国家,玄奘在这里不仅领略了奇特的龟兹音乐,也清楚地感受到了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的区别,并将面临西行旅途中的第一次重要挑战——与西域高僧木叉毱多辩经。
四目交错,玄奘从木叉毱多倨傲淡漠的神情中看到了不屑与挑衅,也就是从这一刻起,他意识到这位坐在上首的西域胡僧,很可能将成为自己在龟兹国的最大对手。
这次辩经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它既是玄奘与大唐之外的小乘第一次正面交锋,又事关自己在西域地区接下来行程的顺利与否,还关系到玄奘自身在佛学领域的声望……
那么,玄奘又是如何赢下这场辩经的呢?神秘而古老的龟兹国,又给玄奘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呢?
离开高昌后,玄奘的取经团队一路往西,在经过沿途几个小国后,来到了西域中部著名的阿耆尼国。
阿耆尼国之所以著名,不仅仅因为它是《大唐西域记》所记载的第一个国家,更重要的是它悠久的历史和所处的独特地理位置。阿耆尼,即现在的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据《汉书·西域传》记载:
“焉耆国,王治员渠城,去长安七千三百里。户四千,口三万二千一百,胜兵六千人。击胡侯、却胡侯、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击胡左右君、击车师君、归义车师君各一人,击胡都尉、击胡君各二人,译长三人。西南至都护治所四百里南至尉犁百里,北与乌孙接。近海水多鱼。”
阿耆尼国地域广大、人口繁盛。东晋高僧法显就在其求法旅行记《法显传》(亦称《佛国记》)中将其称为“焉夷”,还提到阿耆尼国跟高昌国一样崇敬佛教,只不过当地人信奉的不是玄奘修行的大乘佛教,而是当时十分流行的小乘佛教。
进入阿耆尼国境内后,玄奘的队伍先来到了一个名叫“阿父师泉”的地方。这个地方非常奇妙,在大道南面数丈高的沙土崖壁上有一处泉眼,泉水就从崖壁上往外涌出。关于这眼泉水还有一个传说: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支商队在途经此地时水尽,无法再继续走下去。其间有一个僧人,因为穷困而跟着队伍一路乞讨为生,大家当初是觉得带上一个信佛的僧人让他接受我们的供养是为了借此求得佛祖菩萨的保佑,也没什么话说,可现在我们受折磨到这等境地,他竟然一点都不觉得愧疚担忧……僧人听到议论后就说,你们想要得到水,就应该各自礼佛,接受三归五戒,我才能帮大家登上悬崖去求水。众人觉得也没更好的办法,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就按照僧人说得去做了。受戒完毕后,僧人又说,我登上悬崖后,你们要同时念“阿父师为我下水”,需要多少就说多少。僧人登上悬崖后,众人就开始求水,不久,崖壁上竟真的冒出大股大股的泉水来,众人无不欢呼雀跃。水的问题解决了,可是等了很久,却不见僧人下来,待众人爬上悬崖一看,僧人已然圆寂。为了纪念僧人的恩德,众人就在他圆寂的地方修了一座石塔。
玄奘来到的时候,石塔和泉水都还在,更加奇妙的是,这处“阿父师泉”会随着求水的人数多少而改变水量——如果人多,下面就会出现一个小小的水洼;如果人少,也就只剩下一个小水坑。
听完这个传说后,玄奘对那位舍身求水的僧人非常敬佩,觉得他的行为才是佛家精神的最好诠释,便对着泉眼和悬崖上那座依稀可见的石塔遥遥膜拜起来,觉得阿耆尼国一定是个虔诚的佛教国家。
阿耆尼国虽然不大,但是盛产银矿,整个西域的银钱几乎都出自于离王城不远的银山里,因此国家非常富裕。富裕归富裕,这个国家的治安和民风却不太好,马队在离王城不远的地方竟然遭遇了一伙强盗,玄奘给了他们一点财物后才散去。当晚,马队露宿在王城附近的山谷里,与玄奘同行的几十个胡商为了早些进城开市,在半夜时抛下玄奘悄悄先走了。第二天玄奘一行往前走了一段路后,才发现他们全部被杀,财货也都被劫掠一空。这两件事使得玄奘对阿耆尼国的印象发生了改变——这个国家连王城附近治安都管理不好,更别说教化民众诚心向佛了。
不过来到王城后,玄奘还是得到了国王和大臣们的热烈欢迎,国王还专门派人前去服侍。按照惯例,玄奘也出示了麹文泰所写二十四封信里专门给阿耆尼王的那封信。
可问题就出在这里,阿耆尼王看完信后当场翻脸,不但撤去了对玄奘的所有礼遇,就连原本应该提供给玄奘一行换乘的马匹都拒而不给了。在古代,马匹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但是一匹马的体力有限,不可能长时间赶路,因此每个国家都在境内设立了驿站,每个驿站不但给过路官员、信使提供食宿休息,还准备了一些马匹供他们换乘。作为一个信佛的国家,为玄奘这样有名望的西行高僧提供换乘的马匹本应是分内之事,可阿耆尼王为什么会突然翻脸呢?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麹文泰写信本意是要帮玄奘,可他忘了高昌国与阿耆尼国之间的关系——高昌国是当时西域中部比较强大的国家,虽然不敢得罪西突厥,但对伊吾和阿耆尼这样的小国却是呼来唤去,还经常派兵侵扰阿耆尼国。正因为欺负惯了,麹文泰在给阿耆尼王信里的语气可能也比较强硬,所以阿耆尼国王看完信后就把新仇旧恨全都算在了玄奘身上。
无辜的玄奘成了两国矛盾的牺牲品,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玄奘没有在阿耆尼国多加停留,而是带着取经队伍继续西行。尽管行色匆匆,但阿耆尼国还是给玄奘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从“阿父师泉”的感动到银山遇劫,从商人的自私最终丧命到国王的心胸狭小,玄奘深深地感到了在小乘佛教的教化下,自私自利给国家和民众带来的恶果,也更加坚定了只有大乘佛教才能教化万民普度众生的信念。《大唐西域记》之所以把阿耆尼国摆在第一个,恐怕不仅仅是因为行程和地理位置的缘故,更可能是玄奘刻意所为——从一个恶劣的国家开篇,既说明西行之路的艰难,也是在摆实例告诉我们,小乘佛教不可取,唯有大乘真经方可解救众生。
一时的窘境并不意味着一输到头,开始的时候踉跄一下,反而会让人以一种更加清醒的姿态去面对未知的旅程。因此,玄奘虽然是有些“灰溜溜”地离开阿耆尼国,但他却做到了“冷眼旁观”。
由于没能在阿耆尼王城得到充分的休整,所以玄奘一行很可能是在博斯腾湖畔补充水源,然后沿着发源于博斯腾湖的孔雀河南下,经由南北疆要冲铁门关后南下,然后才进入南疆地区(今新疆库尔勒一带)。
有的史料记载玄奘一行渡过了一条大河,有的记载是两条,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孔雀河在流出博斯腾湖后先是自东向西在铁门关和库尔勒之间穿过,绕过库尔勒后折向由北向南,然后往东南经尉犁注入罗布泊,大体呈逆时针方向。因此,如果玄奘在离开博斯腾湖后是沿孔雀河北岸前行,那么就需要在铁门关先渡一次河来到南岸,经过库尔勒后再渡一次河才能继续西行;如果玄奘离开博斯腾湖后是沿孔雀河南岸前行,那么就能省去铁门关这一次渡河,直接进入库尔勒地区。所以,不论一次还是两次,玄奘所渡过的“大河”都是孔雀河,前者是指渡过的一条河是孔雀河,后者是指两次渡过孔雀河。
渡过孔雀河后,马队继续西行,经过几百里的坦途,又来到了另一个重要的西域国家——龟兹(今新疆库车)。
龟兹,又称丘慈、邱兹、丘兹,是西域最古老的国家之一,其辖境以库车绿洲为中心,定都延城,唐代又称伊逻卢城(今新疆库车东郊皮朗古城)。龟兹在西汉时隶属于匈奴,直到汉昭帝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才归服于汉。不久,汉朝在龟兹设立西域都护,王莽时再次臣服匈奴。汉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年),龟兹降汉,汉朝派班超为都护经营西域。魏晋南北朝时,龟兹先后臣服于曹魏、西晋、前凉、前秦、北凉、北魏,虽然一度为柔然所控制,但始终与中原保持联系。到了玄奘所处的隋末唐初,龟兹和大部分西域国家一样也是西突厥的属国。
丝绸之路在西域境内分作三条,龟兹正是中路上最重要的国家。当时,为了防止高昌国的势力向南疆扩张,龟兹便扶持地处两国之间的阿耆尼国作为缓冲。阿耆尼国之所以能在西突厥、高昌等大国的夹缝中生存,除了盛产银矿比较富有之外,很大程度上是靠着龟兹国的支持。这一点玄奘很可能也听说了,他担心自己高昌王“御弟”的身份会惹来尴尬,所以十分低调地进入了龟兹境内。
玄奘一边前行,一边领略龟兹浓郁的异域风情。说到龟兹,就不能不提到龟兹的音乐,其中又以管弦乐水平最高,在西域诸国里最为出名。
前秦建元十八年(公元382年),大将吕光攻略西域、灭龟兹,将著名的龟兹乐带到凉州。在凉州,龟兹乐和当地的民乐相互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西凉音乐,也就是隋炀帝《九部乐》中的《西凉》部。
前凉灭亡后,龟兹乐散落各地,直到北魏统一北方后才重新把龟兹乐集中起来。龟兹乐和西凉乐一起成为北朝最为流行的一种音乐。后来的隋朝几乎原原本本地继承了北朝的音乐形式,专门讲述龟兹音乐的就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等著作,龟兹乐也随着政治的统一而逐渐从西北一隅走向全国。
据《隋书·音乐志》记载,龟兹乐分为七声:宫声、南吕声、角声、变征声、征声、羽声、变宫声。此后隋文帝置《七部乐》(《国伎》、《清商伎》、《高丽伎》、《印度伎》、《安国伎》、《龟兹伎》、《文康伎》),又以《龟兹伎》最具特色。整个隋文帝开皇年间,龟兹乐器风靡全国,涌现了曹妙达、王长通、李士衡、郭金乐、安进贵等精通龟兹弦乐、管乐的著名乐师。
龟兹乐器共有竖箜篌、琵琶、五弦、笙、笛、箫、篦篥、毛员鼓、都眃鼓、答腊鼓、腰鼓、羯鼓、鸡籹鼓、铜钹、贝、弹筝、侯提鼓、齐鼓、檐鼓等二十种,其音乐和舞蹈对唐代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据《新唐书》记载,唐朝乐工分四部:龟兹部、大鼓部、胡部、军乐部。龟兹部包括:羯鼓、揩鼓、腰鼓、鸡□鼓、短笛、大小觱篥、拍板,皆八;长短箫、横笛、方响、大铜钹、贝,皆四,一共八十八人,分四列,被安排在宴会的四角,用来配合鼓声。
另外,龟兹乐中的琵琶七调起源于印度北宗音乐:娑陀力(宫声)来自印度北宗音乐的Shadja,般赡调(羽声)则来自印度北宗音乐的Panchama调。
由于龟兹本身是一个佛教国家,所以龟兹乐在产生形成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佛教特色,而佛经的发音和节奏恰恰又具有音乐的韵律,因此,玄奘在研习佛法的同时,必然也对龟兹音乐有所了解。
当然,玄奘在龟兹国沿途听到的由龟兹人演绎的地地道道的龟兹乐肯定与中原地区经过改造和融合的“龟兹乐”大不相同,他的心情也必然是非常的激动而愉快。
有人说,只有到达终点才是快乐的;也有人说,旅途也能让人充满收获。在玄奘眼中,生命就像是一道漫长的风景,结局和过程同样美丽。
就是在这种既担心又愉快的复杂情绪中,玄奘一行到达了龟兹国的都城。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大唐高僧西行取经的消息早已传遍了西域各国,龟兹的国王、大臣,还有龟兹第一高僧、西域佛教的领袖级人物木叉毱多,还有数千名僧人,全都来到王城的东门外迎接。
从高昌到阿耆尼,再到龟兹,不论国家大小、实力强弱、立场如何、信奉何种佛教,西域各国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过境的高僧非常重视和尊重,几乎是倾全国之力相待,足见佛教在当时西域的地位。
龟兹国浓郁的异域风情不但表现在音乐上,还表现在对玄奘的欢迎仪式上。
龟兹国王先命人在王城东门外搭起一座巨大的帐篷,然后搬来佛像,奏起音乐,所有人都手捧鲜花坐在大道两旁。等玄奘到达以后,数千人依次起立,向玄奘献花。在中原地区,不管是欢迎还是送别,敬酒献茶比较多,但是在印度,人们则是以献花为礼;另外,中原寺院很少把佛像搬出来示人,而是让它们待在庙里接受香火供奉。所以说,龟兹的风俗礼仪几乎就是当时印度的翻版。
玄奘可能在高昌逗留期间听麹文泰介绍过一些印度的习俗,所以每收下一盆鲜花,就会端着盆子恭恭敬敬地走到佛像前面去散花,表示入乡随俗和对佛祖的尊重。欢迎仪式结束后,玄奘就与龟兹国的王公大臣、高僧们一起入座。但是与之前几个国家的待遇不同,这一次,玄奘没有被奉为上座,而是被安排在了高僧木叉毱多下首。这个细微的变化自然没有逃过玄奘的眼睛,可见木叉毱多在龟兹的地位和佛学造诣。
不过玄奘并没有因为屈居次座而耿耿于怀,因为他从来都是一个心胸开阔、淡泊谦逊之人。然而四目交错,玄奘却从木叉毱多倨傲淡漠的神情中看到了不屑与挑衅,也就是从这一刻起,他意识到这位坐在上首的西域胡僧,很可能将成为自己在龟兹国的最大对手。
一系列盛大的接待仪式后,玄奘在众人的陪伴下进入王城。当时在王城东南还有一座寺庙,里面的僧人都是高昌人,当他们听说高昌王的“御弟”来到后,就希望玄奘能够先去他们那儿居住一晚。玄奘当即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在他看来,对故人(麹文泰)的情义远比奢华的招待来得重要。
第二天,龟兹国王在王宫里为玄奘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席间,一件让人尴尬的事情发生了:由于龟兹信奉小乘佛教,所以那里的僧人可以吃肉,在这样盛大的宴会上,肉肯定是最主要的食物;而玄奘信奉的是大乘佛教,肉食一律不吃,所以就让龟兹国王觉得有些不快。在向国王进行了一番解释后,玄奘才吃了一些别的食物。由此可见,同样是佛教国家,高昌跟龟兹在风俗上大相径庭,玄奘也没有因为对方的权势和地位而轻易改变必须坚持的戒律。
与国王“会餐”结束后,玄奘便前往位于王城西北一座名叫阿奢理儿的寺庙内拜会当地的佛教领袖、西域著名高僧木叉毱多。“阿奢理儿”是龟兹语,意为“奇特”。
龟兹语属于印欧语系中Centum语组的吐火罗语方言,用印度的婆罗米文字(Brahmi)书写。在语言学分类学上,吐火罗语与其近邻——印欧语的主要东方分支Satem语组的印度—伊朗语(Indo-Iranian)的距离较远,反而与分布于欧洲的Centum语组的拉丁—凯尔特语与日耳曼语关系较近,所以它在印欧语分类学的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龟兹也因此成为古印欧语在东方分布最远点的标志地名之一。
关于这座阿奢理儿庙也有一个传说,相传曾经有个信奉佛教的龟兹国王按惯例离开王城出巡佛迹,国王在离开之前把他的亲弟弟叫到跟前,请他代理国政。王弟没有拒绝,只是在国王临行前交给他一个黄金匣子,并且叮嘱他一定要等礼佛归来后才能打开。国王收下匣子就上路了,谁知等他回来后,朝中一些大臣就来告密,说王弟在监国期间行为不检、秽乱后宫。国王暴怒,立刻派人将王弟抓来要论罪惩处。谁知王弟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和害怕,只是让自己的哥哥把那个黄金匣子打开看看。国王打开匣子后,发现里面有一样东西,仔细一看,顿时什么都明白了。原来,王弟早就预料到国中有居心叵测之人会借着国王出巡的机会来挑拨兄弟关系,让国家陷入内乱,进而篡夺王位。就在国王离开的前一天,王弟咬牙将自己的生殖器割了下来,封在一只黄金匣子里让国王带走,这才用行动化解了一场阴谋。
在处理了那些心怀不轨的贵族大臣后,因为不用担心王弟秽乱后宫,国王就邀请王弟住进了王宫,但是一段时间之后,王弟搬出了王宫,原因是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件更加奇特的事情。
有一天,王弟在途中碰到一个赶牛人,这个人准备把五百头牛全都阉掉。王弟看到这些牛,就想起自己的遭遇,于是就动了慈悲之心,花钱把这一大群牛全都买了下来,让它们免遭阉割之苦。不久,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王弟的残疾的身体居然开始自己慢慢恢复了。为了避嫌,王弟只好搬出王宫。国王得悉原委后大为感动,这才专门为王弟建造了这座阿奢理儿庙,用来纪念发生在王弟身上的传奇故事。
参观完阿奢理儿庙后,玄奘依礼数前去拜访龟兹高僧木叉毱多。不过这一次,玄奘并没有受到初到王城时的那般隆重的礼遇,庙里的僧人们只是把他当做普通的客人来接待。庄严宏伟的阿奢理儿庙,仿佛并不欢迎这位来自东方的僧人,木叉毱多的傲慢与淡漠,让玄奘感受到了深深的敌意。就连玄奘自己都没有想到,从踏上阿奢理儿庙的那一刻起,他就将面对平生第一次重大的挑战。
木叉毱多曾经在印度留学二十几年,各种经文均有涉猎,尤其擅长梵语,回到西域后受到龟兹国王和民众的极度崇敬。有才之人大多都自负,木叉毱多也不例外,之所以对玄奘倨傲淡漠,很可能有两个原因:
第一,觉得你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僧人能有多少佛学修为,费不着花大力气应付。
第二,玄奘受到的推崇和礼遇让他心里不平衡,因为嫉妒而敌视,有意要给玄奘脸色看。
见到玄奘后,木叉毱多也不客气,直截了当地说:
“此土《杂心》、《俱舍》、《毗婆沙》等一切皆有,学之足得,不烦西涉受艰辛也。”
意思是说:像《杂心论》、《俱舍论》、《毗婆沙论》等经书我这里都有,你在这里把它们学完就足够受用一辈子了,没必要多此一举继续西行前去受罪。木叉毱多的话显然是一种居高临下、不可一世的口气,不过玄奘没有动怒,此时他对这位龟兹高僧还存着几分敬意,于是问道:
“此有《瑜伽论》不?”
玄奘这一问看似莫名其妙,牛头不对马嘴,实则既让自己摆脱了回答有没有学过那些经书的被动,又杀了木叉毱多一个措手不及——怎么突然问到《瑜伽论》了?《瑜伽论》是一部佛经,全名叫《瑜伽师地论》,又名《十七地论》,是由弥勒菩萨口述的一部佛经,而玄奘前去印度求法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寻找这部真经的梵文原版,因此对这部经书格外看重。那么,玄奘为什么会突然这么问呢?
其一,也就是字面的理解,玄奘的确是想问木叉毱多有没有研究过《瑜伽论》,因为他自己对这部经书很感兴趣,如果能在这里学到一些相关佛理,对西行求法肯定有帮助。
其二,面对木叉毱多的盛气凌人,玄奘已经开始不动声色地反击——跟当初在第一烽反问王祥:“校尉大人这些日子以来难道没有听从凉州来的人说起有一个名叫玄奘的僧人要去西天求法吗?”的方法一样,是一种跳出既定思路的抢白。
玄奘是一个既谦逊又刚毅之人,既虚心求教,又不会轻易示弱,所以两层含义应该兼而有之。面对玄奘突如其来的抢白,木叉毱多仍然是一副傲慢不屑的态度:
“何用问是邪见书乎?真佛弟子者,不学是也。”
意思是说:你为什么要对这样一部连观点都是错误的书感兴趣呢?真正的佛门弟子根本不会去理会这部书。这完全是一种强词夺理的口吻,木叉毱多这样说,可能是有两个原因:
其一,作为一位小乘佛教的高僧,他对这部大乘佛教奉为经典的佛经并不熟悉。
其二,木叉毱多打心眼儿里就看不起大乘佛教的经书,根本不屑一顾。
木叉毱多的回答让玄奘感到既意外又愤怒——他没想到一个堂堂高僧居然会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一个虚心求学者;更没想到木叉毱多的胸襟是如此狭窄,容不下别派学说。玄奘对木叉毱多的印象也因为这句话而产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一下子从“深敬之”变成了“视之犹土”。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一个人的态度一旦发生转变,便不会再畏惧那些貌似强大的对手:
“《毗婆沙》、《俱舍》本国已有,恨其理疏言浅,非究竟说,所以故来欲学大乘《瑜伽论》耳。又《瑜伽》者是后身菩萨弥勒所说,今谓邪书,岂不惧无底枉坑乎?”
意思是说:《杂心论》、《俱舍论》、《毗婆沙论》这些经书我们中土都有,遗憾的是我认为它们所论述的佛理粗疏浅显,并非最透彻、最完备的理论。正因为这样,我才打算西行前去学习大乘佛教中的《瑜伽论》。再说,《瑜伽论》是后身菩萨弥勒佛亲口所讲,您现在居然认为这部经书是歪理邪说,难道就不怕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里吗?此时的玄奘已不再把木叉毱多看成是一个需要去敬仰和尊重的前辈高僧,而是把他看成一个普通的学术对手,两人的交锋就此正式拉开。
这段话前面一半是说事实,清清楚楚地告诉木叉毱多此来的缘由,并且一针见血地指出木叉毱多所推崇的那些佛经的不足之处,后面一半便是针锋相对的反击,一下子命中木叉毱多的要害:由于玄奘的突如其来的抢白,木叉毱多准备不足,而又不能示弱,仓促之下只好信口对答一句。这一仓促,就打断了原有的思路,并且亵渎了弥勒佛。对佛家弟子来说,你可以有不同的派别信奉不同的菩萨,但万万不能亵渎神灵,如果否认,众目睽睽之下,那就等于打了诳语,同样是佛家大忌。不过木叉毱多毕竟是见过风浪之人,也不跟玄奘纠缠会不会下地狱,而是又来一个反问:
“《毗婆沙》等汝所未解,何谓非深?”
意思是说:《毗婆沙论》这几部经书你都还没有完全弄明白,又怎么能说它们不高深呢?木叉毱多的反击也是十分犀利,直接把话题引到自己最熟悉、最擅长的一部经书上,就好比比赛前的口水仗打完了,你要是有本事,就来我的主场较量较量。这样说可能是基于两个原因:
其一,发现自己很难在外围兜圈子、讲气势上占得上风,玄奘的口才和反应让他有了忌惮。
其二,对自己某一方面的佛学修养很有自信,就算玄奘天资聪慧,我二十多年的专业修养总不可能敌不过你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小子吧!
这个时候,玄奘确实有些犯难:一个人学识天分再高,在面对学术前辈的时候总会心里没底,担心自己一口血气过后对方的后招层出不穷;再者,我们在之前也提到过,玄奘的求学生涯不同于大多数僧人,他不是跟从一个师父学习某一部经书,而是游学天下广泛涉猎,这就导致他对整个佛学理论有比较全面的把握,但对《毗婆沙论》这样具体的经书研习不深,没有在“客场”必胜木叉毱多的把握。
所以,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一不小心就会落入木叉毱多下的套子里面去。玄奘怎么办?老办法,跳出去,兜回来,继续反问:
“师今解不?”
不说我解不解,而是问你解不解,而且还是用一种尊师重教的语气来发问,给木叉毱多一顶高帽子戴,看你怎么回答。不难发现,从见面开始,木叉毱多和玄奘的对话几乎都是在发问和反问中进行,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谈话技巧:发问是试探,谁老老实实地回答,谁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所以双方都不回答,都以反问来继续,是规避陷阱,也是施展反击。
木叉毱多抛出《毗婆沙论》是想回到主场掌握主动,没想到却被玄奘巧妙地将了一军,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另外,在众人眼里,玄奘接二连三地跳出去以反问作答是聪明机智的表现,但木叉毱多不能这么做,他是主场,又是高僧,如果连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都回答不了,显然有失身份,所以玄奘是占了年轻的便宜,而木叉毱多只能老老实实地回答:
“我尽解。”
史料没有记载当时木叉毱多是何种神情,但是不难想象,当时他肯定是在极度无奈的情形下才说出这三个字。从那一刻起,玄奘一举扭转战局,彻底掌握了战场的主动权,并且从《俱舍论》开始发问。
所谓“一子定胜负”,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老将,木叉毱多也许在当时就已经预感到了战局的不可挽回。
两军对垒,气势是关键,谁能掌握战场的主动,谁就已经赢得了这场战争。
木叉毱多英明一世,一直被人们高高景仰,而今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僧人驳得气势尽失,心理上便产生了巨大的波动,再加上年纪大了,没能很快让自己从被动的情绪中走出来,继而一溃千里。据史料记载,玄奘刚开始引用《俱舍论》的开篇内容发问,木叉毱多就出现了错误。辩经不分尊卑老幼,再加上玄奘对他已经不存有多少敬重之心,于是乘胜追击,难题一个接着一个。
老虎不是病猫,辩经犹如战场,既是学问的较量,也是胆识和战术的对决,不可存有半点仁慈之心。
木叉毱多大惊失色,但是仍然不肯认输,让玄奘再问别的地方,结果越乱越是出错,居然说《俱舍论》里没有玄奘问的这句话。不肯及时认输已经大失风度,现在又口不择言,木叉毱多显然已经气急败坏到了狗急跳墙的地步。不过这是在龟兹,在场之人尽管非常震惊,但还是没有人贸然起哄指责木叉毱多。
但是有一个人看不下去了,这个人就是龟兹国的王叔智月。就像大理段氏王族在天龙寺出家一样,西域佛教国家中的王族出家也非常普遍,智月当时就已经出家,而且在佛学上有着很高的修为,所以也参加了这次会见。由于世俗和沙门的双重身份,智月地位实际上要比木叉毱多更高。智月没有给木叉毱多留面子,当场指出玄奘问的话经书里面确实有。木叉毱多还是不肯认输,为了挽回败局,竟要求把经书拿出来核对,结果经书之中果然有玄奘问的那句话。铁证如山,木叉毱多只得无奈地说自己老了,记不清了。
一场遭遇战就这样结束了,玄奘凭借出色的辩技和扎实的学问功底赢得了生平第一场论战的胜利。玄奘之所以没有在《大唐西域记》中提到这次论战,很可能是觉得这次遭遇战太过轻松,自己还未尽全力,木叉毱多就已败下阵来。也许在他的潜意识里,木叉毱多根本就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对手,这也变相地刺激着他前往印度寻找更高挑战的决心。
这场辩经结束后,由于大雪封山,玄奘不得不在龟兹停留了两个多月。在此期间,玄奘在龟兹境内四处游历,一边了解当地的风俗民情,一边尽情领略龟兹独特的音乐艺术。玄奘还经常前去阿奢理儿寺探望木叉毱多。当然,玄奘并不是想用胜利者的姿态去羞辱木叉毱多,而是觉得木叉毱多二十多年的佛学修为摆在那里,总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另外,他也想通过与木叉毱多的谈话更多地了解印度。
成功者保持谦逊之心固然不易,失败者保持平和之心更难——辩经的惨败显然给木叉毱多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这位高僧不但一改往日倨傲的姿态,就连面对玄奘时也变得恭恭敬敬、连坐都不敢坐,甚至几次避而不见,还私下告诫自己的弟子,说这个从中土来的僧人不好对付,他如果前去印度求学,那里差不多年纪的人当中恐怕没有人是他对手。
一句话,木叉毱多对玄奘是既害怕,又佩服。
一场大胜让玄奘名震西域,然而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西行途中一次小小的考验。迷人的龟兹古国没能减缓玄奘西行的步伐,一日不到印度,他的脚步便不会停下。在经过两个月漫长的等待和休整后,春风吹散了天山的冰雪,也为玄奘化开了前方的道路。
横亘在玄奘面前的,便是那座美丽神奇而又令人望而生畏的——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