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上层吁请联合国干涉
1949年秋,正当全国解放在即、新中国政府筹备成立的时候,西藏地方政府的当权者在外国帝国主义势力的策划下,在拉萨发动驱汉事件,大闹西藏独立活动。此后在印度驻拉萨总领事英国人理查逊的唆使和直接参与下,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亲善代表团”,拟赴美、英、印度等国请求援助,“武装抵抗解放军的进藏”。同时,他们还派人向联合国呼吁,干涉西藏问题。
1950年11月8日,抵达印度的“西藏代表团”在印度一些官友集团的鼓励下,以所谓“西藏国民会议”的名义,向联合国发出呼吁书,要求联合国干预:
我等部长在获得上人达赖喇嘛的同意后,在这紧急情况下,把西藏问题托付给联合国作最后的决定……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最可能剥夺西藏长期坚持的独立。
11月15日,在美国国务院的指使下,中美洲小国萨尔瓦多驻联合国代表赫克多·戴维斯·卡斯特罗向联合国大会提出了一个干涉西藏问题的提议,他认为,西藏遭到“外国入侵”,虽然它曾经是中国的保护国,但至少自1912年开始就享有完全的独立。因此,联合国大会应该“设立委员会授权研讨联大对此事可以采取的适当步骤”。
萨尔瓦多代表的动议,受到美国的支持。但是联大总务委员会决定不将西藏问题列入大会议程。这一方面是因为这项干涉中国内政的动议受到了苏联代表的反对。同时也是因为联合国大会主要专注于朝鲜战争。
正准备离开印度赴联合国的西藏代表团得知这个消息,对联大的决定表示震惊和沮丧。但他们没有就此罢休,立即又向联合国秘书长发出了新的呼吁书:
当前,世界注视着朝鲜,有一股国际势力正抗拒着侵略。虽然象这样的侵略也在西藏发生着,可是谁也没有对此给予注意。对侵略不能置之不理,坚信任何地区都需要保护自由,我们正担负着通过您将当前在西藏边境附近发生的情况向联合国报告的责任。
……为了使西藏纳入汉人共产党统治之下而进行武装侵略,这是一种最明显的侵略行径……希望通过您向世界各国呼吁:请对我们遭受的汉人侵略给予帮助抵抗。
但是,联合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在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时刻,联合国之所以对西藏地方政府的两次呼吁暂时不予以列入讨论议程,并非美国等不支持西藏地方当局反共独立活动,而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在美国方面,美国政府操纵着联合国讨论朝鲜问题,试图在美国大规模进攻朝鲜的问题上,得到英国、印度的支持。并希望对1950年]0月25日出兵朝鲜的中国,通过联大表决机器,加以“侵略者”的名义进行谴责。因此在西藏问题上,美国表示与英国和印度采取相同立场。
在印度方面,以副总理达尔·帕特尔等主张军事干涉西藏,“阻止西藏落入中国之手”。但印度驻联合国代表别内加尔·N·饶爵士反对军事干涉,并说服印度政府不支持在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他认为,如果印度支持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的提案,将会影响印度对朝鲜冲突的调停努力,也会危及谈判解决西藏问题的希望。于是印度代表向联合国建议,因和平解决西藏问题有望,最好暂时中止将此提案列入联合国大会议程。
美国和英国的代表支持了印度代表的建议。但美国代表指出,他这做仅仅是因为美国政府认识到印度在此问题上的利益,如果在其他情况下,美国是会投票支持将此议案列入联合国大会议程的。
达赖致联合国的呼吁书
1951年中央政府与西方地方政府签订“十七条协议”后,西藏上层分裂分子阳奉阴违,反对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952年,他们制造伪“人民会议”事件。1956年,他们又利用达赖访问印度之机搞独立活动。1958年,他们又唆使恩珠·贡布扎西为首的武装叛匪窜入拉萨地区,发动叛乱事件。至1958年底,在美蒋特务和印度反华势力的支持下,西藏上层分裂集团的叛乱活动达到了高潮。1959年3月,全面的武装叛乱终于爆发。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利用达赖喇嘛准备当晚到西藏军区驻地看文艺演出之事,造谣说,西藏军区要趁机扣留达赖喇嘛,煽动拉萨市民与喇嘛前往达赖住地罗布林卡阻止达赖到军区去。武装叛乱由此发生。分裂分子举起象征西藏独立的雪山狮子旗,喊着“西藏独立”,“赶走红汉人”等口号。他们还在拉萨街头张贴出“西藏独立”的布告。与此同时,叛乱分子在罗布林卡召开伪“人民代表会议”,决定西藏要同中央决裂,要为西藏独立斗争到底。他们派两名官员带领六名“人民代表”去印度驻拉萨领事馆声言西藏正式搞起独立运动,要求印度政府予以支持。印度领事馆公开接见叛乱代表,并收下了他们的独立声明。
分裂分子发动武装叛乱后,立即向外界联系,企图取得国际社会的干预。3月13日,伪“人民会议”通过印度驻拉萨领事馆电台向噶伦堡发出电报:
噶伦堡夏格巴转西截幸福事业会全体,藏历二月一日(3月10日),西藏独立国已成立,请向大家宣布。
3月14日,又发出电报:
西藏已成立独立国家,汉政府准备大规模镇压,请向邻国印度政府、佛教会议、联合国报告,立即派人来此地视察真实情况……
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全体大会
3月31日,达赖喇嘛在叛乱分子挟持下越过“麦克马洪线”。印度外交部派出高级官员亲往边境迎接,英美等国记者也设法同达赖会见。4月24日,印度总理尼赫鲁接见达赖。他一方面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另一方面又攻击中国不遵守西藏自治的保证。印度国内的一些反华势力鼓吹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并组织了“支援西藏人民委员会”要求把“西藏问题”提交联合国。
1959年9月,第十四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召开。9月2日,印度政府将达赖喇嘛接到新德里,策划把“西藏问题”提交联合国。9月9日,一封以达赖名义给联合国秘书长哈马尔伍德的呼吁书从新德里发出,要求联合国立即制止中国对西藏人民的“违反人道的犯罪行径”。
在美国中央情报局支持下的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在1959年夏对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的所谓“事实”进行了调查,认为中国在西藏推行种族灭绝的政策。该委员会将其所谓的调查报告提交给联合国审议。正是由于美国背景下的法学家们的调查,鼓舞了达赖喇嘛直接向联合国秘书长发出关于西藏问题的呼吁,试图通过联合国的干预,达到“西藏独立”的目标。在以后多年里,达赖时常致信联合国,呼吁国际势力干涉西藏问题,以希国际社会对西藏问题引起关注。在这些呼吁书中,主要阐述了以下诸种观点:
1.认为西藏是独立的。其理由主要有:历史上(1912年前)中国与西藏之间只有“供施关系”,而无所谓政治隶属关系,“无论在西藏或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能作为纲领把西藏归属于中国范围的可作根据之文件”。1912年十三世达赖宣布西藏独立;1913年蒙藏协定“互相承认了西藏与蒙古都是独立的国家”;1913年西姆拉会议表明西藏与英国和中国一样,有独立的缔约国资格;1912年至1950年之间,“西藏内部没有汉人势力”,西藏外交“自行作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西藏“始终保持了中立”;中国对西藏不仅无主权,1907年英俄两国承认的中国对西藏的所谓“宗主权”也是不存在的。
2.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是“非常残暴的侵略行为”;1951年5月23日签署的十七条协议是被迫的、无效的;伪“人民会议”对十七条协议的背叛是“合理的”。
3·认为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关于西藏问题的报告“很好”;在西藏存在着汉人对藏人的种族灭绝与宗教迫害。
4.吁求联合国与联合国秘书长调查“汉人侵藏、迫害藏人”的事实,“希望联合国帮助西藏消除中国的侵略”,恢复西藏的自由与独立。对马来亚和泰国等国向联合国提出关于西藏问题的提议表示“非常高兴”,“永远怀念他们的恩德”。
西藏流亡政府和达赖本人坚持的上述观点,也是他们推行西藏独立政策的主要根据。虽然这些观点缺乏历史依据,站不住脚,但在国际上引起了一些人对某些弱者的同情。在联合国,由于美国对其盟国的指使或对弱小国家的操纵,西藏问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关注。
联合国大会的三个西藏问题决议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在1959年夏对所谓“西藏问题”的专门调查报告,不仅鼓舞了达赖和西藏流亡集团向联合国寻求支援的努力,而且在联合国系统产生了轩然大波。国际法学家委员会主要是由自由法学家审查委员会组成的。而后者则是由美国情报机关于1949年创立的,又叫自由法学家同盟。其主要目的在于收集共产党国家的“不公正现象”,向世界提供铁幕后面阴暗角落的有关证据。中央情报局给该组织提供了大量款项,并视之为冷战中反共良友。
1959年9月10日,第十四届联合国大会召开。美国在联大没有直接出面提出将西藏问题列入联大正式议程,而是指使其小伙伴提出问题,以示“公正”,然后再由美国上下活动,操纵投票机器,表决问题。1959年9月28日,马来亚联邦和爱尔兰代表致信给联合国秘书长,要求把西藏问题列入第十四届联大正式议程。在美国控制下,联大会议对这两个提案国的决议草案作了表决。10月21日,大会以45票赞成、9票反对、26票弃权通过了所谓“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
这个决议以《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关于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原则出发,以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集团向联合国提供的所谓正式声明,以及其他新闻报道为根据,诬蔑说“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与自由已被强行剥夺”;认为中国政府平息西藏叛乱“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恶化了人民之间的关系”;“呼吁尊重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及其特殊的文化和宗教生活”。
1960年在第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马来亚联邦与泰国提出再将西藏问题列入联大议程。但联大对此来予讨论和表决。1961年在第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上,以前曾在联大提出过西藏问题的诸国一萨尔瓦多、马来亚联邦、爱尔兰、泰国又联合起来提出了西藏问题,并列入大会议程。决议草案以56票赞成、11票反对、29票弃权而通过。
1961年的决议较之1959年的决议,在程度上具有很大不同。它除了对“西藏人权被侵犯”继续表示严重关注外,还把“西藏问题”列入自决权范围。它表示了“再次庄严地呼吁停止剥夺西藏人民的包括自决权的基本人权与自由”,并表示期望联合国“各成员国将会尽一切可能做出适当的努力,达到当前决议的目的”。这就是说,联合国不仅要帮助西藏流亡集团解决所谓人权问题,而且要帮助他们实现“自决”。
在1965年第二十届联合国大会上,萨尔瓦多、爱尔兰、马来亚、马耳他、尼加拉瓜、菲律宾和泰国再次提交了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草案,并将这一提案列入了联大议程。大会最后以43票赞成、26票反对、22票弃权第三次通过了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不过这个决议只是重申了1959年和1961年的决议。
联合国关于西藏的三个决议,是冷战时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反共反华的产物。那时中国在联合国没有恢复席位,台湾国民党当局占据了中国的席位。虽然台湾当局也反对西藏独立,但他们支持流亡藏人的反共活动。因此联合国的决议是对中国无理的缺席审判,“仅仅是外交上一次无效的尝试”。自然遭到中国政府的反对。在1959年10月1日,拉萨市一万五千人集会庆祝建国10周年。阿沛·阿旺晋美发表讲话,严厉谴责美国操纵联合国将“西藏问题”列入联大议程。1960年11月9日,班禅副委员长发表讲话,严重抗议美国操纵“联合国表决机器”,干涉我国内政。流亡集团对联合国的决议感到高兴。1960年1月5日·达赖喇嘛致信美国国务卿,感谢美国在联合国的支持。
但是这三个决议对后来“西藏问题”的发展有恶劣的影响。西藏分裂分子以及国外某些反华势力经常引用来攻击中国在西藏侵犯人权。在八十年代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