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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驯化:野猪与家猪

古人很早就知道野生的猪和家养的猪在物种上是同源的,这一点仅从外形的相似上便可得出直观的判断。但是在驯化初始的时代以后,科学的认识形成之前,人们并不能肯定家猪是从野猪演变出来的。于是就有了讲述二者同时起源的神话故事。我国台湾原住民布农族的一则猪起源神话说道:

古有二兄弟。有一天,哥哥说:“我想做一只山猪!”弟弟说:“既然如此,我就做一只家豚!”哥哥撕下弟弟的衣服,用火烧一烧,拿给弟弟闻一闻,说:“这就是你的体臭!”弟弟则撕下哥哥的衣服,用火烧一烧,拿给狗闻一闻,说:“你到山中去,就凭着这一股气味,去找出山猪栖息的地方来!”然后,兄弟两人都各依其言,做了山猪和家豚。

这则神话十分质朴,把野猪与家猪的由来追溯到远古两兄弟的造物竞赛,结果每人都能如愿以偿,心想事成。如果从理性和逻辑的立场去分析:显然有很大的破绽。如果世上本来就不存在猪这种生物,兄弟俩怎么会想到要做猪呢?这里的悖论同上帝创造世界万物的悖论其实是一样的。神话思维时代当然不会考虑理性思维的逻辑。

还有一则布农族神话讲道:“家豚和山猪在古时候的交情不错,有一天,家豚向山猪说:‘今天请你吃地瓜!’山猪回答说:‘谢谢你的盛情厚意!可是,我想吃的,是人的大腿肉。至于地瓜,那就留着你自个儿吃吧!’职是之故,如今的家豚依然喜食地瓜,至于山猪,则依然打着人腿的主意。”这个神话虽然也分辨不清家猪野猪的源流关系,而是把二者看成同时共生的动物,只由于食性的不同而分化开来,但却从食性不同的表象背后透露出人猪关系发展史上两个截然不同阶段的价值观:在家猪尚未出现的狩猎阶段,人与猪之间只有对立和敌视的关系。猎人捕猎山猪的目的无非是“逐肉”,而山猪也同样以人的大腿肉为美味。这种人猪互食的可怕记忆在人的集体无意识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将人与野猪的敌对关系给予生动的写照。如一则邹族神话所述:

从前有两个兄弟去山上打猎,当时山上山猪很多,它们像牛一样大。那时候他们带着猎狗,山猪就先把猎狗吃了。猎狗吃完了,山猪追赶着这两兄弟。哥哥跑得快,山猪追到弟弟把他吃了。

日后哥哥与他人一块上山,他们找到山猪栖身的草原,便放火烧山,那群山猪均烧死了。他们将烧死的山猪肉割起,丢给猎狗吃,但猎狗并不食吃人肉的山猪。

这个神话将其大如牛的山猪描绘成以人、狗为食的凶猛野兽,如同食肉动物狮子老虎。而猎狗反倒“不食吃人肉的山猪”,这实在是出于人类主观好恶的需要对动物本性的歪曲夸大。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猪本是哺乳动物,属于偶蹄目不反刍亚目的一个大型猪科。猪科中有鹿豚亚科(Babirussinae)、西?亚科(Tajassinae)和猪亚科(Suinae)。猪亚科又分五个属:矮猪属(Porcula)、河猪属(Potamochoerus)、林猪属(Hylocho唱erus)、疣猪属(Phacochoerus)和猪属(Sus)。猪属中则包括着许多野猪种和家猪品种。猪属动物出现在中新世,距今2500万-600万年,从发源地东南亚扩展到中亚、非洲和欧洲,后蔓延到整个新旧大陆。猪属在哺乳动物中并非食肉目(carnivora),因此不具备以其他动物为食的食肉习性。倒是由狼演化而来的狗具有食肉习性。不过野猪性情凶暴,常常对向它发起攻击的猎人们展开反攻,很容易发生咬死咬伤人的惨剧。所以初民的神话误将其归入可怖的食肉动物之列。

根据对猪骨化石的研究及其他生物证据,动物学家们已经证实现代家猪即驯化猪(Sus scrofa domesticus)的祖先属于野猪(Sus scrofa)种,后者的生活区,从新几内亚及欧亚大陆的太平洋沿岸向西,经欧洲、北非而至大西洋沿岸。多数学者认为,野生的猪主要栖息在林木茂盛的生态环境中。一位名叫里德的考古学家则认为,野猪并非主要是森林动物。凡是在水和隐藏这两种需要能得到满足的地区,不管是在森林、草原,甚至半沙漠,或靠近泉水、河流沼泽的沙漠内,都能发现它的存在。野生的猪属分布的广泛性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家猪存在的多源性和普遍性。驯化学家伊萨克认为,猪“有许多局限于特定地区的亚种,但它们关系密切,而且存在于邻接地区各亚种间的连续性也显而易见。看来,生态条件和地方性繁殖区域,可能是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人们一开始驯化野生的猪,一些地方性的亚种,就有可能被引进而加入驯化猪这一类。在欧洲,人们在不久以前,有意识地这样引进野生的猪;在东南亚,目前还是这样地干。当野猪闯进驯化猪群的时候,也会无意识地发生这种杂交的现象(把地方性野猪引进驯化猪群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为了恢复驯化猪被破坏的繁殖机能。当猪是为了多长肉和脂肪而被饲养的时候,内分泌的变化促进脂肪的积累,但常常大大减弱繁殖的能力)”。野猪和家猪交配能生产有繁殖力的后代,这一事实可以为二者在生物学上的同源关系提供有力的旁证。

在神话思维人兽不分的逻辑作用下,这种同源关系常常通过人猪通婚的血缘母题表现出来。下面便是布农族神话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妻子每日要单独到田中赶鸟,丈夫觉得奇怪,跟踪妻子,却发现她与山猪交媾。于是第二天丈夫在未晓前即到达田中,看到山猪由对面来,于是把石头扔向山猪,扔了三堆石头,终于把山猪杀死了。丈夫将山猪搬回家,妻子质问丈夫为何杀了山猪,而丈夫则把山猪肉递给妻子,但妻子却一再拒绝。丈夫将肉插在刀尖,妻予不受,但被刀刺中死了。她肚中有10只小猪,2只被刺死,而有4只跑到tainunto(屋中深处)变成了家豚,另4只走出家门变成了山猪。

这一故事的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它不只是一般性地确认山猪和家豚的同源性,同时也强调出山猪在血缘传承上先于家豚的祖系地位。由纯然野生的山猪到家豚之出现,乃是人类与猪杂交后的派生产物。这样就在人兽交的淫乱母题中间接地暗示出家猪产生过程中人类的决定性作用。在这个看似荒唐的故事中,潜含的理性内容可以理解为:初民对家猪起源的文化难题的解答。其最终的结论可归纳为两层意思:

第一,家猪以野猪为初祖,没有野猪也就没有家猪。

第二,野猪变为家猪是人为因素干预的结果;没有人的干预野猪就已存在,但没有人的干预却不会有家猪的诞生。

受过科学熏陶的人也许不会轻易认同上述推论。家猪明明是人类从野猪中驯化得来的,怎么能说成人猪交配后生出的变种呢?熟悉神话的象征思维就不难解答这一逻辑悖论:交配在神话中绝不仅仅意味着淫欲的行为,它往往正是用来表达驯化野性、获得进化突变的契机和手段。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山猪和山猪的结合,只能生育出山猪。而山猪一旦和进化程度极高的人结合,就能在山猪原种之外生出家豚来。这情节里面显然包含着某种优生学的意味。人猪交配,对于故事中的人妻来说,可以视为变态淫欲驱动下的降格以求;而对于山猪一方来说,则是获得弱化野蛮本性、改良自身品种的机会。由此可知,交配在这个神话了的虚构的世界中象征性地替代了现实世界中的驯化过程。如果说这一点在此还不甚明确,那就让我们再看另外一个例子。

有世界第一部史诗之称的巴比伦史诗《吉尔伽美什》距今已将近四千年了。其中有一段有趣的插曲讲到第二主人公恩启都的降生时,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位茹毛饮血、不吃人饭、不通人言的兽人――他虽具有人形,却浑身是毛,和兽群生活在一起。这位兽人同一位来自发达城邦神庙的圣妓交媾六天七夜之后,便脱离了兽群,身体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他抬头望了望野地的动物,

羚羊看见他转身就跑,

那些动物也都纷纷躲开了恩启都。

恩启都很惊讶,他觉得肢体僵板,

眼看着野兽走尽,他却双腿失灵,迈不开步。

恩启都变弱了,不再那么敏捷,

但是如今他却有了智慧,开阔了思路。

这位兽人的人化过程是同神妓结合的结果,这一细节亦含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它以两性的结合象征着家庭生活之始,象征着生物的人走向社会的人。我国古籍中还保留有伏羲“始嫁娶,以修人道”(《始遗记》)、“女娲祷于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绎史》卷三引《风俗通》)的说法,都是把人文之始同婚配联系在一起。这种特别的联系透露着原始思维的真实,反映着初民对自然与文化的区分标记,正如列维-施特劳斯从印第安神话中所观察到的用“生食”象征自然,用“熟食”象征文化的神话思维逻辑一样。可见,无论是野人还是野猪,均可以按照神话的逻辑通过与女性交合而消解野性,完成自身的进化。

野猪在自然选择作用下经过千百年的生存竞争,它的形体和习性都和野生生活环境相适应。家猪在人类喂养下,通过杂交、选种选配和改善饲养管理条件的影响,使猪的特征特性得到深刻改造,几乎变成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动物。

例如,野猪需要自己找食,食物的量和种类都有季节性变化,所以野猪的体重是春季小,而夏末秋季大,并且只有在后一个时期内才沉积脂肪,但肌肉内不沉积。家猪每天都可获得大量营养物质,消失了体重的季节性差异,一年中任何时候都能沉积脂肪,在充分饲养下,肌肉间也贮满脂肪粒,使肉质变得细嫩多汁。特别是在小猪时期,给予丰富的营养,加速了猪早期发育阶段的生长,再结合杂交等育种措施的影响,提高了猪的早熟性。在野猪的食物中,主要是植物的根、块根和块茎类,部分是昆虫等动物性食物,而家猪吃的多是植物的地上部分,体积较大。食物种类的改变,影响了消化器官的发育,肠长与体长之比,野猪为9:1,欧洲普通家猪为13.5:1,我国地方猪达到16:1。我国有些地方的猪种肠道更长,是长期充分利用青饲料喂养的结果。

在交配方面,野猪表现出严格的季节特征,即每逢秋末冬初时才开始性活动。因此,这时的野猪最肥壮,同时还能保证仔猪出生在温暖季节里,带仔母猪能获取丰富的食物。性活动的严格季节性有利于野猪的种族延存,世世代代的自然选择也就淘汰了非季节性繁殖的个体。人类为了提高猪的繁殖力,不仅改善猪的营养,给仔猪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并且还选择了产仔多而非季节性繁殖的个体做种用,使猪的性季节在进化过程中逐渐消失。一年生一胎变成生两胎,又因受杂交的影响,每胎产仔的数量也大有提高。

人类学家摩尔曾据他的观察对野猪与家猪的异同做如下描述:

野猪是一夫多妻的。它们像近亲犀牛一样是爱湿地的动物,在烂泥中鼻掘或打滚,在日光中睡觉或默想。它们临到危险的时候,互相很忠心。倘若群中有一猪发出警叫声,全群冒着生命的危险救它出难。它们用竖直的刚毛,发出使听者毛发悚然的叫喊,攻击敌人。

自从它们生活在圈栏之后,这些本能大都已没有用了,然而凡是熟悉猪的人都知道家猪何等忠实地保持祖先的这些本能。我在幼年看见小猪遇到危险时,突然变为没有生气(看见它们伏在地上,一动不动,仿佛已经死了的样子)往往很诧异。

如果从这种直观印象上的对比,转到更具有科学性的概括说明,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认识到,人类的驯化究竟给猪属动物带来哪些惊人的变化。

野猪的神经系统、头、脚和前躯(容纳心、肺器官)很发达,中躯短,后躯小,使得行动敏捷,并有利于防御和攻击敌人。这些比较发达的部位,虽然对生命活动很重要,但肉少且价值低。人类为了提高猪的产肉力,伸长了它的中躯,增加了腰臀和后腿的比重,这些都是肉多而价值高的部位。腰臀和后腿是身体上的晚熟部位,只有在营养充足的条件下,才能很好发育和提早发育。

猪在驯养后,被限制行动和圈养,影响了它的运动器官的发育,一代代下去,四肢变得短而细,同时警觉性差了,性情也温顺了。有研究材料报道,家猪的大脑半球的脑回和沟数减少,并且半球皮层的面积也变小,比较同龄野猪和家猪的皮层面积,变小达30%。

野猪和早期家猪在特征特性上有着不同,原始家猪与现代培育的品种猪又有显著区别,将来的家猪与现代家猪还会有很大差异。从当前世界趋势来看,家猪正在向瘦肉多、脂肪少、用料省和繁殖力高的方向进一步发展。换句话说,在人工定向的驯化旅程上,仅用了八千年的时间,猪这种牲畜已经远远地背离了其野生祖先数百万年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性、生理状态和进化轨道,几乎成为一种新的人造生物,而且越来越变得猪将不猪了。在日新月异的生物技术特别是克隆技术向我们扑面而来的今天,也许任何一种对未来之猪的推测都难免是有限的和相对的。

下面仅就科学家对现有家猪的生物学特性的认识,列举数端以供参考:

1.多胎高产、世代间隔短、周转快。

2.生长期短、发育迅速、沉积脂肪能力强。

3.杂食、能充分利用饲料转化成营养价值高的肉品。

4.不耐热。

5.嗅觉和听觉灵敏、视觉不发达。

6.定居漫游、群体位次明显、爱好清洁。

对于上述归纳,也许有些条目与我们的日常经验相左。如说猪“爱好清洁”,和我们熟知的肮脏之猪实在对不上号。这种南辕北辙式的价值错位其实是生物学知识与文化观念的错位。孰是孰非,拟留待后文再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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