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遗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灵沼乡阿底村南一公里处,地处沣河西岸、西周丰京附近,属西周文化遗址。
关于文王灵台,史书记载较多,《诗经·大雅》:“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孟子·梁惠王》:“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其谓台曰灵台,其谓沼曰灵沼。”据《左传》记载在春秋战国之际,灵台尚存。关于周文王灵台的位置及作用,《三辅黄图校证》载:“周文王灵台,在长安(汉长安城)西南。”《诗序》曰:“灵台,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人乐其有灵德,以及鸟兽昆虫焉。”根据东汉郑玄的注解,灵台乃是为观测天象而筑。
关于灵台遗址的存在,北宋宋敏求《长安志》有比较明确的记载:“灵台遗址到贞观(626—649)尚在,故(唐)魏处,惟灵台孤立,高二丈,周围一百二十步也。”如今灵台与此相差不大。
建于灵台上的平等寺,相传得名始于元代,因阎罗有平等王之号,故名。清乾隆年间(1736—1795),梁鼐曾主持重修,易门额以石,上署“灵台遗址”四字。寺远离村庄,北有阿底村,南有吴家村,西有邱家庄,东有沣河,沣河东有北张村与贺家村。院内西边是平等寺古殿,古殿曾留下了历次修葺的痕迹。建东南观音殿挖地基时,曾挖出半截残碑,碑首浮雕三龙,活灵活现,碑两边都刻有浮雕。1997年挖东殿地基时挖出约直径半米,状如龙身鳞片的陶瓦烧制品。此处还出土过陶罐、陶碗等物。这些出土文物虽不知具体年代,但证实了平等寺在灵台遗址上的存在。如今,平等寺已成为宗教活动场所,院内南北约122步,东西约97步,除原有的灵台遗址外,新建有菩萨殿、地藏殿、山门房、僧舍、灶房、斋房等屋舍。住比丘尼六人。
1995年10月10日,灵台遗址被长安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