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村遗址位于西安市户县草堂镇宋村东北40米,太平河东岸的二级台地上,属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至周代文化遗址。
宋村遗址东西长400米,南北宽200米,面积约80000平方米,文化层厚约1.5米。曾出土大量石斧、石刀、石圭、蚌刀、陶釜等,还出土有周代铜戈、铜镞、铜矛等。1965年宋村中学修建厕所时,曾发现一批车马器,有车軎、铜泡、铜环等。1966年宋村群众取土时发现一批春秋时期的青铜器,有鼎、簋、壶、盘、戈等。1974年陕西省文管会秦墓发掘组对宋村遗址进行了勘查试掘,并发掘了一部分春秋前期秦国墓葬,发现随葬青铜礼器和奴隶殉葬及大量车马器等。
1957年5月31日,宋村遗址被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宋村南北出村路将遗址分为东西两部分,遗址东、西两边均有部分断崖,地势南高北低呈缓坡状。目前,除遗址南部被宋东村村民住宅所叠压外,其余均为耕地,地表可采集到夹砂红陶、褐陶和灰陶片,纹饰有篮纹、绳纹、弦纹等,可辨器型有釜、鬲、鼎等,还可见少量石器和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