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猿猴的制伏与捕捉,是人类力图征服、利用自然的众多行为当中的一部分。这类行为大约从人类形成后就开始,直到今天也没有结束。
许多时候,人们对猿猴的辖制和捕捉,并非出于邪恶的目的,而是由于它们的捣乱胡为,干扰破坏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比如猴子常在秋冬季节,成群结队盗食糟蹋农作物,辛辛苦苦种庄稼的人不免大为恼火;它们又喧哗好闹,有时搅得人无法安宁,如此等等——人类不得已进行“正当防卫”。
《会稽县志》记载:猴子有一个劣性,喜爱糟蹋庄稼,所过之处,必定一片狼藉,十分令人头痛,可又无可奈何。会稽山(在今浙江绍兴市南)一带的平地上,多种植豆类、麦子,猴子经常成群结队地前来捣乱践踏,农民深受其苦。山下有一个天衣寺,寺里的法聪和尚看到猴子这样作孽,就想好好治治它们。他请人先捕捉来一只健壮的老猴,然后用衣服被单把它裹住,又用针线缝了个结结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等猴子们又来庄稼地里捣乱时,法聪就把老猴放出来。老猴裹着衣服被单在猴群中乱跳,企图挣脱束缚。猴子们忽然看见一个怪物冲过来,都大惊失色,吓得转身就逃。老猴见同类不来救它,反而只顾自己逃跑,不禁大怒,紧追不舍。众猴逃得越急,老猴追得越紧,一路上烟尘滚滚,一天竟然跑出数十百里地去。从此,这一带好长时间都没有再发生猴害。
《太平广记》卷446“猕猴”条亦云:因为猕猴祸害庄稼,人们就把酒糟盛在盆里,放在野地的路上,又削一二尺长的木棒三五十根,放在盆旁边。猴子吃罢酒糟,醉了就拿起木棒,互相敲击,于是折胳膊断腿儿,被人轻而易举就全部擒获了。
明刘元卿《贤奕编》中记述的办法更有意思:
猩猩是喜欢酒的兽类。住在山脚下的人就在道路旁摆下大大小小的酒杯,倒满酒;又编织了草鞋,并连接起来。猩猩看见了,知道这是人设下圈套来诱捕自己,还知道摆设圈套者以及他的父母祖先的名字,就一一指名道姓,破口大骂。不久,又对同伴说:“为什么我们不稍稍尝一点呢?只要小心点儿,别多喝就行了。”于是就一同拿起小酒杯喝,喝完就骂着走开了;不一会儿又回来,拿起大酒杯喝,喝完又骂着走开。这样五次三番,终于抵制不住酒香的诱惑,大喝起来而忘记了这样会喝醉。喝醉后就把草鞋穿在自己脚上。这时人们就来追捕它们,它们竞相践踏,终于束手就擒,没有一个逃脱的。后来的猩猩遇见这样的圈套,也是这样的下场。
可见防卫的办法多种多样:有借猴以驱赶猴的,也有利用猿猴的好酒、喜模仿等习性来巧妙设法从而制伏擒拿它们的。
有时候,人类捕捉猿猴,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如捉来供自己玩耍取乐,或者戏耍给众人看以求自己赚钱;甚至为了牟取暴利而不惜以残忍的方法猎捕猿猴。例如《齐东野语》记载:
武平(今福建武平县)一带以多产金丝猴而著称。但长大以后的金丝猴极难驯养,而幼小的又被母猴抱在怀中,一刻不离。捕猴的人经过长期观察,发现母猴对幼猴关心备至,幼猴对母猴也异常孝顺,就想出了一个狠毒的办法。他们用毒药涂抹在箭矢上,发现母猴怀抱幼猴,就专射母猴。母猴中箭,自知快要死了,就强忍痛楚把乳汁洒在树叶上,想让幼猴饥饿时吃,然后把幼猴安置在树上,自己坠地而死。捕猴的人并不上树去捉幼猴,而是当场将母猴的皮剥下来,用鞭子猛劲抽打。幼猴看见此情此景,伤痛之极,不断哀号悲啼,最后自己下树束手就擒。以后,捕猴的人每天晚上还要睡在母猴的皮上,以逼迫幼猴服从他,不然就不能把幼猴驯养长大,拿它谋利了。
《玉堂闲话》亦载:
有一种猿猴叫做“狨”的,其雄性长着一尺或一尺五长的毫毛,它自己十分爱护,就像人穿着一身儿锦绣衣服似的,最好的毛色泽金黄,如今达官显贵家里常用来做暖座。长着毫毛的雄性,听见人声犬吠,就抛下群体逃跑,或者隐藏在浓密的树枝树叶里——知道它的茸毛好,捕猎的人定是来取它的。雌性和小狨则依旧慢吞吞地在树上爬来爬去找食吃,知道捕猎的人不会找它们的麻烦。雄狨中了箭,就拔出箭来用鼻子闻闻,发觉有药气,就把箭折断扔在地上,发愁沮丧。一时药性发作,呕吐不绝,呻吟之声,与人没有区别。攀住树枝的手足松开了,它从树顶上坠到树中间,仍然竭力想抓住树枝,可终于力量不济,掉在地上。人犬立刻赶到,要了它的性命。如果猎人想得到好的毛皮而没有得到,就用箭射雌狨。雌狨中箭,就会把小狨从自己身上推开,但小狨推而不去,依然紧紧抱住妈妈的身体,分都分不开,结果母子都被杀了。
为了自己的生存和舒适,不惜用残忍的方式来捕猎其他动物,这不能不说是人类对整个世界犯下的罪恶。猴子虽然是动物中的智者,不过它们的智慧灵巧与人类比起来,毕竟是“小巫见大巫”:人不仅知道用暴力可以制服野兽,而且懂得利用动物的亲情来捕捉、辖制它们。人的智慧固然可以为“万物之灵长”,可是人的贪婪和残忍,有时也远远超过毒禽猛兽,甚至连禽兽也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