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苏联两个曾经是称兄道弟的社会主义大国,在20世纪50年代两国关系还有过密切合作的蜜月期。但是后来何以在意识形态领域乃至国家关系和边界问题针锋相对,甚至在边疆兵戎相见呢。相反,中俄边界问题的谈判解决,主要是在被称为“社会主义叛徒”的叶利钦时代。历史经验教训何在?
一、关于中苏边界谈判的总结
第一,在国家主权与边疆安全问题上,不能因为意识形态而掩饰国家利益。中苏两国对历史条约与谈判原则,立场迥异。中方拿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典中关于沙俄侵华的论述为自己辩护,苏联为此格外关注。同时中方认为,中苏边界存在着争议地区,这是无容置辩的客观事实;承认存在争议地区。只是承认中苏双方对这些地区的领土归属有争议;关于这些争议地区究竟应归谁所有,需要留待将来讨论边界走向时解决。但是,苏方在边界谈判中坚持过去沙俄时代的条约有效,并否认中苏边界存在争议地区。认为中方提出“争议地区”的概念是对苏联提出领土要求,是企图不经划界就事先解决领土问题。1969年10月根据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机场会见中达成的谅解,中苏边界谈判应在不受任何威胁的情况下举行,为此双方应首先签订一个维持边界现状、避免武装冲突、双方武装力量在争议地区脱离接触的协定,进而谈判解决边界问题。中方坚持按上述谅解行事。但是,苏方先是反对讨论签订维持边界现状的协定,后来虽不得不同意讨论这一问题,却又不承认中苏边界存在着“争议地区”,而柯西金在同周恩来的机场会见时同意了“争议地区”这个概念。这就表明:苏方在谈判中一再从两国政府首脑的谅解向后倒退。由于苏方在历时近九年的中苏边界谈判中,始终不承认中苏边界存在着争议地区这一客观事实,使谈判不能取得进展。
第二,中苏在六七十年代意识形态论战,严重影响了两国关系,使边界谈判充满了意识形态之争的色彩。即使在北京机场会晤中也存在如此理论之争。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中苏边界谈判的成功,恰恰是在后来被视为“共产主义大叛徒”的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上台之后才开始的。看来还是邓小平会见戈尔巴乔夫时的讲话证明了国家和民族利益要高于意识形态的争论,而意识形态之争充满了“假大空”的色彩,邓小平说:“中国人民真诚地希望中苏关系能够得到改善。我建议利用这个机会宣布中苏关系实现正常化。多年来,存在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从1957年第一次莫斯科会谈,到60年代前半期,中苏两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算是那场争论的当事人之一,扮演了不是无足轻重的角色。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回过头来看,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列宁之所以是一个真正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在于他不是从书本里,而是从实际、逻辑,哲学思想、共产主义理想上找到革命道路,在一个落后的国家干成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中国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毛泽东,并不是在马克思、列宁的书本里寻求在落后的中国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途径。马克思能预料到在一个落后的俄国会实现十月革命吗?列宁能预料到中国会用农村包围城市夺取胜利吗?革命是这样,建设也是这样。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
二、斯大林主义对中国的历史教训
毛泽东曾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对苏联无产阶级革命在人类历史开辟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及其对中国革命伟大贡献的高度赞扬。列宁时期,由于较好地处理了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之间的关系,中苏两国关系发展还比较顺利。到了三四十年代,斯大林主义中的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开始膨胀。莫斯科借国际主义的光环,牺牲他国利益,谋求苏联的一些不正当利益。斯大林无视公认的国际关系原则,在对华关系中,表现出强烈的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倾向,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也导致了两国关系发展的恶化和冲突。毛泽东在1958年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的谈话中曾对斯大林主义对中国的影响做过详细的阐述,他说:“在我们的关系中,也有过问题,主要与斯大林有关。有三件事:第一,两次王明路线。王明是斯大林的后代。第二,不要我们革命,反对我们革命。第三国际已经解散了,还下命令,说你们不与蒋介石讲和、打内战的话,中国民族有灭亡的危险。然而我们并没有灭亡。第三,我第一次去莫斯科,斯大林、莫洛托夫、贝利亚就向我进攻。”“你们控制过旅顺、大连后来走了……”详细说来,斯大林主义对中国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外交战略中,苏联奉行民族利己主义,谋取中国领土,严重损害了中国的领土完整。特别是在中国抗战后期,苏联民族利己主义的表现,最为突出。苏联出兵日本对早日赢得反法西斯胜利起了积极作用,但斯大林出兵的目的却明显带有极端民族利己主义倾向。1945年9月3日斯大林发表的告人民书》就是很好的证明。《告人民书》说:“日本还在1904年日俄战争时就开始了反对我们国家的侵略,俄国在战争中的失败,给我们国家留下了污点,我们人民相信并等待着日本被击败和洗刷污点的这一天的到来。我们老一辈等待这一天已等了四十年。而这一天终于到来了。”按照斯大林的说法,1904年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日俄战争是日本对苏联的侵略,苏联出兵参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日本复仇,夺回原来属于苏联的利益。这完全抹杀了口俄战争是帝国主义国家间争夺在华利益的性质。正是基于这样的目的,苏联在雅尔塔会议上,对中国领土提出了非分的要求。在苏联的要求下,美英等同盟国家为了自身利益,通过秘密条款,不惜牺牲同样是抗战同盟国的中国的利益,满足了苏联的不正当利益。《雅尔塔协定》规定:“一、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二、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大连商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口的优越权须予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三、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苏中合办的公司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须予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枝。四、千岛群岛细交予苏联。”从上可以看出,苏联的意图非常明显,它要尽可能恢复以前俄国在中国东北的权益,削弱美国对中国的渗透,防止整个中国都落为美国的势力范围。后来,苏联又通过《中苏同盟条约》使这些不正当要求得以合法化。这完全暴露了斯大林在大战末期处理远东国际关系时,毫不遵守列宁的无产阶级公开外交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已经不满足建立东欧势力范围,还要寻求远东的利益,从而开始推行损人利己的霸权主义政策。这完全无视中国的领土主权,这和美帝国主义本质上没有什么分别。
第二,在对华外交政策中,斯大林推行官方外交与意识形态相互利用的“双重外交”,追求苏联利益的最大化。苏联成立后,在处理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时执行双重外交方针。所谓双重外交,即指:一是官方外交,即苏联与资本主义各国政府之间建立的正式外交关系;二是革命外交,即苏联与其他国家无产阶级革命和被压迫民族解放运动形成的关系。两种外交互相补充,共同服务于苏联外交目标的实现。苏俄成立后,在对华关系中,也奉行了双重战略。它一方面谋求与北洋政府建立形式上的官方关系,解决在华利益问题;另一方面,又积极同在广州建立南方革命政府、力图推翻北洋军阀统治的孙中山政权加强联系和接触;同时,还帮助建立了中国共产党,推动了国共第一次合作。正是由此开始,苏联对华双重外交的局面得以形成。苏联对华双重外交不仅表现在苏俄成立初期,而且贯穿于整个民国时期的中苏关系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其调整完全是出于亦联自身的国家利益和霸权需要。1917-1935年,苏联对华外交以革命外交为主,特別是在1927年后,中苏官方关系断绝,革命外交更成为苏联对华外交的主流。1935年后,中苏通过谈判改善了国家关系,苏联开始重视同执政的国民党政府的关系,并努力推动实现国共第二次合作。在抗日战争期间,苏联向中国提供了军事和经济援助,向中国派遣志愿人员帮助抗战,苏联对华外交向官方外交倾斜。这一段时间,苏联对中共力量不了解,也不重视,没有看到中国革命的前途。1945年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苏联为实现国家安全利益和巩固在战争中得到的权益,更加重视对国民党的外交,曾认为领导战后中国的只能是蒋介石和国民党。但这时苏联并没有完全放弃革命外交,它有限度支持和援助中共,使国共力量趋于平衡,把中共视为中国政治舞台上的一支民主力量,以制约执政的国民党的战略与政策直到1948年,中共控制大部分中国后,苏联才逐渐改变了对中国革命的看法。
从整个苏联对华双重外交的发展过程来看,在抗日战争前,苏联支持中国革命的做法应该主要是枳极方面的。但抗日战争后期开始,直到1940年代末期,苏联在对华双重外交中,为了自身的霸权利益,主要以支持国民党政府为主,而对中国革命的支持完全服务于美苏之间对全球利益的争夺这一总的战略目标,暴露了苏联大国沙文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的本质。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苏联对华双重外交才宣吿结束。苏联对华政策的双重性,完全是根据自身利益的变化而作出调整,反映了对华政策的实利性,这对中国革命和苏联同中共的关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在1930—1940年代,表现的尤其明显。当然,任何国家通过对外政策实现自己的利益是无可厚非的,但苏联在对华关系上完全以利益尺度来决定对外政策的取舍,就变成了实用主义和纯粹的利用关系。比如,抗日战争期间,苏联为什么只向国民党提供援助,而不向意识形态更接近的中共提供援助?除了外交原因外,就是认为中共力量弱小,向中共援助不能实现拖住日本、避免两线作战的目的。苏联不援助中共,却又要求中共北上与日军作战,以牵制日本西进的图谋。中共拒绝苏联的要求后,苏联领导人又利用各种场合贬低中共。这说明苏联对中共也完全是实用化的态度,而不是出于社会主义和国际主义的阶级利益。
第三,具体而言,在中苏边疆问题上,斯大林以邻为壑,支持新疆革命,操纵“外蒙独立”,破坏中国的领土完整,试图以所谓“缓冲区”,确保本国的安全。中苏两国有漫长的边界线,维护边界和远东地区的安全一直是苏联外交中的重要方面。维护边疆稳定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睦邻外交和人民友好维护边疆稳定;二是强化军事力量,建立“以邻为壑”的所谓缓冲区,斯大林时期,苏联先后在中国东北、北部和西北地区制造事端,甚至挑起革命,来实现其所谓的“缓冲区”。1921年11月,苏联在中苏谈判的过程中,与本属于中国领土的外蒙古签订了《俄蒙修好条约》,其中规定,沙俄政府强迫前蒙古自治政府所缔结的条约与协定完全失去效力,苏俄承认蒙古民主政府为蒙古惟一合法政府。但是关于蒙古的国际法地位和他与中国的关系却没有提及,完全违背了苏联以前所持的蒙古地区为中国领土的立场。这一条约是苏蒙之间形成政治联盟的第一份文件,通过此文件,蒙古被置于对苏俄的服从和依附地位。对蒙古来说,得到苏俄的承认,就有了从中国独立出来的政治和军事保障;对苏俄来说,其最大意义就是为将来与日本或中国可能发生冲突时,在其南部脆弱而漫长的边界上有了蒙古这样一个“缓冲区”。后来,苏联在对华关系中,不断制造事端,暗中支持蒙古革命,最终导致了1945年蒙古的独立。苏联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1941年4月抗日战争期间,苏联为了避免东西两线同时作战,与日本签订了为期5年的《苏日中立条约》,条约内容共4条,附加一个以“共同宣言”形式发表的“声明”。条约第一条规定:“双方保证维持他们之间和平和友好,并相互尊重缔约另一方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第二条规定:“如果缔约一方成为第三者的一国或几国的战争对象时,缔约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将保持中立”。“声明”则称:“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从内容看,这一条约严重损害了中国的领土主权,也与1937年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大相矛盾,更给中国的抗日战争带来了很多不利后果,从而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失望和反对。苏联这样做的目的之一,就是继续要在中苏、苏日之间建立所谓的“缓冲区”,确保远东地区的国家安全。站在苏联的角度上来说,其为了维护边界安全,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是可以理解的。但在中国的领土上建立缓冲区,损害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这种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做法,是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侵犯,是大国主义和民族利己主义的表现。
著名历史学家邹谠曾经指出:“苏联的对华政策反映了民族利益和意识形态的根本利益的冲突,这一政策的根本是与国民党敌对,支持中国共产党。”但有三个因素决定了苏联采取了相反的做法。一、“苏联对国民党政府政治上的生命力的过高估计和相应对中共力量的过低估计”;二、“它愿意与现政府达成谅解或做一笔交易,因为这将有利于苏联的直接的民族利益”;
三、“对美国采取反对行动的忧虑”。这些分析突出了苏联在对华关系中过分注重实利性的特点。正是受这一特点的驱使,苏联对华政策常游离于民族利益和意识形态之间、策略手段和战略目标之间、国民党力量的表面强大和共产党的潜力之间,煞费苦心地寻求自身的最大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他国的利益。在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方面,如何从斯大林主义对中国人民的历史遗产中总结教训,是值得中国深思的。
§§第六章 中越边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