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以前有三个男朋友,这是她的秘密,她不为人知的全部家当。她把她的秘密当成蛋糕,切成几十份,当我的好奇心饥饿难忍时,她就发我一份。
符号的第三个男朋友,上半身酷似古天乐,下半身就像两根短树桩,符号一直感到十分遗憾。
谈起符号的第二个男朋友,符号说起话来就杀气腾腾:你是不知道,他对自己也太有信心了,当时就和谈了六年的女友分手,然后对我表白。我真想给他一巴掌,他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那么老,又没有钱。哪个女人愿意跟他,真是他的福气。我问符号:他究竟有多老?符号咬牙切齿地说:我只有十七岁,他二十九了,简直是猪脑、弱智、白痴。我替情敌说话:算了,不要这样说人家,好歹也真心爱了你一场,或者他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符号余怒未减:天啊,我要疯了,什么爱不爱的,他神经病而已。我问:他以后有没有对你死缠烂打?她说:没有,只去过我的学校而已,我不理他,他就走人喽,然后就没有了。我跟他根本没怎么接触过,话讲得都不多,他真是个大变态。
符号的第一个男朋友是个混混,他喜欢留长发和打架,他对见到的人都会出言不逊,到处跟人挑衅。但是别人伸手揪住他的一大把几十天没洗的黄毛,他就任人处置了。他明知长头发是他的心头大患,偏偏不一刀剪掉,目的是为了引人注目。为了使无知少女一回眸的风度,他宁愿大幅度地降低杀伤力。他擅长借钱和借钱不还,他借钱给符号买零食、照婚纱照,符号那时候十六岁。后来符号的父亲无意中发现了她的婚纱照,于是她挨了一顿好打,然后她的日记也未能幸免。符号这样为她的第一个男朋友辩护:你津津乐道的一个作家,写《尤利西斯》的乔伊斯,不也是这样的人吗?符号的辩护让我大笑不止。我知道这个家伙,他正是一个擅长借钱和赖账的失信人,一个毕生靠借钱不还和他人资助维持生活的挥霍者,一个去国离乡的流浪汉,认为流亡是他的美学。而是符号把他的男朋友与这个家伙生拉硬扯到一块,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这也正是符号的可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