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清同治七年) 一岁
1月11日(阴历12月17日)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山阴县城内笔飞弄(民国后废府建制,山阴与会稽两县合并为绍兴县)。祖父廷祯(又名嘉模,字佳木)经营当铺业。父宝煜(又名光普,字耀山),曾任当地一钱庄经理。母周氏。
六岁起延师在家塾中读《百家姓》、《千字文》及《神童诗》等书。
1877年(清光绪三年) 十一岁
8月2日父病逝。家道中落,家中无力延师,遂就读他处。靠贤母勤俭治家,抚养三兄弟成人。
1880年(清光绪六年) 十四岁
受业于同县秀才王懋修(子庄),习八股文。并得叔父铭恩悉心指导,学业大迸。受王等影响,青少年时期曾崇尚宋儒。
1883年(清光绪九年) 十七岁
考中秀才,不再往王懋修家就读,开始自由阅览。继续在叔父铭恩家借阅其藏书,得补读不少经典及考据和词章之书。
次年起在本地设馆充任塾师两年。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 二十岁
应邀在同乡徐树兰家(古越藏书楼)为其校订所刻图书。因得博览其丰富藏书。
母周氏病逝。
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 二十三岁
4月与王昭女士结婚。
应乡试中举人。
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 二十四岁
春季赴京参加会试,中式为贡士,因提前离京未参加本科殿试。次年春复入京补行殿试,被取中二甲三十四名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 二十八岁
春季再度入京应散馆考试,升任翰林院編修。留京供职约四年。
是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思想受极大震动。开始阅读西方译书,并留意时事和維新思潮。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 三十二岁
是年秋戊戌维新运动失败。
10月痛感清廷已“无可希望”,遂以请假名义携眷离京,返抵故里。是年冬任绍兴中西学堂监督。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 三十三岁
因支持绍兴中西学堂教员中的新派,遭旧派忌恨,怂恿学童出面妄加干渉,愤而辞职。
后受聘为嵊县剡山书院院长,任职一年。
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 三十五岁
9月任上海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注重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革新,受到学生欢迎。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 三十六岁
因元配王昭已于1900年病逝,是年元旦与黄世振(仲玉)在杭州结婚。
4月在上海与蒋智由、叶瀚等发起成立中国教育会,被举为事务长(即会长)。开始以教育倡言革命。
11月间南洋公学发生风潮。支持学生并率特班生一同退出公学。与中国教育会同人创立爱国学社,接纳退学生。任学社总理。为急筹办学经费,赴南京筹款;至码头时,家人奔告长子病亡,含泪托人代理后事,忍痛登轮。
后学社学生全体加入光复会。章太炎、吴稚晖等任教员。带领学生在张园举行演说,倡言革命无所忌讳。
是年冬与蒋智由、黄宗仰等在上海创设爱国女学。初蒋为总理,不久蔡接任。
是年经张元济推荐,被聘为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 三十七岁
4月在苏报发表《释仇满》一文,不赞同一些革命派偏执排满之说。
为响应留日学生拒俄行动,爱国学社组织义勇军,进行军事操练,蔡元培亦“剪发,服操衣,与诸生同练步伐”。
6月由日译本译出德国科培尔的《哲学要領》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2月与王小徐等组织对俄同志会,并出版《俄事警闻》日报。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 三十八岁
2月17日在《俄事警闻》上发表白话文小说《新年梦》,反映了爱国反帝和“造个新中国”的思想。
2月26日《俄事警闻》改为《警钟》日报。不久任该报主编。
冬在上海发起成立光复会,被举为会长。为促进东南地区革命派的联合起了重要作用。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 三十九岁
3月《警钟》日报因鼓吹革命,报纸被查封,职工遭捕。
10月由黄兴主盟加入同盟会,并由孙中山委派为上海分会会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 四十岁
7月3日在邹容墓前纪念塔落成典礼上致词,听众深被感动。
秋清廷拟选派翰林院编检出国留学,因合其志愿,遂赴京销假等候派遣。事延宕,应聘为译学馆教习,讲授国文及西洋史。
译日人井上园了所著《妖怪学讲义录总论》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 四十一岁
6月派遣留学事被搁置。经友人说项,新任驻德公使孙宝琦允由使馆支银助其半工半读,遂成行。
下半年在柏林习德文,编译书籍。并应聘为唐绍仪子姪之家庭教师,讲授国文。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 四十二岁
秋迁居莱比锡,进莱比锡大学学习,历经四年。先后听冯德(Wilhelm Wundt)的心理学和哲学史,福恺尔(Vokelt)的哲学,兰普来西(Lemprechs)的文明史,司马罗(Schmalso)的美术史,符来(Woller)的民族学,以及文学史等。并进兰普来西教授的文明史与世界史研究所研究,参加孔好古(August Conraty)教授的中国文史研究所练习班。从第三年起,“渐集中心力于美学方面”,尤注意研读康德原著。
1909年(清宣统元年) 四十三岁
10月所译德国泡尔生(F。 Paulsen)《伦理学原理》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假夫人黄世振之名,署名蔡振。
1910年(清宣统二年) 四十四岁
8月专著《中国伦理学史》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11年(清宣统三年) 四十五岁
上半年編著《中学修身教科书》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2月初响应辛亥革命,取道西伯利亚回国。
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 四十六岁
1月3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就任教育部长。
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提出新教育的军国民教育、实利教育、公民道德、世界观和美育五项宗旨。
2月18日受孙中山委派,任迎接袁世凯来南京就总统职之专使。抵达北京后,袁制造兵变,胁迫南方允其在北京就职。
3月29日唐绍仪组成新内阁,被任为教育总长。对全国教育进行若干民主性的改革。
5月16日出席北京大学开学典礼,并发表演说,强调“大学为研究高尚学问之地”。
7月14日不满袁世凯专权,与王宠惠、宋教仁等退出内阁,表示不任此“伴食”之阁员。
9月携眷再度赴德。仍到莱比锡大学继续学习。
1913年(民国二年) 四十七岁
6月初因宋教仁被刺案发生,应孙中山之召回国抵上海。
7月“二次革命”爆发后,在《民立报》连续发表文章讨袁,号召国民应“争先恐后,赞同讨袁”。同月与吴稚晖等在上海创办《公论晚报》,鼓吹讨袁。不久停刊。
9月“二次革命”朱败后,离沪赴欧。居住法国巴黎附近,学习法语,从事译著。
1915年(民国四年) 四十九岁
1月所编《哲学大纲》交商务印书馆出版。
6月与李石曾等在法国组织勤工俭学会,以“勤于工作,俭以求学,以进劳动者之智识”为宗旨。
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法华工工余就读的华工学校编写讲义一册。
1916年(民国五年) 五十岁
3月29日与李石曾、吴玉章、汪精卫、吴稚晖及法国友人发起组织华法教育会,推举蔡元培(华方)、欧乐(法方)为会长。
8月15日《旅欧杂志》(半月刊)在法创刊,任主編。剖析袁世凯专制社会基础的《对于送旧迎新二图之感想》一文,在该刊第三期发表。
10月2日教育总长范源濂电请回国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是日与吴玉章一道由马赛启程回国。
12月26日由黎元洪签署的北京大学校长委任令正式发表。
1917年(民国六年) 五十一岁
1月4日到北京大学就职。9日在全校大会发表就职演说。
1月11日呈报教育部要求聘请陈独秀为文科学长。13日即正式任命。
1月27日向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提出大学改革议案。
7月2日愤于张勋复辟丑剧发生,向总统致函辞北大校长职,离京到天津赁屋居住。复辟事平后,经挽留于23日返校复职。
8月1日在《新青年》发表《以美育代宗教说》、《北京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二文。
本月初请鲁迅为北大设计校徽图案,后被正式采用,沿用到1949年。
9月所著《石头记索隐》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1月聘请李大钊任北大图书馆主任。
12月创办孔德学校,被推为校长。
1918年(民国七年) 五十二岁
1月19日发起组织北大进德会,发表所撰《进德会旨趣书》。
2月17日在《北京大学日刊》连载校长启事和布告,广泛征集近代歌谣。
2月22日经其发起的北大画法研究会正式成立。随后为其撰写《旨趣书》。
4月16日在北大开办校役夜班并在开学式上发表演说。
8月3日为胡适《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一书写序。
9月22日为北大学生李亦轩所著《中国币制统一论》一书写序。
10月14日发起组织的北大新闻研究会(后改为新闻学研究会)正式成立。在成立会上发表演说。
10月20日出席国民杂志社成立大会并发表演说。
11月15、16日为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协约国胜利,在天安门举行演说大会,先后作了《黑暗与光明的消长》、《劳工神圣》演说。
11月19日新潮杂志社成立,得其批发的经费支持。为杂志题写刊名。
12月10日主持创办《北京大学月刊》并为撰写发刊词。
12月15日为《国民杂志》撰序。
1919年(民国八年) 五十三岁
1月发表《哲学与科学》一文,阐述哲学与科学之关系。
2月23日参加国民外交协会在中央公园举行演说大会,在演说中呼吁反对出卖国家利益的秘密外交,要求国民起来谋求“自他两利”之外交。
4月1日发表《致〈公言报〉并答林琴南君函》。
5月2日约学生代表讲述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的情况,指出这是国家存亡的关键时刻,要奋起救国。
5月3日又将获悉的北京政府准备在丧权辱国的和约上签字的消息告知学生。
5月4日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当晚出席北大学生为营救被捕同学召开的全体大会,表示对释放被捕学生,可负完全责任。随后为营救学生努力奔走。7日被捕学生获释。
5月8日致函徐世昌政府辞去北京大学校长职务。
5月9日清晨悄然离京去天津,留下启事一则。后南下上海、杭州等地。拒绝各方挽留。
7月9日五四运动具体目标取得胜利后,经校内外各方催促,致电全国学生联合会、北京大学学生干事部等,表示放弃辞职,希望学生致力于学业。
7月21日发表《告北京大学学生暨全国学生书》。
9月12日由杭州回到北京。20日在北大全体学生欢迎会上发表演说,宣布学校进一步改革的计划。
9月欧美同学总会在上海成立,被举为会长。
10月16日出席新闻学研究会第一次研究期满式并致词。毛泽东获半年期证书。
11月15日为徐宝璜所著《新闻学大意》一书写序。
11月17日在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作《国文之将来》演讲,断言“白话派一定占优胜”。
11月29日出席李超女士追悼会并发表演说。
12月1日《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一文发表。
12月14日出席林德扬追悼会并发表演说。
1920年(民国九年) 五十四岁
1月15日应少年中国学会之邀作《工学互助团的大希望》演说词在《少年中国》发表。
1月18日出席北大平民夜校开学典礼并发表演说。
2—3月北大文科先后招收王兰等九名女生旁听,暑假后正式招收女生,开大学男女同校之先河。
4月1日发表《洪水与猛兽》一文,支持新文化新思想的传播。
5月1日为《新青年》的“劳动节纪念号”题词“劳工神圣”。
8月2日聘请鲁迅到北大文科讲授中国小说史。
9月1日为英国克卡朴所著、李季译的《社会主义史》一书所撰序文发表。
10月20日在北大学生送别校长出国考察教育会上发表演说。是时因在北大革新,尤实行男女同校被引为口实,遭张作霖、曹锟等忌恨。李石曾为缓和摩擦,运动政府派其出国考察。蔡称此行将考察欧美各国大学改革情形,聘请优秀之留学生及外国学者来校任教,采集仪器,为建设图书馆募捐,井向各国交渉退还庚子赔款兴办教育事业。
11月28日21日陪同杜威到长沙讲学,并为湘籍勤工俭学学生筹款。是日在第一师范发表《对于学生的希望》讲演。
12月下旬抵达法国。
1921年(民国十年) 五十五岁
1月2日在巴黎参加留法学生善后事务委员会会议。得悉夫人黄世振在北京病逝。
3月8日赴镭锭研究所访居里夫人,并邀请她到中国讲学。
3月12日到德国考察。
3月16日与夏元琛访问爱因斯坦,并邀其到中国讲学。
3月28日至5月下旬先后到奥地利、匈牙利、瑞士、意大利、荷兰、英国及法国考察。
5月24日法国总统授予三等荣光宝星。同月法国里昂大学授以文学博士荣誉学位。
6月1日抵纽约。8日纽约大学授予法学博士荣誉学位。
9月14日返抵上海。18日回北京。
10月开始在北京大学为学生讲授《美学》课程。
11月17日同意北大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刊登招收会员启事。出席研究会成立大会并讲话,后又拨给两间房屋供其使用。
12月23日中华教育改进社成立,被推举为董事长。
1922年(民国十一年) 五十六岁
1月撰写《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以“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権”为副题,对胡适的指责表示“实不敢承认”。
3月26日为《黄庞流血记》一书撰写的序文发表。
3月《教育独立议》一文发表。
4月9日出席在北大召开的非宗教同盟大会,发表“非宗教运动”的讲演。
4月23日为北大举办春季运动会撰写的《运动会的需要》一文发表。
4月25日与王宠惠、罗文幹等列名于胡适起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
5月4日《五四运动最重要的纪念》一文发表,提出广集赎回胶济路的股款和扩充平民教育等主张。
7月被推举为中华教育改进社董事长。
8月发表《湖南自修大学的介绍与说明》一文,热情称赞了毛泽东等创设的湖南自修大学,并为自修大学题词。
8月20—30日北京政府教育部召开学制会议,被推为主席。
9月被推挙为新创办的华北大学校长,28日在开学式上致词。
10月25日因决定讲义实行收费,引起部分学生不满,发生请愿吵闹事件。一度提出辞职离校,经全校师生竭诚挽留,决定返职,并在是日全校大会上发表演说。
11月7日出席越飞为庆祝十月革命五周年挙行的招待会并发表演说,热情赞颂俄国革命。
12月5日请李大钊担任校长室秘书。
12月15日出席在北大召开的世界语联合大会,任主席并致开会词。随后当选为联合大会执行委员。
1923年(民国十二年) 五十七岁
1月17日因痛心于政治清明之无望,不愿与卖身投靠官僚军阀的教育总长彭允彝同流合污,愤而提出辞职。19日离京赴天津小住。
1月23日发表《不合作宣言》一文。
7月10日与周峻(养浩)女士在苏州结婚。
7月20日婉绝各方挽留,携眷赴欧。
8月28日抵比利时布鲁塞尔居住。
8月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创立,被推举为校长。出国期间由谭熙鸿代理。
1924年(民国十三年) 五十八岁
1月20日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由孙中山提名,被选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
1月由比利时移居法国。主要从事《哲学纲要》等编著工作,并协助办理华法教育会及里昂中法大学之事务。
4月赴德国哥尼斯堡参加康德诞生二百周年纪念会,在会上代表北京大学致词。
8月受北京政府教育部电请,赴荷兰及瑞典出席国际民族学会会议。
同月編著《简易哲学纲要》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1月3日分别复函北大评议会及代理校长蒋梦麟,说明留欧研究,不能即作归计。
11月21日到德国向汉堡大学报名入学。
本年旅欧期间,多次向英国政府及教育、工、商各界名流洽商退还庚子赔款、供中国兴办教育事宜,并发表《对英国退还庚款规定用途之意见》一文。
1925年(民国十四年) 五十九岁
1月留居德国,在汉堡大学研究民族学。
3月痛悼孙中山逝世,撰写祭文和挽联,井分别在伦敦、里昂挙行的孙中山追悼会上致词。挽联为:“是中国自由神,三民五权,推翻历史数千年专制之局;愿吾侪后死者,齐心协力,完成先生一二件未竟之功”。
6月24日致电北大负责人及全国各团体,对五卅反帝爱国运动表示支持,主张迅即废除不平等条约,另订平等新约,要求北大为此进行活动。
7月再次致电北大负责人,要求推动外交当局,集中力量收回国权;并主张由中国单方面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毋须征得列强之同意。
同月在汉堡撰写《为国内反对日英风潮敬告列強》一文,译成英、法、德三国文字,分送欧洲各国一些报刊发表,声援国内反帝爱国斗争。
7月20日受中华教育改进社推举参加在英国爱丁堡举行的世界教育联合会大会,因故未能出席,委托陈剑脩在25日大会上宣读其撰写的《中国教育:历史的与现在的状况》的专题演说词。
1926年(民国十五年) 六十岁
1月在广州举行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后在其经历的历次代表大会上均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
2月3日应北京政府教育部电促,携眷返抵上海。
3月致电北大代理校长蒋梦麟,对三一八惨案中北大学生死伤,表示怆悼,提出“望联合各校要求惩凶,但不可陈义过高”。
4月分别复函北大评议会及代理校长蒋梦麟,表示尚难脱身返职。后多次函电来往,托疾无法北上。
7月函请北京政府教育部,“速觅替人,俾得交卸”。但向北大同人表示“惟替人未到以前,培自当与诸先生共负责任”。其间北大全体教职员恳切挽留,派代表南下面陈诚意,遂辞职未果。
9月初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在上海成立,被推举为会长。
11月14日为反对孙传芳盘踞东南,与褚福成、许世英、沈钧儒等发起组织苏浙皖三省联合会,策划三省自治运动。
12月12日出席上海特別市自治运动各团体代表大会并发表演说。
12月19日杭州各界联合会宣布自治,通过省政府组织法,被推举为省府委员。
12月23日孙传芳下令取缔苏浙皖三省联合会,并通缉蔡元培、沈钧儒等七十余人。
12月被委任为浙江政治会议委员及政务委员会委员。复函蒋介石,请辞要其代理政治会议主席之职。
同月发表《说民族学》一文。
1927年(民国十六年) 六十一岁
3月1日浙江临时政治会议在杭州正式成立,以委员代张静江为主席。拟订《革新浙江政务之计划》。
4月2日与吴稚晖、李宗仁、古应芬、黄绍竑、张静江、李石曾、陈果夫八人,在上海召开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被推为主席。通过吴稚晖向会议提出弹劾共产党文告,要求清党。
4月8日任上海临时政治会议委员。
4月9日以中央监察委员身分列名于《护党救国》通电。
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被推举向主席胡汉民授印。
4月27日被国民政府任命为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
6月向国民政府提出变更教育行政制度,改教育部为大学院,并在全国实行大学区制的议案。
6月17日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10月初大学院正式成立,宣誓就职。
10月3日撰写《五卅殉难烈士墓碑文》,称:“中国民族在国际上之独立运动,五卅烈士实开其端。诸烈士之死,岂寻常哉!”
12月18日聘请鲁迅为大学院特约著述员。
1928年(民国十七年) 六十二岁
2月21日主持大学院通令全国废止春秋祀孔。
3月10日司法部长王宠惠出国未归,由其兼代理司法部长。
4月23日由国民政府任命为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
5月15日大学院在南京召开全国教育会议,致开会词,提出提倡科学教育等三项教育方针。以会议议长名义,为济南惨案分别致电国际联盟秘书长德兰孟和美国总统柯立芝,提请注意日军暴行,要求“制止日本在华之作战行动”。
6月9日在上海主持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务会议,中研院遂正式宣告成立。
8月17日向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和国民政府提出辞呈,请辞去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大学院院长、代理司法部长本兼各职。携眷离开南京,定居上海。后又连上辞呈,表示“去志早决,义无返顾”。
10月初准其辞去大学院院长及兼代司法部长等职。
10月8日被任命为监察院院长,坚辞不就。
1929年(民国十八年) 六十三岁
1月被推为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长。
3月8日出席国际妇女节纪念会并发表演说,提倡男女平权。
8月29日准其辞去监察院院长职务,慰留国民政府委员职。
同日受聘兼任北平图书馆馆长。
9月2日分别致函北大教职员及北大学生,表示“元培之爱护北大,决不敢后于诸先生”。答应“九个月以后,若非有特殊阻力,元培决当回校,随诸先生之后,努力于北大之发展。”
9月13日国民政府发表任命为北京大学校长。未到职前,由陈大齐暂行代理。
10月15日致电阎锡山,为大同云冈石像被人倫割出售事,指出这将使“名胜因此毁损,国宝日就消亡”,要求负责防护。
11月为李季編著《马克思传》撰序。
1930年(民国十九年) 六十四岁
2月8日出席中国社会学社在上海召开的成立大会,发表题为《社会学与民族学》的讲演。
4月15日出席在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在立法院招待与会者餐叙时,就姓氏、婚姻、家庭诸问题发表意见。
9月24,日是年国民政府规定今后大学校长不再遥领的办法,获准辞去北京大学校长名义。
10月联名致电湖南省政府主席何健,要求释放杨开慧。
11月为英人斯坦因借旅游名义在新疆盗窃我文物案,以中央研究院名义具呈国民政府,要求取消其游历护照,勒令出境,“以护史料而崇文化,惩盗窃而维国权”。
11月5日罗隆基在上海被捕,与张寿镛为之具保开释。
12月发表《以美育代宗教》一文。
1931年(民国二十年) 六十五岁
2月左翼作家胡也频在上海被捕,参与营救工作。
3月被派为西陲学术考察团理事会理事长。赴南京主持该会第一次会议,推定翁文灏为考察团团长。
5月发表《二十五年来中国之美育》一文。
7月20日万宝山惨案发生后,在南京向国民党中央党部作《韩案发生后之对日问题》的报告,提出对日问题“要彻底解決,非合全国同胞的力量,以基本工作上做起不可”。
8月邓演达被捕,积极设法营救。
9月参与调解“宁粤对立”,被派与张继、陈铭枢等为国民党宁方代表赴广东,邀粤方代表汪精卫、孙科等到上海和谈。
10月下旬被派为宁方正式代表,出席宁粤和平会议参与和平統一的谈判。
12月9日被任为国民党中央新设立的特种教育委员会委员长,负责处理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各地学生向国民党中央请愿事宜。
12月15日与陈铭枢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会见北平各校请愿学生时,受到冲击。事后向记者发表谈话,仍表示:“个人对于学生救国之轨内行动,纯洁热情,仍愿政府与社会加以爱护”。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 六十六岁
2月1日日军在上海发动的一二八事变发生后,与各国立大学校长刘光华、部鲁、蒋梦麟、王世杰、梅贻琦致电国际联盟,要求迅即采取有效办法,制止日军之暴行。
5月3日致电行政院长汪精卫,要求对牛兰夫妇案进行公开审判,并许自聘律师辩护。随即与宋庆龄、杨杏佛组织“牛兰夫妇营救委员会”,开展营救活动。8月19日牛兰夫妇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又与宋庆龄等联名要求予以特赦。
夏末与宋庆龄、杨杏佛、林语堂等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开始同盟的筹备工作。
10月15日陈独秀在上海被捕。与杨杏佛等致电国民党中央要求宽释。
11月1日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对其营救牛兰夫妇及陈独秀的活动发出警告。
12月17日与宋庆龄、杨杏佛、黎照寰等,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委员会名义发表宣言。宣言历数国民党当局非法逮捕杀戮、秘密军法审判和抑制舆论等蹂躪民权的暴行,并宣布同盟致力于争取人民民主自由权利的斗争任务。
同日,与宋庆龄等致电蒋介石、宋子文、于学忠,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逮捕的北大教授许德珩等人,并派杨杏佛到北平营救。
12月30日主持在上海华安大楼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宣告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任同盟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 六十七岁
1月3日函邀鲁迅加入民权保障同盟,得其欣然应允。随后选为执行委员。
1月17日出席在中央研究院召开的民权保障同盟上海分会的成立大会,任主席。
2月9日向记者发表谈话,严正驳斥国民党北平市党部指同盟为“非法组织”的诬蔑,表示要一秉初衷,努力做去。
2月17日与宋庆龄、鲁迅等在上海接待来访的萧伯纳。
3月14日与陶行知、李公朴等百余人发起马克思逝世五十周年纪念会,并发表《缘起》一文,对马克思及其学说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日在上海青年会作《科学的社会主义概论》讲演。
3月积极参与对陈赓、罗登贤、廖承志、余文化等的营救工作。
5月13日与宋庆龄、鲁迅、杨杏佛同往德国驻沪领事馆递交抗议书,抗议希特勒法西斯残害无辜的暴行。
5月23日领衔联名致电南京国民政府,要求释放丁玲、潘梓年。
5月27日发表《民治起点》一文。
6月18日杨杏佛惨遭国民党特务暗杀。当日立即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汪精卫,要求迅即“饬属缉凶,以维法纪”。以极悲愤心情主持安排其后事。7月1日主持公祭并读祭文。与宋庆龄、鲁迅等随灵执绋,参加葬礼。
10月底連发两电,要求国民党中央对邹韬奋主编的《生活周刊》解禁。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 六十八岁
1月1日发表《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一文。
1月发表《国立中央研究院之过去与将来》一文。
3月参与对李少石的营救。
4月4日发表《我所受旧教育的回忆》一文。
7月1日在新加坡《星洲日报》发表《日本往哪里去》一文。
7月8日电唁居里夫人逝世。
8月20日《哀刘半农先生》一文发表。
9月数次函电汪精卫,要求营救范文澜。
12月10日在中央大学作《民族学上之进化观》讲演,后发表。
12月为青年学会沈嗣庄所编《社会主义新史》一书撰序。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 六十九岁
1月1日发表《论大学应设各科研究所之理由》一文。
2月6日复函泰戈尔,表达加强中印传统友谊的愿望。
4月25日向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出国立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条例草案,请核定交立法院审议。6月在南京主持首届评议会选举工作。
5月20日《对于读经问题之意见》一文发表,认除大学相关科系外,“小学生读经是有害的,中学生读整部的经,也是有害的”。
6月10日《为什么要研究学问》一文发表。
7月31日印发启事:(一)辞去一切兼职;(二)停止接受写件;(三)停止介绍职业。
8月20日为《新青年》重印本题词。
10月所撰《中国新文学大系》总序发表,热情赞扬五四时期的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
11月4日在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纪念周作《中央研究院与中国科学研究概況》的报告。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 七十岁
1月1日复函丁西林、蒋梦麟、胡适等,对他们倡议集资建造房屋作为七秩寿辰贺礼一事,拜领厚赐,并表示“誓以余年,益尽力于对国家文化的义务”。后因抗战发生,此项计划未能实现。
2月16日在南京北大同学会举行祝寿聚餐上发表答谢演说,讲述整顿北京大学的经过。
3月18日领衔发表《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列名者六百八十八人。
9月22日毛泽东致书蔡元培,通报共产党创议抗日统一战线之主张,赞扬其同情抗日救国事业。
10月11日所撰《墨子的非攻与善守》一文,在邹韬奋主编的《生活星期刊》上发表,赞扬墨子“是一个极端反侵略的人”。
10月19日鲁迅逝世。任治丧委员会主任。20日往万国殡仪馆吊唁,撰挽朕:“著作最谨严,岂徒中国小说史;遗言太沉痛,莫作空头文学家。”23日亲为灵枢执拂,并在万国公墓举行的葬礼上发表讲话。后上海各界成立鲁迅纪念委员会,被推举为主席,宋庆龄为副主席,筹备出版《鲁迅全集》。
11月16日《记鲁迅先生轶事》一文发表。
11月下旬大病濒危,得脱险。
12月《爱国女学三十五年来之发展》一文发表。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 七十一岁
5月3日到南京主持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第三次会议并致词。
11月2日领衔与交通、同济、暨南、浙江等大学校长联名致电华盛顿九国公约会议,要求阻止日本在华之侵略,膺惩日本违反国际公法之罪行。
11月5日领衔与全国各大学校长,教授张伯苓、胡适等百余人联名发表日本破坏我国教育机关之英文事实声明,呼吁实施有效制裁。
11月27日由丁西林、周仁陪同离沪赴港养病。抵港后改名周子余。12月底眷属抵港。
12月《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一文发表。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 七十二岁
1月23日经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推选,与宋庆龄、陶行知、吴玉章等十九人为出席2月在伦敦举行的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代表。因病未能成行。
2月28日在香港酒店主持中央研究院院务会议,总干事朱家骅及十所所长均出席。
4月23日,吴玉章由欧洲返国经香港时往访。晤谈时,蔡元培“犹欣欣然以国共能重新合作共赴国难,为国家民族之大幸。”
5月20日应宋庆龄领导的保卫中国大同盟邀请,出席该同盟与香港国防医药筹赈会在港举办的美术品展览会开幕式,并发表演说,阐明美术为抗战事业所需要。
6月5日撰写《鲁迅全集》序,称其著述为新文学之开山。
12月为北京大学四十周年题词,祝愿“他日河山还我,重返故乡,再接再励,一定有特殊之进歩”。
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 七十三岁
7月被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推举为第二届名誉主席。
7月15日为李宗侗著《中国古代社会新研初稿》一书写序。
8月阅读《西行漫记》及《续西行漫记》等书。
12月7日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作会歌。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 七十四岁
1月11日接受叶企荪、陶孟和、傅斯年的建议,致函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秘书长翁文灏,委以中研院事务最后决定权由其执行。
2月5日陕甘宁边区自然科学研究会在延安成立,被举为名誉主席团成员。
2月20日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召开成立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2月25日为《北大旅港同学通讯录》写序,指出其对同学会“尤注意于交换知识之一语,以此语于同学之名较为密切也”。
3月3日失足仆地,入医院治疗。
3月5日9时45分逝世。安葬于香港仔山巅之公墓。遗夫人周养浩,子无忌、柏龄、怀新、英多,女晬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