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姐,我下班了!”出于对工资的尊重,我只好给予芬姐适当的尊重。
芬姐正在点算账目,并没有应我,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因为我分明看到她的眼睛斜了我一眼。
怎么?下班时间到了下班,这是我的基本权利。我也没继续理会她,径自走出大门。
马路对面是一个小广场,已经有几个大伯大叔在散步了,其中有一对老夫妻相互牵着手,在看花坛里开得正盛的海棠花。
我一边走着一边转头看他们,曾经,我对季莫说,以后我老了,走不动了,你会牵着我去公园散步吗?
季莫宠溺地拍拍我的脑袋,傻瓜,等到那个时候我也走不动了,咱们一起手牵手坐着看夕阳。
停!我很没志气地又在想季莫了。哼,这个时候,他指不定带着于萌萌正在吃烛光晚餐呢。
正当我愤愤之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我好奇地回头看个究竟。可是,刚一转头就被冲上来的年轻人撞开了,还好只是蹭了一下,我并没有摔倒。
年轻人脚上穿着溜冰鞋,一边溜走一边听着iphone,他的头发是黄色的,还戴着墨镜,一看就知道是非主流。
溜这么快,赶去火星呢?我心里闷闷地骂。
更令我咂舌的事情还在后面。
只见年轻人双脚蹬了两蹬就加快了速度,稍稍弯低了身子,在经过路边停车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往车身上划。
我目睹了整个过程。
我对那辆车报以同情的目光,可是,等等…这辆车,是路虎耶,咳咳,不是吧,是杨佑和的车,前天我看过的,就是这辆。
我小跑几步站在车旁,弯腰下来看,哇塞,刮得不轻,还这么长一条,从车头一直划到车尾。
“你在干什么?!”杨佑和的大吼声随即响起,他一把抓起我的手,仇视的眼神直直地盯着我看,仿佛要吃了我一般。
“我…你弄错了,不是我刮花你的车,是…”我另一手指着滑轮年轻人跑去的方向,可是,人早就消失不见。
“是谁?!是鬼啊?”杨佑和很凶,完全没有了上班时候的谦和。
车之于男人,等同于衣服之于女人。如果我买的名牌衣服被无缘无故扯了个大洞,我也会抓狂。
“这里就你一个人,我还看到你凑近弯腰了,你别想否认!”
看到杨佑和嫉恶如仇的眼神,我知道自己是百口莫辩,我挣扎着想甩开他的手,“我刮花你的车干什么?我有病啊我?”可他的力气太大了,拧得我手腕生疼还是没有挣脱。
“你今天看我一天都不爽,现在可逮到机会了,”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认定了他的亲眼所见,“幸好我今天还要去找房子,所以没有耽搁时间,不然就被你逃跑了。苏影,你真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怪不得你丈夫不要你!”
苏影,你真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怪不得你丈夫不要你!
这句话犹如一盆冷水举头泼来,是啊,我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我容不下季莫公文包里的杜蕾斯,我容不下季莫背着我亲吻别的女人,我容不下离婚后还要跟季莫做邻居,我最最容不下的是…从此萧郎是路人…
我冷笑,杨佑和自以为是地把我的冷笑当作了默认。我不怪他生气,谁的心爱之物被毁坏能不生气?我只怪他为什么不弄弄清楚再下定论,这个社会上,亲眼所见未必就是真相。
我也发怒了,大吼,“杨佑和,你要是不相信,我们就去警局!”
这时,刚才牵手散步的那对老夫妻朝我们挥手,年迈的老大爷用他那浑厚粗重的嗓门喊,“小伙子,你抓错人了,不是这位小姐刮花你的车,是一个溜冰的男孩子,唉,现在的孩子可真顽皮啊…”
苍天有眼啊,大地有情啊,那一刻,我真想狂奔过去给老大爷一个飞吻。
杨佑和听了之后,愣了愣,手劲也自觉地放松不少,我趁机一抽就恢复了自由。
“啧啧…我弄错了!”他瞄了一眼车身上的刮痕,眼里满是心痛。
我有些无语,他非但没有因为误会我而道歉,反而还用他那心疼车的眼神将我无视,我愤愤地说,“我是一个小心眼的离了婚的女人,所以最好别得罪我!”说完,我掉头就走。
没走多远,身后的路虎尾随上来,杨佑和探出头来喊我的名字,“苏影,苏影…”
我没停下脚步,更不想回头,我不想跟他多说一句话。
他干脆按响了喇叭,高分贝的喇叭声在我身旁响起,还连接不断。周围的人都朝我们投来异样的目光。
我停下脚步,杨佑和也停下车。我转身瞪着他,“要道歉请快点,老娘没功夫跟你瞎耗。”其实我是担心今天又错过公交车。
杨佑和又摆出那副谦和的态度,“呵呵,我不是想道歉,我是想提醒你,200块钱押金呢?”
我有种想踢爆车胎的冲动,但我知道我一旦踢向车胎,碎的是我的脚!
开路虎的人还计较200块钱是吧?!好,老娘本来也不想欠着你!
想着,我从钱包里掏出仅剩的两张红头朝窗户砸去。可是,两张红头没份量,一离开我的手就晃悠晃悠地飘到了地上。
我一阵懊恼,想我这么利落有范儿的姿势竟然弄巧成拙,真是丢脸。我弯腰拾起两百块钱,塞进他的车窗,“拿去拿去,老娘也不差钱。”
杨佑和拿起钱,“啪啪”两下一弹,一个屁都没放,关上车窗扬长而去。
我瞪着他的车尾大声咒骂,“什么鸟人啊,哪里来的混混?!美国来的就这么牛逼了?不知道这是中国人的地盘吗?小心吃不了兜着走,我咒你路口爆胎!”
“嘭!”我话刚说完,杨佑和果真遇到了状况。只见那辆路虎的右后胎明显成了废材,正慢悠悠地往路边停靠。
“哈哈哈~~”那个爽啊,我忍不住笑出声。
这是离婚三天以来,我第一次因为爽快而笑,虽然也不是什么值得庆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