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度在1905年底担任留学生总会干事长期间,正是中国留学生在日本的最高峰,学生总数已达八千余人。中国政府虽在日本设有留学生总监督,并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加以管束,但是收效甚微。留学生群体良莠不齐,其中不少学生生活腐化,并非真心求学,“挟利禄功名之见而来,务为苟且,取一知半解之学而去,无补文明。”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爆发了一场波及全体留学生的巨大风潮。
先来看中日两国政府对当时留学生激增的态度。清驻日公使杨枢鉴于留学生飞速增加导致的混乱,专折密陈留学生在日本的这种状况,请求清政府严定选派学生出洋留学章程,在密折中杨枢对日本的教育状况和留学生的各种描述如下:
日本普通学堂专为中国学生设者如成城学校等三四处尚称完备,然不完备者则不下十余处,有以三个月毕业者,有以六个月毕业者,甚至学科有由学生自定者,迎合学生之意,学生即喜,入之而不能禁,此普通学堂之不可恃也。日本高等专门各学校及大学校皆有定额,中国学生年增数倍而学额不能增,奴才屡商日本文部皆有难词,即能增额亦难容此数千之众,后来者尤难预计,此高等学堂之不能容也。学生在东习普通者以两年半毕业,此两年半内仅习日本语文犹虑不足,其他学科往往有名无实,近并两年半毕业者亦寥寥其人,此普通学之不可信也。日本学生自小学起,每试验皆合格,至入大学亦须十四年,若是其难也。中国学生到东年余,在本省又多未预备,甚或国文亦未尽晓,遂幸入大学,三年毕业一试获隽,出其强不知以为知之学说以应世用,其贻害可胜思耶。故虽大学及高等毕业者,亦未可尽信也。所入之校屡迁,所习之业无定,争学费则一省以一省为例,补学额则一府与一府为仇,甚至奸窃之案亦不一见,贻笑外人莫此为甚。杨枢在奏折中提出整顿留日学务的办法,建议要提高选派留日学生的资格条件,慎重选择于前,严加甄别于后。
当时,面对大批涌来的中国留学生,日本正规的教育力量无法容纳,于是专以谋利为目的的速成学校纷纷成立。为了吸引留学生入校,这些学校之间出现了激烈的竞争倾向,竟然出现了数月以至数日的速成科,如传授肥皂制造法的学校数日讲授完毕后,随即颁发证书,纯粹是商人经商牟利的作风。随着留日学生的飞速增加,这种专为牟利的“学商”或“学店”林立,广收中国学生,因管理混乱,日本的教育管理部门受到了各界的严厉指责。鉴于这种情况,日本文部省为了整顿学校起见,乃于1905年11月2日颁布了《关于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该项规程共十五条,虽名义上面向所有公私立学校,实际上主要是为了对付私立学校,尤其是专收中国留学生的特殊学堂——“学店”。该规程在公布之前,曾钞稿示商于驻日公使杨枢,杨枢向清政府作了汇报,“寻绎全文,有为整顿学校者,亦有间接管理学生者,实无苛待之意,旋即公布。”
杨枢与日本文部省始料不及的是,这项规程颁布以后,旋即在中国留学生中引起轩然大波。中国留学生把这项规程称之为《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认为是中日两国政府朋比为奸意图压制留学生的结果,因此各校学生群情汹汹,纷纷讨论或演说,并推举各校代表商讨办法。
杨度当时身为留学生总会的干事长,毫无疑问处于这场风暴的中心。作为一名从传统上层士绅转化过来的新型知识分子,杨度本身阅历较为丰富,接触过很多高级官员和著名学者,在日本两次留学已有几年时间,而且他自己对当时中国留学生界速成教育的弊端也深有感触,因而他主张采取有理有据有节的方式,通过呈递公禀的合法途径据理力争。
在取缔规则颁布当天,杨度就率领留学生总会干事前往公使馆拜会杨枢,提出反对理由,请求公使进行特别交涉。杨度随后又在留学生会馆召集各省同乡会负责人,举行评议会议,收集整理反对取缔规则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后,杨度以留学生总会干事长的名义率总会全体干事、各省分会长联名向杨枢递交《学生公禀》,请求对日交涉,改正取缔规则中的不妥善之处。
杨度作为留学生总会的干事长领衔呈递公禀,可以说这份公禀代表了他的主要看法,而且这份公禀还很有可能是文才识见俱佳的他亲自操刀拟定的。公禀首先指出文部省颁布的规程虽“用意至美”,但第九条取缔清国留学生校外住宿,第十条“不得使清国人在他学校因性行不良而被令退学者入学”,这两条所规定的范围极广,而且界限不明,在实行中必定会对中国留学生造成不利影响。取缔校外住宿造成的不利有如下数种:一、于经济上有损害;二、于学问无补益;三、于卫生有妨碍;四、于兼学不便利。公禀中对这四种不便逐一进行了论析,并强调这些都是“往事之经验,而学生之苦情”。接着认为“性行不良”因范围甚广,有可能被校方用来作为无理斥革学生的借口,对学生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恳请杨枢照会日本外务省转咨文部省,请其取消规程的第九条及第十条,“若能如此,则吾国学生庶得以达求学之目的,而无不可复留之疑惧,是不仅学生之利益,抑亦两国交际之利益。”
在风潮之初,杨度倡导的这种温和理性的斗争方式居主导地位,留日学界争议之点仅在第九条和第十条,只要求取消这两条规则。呈递公禀后,驻日公使杨枢也同意与日本政府交涉。但留学生中的激烈派反对杨度力倡的这种合法争取方式,强烈要求取消全部规则,此后言论渐趋激烈。留学生人数比较多的弘文学院开会讨论此事,“群以日本政府专与留学生为难,不尊重吾辈人格。如不取消取缔规则,宁全体退学。言时非常愤激,此外毫无办法。”一般情况下,大会集议讨论的时候激烈的方式很容易占上风,理智的处理方式往往不会被采纳。湖南西路同乡会召开全体会议商讨抵制日本政府取缔规则事,“群主张以停课要求,若日本政府不许,则全体退学回国。余主张详细调查日本取缔留学生之原因,与规则内容,及各省同乡会对此问题之应付情形。众以为不必调查,即日停课,多数举手,一哄而散。”
干事长杨度对全体罢课、集体归国的强硬主张表示反对,副干事长范源濂也反对罢课归国,甚至忧虑地为此事吐血。但激进的留学生日益增多,胁迫留学生总会干事和他们一致采取激烈手段,并且要求改选留学生总会。留学生总会经过改选后,主张温和派的人几乎全部落选。激进派的学生代表到公使馆请愿,杨度没有参加。驻日公使杨枢同杨度一样只主张取消第九条和第十条,反对激进派取消全部规则的要求。杨度深知以罢课归国为要挟日本的手段不会取得任何成效,而且也得不到清政府的同情支持,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耽误学业的中国留学生,因此他坚决不同意激进派学生的解决办法。面对这种激进化态势,杨度既无法阻止,又不能苟同,他这种顾全大局的行为得不到激进派的理解,而且遭到诟骂,只好选择逃避。杨度于12月4日悄然离开东京,避匿宇都宫等地,不再参与这场他不赞成的罢课运动。
当留日学生的反对运动趋于激烈时,日本文部省发表了复《学生公禀》的信——即《说明书》。他们解释取缔规则是以奖掖学生,整顿牟利学校为目的,毫无约束留学生自由之意,认为中国留学生误解了这项规则,因此表示对留学生的抗争绝不让步或打消。当时,日本政府也有不少对留学生表示同情的人士,四处奔走谋划恰当的处理。日本民间的态度,较官方尤为强硬,多认为留学生妄逞意气,甚不同情,甚至有加以谩骂侮辱者。如《朝日新闻》认为此次风潮,是因为“清国学生过于狭义解释省令,此亦为清国人特有之放纵卑劣行为所致,他们的团结力量亦甚为薄弱,”极尽冷嘲热讽。
激进派学生占主导地位后,主张罢课与返国的学生成立联合会,举胡瑛为会长,宋教仁为外交长,孙武为纠察长,认为取缔规则不怀好意,要不取消则立即归国自办学堂。议决自12月6日起,各学校一齐罢课,并制定《学生自治规则》,印刷后派发给全体留学生。激进派学生决定以铁腕对付破坏罢课的学生,成立了配备武器的纠察员,不准留日学生上课。自此,反对取缔规则运动,终于发展成为正式的全体留日学生运动。
全体罢课运动开始后仅两天(即12月8日),传来了一个震动整个留日学界的消息,言论风采久为留学界所推崇的陈天华对这场罢课运动并未积极参加,却在渐趋激烈之时于日本大森海岸蹈海身死。在投海前一天,陈天华提前写好了绝命书,并挂号寄给神田区骏河台清国留学生会馆杨度收。陈天华在绝命书中开首即指出救中国的一线希望就在于留学生日多,风气渐开,如果留学生能以爱国为念,刻苦向学,以救祖国,方能使祖国转危为安。接着直言不讳地指出留学界存在的问题,“有为之士固多,可疵可指之处亦不少。以东瀛为终南捷径者,目的在于求利禄,而不在于居责任。其尤不肖者,则学问未事,私德先坏,其被举于彼国报章者,不可缕数。”陈天华肯定了留日同学要求取缔规则的爱国行动,但表示并不赞成罢课的主张,“继同学诸君倡为停课,鄙人闻之,恐事体愈致重大,颇不赞成,”但既然已经全体罢课,就应该“全体一致,始终贯彻,万不可互相参差,贻日人以口实。”接着陈天华述说了自己投海的原因之一,即日本《朝日新闻》诋毁中国留学生“放纵卑劣”:
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故以身投东海,为诸君之纪念。陈天华投海的目的是希望留日同学能“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改变给外人的放纵卑劣形象,并且向留日同学强调不要误会他的这一本意,“谓鄙人为取缔规则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对于这场取缔规则风潮,陈天华所渴望的解决办法为:
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惟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则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
陈天华希望以自己的死,使留日学生“有所警动”,从此之后,改掉不良习气,共讲爱国,“更卧薪尝胆,刻苦求学,徐以养成实力,丕兴国家,则中国或可以不亡,此鄙人今日之希望也。”陈天华对这场不顾全局、一哄而起的罢课风潮,委婉地提出了批评:
凡作一事,须远瞩百年,不可徒任一时之感触而一切不顾。一哄之政策,此后再不宜于中国矣。如有问题发生,须计全局,勿轻于发难。此固鄙人有谓而发,然亦切要之言也。
通过对陈天华绝命书的剖析可以断言,就对这场取缔风潮的看法来说,陈天华与杨度的态度基本一样。但两人截然不同的是,陈天华希望以自己的死来“警动”留学生,而杨度在无可奈何之下则采取了躲避。陈天华把自己的绝命书寄给杨度,就是劝说杨度和不赞成罢课而欲辞职的留学生会干事,在事实以至如此的情况下,希望他们忍辱负重,“诸君不力为维持,保全国体,不重辱留学界耶?”杨度与其他持温和主张的干事未尝不想维持,但局势的发展却使他无法维持。激进派学生竟然宣布反对罢课归国的胡汉民和汪精卫的死罪,忧虑吐血的范源濂“避匿病院”,也遭到激进派学生的殴击。
陈天华想以自己的死来“尸谏”留学生,希望留日学生能“卧薪尝胆,刻苦向学”,但造成的结果却适得其反,使得留学生反对取缔规则的风潮更加激烈,集体罢课的决心更加坚定,相率归国者日众,风潮遂行扩大,几至不可收拾。有不少学生因身受威胁,不得不随声附和;也有不少主动参加罢课的留学生并不赞成罢课归国的主张,但存在一种将错就错,错须共错,错须错到底的共同心理,所以导致罢课风潮,如燎原之火,迅速波及整个留日学界。在中国留学生罢课与返国风潮的高涨声中,日本上下几乎一致表示去就听其自然,日本各学校则尽力疏导留学生消除误会,坚持返国的惟有听便,愿留下继续学习者,则教学照常进行。
罢课归国风潮在陈天华死后数日达到高峰,但这种状况持续甚短,学生情绪渐趋平静后,主张上课和反对返国的留学生,成立“维持留学界同志会”,制定临时会章八条,以维持学界秩序为宗旨,劝告同学一体上课。这样留日学界就产生了两个对立的团体,一派主张归国,一派主张复课。双方都多次发表声明和意见书,展开了激烈的笔战和宣传战,“开学生大会时,两派辩争甚烈,不决而散。”在这场取缔规则风潮中,同盟会会员分别加入对立的两派,如宋教仁、胡瑛、秋瑾等为退学归国派,胡汉民、朱执信、汪精卫等为复课派,双方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这说明刚成立不久的同盟会,只是一个松散的革命联盟,并没有严格的组织和党意来约束会员,以至于在发生如此重大风潮之时,不能发挥团体的作用。
避居外地的杨度一直密切关注着事态的进展,在维持会成立后,致书维持会支持他们的行动,劝导留日学生早日复课。随着时间的延长和学生情绪的缓和,维持会渐占上风,主张罢课归国的人越来越少。日本学校当局也一直劝说学生返校复课,清政府也派来特使和驻日公使一起进行调停,并发出复课命令。在这种情况下,留日学生于1906年1月初召开协商会议,通过了复课决定。1月13日联合会解散,宋教仁作为该会的负责人之一,这天在解散联合会上发表演说,“此次风潮前固可主张力争,但现已无可如何,于情于理于势皆不可久持。”并且宋教仁制止了不愿解散联合会的人。自此,这场风波终于平息,留日学生纷纷返校上课,国内也有大批学生前来留学。取缔规则并未实施,结果不了了之。
关于这场取缔规则风潮,各界人士事后大都肯定激进学生的爱国行为,但也客观公正的指出废学返国的无益,如梁启超就多次在《新民从报》发文评论这场学界风潮。对于梁启超的“翘短”,一名参与其事的激进学生虽然承认罢课归国的举措失当,但也撰文反驳梁氏翘人之短为轻薄,“且与人既往之失,而时时刺之,在己为轻薄,在社会则无所补益。虽饮冰自文,谓非翘人短,然实际如是。”这名学生作为取缔风潮中激进行动的亲为者,评价这场风潮为:
盖联合会之举动,吾辈祗(只)当谓误用其热诚,而不可谓其心之非公。其示威运动之种种不当,则由彼等迷认一争国体事件于肠中,故急欲出而一致。幸而此事与国体毫无关系已耳,万一有他问题,诚为争国体者,而得如彼辈之坚持,则我亦将一切抹杀耶。鄙意以为彼等直是误解,其根于误解所生出之办法,虽有不当,不能过责。
这名取缔风潮中的激进者承认办法失当,但因为是出于公心而误用热诚,强调不能过于责备他们。
通过这位激进参与者的自我评判来看,杨度在这场风潮中先是采取据理力争,后因无法劝阻激进行动,只好躲避的办法实在无可指责。梁启超把这场风潮中的杨度比之为断头台上的路易十六,这名激进者甚不以为然,“以总干事某氏,仆尝识其人。饮冰亦与交契,然固知爱名誉,于学界无作威作辟之事而。”爱惜名誉当然好于作威作辟,所以这名激进者只是认为梁启超的比喻不伦不类,对杨度也并没有辱骂攻击。
同杨度当时的对立者相比,现在的一些论者对取缔规则风潮中的杨度则有很不客观的评述,“杨度当时在思想上同革命派已经有了根本的分歧,不赞成采取激烈的行动。所以他在这次运动中,一方面因为他是留日学生联合会的负责人,还是站在抗议的行列,但是主张以合法手续交涉,反对废学归国,这也引起进步分子的不满。”得出这种看法一方面是因为对这场风潮并无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是由于根据是否革命划线,只要不是革命派,那自然就是不够进步的落后分子了,殊不知革命派在这场风潮中也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大阵营。
§§第四章 立宪运动之初的组党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