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剧的曲辞中不乏兔的出现。有的是用来比喻、形容人或事,有的是以兔来渲染气氛、烘托场景。至于提到月亮,更是常以“玉兔”来代替,至今戏词中还多有“玉兔东升金乌坠”一类唱词。
明代初年有一本名为《白兔记》的南戏。作者不详。全剧三十二出,剧情是刘知远因穷困,被妻舅逼迫从军,后来讨好岳帅,娶了岳帅之女为妻,而他的结发妻子李三娘受尽兄嫂虐待,“日间挑水三百担,夜间挨磨到天明”,苦苦等待丈夫归来。十五年后,刘知远的儿子猎兔时巧遇母亲李三娘,要迎回母亲,而岳氏也同意,于是全家团圆。
剧名虽为《白兔记》,但白兔在剧中只是一个引子,并不是着重表现的对象。当然,它的作用也并非不重要,不猎兔,母子不能相见,也就没有大团圆的结局。
《白兔记》在中国戏剧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全本存世的明刊《白兔记》有万历金陵富春堂刊《新刊出像音注增补刘智远白兔记》和明末常熟汲古阁刊《白兔记》。1967年从上海嘉定县宣姓墓葬中又发现了明成化年间北京永顺堂书坊刊印的《白兔记》,为年代最早的戏文刊本。在戏文的开场白中,交代了戏文的来源:“搬的是《李三娘麻地捧印、刘知远衣锦还乡白兔记》”,原为“永嘉书会才人”编撰。据有关学者研究,该本《白兔记》属“元传奇”《刘智远》版本系统之内。它的祖本渊源古老,它在某些地方较之大体保留“元传奇”《刘智远》面目的汲古阁本,更接近“元传奇”《刘智远》,但从曲牌体制、宾白科介特色、角色扮演情况来看,还不能说它出自宋代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