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人类物质和精神的最高境界。美食、美味、美服、美容、美德、美好、美丽、艺术美、绘画美、音乐美……“凡好皆谓之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对“美”的注释)。人类正是在追求物质美和精神美的过程中发展、进步的。“美”这一观念的产生给人类社会前进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关于“美”这一观念的产生,人们当然首先会探究“美”字的由来。从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对“美”的释义开始,人们就一直在寻找“美”字的本义,但至今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看法:一是羊大则美,即羊大则其味自然可口,先民从羊肉的可口中产生了美的观念,代表人物为许慎、段玉裁及后世一些美学家;二是羊人为美,先民头戴羊角跳舞,以羊角作为装饰、或头戴羊角举行神圣的图腾仪式,从而产生了美,代表人物为于省吾、朱狄等人;第三种是女性生殖崇拜产生了美,代表人物为赵国华,他认为古时羊曾作为女性象征,而对女性的生殖崇拜使先民产生了美的观念。综合这三种观点,可以看出,他们都是从“美”字的构形入手开始分析,如“美”上部为“羊”还是从“□”(羊角符号);下部从“大”还是从“人”,若从“人”,从什么样的人,然后结合先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宗教信仰等来印证自己的论点。因为“美”是从“羊”之字,所以这三种观点都谈到了羊与人的关系,并认为美的产生与羊有关。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先民们创造的每一幅图画、每一种符号都不是他们随意为之的,都反映了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包含着深厚的宗教、文化心理。
这三种观点哪种更接近真理,也就是说美的本义到底是什么,现在仍有分歧。不过目前人们普遍接受“羊人为美”说。但不管怎样,这三说的产生都有其合理的依据,三种观点都是羊与人在某一方面关系的正确反映。因而分析这三种观点所产生的依据,能使我们更全面了解羊与人类的密切联系,更好地理解羊文化的深刻内涵。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羊》曰:“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美与善同意。”意思是说;羊肉好吃,故在六畜中主要供人食用。善(膳的古字)也从羊,供人吃的东西当然是好的,所以,美与善的意思一样,都是好吃的东西。这就是许慎对“美”字本义的解释——甘也,好吃的东西。宋代徐铉注《说文》中“美”字云:“羊大则美,古文从大。”进一步明确了许慎的说法:羊越肥大其味越可口,这就是美。清代段玉裁将“美”字本义作了引申。《说文解字注》“美”字条云:“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引申之凡好皆谓之美。”段玉裁的解释给“羊大则美”勾勒了一条清晰的线索:美——羊味甘——五味之美皆为甘——凡好皆谓之美。
民以食为天,人类首先要吃要喝,要生存,而羊从原始社会开始就一直都是人们主要的肉食来源。大量捕猎羊、驯牧羊的岩画告诉了我们这一点。羊肉又是非常可口的,这从“馐”、“羡”两字的本义及引申义可以看出。
“馐”甲骨文中为“羞”,写作□,从羊,从手,像手取羊形。《说文》:“羞,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关于“丑”,《说文》云其“象手之形”,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此实象爪之形,当即古爪字。”也就是说“羞”的本义是用手拿羊进献。进献的食物应当是好的,可口的,而羊正是这样一种食物,所以常被人们用做进献之物——羞——好的食物。于是后来“羞”引申为一切可口、精美的食物。《周礼·天宫·膳夫》:“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郑玄注“羞”曰:“羞,有滋味者。”《周礼·天官·庖人》:“以共王之膳,与其存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郑玄注:“备品物曰荐,致滋味乃为羞。”“珍馐”常连用,是所有珍贵而美味食物的代名词:《后汉书·孝和帝纪》:“远国珍馐,本以荐,奉宗庙。”李白《行路难》诗云:“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清洪升《长生殿·复召》:“纵有天上琼浆,海外珍馐,知他甚般滋味。”因与食物有关,后加“食”旁成“馐”字。从“羞”(馐)的本义及其引申可知古人对羊作为食物的喜爱。
“羡”(羡)字也与羊有关。《说文》:“羡,食欲也,从次从羡省。”在甲骨文中,“泜”的字形象一个人流口水的样子□,而《说文·泜部》亦云:“泜,慕欲口液也。从欠从水。”这个“泜”字就是“垂涎”或“流涎”的“涎”字的原始象形字。中古时期,泜、羡、涎常混用无别。所以,对于“羡”字,孔广居疑曰:“从泜从羊,会垂泜羊肉之意。”“羡”后引申为对任何东西的贪欲、思慕。《诗·大雅·皇矣》曰:“无然畔援,无然歆羡。”意为不要跋扈妄出兵,不要贪心侵人地。《淮南子·说林》:“临河而羡鱼,不如归家织网。”从对羊肉的贪欲到对任何东西的慕想,这个引申足见羊在人们心目中是多么好的一种食物。
正因为羊肉味好,又有“羞”、“羡”等字的本义及引申义为羊肉味作注,且“美”(殷墟甲骨文发现前的“美”字)、“善”(膳)也从“羊”,而羞(馐)、羡、膳均与食物有关,于是人们也将“美”看做与食物有关的字,这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在古代字书和先秦著作中,“美”多与食物有关。《广雅》是三国魏张揖所撰之字书,《广雅·释诂》中训为“美”的字有32个,其中甘、珍、旨、甜等16个字与饮食之美有关,其他16个也很少是单纯指艺术美或形式美的。《广雅》是在博采汉代经书笺注及《三苍》、《方言》、《说文》等字书的基础上,增广补充而成的,书的名字也因此来。所以《广雅》对“美”的训诂一定会受到许慎等人的影响,而这也正说明汉及汉以前人们对“美”的本义的认识,即美最初的意义是羊肉味好,引申为饮食之美。这种认识直到清代段玉裁注《说文》时也未改变。
“美,甘也”是“美”的最古老的定义,但我们不能说“羊大则美”是美的真正的本义,毕竟许慎等人没有看到从殷墟发掘出来的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但从上面的分析看,我们却必得承认许慎等人对美的解释的合理性,至少可以说,味甘是美较早的引申义。
事实上,饮食之味觉与视听等审美感受的确存在着某种共通和契合。因此,从孔子起,人们就开始以“味”论音乐、论诗、论各种审美感受,并且形成了中国诗歌理论史上特有的概念——诗味说,或称滋味说。这一概念有力地支持着“羊大则美”说。现在,我们对“诗味说”作一简要分析。
《论语·述而》云:“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虽然孔子在这里说的是音乐艺术的美使他忘记了生理感官的味觉,但是将这二者互为比喻,本身就说明了它们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孟子·告子上》中有曰:“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更是将“口味”与视听等审美活动相提并论,由口味之美引发出视听之美,说明人们已开始将对食物的味觉由生理活动逐渐向精神活动过渡。如果说以上所列是诗味说处于萌芽期的一些观点和看法,那么,魏晋六朝时陆机、刘勰,特别是钟嵘的文艺理论则是趋向成熟的诗味说。陆机《文赋》用“味”说明文学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或清虚以婉约,每除烦而去滥,阙大羹之遗味,同朱弦之清汜。虽一唱而三叹,固既雅而不艳。”刘勰《文心雕论》多次使用“味”这个词,如《体性》以“子云沉寂,故志隐而味深”评价扬雄的作品;《隐秀》中的“使鉤之者无穷,味之者不厌矣”、“深文隐郁,余味曲包”提倡艺术表现的含蓄与玩味不尽;《总术》曰:“义味腾跃而生,辞气丛杂而至,视之者锦绘,听之者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这里的“义味”是文学作品的韵味,而“听之”、“味之”等则是审美鉴赏时所得的艺术效果,意思是读有韵味、有情味的作品,就像吃肥美甘甜的食物一样能使人产生无限的乐趣。齐梁时代的钟嵘所著的《诗品》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品评诗歌的专著。其中以“滋味”论诗的观点标志着诗味说的成熟。那么,什么是“滋味”呢?据《吕氏春秋·适音》:“口之情欲滋味。”其注曰:“欲美味也。”也就是说“滋味”的本义是美味。我们再来看《诗品》中的“滋味”,钟嵘非常推崇五言诗,《诗品序》中说:“五言居文辞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在这里,钟嵘不但明确地将对食物的感觉——滋味与审美联系起来,而且将“有滋味”作为诗歌审美的最高标准。在论到诗之三义兴、赋、比时,他又说:“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所谓“诗之至”即最美的诗,而“味之者无极”与“有滋味”是一致的,都是诗的最高标准。正因为确立了“有滋味”与“味之者无极”的审美标准,所以,无论是评价某种诗体还是评价某个诗人或品评某首诗,钟嵘都喜欢用是否有味来作出判断。他反对东晋玄言诗,认为玄言诗“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他说应璩的诗“华靡可味”,张协的诗能“使人味之,姪姪不倦”,等等。
“滋味说”是钟嵘在继承前人关于“味”的美学理想、并吸取当时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一美学观点对后世影响很大,唐宋明清时,人们多以“味”论诗。“辨味”和“味外之旨”是唐人司空图诗论的核心。他在《与李生论诗书》中说:“文之难,而诗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江岭之南,凡足资于适口味,若醯,非不酸也,止于酸而已;若鹾,非不咸也,止于咸而已。华之人以充饥而遽辍者,知其酸咸之外,醇美者有所乏耳。彼江岭之人,习之而不辨也,宜哉……”他以人们食醋和盐打比方,不可止于酸、止于咸,而应在酸咸之外,领会食品的醇美之味,而这也就是他所说的诗的“味外之旨”。唐人不仅广泛地以“味”论诗,而且以“味”论文。刘知几《史通·叙事》:“文而不丽,质而不野,使人味其滋旨,怀其德音,三复忘疲,百遍无姦。”柳宗元称赞韩愈的文章是“尽六艺之奇味以足其口。”
两宋时期,诗人、诗论家以“味”谈诗的就更多了。如苏轼于许多诗作、文章中以赞美的口吻谈到司空图及其“辨味”和“味外之旨”。他在《读黄子思诗集后》中说:“信乎表圣(司空图字)之言,美在咸酸之外,可以一唱而三叹也。”《送参寥师》诗云:“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阅世走人间,观身卧云岭。咸酸杂众好,中有至味永。”南宋的张戒把诗味作为衡量诗歌艺术的标准,“大抵句中若无意味,譬之山无烟云,春无草树,岂复可观?”而“陶渊明诗,专以味胜”(《岁寒堂诗话》)。此外杨万里、姜夔等人也常使用“味”的概念。
明朝人朱承爵开始把意境和诗味联系起来论诗,《存余堂诗话》中说“做诗之妙,全在意境融彻,出音声之外,乃得真味。”清代王士屍、王国维等也曾以“味”论艺术美。如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谓:“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
即使是现在也有许多用“味”表示各种审美判断及艺术感受的词,如品味、趣味、回味、耐人寻味、令人咀嚼、余味无穷、玩味不尽、有滋有味、味同嚼蜡……奇妙的是,英文中Taste也包含着饮食的“滋味”和艺术鉴赏的“趣味”两层意思,而其他语种也存在这种现象。当然,味觉是低级、粗糙的生理活动,不属于美感范畴,美也不可能源于此,但美的较古老的引申义为口味、甘味、味觉却是个事实。也就是说,很早以前,人们已认识到了“味”与审美在某些方面的契合。当我们了解了这一切再回头看许慎的“美,甘也”及段玉裁的“美,甘也”引申为“凡好皆谓之美”,就发现他们的解释并不是毫无根据和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