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 露天保护与展示
对遗址采取栏杆、植被等隔离围护措施,将遗址与其他用地或设施隔离,即将遗址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对于地上遗址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并且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可以识别的,即修旧如旧的原则;对于地下遗址则封存,等到更有效的新的保护技术的出现,再进行考古发掘,并进行相应的保护与展示。
遗址处于地下,有着天然的覆盖保护层,应该说,未经考古发掘的遗存比经过发掘的遗存保存得要好。埋藏于地下,由于长时间处于较为恒定的封闭状态,在缺氧条件下,加之土壤酸碱度、压力、温湿度等因素较为恒定,这种长期形成相对稳定的文物埋藏环境,使文物遭受腐蚀的速率逐渐趋缓,相应起到了保护文物的作用。尽管如此,遗址处于无法控制其环境的地下,始终处于风化过程中,如秦兵马俑遗址原来由木结构支撑的甬道组成,这些木结构材料历经两千余年的风化,已被土壤置换,但通过考古研究,还能分辨出其木质的轮廓,再过几千年,是否还能分辨,这都是可以存疑的问题。遗址保存于地下,时刻经历着温湿度的变化、生物及微生物的蚕食、地质构造的变异等,其破坏是不可避免的。
7.5.2 覆盖保护
即对已经发掘或未发掘的地下遗址采用自然土或人工材料进行覆盖保护,将遗迹原封不动地埋在地下,以阻止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对遗址的破坏,确保遗址安全的遗址保护方法。在对地下遗址采取覆盖保护后,还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保护和展示:
(1)植被标识
在确保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在上面采用地被植物与花灌木相结合的方法标识遗迹,显示遗址的基本格局与形制。采取该方法的前提是遗址埋置较深,覆土后有较厚的土层,所选择栽植的植物根系不能扎入遗址保护土层,以确保遗址的安全。可选择的植物以浅根性并对遗址不产生破坏的草本为主。该方法把遗址保护与环境美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还可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2)碎石标识
在对遗址覆盖保护后,用各种颜色的豆石的撒在遗址之上进行标识,显示遗址的基本格局与形制。该方法适用于:遗址埋置较浅,不宜采取植被标识的遗址;遗址组成各部分面积较大,较宜显示格局的遗址。该方法的优点在于较易显示遗址格局,但对生态环境改善不利。
(3)部分复原展示
在对遗址覆盖保护后,确保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在遗址上面按原状复原展示。该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直观的模拟复原遗址,给人真实感。其具体做法因物而异,对于土遗址主要采用特殊仿土材料对遗址进行覆盖和复原。
覆盖保护被认为是最安全、最无风险、最便捷的处理考古现场的方法。然而,简单覆盖无法证明这是最可靠的方法,因为考古工作人员很少将曾经发掘过的遗址再挖开。认为覆盖是很好的保护手段的观点,取自于遗址原本就埋在地面以下,现在覆盖只是恢复其原貌,覆盖较之遗址露天放置是要好得多的思维。但对于经过了考古发掘的遗址来说,遗址经过了一次清理,其物理和化学环境都发生了变化(物理变化包括应力变化、形体变化、温湿度变化,化学变化包括盐含量的变化、P H值的变化以及外界介质的变化),这些变化都会导致遗址破坏。如果再进行回填覆盖,理论上说是无法还原到未发掘前的状况,也就是说,遗址又要经历另一次变化,那么,破坏就会重复一次。
7.5.3 场馆保护
(1)博物馆
对于考古研究价值高、观赏特性好的遗址,采取揭露和修建遗址博物馆展示的保护方法。该方法优点在于展示遗址的原真性,缺点是遗址暴露在空气中,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变化,而遭到某种破坏,如干裂等。因此,这种保护展示必须加强遗址博物馆内的环境控制,确保遗址安全。
(2)厅棚保护
对于地面遗址和发掘过的遗址,采用玻璃或塑料厅棚将其覆罩保护。该方法的优缺点与博物馆保护相似。
(3)创造局部小环境的方法
对文物触动最少的,是用创造局部小环境的方法进行保护,将一切会导致文物本体损坏的外界因素隔离开来,这种方法目前比较昂贵。
文物处于地下经过一段时间后,随着这种埋藏环境趋于稳定,这其中的文物也就处于一个相对、暂时的动态平衡之中,但随着发掘进行固有平衡被破坏,特别是温湿度骤变、光辐射等对文物产生突变过程。这一过程正是导致文物毁坏的重要原因,加之出土后环境条件的反复波动,增大了破坏的可能性。最新的研究成果显示,对文物实施保护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控制文物所处环境,为文物营造一个相对稳定、单独存在的空间。例如汉阳陵南区从葬8号坑是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斯洛文尼亚文物保护机构共同建造,按照最初设计思路是通过在封闭条件下,采用控制温湿度、冷光源照明及空气过滤与交换系统等技术手段,为其中清理出土的现场文物营造稳定的环境条件,但由于资金和项目执行中的问题,该项目没有完成。目前8号坑仅为封闭条件,未安装使用其他调控设备,虽然如此,由于它达到了阻止温度剧烈波动的效果且长期保持着高湿度,经过6年多,出土文物仍保存较好,保存效果明显好于同期的出土物。
7.5.4 砌护保护
主要针对地面建筑遗址,并且台基形制较完整,在遗址周边和顶部采用砖石进行砌护,例如唐大明宫麟德殿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