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嵩于四十七年由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足足催了四年之久,才弥补了九十六万二千余两的亏空,还欠三十三万余两,而且还因无法依限纳清而请求皇上宽限,并召集司、道、各知府立誓于新年,以便补足欠项,可见其弥补亏空是何等的艰难!
当然,浙江乃鱼米之乡,三十三万两的亏空,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数,不过仅仅相当于全省一年人丁田赋银的十分之一,如果真要弥补,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收入远比它少、赋银远远少于浙省的山东,亏空的二百万两银,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补足了,山东能办到,为什么浙江用了四年多的时间还交不齐一百三十余万两亏空之银?显然,这并非该省力不能及,而是通省大小官员有意延宕抗违。
因此,乾隆帝读过福嵩之奏后,十分生气,于五十一年二月十七日下谕,严厉斥责福嵩说:浙省“向无亏缺之事”,四十六年、四十七年王?望、陈辉祖贪黩之案相继败露后,闽浙总督富勒浑将浙省仓库亏缺据实查奏,朕因不欲更兴大狱,是以降旨令其勒限弥补,乃该省官员历三四年之久尚未补完,并敢厚颜奏请展限,且公堂立誓,“成何政体”!山东亏空二百余万两,已于二年限期内全完,浙省“何以立限已逾,尚复宕延亏帑”?“是该省大小地方官恃朕有不为已甚之旨,竟敢玩视帑项,一味稽迟”,“此而不严加惩创,各省纷纷效尤,伊于何底耶”?《清高宗实录》卷1249,页6、7.
乾隆帝于同谕宣布,派三位钦差前往浙省,“对各州县仓库彻底盘查”,并于三月二十七日降旨,令福嵩来京候旨,命伊龄阿接替其浙江巡抚之任,革去布政使盛柱之职,命其留内务府郎中职充当杭州织造。《清高宗实录》卷1249,页6、7,卷1251,页9.
巡抚、布政使皆因未完三十三万余两的旧欠而被革职,窦光鼐还说浙省亏空不止此数,各州县亏空很多很多,这将置原巡抚福嵩、布政使盛柱以及府州县官于何地?如真确系大量亏空,查出之后,这批官员怎能逃脱革职抄家甚至诛戮发遣的命运?因此,窦光鼐之奏,必然招致浙江全省官员(至少是大部分官员)及其心腹、党羽的拼死反扑。
其二,惹怒了钦差大臣,遭其暗算和公开打击。三位钦差大臣是户部尚书曹文埴、刑部左侍郎姜晟、工部右侍郎伊龄阿。曹文埴进士出身,卓有才干,从乾隆四十四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起,历任刑、兵、工、户诸部侍郎,兼管顺天府尹,乾隆五十年因与伊龄阿复审员外郎海杀妻假报其自缢案,得其实情,按律惩治,帝奖其不徇情容隐,“公正得大臣体”,擢户部尚书。姜晟也是进士出身,授刑部主事,迁郎中,“以治狱明慎”为帝赏识,四十二年出授江西按察使,四十五年超擢刑部侍郎,屡被帝派往各省按事谳狱,是乾嘉时期著名的审案能臣。《清高宗实录》卷1251,页22、23;《清史稿》卷321,《曹文埴传》,卷352,《姜晟传》。
这三位钦差大臣于五十一年二月十二日被皇上派往浙省,“彻底盘查”各州县仓库,三月至四月初,曾三次奏报情况,前两次说,据福嵩开报尚亏三十余万两,四月初的奏折则说,“该省亏缺仓库,自勒限弥补后,尚亏缺三十三万余两,现在酌议清查”。乾隆帝于上述四月十二日的谕旨中,根据窦光鼐之奏,对他们的这一结论予以批驳,指责他们“有将就了事之意”,“欲就案完事,殊非令彻底清厘之意”,谕令他们必须参照窦光鼐所奏各款,逐一详查,据实严参办理,不得“仍有回护瞻徇,不实不尽”,否则将自取罪咎。这使三位钦差大臣相当难堪,号称善于办案的三员大臣,竟不如一个曾被皇上几次称之为“迂拙”、“拘钝无能”的书呆子窦光鼐。况且,这还不只是脸面问题,若真如光鼐所奏,钦差大臣则将犯下有负重任徇情失职的大罪,遭帝严惩。可见,这三位钦差大臣对窦光鼐肯定是颇为恼怒的。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虽然乾隆帝曾有过嘉奖之旨,并派窦光鼐会同钦差大臣一道彻底清查州县的亏空,好像窦之从公出发的劾奏,取得了胜利,其处境相当顺利,但这只不过是一时的表面现象,不久就要发生剧变,窦光鼐很快就要遭到大祸了。
(二)大学士阿桂偏袒同僚讽学政“圣天子”轻信其言训光鼐乾隆五十一年五月初,乾隆帝收到了钦差大臣户部尚书曹文埴与浙江学政二人分别奏报浙省亏空之事的奏折。曹文埴报:查过宁波、台州、处州等十一府,库银仓储共亏缺银二十七万二千余两,“核之册报数目,有减无增,现饬将各州县存贮之银,尽数提归藩库,并与藩司一切卷宗,逐款核对”。②《清高宗实录》卷1254,页3,3、5.窦光鼐奏:仙居、黄岩等七县的前任知县徐廷翰等人亏缺之数,“多至累万”。布政使兼杭州织造盛柱上年进京,“携赀过丰,外间颇有烦言”,“上司进京,属员馈赆”。总督富勒浑经过嘉兴、衢州府、严州府上下游地方,“供应浩繁,门包或至千百”。②。
从曹、窦之奏看,显然双方对浙省亏空之事有着根本对立的见解和对策。钦差大臣曹文埴等人寸步不让,坚持原有成见,硬说没有新的亏空,所欠之数比福嵩呈报之数还少,即表明自己无过,并未徇情袒护。窦光鼐则认为浙省亏空太多,仅仙居等七县的县官,亏缺之数就多至累万。双方之奏都是针对对方而言,拉开了查亏空与反查亏空斗争的正式帷幕。
窦光鼐看来确实有些“迂拙”,一事未了,又兴一事。他的此番上奏,除了和钦差大臣交锋外,又拉扯出了新的权臣,既弹劾藩司兼织造的盛柱“携赀过丰”,“属员馈赆”,即言其有贪污败检行为,又明劾总督家人收受成百上千两银的门包。尽管他是力图除奸去恶,但涉及之人太多,树敌太多,策略上有欠考虑,不如一个一个地解决更好。
此时乾隆帝对窦光鼐还是信任和支持的。他就曹、窦之折下谕,讲了四个问题。其一,曹文埴所奏将州县存银提归藩库逐款清查,“自应如此”,令其与窦“和衷详查办理”,至于窦光鼐所劾仙居等县官员之亏缺,是否在二十七万之内,命曹奏明。其二,窦光鼐身为学政,现科试未竣,又系乡试之年,著窦即按期考试未考之府,不必参与盘查仓库。其三,派大学士阿桂到浙,会同曹文埴等彻底查办,因此案重大,“恐曹文埴等不能收束定案”。其四,将盛柱解任候质,命和琳暂署杭州织造,谕阿桂查审盛柱、富勒浑之案。《清高宗实录》卷1254,页3、4、5、6.
阿桂之被派往浙江,总管盘查浙省亏空之事,对窦光鼐来说,是福是祸,一开始还不甚明朗。按一般情理看,此举对窦比较有利。因为,钦差大臣户部尚书曹文埴等人,态度已很明确,就是要按福嵩之奏“将就了事”,不愿彻底清查,而且反对窦之盘库惩贪的做法,如仍由曹做主,此案只能不了了之,现在换了一个新的决策者,总会增加支持彻底盘查的可能性。而且,阿桂当时德高望重,算是朝廷中一位颇有才干、为国着想、办事公正的军国大臣,曾经查办了甘肃捐监冒赈和陈辉祖吞没入官金子等大案,想来他会支持坚决清查亏空的。
但是,情理归情理,事实是事实,阿桂一到浙东,就出乎窦光鼐的想象和愿望,给窦来了一个下马威。阿桂与曹文埴等一起,当面询问窦光鼐:你所奏永嘉、平阳二县借谷勒派之事,系何人告知?窦称“不能记忆姓名”。阿桂又问:你所言藩司、织造盛柱进京携带银两,有何证据?窦“亦不能指实”。《清高宗实录》卷1255,页6、7.
阿桂、曹文埴等人之如此质询,是有偏见的,是不公正的,也可以说是出乎常情的。窦光鼐乃一学政,职掌在于教育,民政非其所责,他是遵奉帝旨而回奏浙省亏空之事,当然只能是“风闻言事”,不可能大遣属员差役详悉查审,在这样的条件下,阿桂要窦提供确证,岂不是强人之所难?至于平阳亏缺之事的消息提供人,阿桂更不该问,问此做甚?是办案还是别有用心?窦以“不能记忆姓名”相答,确算比较艺术,当然不需要也不应该将此告诉阿桂,谁知你打的什么算盘?
阿桂将上述问答向帝报告,并着重讲述了盛柱携银进京之事。阿桂奏:盛柱上年进京,带有应解人参价银三万九千余两,到京后赴广储司兑交。盛柱称并未给十五阿哥(即九年以后继位为君之嘉庆帝)送予物件。
阿桂如此上奏,显然表明是不满窦光鼐之所为,认为其是无事生非,扰乱浙省,诬陷好人。这一奏折,影响巨大,顿使乾隆帝对窦光鼐的看法,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从嘉其据实直奏,改变为斥其信口诬人,从爱其所奏,变为憎其所言。
五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乾隆帝就阿桂之奏下谕,奚落和斥责窦光鼐说:窦言不能记忆报告平阳县亏空之人的姓名,“是窦光鼐既欲于朕前见长,又恐得罪众人,实属进退无据”。窦见盛柱进京带银数多,“遂疑为盛柱私赀,若如此疑人,天下竟无一清廉之官矣!尤为可笑”。“至总督、藩司收受属员门包馈送,事关大员婪索,若并无确据,何得率行陈奏,乃询问该学政,毫无指实,是竟系信口诬人。若窦光鼐欲诬人谋反,将不论其有无,将人治罪,有是理乎?此案若非朕特派阿桂前往查办,则窦光鼐与曹文埴等争执扳引,即经年之久,办理亦不能完结,更复成何事体!今阿桂与曹文埴等公同面询,逐层驳诘,俱确有可据,窦光鼐竟不能复置一词”。著将此旨由五百里传谕阿桂等知之。《清高宗实录》卷1255,页6、7、8.
乾隆帝为什么对窦光鼐以及对浙省亏空的看法和态度(准备就曹文埴之奏了结此案),发生了这样根本的变化?究竟是什么原因?他没有明确讲述,但剖析与此旨相关的上谕,联系时局,还是可以归纳出几点推论。其一,阿桂等系帝倚重、信任的大臣,容易听信其言。他曾在另一谕中训斥窦光鼐无自知之明说:“阿桂、曹文埴、伊龄阿,屡蒙任使,皆系素能办事之人。朕之信窦光鼐,自不如信阿桂等。即令窦光鼐反躬自问,亦必不敢自以为在阿桂上也。”《清高宗实录》卷1260,页3.
其二,盛柱是内务府人员,蒙帝信任,派其充任杭州织造并晋为布政使,乃窦光鼐劾其有私,并牵涉到其曾送物与十五阿哥。乾隆帝素以英君自诩,一向对诸皇子严加管教,不让他们与大臣私下交往,更不准发生收受官员礼物的违法行为,迄今为止,此类事尚属罕见,而今窦却声称盛柱与十五阿哥之间有此丑事,岂不大丢其脸。何况十五阿哥是将来继承大统之人,关系更大。因此,他一听到阿桂奏称盛柱说未送物品,“阿哥亦从不许其帮助”时,高兴极了,在斥责窦之谕中着重指出:“阿哥等素常谨慎,宫中廪给亦优,本无需伊等帮助之处,盛柱所言,自属可信,朕阅之深为嘉悦”。《清高宗实录》卷1255,页7.皇上这种内心深处的秘密,只有阿桂这样久侍禁近之亲信大臣才能意揣,书呆子窦光鼐焉能知晓?
其三,乾隆帝此时已是年逾古稀的老皇帝,从精力和壮志而言,七十六岁之君当然不如三四十岁时之帝,自然容易失之于宽纵,何况四五十年的太平盛世,因循营私之弊盛行,仓库钱粮之亏空,成为全国通病。他知悉此情,并不想彻底整顿,只是要求能过得去就行了,所以,他对钱粮亏空的总方针是“不欲为已甚之举,亦不为姑息之政”,或者换句话说是“不为已甚去其甚”。他不只对钦差大臣曹文埴讲了这一方针,还在派阿桂赴浙时再三叮咛其要“仰体朕意,妥协办理,不蔓延,亦不致疏漏”。《清高宗实录》卷1251,页8,卷1252,页18,卷1254,页4、14.因此,他自然更愿意接受阿桂、曹文埴、伊龄阿追齐原奏之二十余万两亏空之银,而不乐意采纳窦光鼐之彻底盘查的主张。
是否是这些原因,姑且不论,但严峻的事实是,乾隆帝听从了阿桂、曹文埴之言,不愿根究亏空的全部问题,已对窦光鼐采取憎恶、怀疑和动辄训斥的态度了。对于窦光鼐来说,从此形势便急转直下,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处境迅速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