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蔡元培在对北大的改革中,确立了以文、理两科为主的预科、本科和研究所三级学制,并规定了相应的学习年限。与此同时,还改年级制为选科制,这是蔡元培对北大进行学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917年10月,教育部召集在京各高等学校代表会议,修改大学规程时,蔡元培提出废除年级制,采用选科制议案,当经与会代表通过,并决定先由北京大学试行。自1919年起,北大将学门改为学系的同时,又正式对旧学制进行了改革,开始实行选科制。
蔡元培之提倡选科制,是和他主张建立发展个性的新教育相一致的。他在1918年发表的题为《新教育与旧教育之歧点》的著名讲演中,就积极提倡实验新教育,反对封建旧教育对受教者的压制和摧残。他在讲演中提出“教育者,与其守成法,毋宁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主张因材施教,发展个性。他从这一教育思想出发,在大学教育中也注意发挥学生的自动性和积极性,反对强求一律。1919年4月,他又进一步重申他的主张平等者,破除阶级而决非消灭个性。从前行阶级制度教育时,重在一级中绝对平等,如美国教育会所举德国教育之劣点,谓‘平民学校中,专以种种仪节制度限止之,使养成其服从心、信仰心,与夫唯帝命是听之恶根性,……以轧制平民之生活、工作、知力,为一种物质的机械,’是其例也。既破坏阶级制度,则即当解放个人之束缚,而一任其自由发展。盖世界为有机的组织,有特长者不可强屈之以普通。世界有进化的原则,有天才者尤当利用之以为先导。此后新教育,必将渐改年级制而为选科制。他崇尚人的个性发展,承认人的心理品质的差异性,人的气质、个性、能力、爱好不一,教育中忌划一性;认为年级制的弊端在于:“不论个性如何,总使读几年,方能毕业,很不适当”。而选科与这种划一的年级制相比,则可以发展个性。
按照原来的旧学制,各系所开设的课程,对本系学生均为必修科,且各系学生不能兼习他系课程。蔡元培认为这种“年级制之流弊,使锐进者无可见长;而留级者每因几门课程之不及格,须全部复习,兴味毫无,遂有在教室中瞌睡,偷阅他书,及时时旷课之弊,而其弊又传染于同学。”实行选科制,学生除了本系规定的必修科外,还有在总学时中占一定比例的補助学科作为选修课程,可供自由选择;选修科可以听本系开设的课程,也可以选习相关学系开设的课程。这样可以发挥学生之所长,能研究他们所向往的学科。学生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即可结业。
实行选科制,是和实施单位制(即后来的学分制)相联系的。当时规定预科学生学满四十个单位(按每周一学时计,学完全年的课程为一单位),本科学生学满八十个单位即可毕业。在学习年限上分预科二年、本科四年。预科分设甲、乙两部;本科各学系分置五个学组,即:第一学组,数学系、物理学系、天文学系;第二学组,化学系、地质学系、生物学系;第三学组,心理学系、哲学系、教育学系;第四学组,中国文学系、英国文学系、俄国文学系、德国文学系、法国文学系;第五学组,经济学系、史学系、政治学系、法律学系。其中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天文学四系尚未成立,实际为十四个系。规定预科甲部结业后可升入本科第一、二学组,乙部结业后可升入第四、五组;甲、乙两部俱可升入第三组。学校按照学组的不同要求,安排预科的课程和单位数量。规定预科四分之三课程为共同必修和分部必修课,四分之一课程为选修课。共同必修科为国文(包括模范文、学术文和文法三种)、伦理学大意和第一、二种外语(第一外语十四单位,第二外语六单位)。分部必修课:甲部为数学、物理、化学三项,乙部为哲学概论、科学概论、古文、本国及世界近代历史,同时有数学、物理、化学,但分量较轻。此外为选习科:甲部学生将来拟入物理、化学、地质学系者分别选习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图画,并得选习哲学概论、科学概论;乙部学生拟入法律学系者选习法学通论,拟入政治、经济学系者选习经济通论,拟入文学、哲学、史学系者选习文字学。这样预科的必修和选修的课程设置,既顾及学生学业的全面发展,又为升入本科准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本科学生每年所习学科约为二十单位左右,规定一半为必修课,一半为选修课(后改为三分之二为必修课,其余为选修课)。本科四年皆为分系选科制,第一年按各学组要求选习共同的学科,如第一学组各系学生须共同选习立体解析几何、微积分等,又如第四学组文学各系须共同选习中国文学史、欧洲文学史大纲等。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所习学科,以本系课程为主,而每人得以其余力选习相关的学科或本人有兴趣的学科,但规定三年中所习学科至少须有三十单位在本系和相关的系内。本科学生仍须继续学习两种外国语(每种六单位以上)。
关于选科的确定,分别由本科和预科教授会负责。各学系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以及师资和设备的条件,确定必修和选修的课程,而学生则在教师指导下按规定志愿选择学科。各系教授会负责编印课程指导书和分学年课程表,于每学年开学时帮助学生作选课的指导。对于一年级新生,学校还专门设立新生指导委员会,每年于新生入学时由校长指定教授组成,作为新生入学选课事宜的顾问。
实行选科制,可以增长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的专长,有利于培养专门人才。当然,选科制如果缺乏必要的指导,也会有弊病。如有的学生从兴趣出发,旁听的课程过多,有的专攻冷门,忽视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从而限制了进一步的发展。蔡元培认为选科制只适合于大学,普通教育不宜采用,他说:“这种制度只能行之于高等以上的学校,并且学生只有相对的选择,无绝对的选择,除必修科以外的科学,才有选择权。”又说:
“学生所选的科学必须经教员审定,因教员知道选何者有益,选何者无益,如走生路,若无人指引,易入岐路。总而言之,高等教育方行选科制,但须教员认定。”蔡元培不但认为普通教育不宜采用选科制,而且也反对中学实行文实分科制,认为这样不仅对造就理、工科人才不利,且培养出来的文、法、商诸科学生,也由于“科学知识太缺乏,仍为变相的举子,而不适于科学万能之新时代。”这个意见在今天仍然值得重视。
为了启迪学生的主动性,除了采用选科制外,蔡元培还进行了一些改革。如主张大学讲义应删繁就简,只须列出纲要以启发学生主动钻研,他说:“诸君既研究高深学问,自与中学高等不同,不唯恃教员讲授,尤赖一己潜修。以后讲义只列纲要,细微末节以及精旨奥义,或讲师口授,或自行参考,以期学有心得,能裨实用。”又如,改变过去公布考试成绩的做法,教员评出分数后将结果送交注册部,不再向学生公布;不合格者由学校个别通知。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学生能一心向学,以免有的学生一味去追求分数的高低。
五四前后,无政府主义思潮在北大一部分学生中比较活跃,这时有些学生又纷纷提出取消考试制度的要求。如由北大学生会主办、于1920年1月开始出版发行的《北京大学学生周刊》,曾出过一期“教育革命专号”(该刊第十五号),主要讨论大学考试制度问题。所载文章都是主张彻底废除考试,取消一切考核和纪律。有的学生甚至主张小学、中学、各种专门学校应和大学一样,“一律废除考试”。有的学生还发宣言呼吁“同声反抗,把考试的‘笔’抛去”。有的则称“考试是一种最坏的制度,等于摧花的风,啮果的虫。”蔡元培承认考试“有好多坏处”,但又认为合理的考试还是必要的;考试废除与否,“则以要不要证书为准,不要证书者废止试验,要证书者仍须试验。”有些学生曾接受这个办法,自由听课不要文凭。1923年1月在北大日刊上曾公布本校不受试验不要文凭的有朱谦之、缪金源等十七位同学。当时同学间曾称他们为“自绝生”。
自1919年蔡元培在北大首行选科制后,1922年起全国其他高等学校也先后采用这一学制。选科制的普遍推行,被看作是“我国大学教育上一个极大的进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