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遗址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道办沙河村南,南距新丰塬约1000米,遗址平面略呈长方形,东西长560米,南北宽500米,面积约280000平方米。属秦、汉时代文化遗址。
沙河遗址1987年发现,四面城墙残长50—500米不等,残高约2.5米,基宽7米,夯层厚8—12厘米,夯窝径7—12厘米。发现有绳纹板瓦、云纹瓦当、五角形排水管等建筑材料和盘、罐等陶器。盆折沿尖唇,沿上刻有鱼纹,罐多为卷沿,个别折沿,溜肩鼓腹。也发现环首铁削和三棱形铜镞。城墙夯土中夹杂有秦代砖、瓦残片。同时还出土有汉代铁锛、铁斧、铜弩机、五铢钱等。该城址与《水经注》所载西汉新丰地望相吻合;又《汉书·地理志》:新丰“秦曰骊邑”;《史记·高祖本纪》:“汉高祖十年……更名骊邑曰新丰”。由此推断汉新丰城是在秦城址上改筑而成的。
1989年5月,沙河遗址被临潼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南侧及西南角由于大量取土已形成高约4米,长约200米的断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