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以汉民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大清政权却是由少数民族——满洲贵族建立的。它不仅统治着中原广大汉族地区,同时也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实行着有效的管辖。清兵当初之所以能够迅速占领北京,入主中原,逐步统一全国,其原因固然很多,但不能不与其采取合理而正确的手段,积极调整民族政策,改善民族关系,特别是对汉民族的怀柔之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清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汉族的传统文化,不仅缓和与汉族的矛盾,而且还重用汉人,选拔有才能的汉人做官,巩固和扩大了满汉的政治联盟,使清朝统治的政治基础更加牢固,从而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日益得到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条件。
努尔哈赤开任用汉人之先河
努尔哈赤于1616年建立“后金”后,随着其势力的不断强大,开始入侵广大汉人居住的辽沈之地,与明廷公然展开对抗斗争。努尔哈赤领导的后金政权以其女真族英勇善战的军事优势,很快进驻辽沈地区。摆在努尔哈赤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解决与汉人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后金政权在辽沈之地能否站稳脚跟及巩固发展其统治。后金进入辽沈后,面对的是明朝已统治二百多年的广大汉人,其经济主体是封建所有制。而女真贵族领导的后金国尚处于奴隶制时期,其人数和兵力有限,无力统辖广阔的辽沈之地,加之语言文字不通,风俗习惯各异,无法了解广大汉民。最主要还是社会制度的严重不同更增加了双方相互之间的种种矛盾。面对纷乱复杂的局面,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女真贵族从维护自身统治的角度出发,不断调整民族政策,采用“笼络归降汉官,为我所用”的策略,使后金政权日益稳固并不断扩大发展。
拉拢汉族地主阶级、任用汉官是努尔哈赤采用的一项重要政策。在努尔哈赤还未夺取辽沈以前,天命五年(1620)就曾以“后金国汗”的名义贴出榜文,招降辽东将官,规劝他们降服。天命六年,攻占辽阳,努尔哈赤耐心劝诱辽东巡抚张铨归顺,许以高官厚禄,张铨不从,又放张铨回明朝,结果张铨自缢报国,可见努尔哈赤笼络之心。自天命三年(1618)首破抚顺城后,陆续有明朝官吏、生员归顺后金,尤其是占据沈阳、辽阳、广宁后,更多的明朝官将、生员纷纷投降而来。这些降官大多作为战俘身不由己,而且腐朽的明王朝已使他们非常失望,只能归附后金。当时后金的实际情况是女真贵族及官员人数有限,无法满足管辖广阔辽地的需求。他们不懂汉语,不通汉情,无法对汉民进行有效的统治,而且当时民族矛盾尚深,很容易激化。努尔哈赤针对这种情况,审时度势,决定采取用汉官统辖汉民的办法。他曾说道:“得辽东后,欲任女真官员管辖,恐尔等新民言语不通,故令汉官管辖。”这里只道出其中的一个方面,其实,当时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的迥异以及国内形势的需要才是真正的原因。努尔哈赤宣布辽东的明朝官员仍然各任旧职,人民各守旧业。这一政策稳定了汉官和汉民的情绪,稳固了辽地的秩序,恢复了生产,有利于后金的统治。辽南四卫,即盖州、复州、金州、镇江是辽南重地,努尔哈赤任用明朝降官杨于渭、单荩忠、刘兴祚(刘爱塔)、佟养贞等镇守。其中刘兴祚(刘爱塔)是辽南四卫中最有影响的汉官,在努尔哈赤镇压以镇江为中心的辽南人民反抢掠、反强令剃发及反屠杀的斗争的时候,他坐镇金州、盖州、复州。因为他是汉官,辽南人民很顺服他的管理。这样,他就能够及时征收谷物,为八旗兵提供作战粮饷,而且他为后金擒奸、捉叛、止逃,凡事奋勇当先,并积极巴结努尔哈赤等人,因而颇受努尔哈赤的信赖,官位晋升为参将,后又提升为副将。除在辽南四卫重用汉官外,辽东的各个小堡基本上是官复原职。在进军辽西的时候,沿途归顺的各官,不论官职,都给予赏银、信牌或赐给旗帜作为他们各守旧职的凭证。这样,一批归降的明朝官吏仍各守旧职,却以新的身份与努尔哈赤为首的后金贵族结成新的联盟,为坚守和巩固后金国的统治服务。
在努尔哈赤笼络和任用汉官的政策下,归降而来的许多明朝官将、生员积极巴结新贵,出谋划策,平叛捉奸,为后金倾心效力,得到努尔哈赤的重用。李永芳,原明守抚顺游击,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攻打抚顺城时投降,授予副总兵,又将努尔哈赤第七子贝勒阿巴泰的女儿许给李永芳做妻子,尊号“抚顺额附”。天命六年(1621),跟随努尔哈赤攻打沈阳、辽阳,因作战有功,被提升为总兵官。李永芳是后金时期在政治、军事等方面为努尔哈赤效力最多的汉官,也得到努尔哈赤的重用。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后,责令额附李永芳和明朝归降的游击官骁明等,把明朝的典章制度,辽东的兵员、城堡、户口、木匠、画匠等各类情况书写出来,抛弃不适用的,呈报适合的。这样,明朝的某些制度便被后金采用。李永芳还积极为努尔哈赤献计献策。著名的萨尔浒大战,后金凭借“凭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的正确作战方针取得这一重要战役的胜利,其实,这一作战方案就是李永芳的谋划,从此明金关系发生重大转折,后金迅速向辽沈挺进,很快占领辽沈之地。
努尔哈赤的“笼络和任用汉官的政策”是从维护其统治,巩固后金政权的角度出发的。但随着战事的不断扩大,后金力量的不断加强,他狭隘的民族观念和民族自我优势的意识就充分暴露出来了。由于对汉人实施抢掠、屠杀、强令剃发、迁徙的民族高压政策,掀起了汉人抗金斗争的怒潮,努尔哈赤把这些归罪于汉官,公开指责李永芳等人与明人勾结。天命八年(1623)复州发生汉人暴动,努尔哈赤派李永芳前去镇压,李永芳认为也许是有人造谣,应查清后再发兵。后来证实果然有其事,努尔哈赤便大怒,下书大加斥责,言词尖刻,表明努尔哈赤对李永芳不信任之意。正是由于努尔哈赤对汉官的疑虑以至于轻视,才使得镇守辽南四卫的四名汉官,一名被辽民掠走,其余三人先后复归了明朝。其中最为忠心的副将刘兴祚(刘爱塔)被安排在大贝勒代善的旗下,乘马及财物被旗主贝勒夺去,备受歧视和凌辱,几乎不能活下去,几次三番欲投诚归明。更为甚者,有些汉官的妻室被迫为女真贵族的奴仆,受尽奴役,难以糊口。由此可见,在努尔哈赤的民族歧视政策下,汉官并未得到重用,他们只不过是努尔哈赤用来维护其统治的工具。降而不大用,用而不信任是后金时期汉官最真实的写照。
“满汉一体”为我所用
清军入关之前,清朝以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面对的是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积存深厚、人数众多的汉民族。满、汉民族在人数上相差悬殊,前者尚不及后者的1/10。清朝能否统驭汉民族,直接关系到能否建立在全国的稳固统治。当时全国分合未定,势力强弱相长,形势异常严峻。清军入关前后,由于执行一种激烈的民族对抗政策,致使满汉民族关系激化。为此,满汉关系成为清朝统治者面临的最为棘手的政治问题之一。
在以满族为统治地位的多民族的国家中,清朝统治者面临的最主要的民族矛盾就是满汉矛盾,满族和汉人之间的矛盾,准确地讲,就是旗人和汉人之间的矛盾。而矛盾的核心,就在于如何使用和管理汉人。清从关外突然进入广大的中原地区,面对人数广大的汉族人民,在如何进行统治与管理方面,面临着严重的考验。因此,清朝定鼎中原后,统治集团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理顺同汉族的关系,解决满汉之间的矛盾,这是清朝政府民族事务的重中之重。另外,中原地区是汉族的主要聚居区,也是汉文化的发源地,汉族官僚和知识分子对清朝政治认同的程度是衡量满汉矛盾缓和程度的尺度。
这里有必要区别几个概念,“满族”、“八旗”和“旗人”。从满族的形成和发展演变来说,“满族”和“八旗”二者是密不可分的。满族(当时称“满洲”)是由女真族的一支建州女真逐渐演化而形成的。1601年,建州女真的首领努尔哈赤,以三百人为一牛录,作为基本户口单位,四牛录分为黄、白、红、蓝四旗。1615年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黄、白、蓝均镶以红边,红镶以白边),共为八旗。这是当时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制度。凡满族成员分隶各旗,平时生产,战时出征。皇太极时,又将归附的蒙、汉人增编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编入八旗的人户,称作旗人或旗下人。这就是说,这时的旗人,既包括满人,也包括蒙古人、汉人等。与“旗人”对称的就是“民人”,主要指未编入八旗的人,以人数众多的汉族人为主体,还包括回、藏等各地的少数民族。所以,旗民关系不同于满汉关系,两者之间有一个交叉关系。所谓满族、汉族,都是今天的说法,清代称“只问旗、民,不分满、汉”,认为只有旗、民之别,没有满汉之分。
旗人与民人是清代社会成员的基本分野,但是在旗、民之间又很难划出一道明显的界限,因为有清一代尤其是在乾隆末期之前,旗与民之间的界限始终是流动不定的。大量汉人通过卖身为奴的形式进入旗内,其中不少人在短短几年甚至几个月后又“赎身出旗”。在乾隆朝,为数甚巨的汉军旗人陆续“出旗为民”,在几年后有不少又回到旗内。相当数量的旗人因犯罪被开除旗档,又有更多的旗人将民人之子抱养入旗。可以看出,有清一代,伴随着旗民关系的变化,满汉关系也有一个复杂的转变过程。
自清太祖努尔哈赤进军辽东,将女真人(满族)带入广大汉人居住区,成为汉人的统治者后,就开始造成了满汉的尖锐对立,汉人不断发起反抗斗争,大批逃亡,动摇了后金的统治。清军入关前,主要在清太宗皇太极时期,已成功地建立起以满族贵族为核心,与汉、蒙古等民族地主王公贵族联盟的关系,把东北地区各民族容纳到他的八旗组织之中。天聪十年(1636)四月,后金改国号为大清,太宗即皇帝位,改元崇德。于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政权正式建立起来。
清太宗皇太极在重用满洲贵族的同时,也深感利用汉族地主官僚、施以汉治汉之策,利于巩固清王朝统治。
在满族统治者入关以前,就确定了笼络和收买汉族降官、降将的基本方针。文臣有范文程、洪承畴,武将有耿精忠、尚可喜、孔有德、吴三桂,这些人在清朝对明朝的长期战争中,为满族贵族出了很大力气,成为他们步步取胜、最后能够定鼎中原的重要原因。
1642年即崇德七年(明崇祯十五年),清军俘虏明朝总督洪承畴,洪承畴起初誓死不降,在皇太极一再抚慰和笼络下,在庄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洪承畴降服于清,皇太极高兴地对诸臣说:“譬诸行者,君等皆瞽目,今获一引路者,吾安得不乐也。”将洪承畴比作是南下行军的领路人,对当时明朝的政治、军事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就改变了其父的民族政策,全力调整满汉的民族关系。他认识到,无论汉人,还是蒙古人对于大清政权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所以,他宣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他在强调“满洲、蒙古、汉人视同一体”时,还打了一个比喻:“譬诸五味,调剂贵得其宜。若满洲庇护满洲,蒙古庇护蒙古,汉官庇护汉人,是犹咸苦酸辛之不得其和。”在皇太极执政的17年中,他不断调整满汉、满蒙关系,还把满人的八旗制度推广到汉人、蒙古人中去,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在汉军八旗中,大部分官职都由汉人担任。针对出现的问题,总是从政策上给予规定,令国人严格遵守,最终形成了满蒙汉三位一体的政治格局,造成了空前的协力进关夺权的态势。在这个民族新格局中,满汉关系居于关键地位。
正因如此,后来无论是摄政时期的多尔衮,还是亲政后的顺治帝,都采取了“满汉一体”的政策,这是对皇太极所定政策的继承和延续。这一政策是有清一朝最重要的国策之一,成为保证清政权长治久安的立国基石。当时清朝政府打出了“与流寇争天下”、为明帝复仇讨贼、褒扬死难明臣和为崇祯皇帝举哀发丧的旗号。满族贵族以“复父君仇”相号召,把明朝文官武将的仇恨集中到农民起义军身上。清军进入北京的第三天,即下令全国官民为殉国的明崇祯帝发丧三天,按皇帝的规格下葬,他们在礼葬崇祯帝后,又造陵墓,令官民服丧三日,以示“宽大”和“恩礼”,减少汉族地主对新政权的抵触情绪。此令一下,“官民大悦”。数日后,又给崇祯帝的后、纪两公主,及天启皇后张氏、万历妃刘氏等人造陵墓,按礼制下葬。多尔衮派大学士冯铨祭祀明太祖及明朝诸帝,在祭文中特别阐述明朝政权得天下而失天下,清取明而代之,“乃天地之定数”,即“如四时递禅,非独有明为然”,以证明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多尔衮还下令把明太祖的神牌移入“历代帝王庙”,享受清朝的朝拜和祭祀。多尔衮的这些作法,似乎是祈求明太祖及其后世诸帝在天之灵的保佑。而实际上,这些都是做给明朝臣民看的,表面上是一种宣传清朝统治合理性的政治策略,实际上也是一项重要的民族政策。因为这项政策主要是针对为数众多的汉族官僚知识分子和汉族民众的,既要缓解满汉之间的矛盾,又要宣告清军入关师出有名,以利于其他政策的陆续出台。曾经遭受农民军沉重打击的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等北方省份的汉族地主中逐步承认清朝统治的合法性,在短时间内归附清廷。
多尔衮摄政时期,还给予汉族官员以更多的参政机会。顺治初年,掌握大权后的多尔衮同意大学士洪承畴、冯铨的建议,首先改变了内院过去对一些重大事务不得与闻的地位,把更多的权力赋予了多由汉人担任大学士的内院。顺治二年三月,多尔衮进一步下令,“凡条陈政事,或外国机密,或奇物谋略,此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内院在参与国家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尤显重要。大学士日随多尔衮左右,应对顾问,处理政务,颇得重用。
清朝对明朝各衙门官员采取了“照旧录用”,“其避贼回籍,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剃发归顺者,地方官各升一级”的政策,和“文武官员军民人等,不论原属流贼,或为流贼逼勒投降者,若能归服我朝,仍准录用”的政策,如周伯达原任明朝陕西关西道,后任大顺政权的甘肃巡抚,仍按巡抚官级录用。在录用明朝旧官员时,除了将原官留用以外,还准许现任官员“举荐”,要求各地方官,“凡境内隐迹贤良,逐一启荐,以凭征擢。”对明朝的某些知名官员,还由摄政王多尔衮亲自加以“书征”,例如“以书征故明大学士冯铨,铨闻命即至”。明吏部尚书谢升、礼部尚书王铎以及南明福王政权的礼部尚书钱谦益等人都相继投靠满族新政权。给予汉族官僚知识分子以政治和生活上的出路,大量录用汉族官僚知识分子,在官吏任用方面形成满汉共用的局面。
多尔衮为了使汉官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还严禁满洲贵族欺辱汉官,违者要受到处罚。顺治元年,宣府巡抚李鉴劾奏赤城道朱寿鍪贪酷不法,多尔衮下令议察。朱寿鍪贿赂满族大臣绰书泰向多尔衮同母之弟英亲王阿济格求情,阿济格率师南讨途经宣府时,便派绰书泰和总兵刘芳名胁迫李鉴释宽朱寿鍪之罪。多尔衮闻知后,立刻将绰书泰、朱寿鍪等人枭首弃市,将刘芳名夺职入旗,将阿济格降为郡王,并罚银五千两。当时,满人欺压汉人之事也极为常见,为此,多尔衮以顺治帝名义发下一道上谕:“朕出百姓于水火之中,统一天下,满汉一家,同享升平,岂有歧视之理?”
多尔衮在处理满汉矛盾的问
题上,还是颇有政治眼光的。后来,由于满汉杂居,争端增多,便下令一切汉官汉人迁到南城居住,以求平息满汉纠纷,双方相安无事,实为迫不得已之策。
除了上述政策外,清政府还实行了田产归原主、劝民垦荒、停止圈地等政策。清朝宣布凡是被农民军剥夺的田产皆“归还本主”,明确保护官民的私有财产,把大顺农民军不加区别地追赃索饷的政治错误巧妙地转变为巩固统治的政治资源,起到了安抚人心的作用。此外,清朝政府还实行了劝民垦荒、招抚流亡、整顿漕运、清理盐法等政策和措施,“务期积弊一清,民生永久”,社会经济有所恢复,政治权力的基础得以扩大。清朝入主中原之初,在京畿及周边地区进行圈地,此举进一步激化了满汉之间的矛盾,为此,清廷多次下令停止圈地。顺治二年以后,多尔衮多次下令禁止满人威逼投充、威逼买卖,禁止投充人借满人之名凌辱缙绅等,但效果极为有限。顺治四年三月,多尔衮又下令禁止投充和圈地。
为了缓和满汉间的民族矛盾,并为了使满汉官员“各相亲睦”,各个时期的统治者都采取了不同的“怀柔之策”。
顺治时期,多尔衮以顺治帝的名义下令允许满汉官民互通婚姻,除满官或汉官之女嫁人需经报部之外,其他无名无职者“听其自便”。另外规定,“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方准其娶”,以防止娶来作妾、作婢,以示对汉人的尊重。允许两个民族间互通婚姻,的确是一项很“开放”的政策,对消除民族间的隔阂,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仅此项政策而言,实为“满汉一家”、“满汉同心合力”的体现。
康熙一朝始终注意调整满汉关系。康熙八年(1669)下诏停止圈地。康熙二十四年(1685)下令革除弊政以缓和满汉民族矛盾。
尊孔崇儒通过科举笼络汉族知识阶层
清朝是以一个少数民族——满族建立的政权。满族在入关之前,是一个经济上、文化上都比较落后的民族,当它统治先进的人数众多的汉族人民之时,统治力量是薄弱的,统治经验也是缺乏的。清统治者要想巩固统治,就必须拉拢汉族地主阶级——特别是他们的代表封建士大夫分子参加政权,扩大其统治基础,向他们吸取统治经验,以便共同剥削和压迫汉族劳动人民。在一部分汉族封建士大夫拒绝与之合作,而清贵族统治者又大量需要他们参加各级政权的情况下,如何对待汉族地主士大夫的问题,是摆在清统治者面前的严重课题。在这一方面,他们是煞费苦心的。
尊孔重道,崇尚儒学,是清初以来以思想笼络知识阶层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孔子创立的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自汉代以来,儒学一直被官方作为正统思想加以提倡。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士大夫阶层中,儒学有着极深的影响。因此,只有尊重传统汉文化,才能缓和满汉矛盾,才能笼络汉族士大夫对大清政权的支持。而尊重传统汉文化,首先表现为尊孔崇儒。故清初入关,多尔衮没有忘记深受汉人景仰的历代“圣贤”,对各地所建“圣贤祠庙”一律给予保护,“禁军民侵扰”。圣贤首推孔子,汉人世代崇拜,多尔衮对之尤其表示出他的至诚和尊敬,于清军入关一个多月后,六月十六日遣官“祭先师孔子”。清朝推崇孔子,祭祀不绝,此为首次祭祀。至十月,正式袭封孔子65代孙孔允植为衍圣公,照原明级别兼太子太傅,其子孔兴%照例加二品冠服。顺治二年(1645)正月,清朝正式“铸给衍圣公印”,而新封的衍圣公孔允植进京朝贺皇帝的“万寿节”,献两匹马,多尔衮没有收。他要收的是其心,而非其物,亦表示出他对孔子后裔优礼有加。几天后,经多尔衮同意,更定孔子的新名号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于是,孔子摇身一变,脱去明朝加给的封号,成为清朝尊奉的“先师”。
多尔衮的上述举动,实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清朝对故明诸帝及对孔子的尊礼,表明它不怀民族偏见,实行满汉一体,尤对汉文化给予承认和尊重,将其置于建国的指导地位,这与前代汉人统治者没什么两样;另一方面,清朝所给予的尊崇也得到对方的承认。如,衍圣公孔允植完全接受清朝的封号和任职,实则是承认清朝统治的合法性。当时,知识界中尚有许多疑惑不定或抱抵触情绪的知识分子,清朝争取了孔允植,则起到了率先示范的作用,对清朝统一全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康熙即位后,继续尊孔崇儒,隔一段时间,便将衍圣公孔兴燮请到京师,由礼部宴请。除了祭祀孔子,还将汉族人民钦仰的英雄——关羽,尊为神,封为“关圣帝君”,每年四五月间派官员祭祀一次。其他诸如“太岁之神”、“城隍之神”、“先农之神”等神,本为汉族所信奉,清朝也奉若神明,由朝廷遣官按时祭祀。还有,历代帝王也受到尊敬,每年在他们的神位面前,清朝都以后继者的身份表示敬意。凡此种种举动,向汉族人民及其知识阶层表明,他们尊重汉族的传统文化和习俗,用以消除汉族知识阶层的疑虑,淡化他们对异民族统治的排斥心理。
当康熙亲政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他比前辈更清楚地认识到尊孔崇儒的深远意义,其对清朝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康熙十七年,正值平三藩的战争,清朝的形势已明显好转,他就强调崇儒,指出:自古以来,每一朝代之兴,一定要有博学鸿儒。我朝定鼎以来,崇儒重道,非常重视培养人才。康熙大概是从吴三桂振臂一呼、天下大乱的教训中,更深刻地看到了用崇儒重道教化百姓、招贤纳士以笼络知识阶层,是巩固其统治的最好手段。所以,他说出的这番话,是很有见地的。
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一月,康熙冒着严寒,亲至孔子家乡朝拜,向孔子神位行三跪九叩首礼,赞扬孔子“开万世之文明,树百王之仪范”。他谕令:孔子的“至圣之道”,不只帝王要学,下至公卿百姓也无例外,都要学习。康熙遍览孔子“圣迹”,特书“万世师表”匾额,悬挂于大成殿上,倾注了虔诚敬奉之情。
康熙以满族皇帝之尊,拜倒在汉族尊奉的先师面前,表现出政治家的博大胸怀和远见卓识,尤其是冲破民族的狭隘观念,消除满汉民族间的界限,是需要拿出巨大的勇气的。他做出了表率,而比他的先辈做得更好,就连那些明末遗老特别是尚持敌视态度的部分儒士也为之心动,渐渐地,内心深处也开始向清朝方面转化。
康熙大力倡导尊孔重道,率先示范,对争取知识阶层向清朝靠拢,正日益产生出巨大的思想动员作用。
康熙倡导儒学,并非说给别人听,而是自己躬身实践,首先带头学习经书。康熙数十年如一日,无论寒暑春秋,始终坚持学习,终于成为一代精通经书易理的大学问家。在他的倡导与推动下,培育了一批精英,使之成长为一代治国之能臣。康熙崇儒重道,本意是笼络知识阶层主要是汉族的儒生,进而维系汉族广大人民同清朝保持一致,但同时也造就了他自身和一批杰出人物,他们具有共同的政治理想,奋力开拓,把时代推向前进。康熙是明清之际由大乱走向大治这一变革时代涌现出的杰出人物的代表,他以自己的特殊才能,按照儒家治国蓝图“创造”出了一个新的盛世。这绝非是平庸之辈所能想像的!
培养人才,选拔人才,是国家兴旺之本。从顺治到康熙朝为此作出了艰巨而不懈的努力,兴学校,重科举,为进入“盛世”,准备了大量人才。
兴办学校,贯彻儒家思想,是培养人才、笼络人心的重要途径。顺治初,已在战事结束的省区陆续办学,至康熙即位(主要是亲政后),教育才逐步发展起来,中间曾有三藩之乱的短期干扰,而平定三藩后,全国空前统一,康熙大力提倡,并采取各种措施,掀起了办学的热潮,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体制。
顺治康熙之际,全国的学校教育分为中央与地方官学两个系统。中央官学教育,是在京师设国子监,或称太学,为全国最高学府,直属中央礼部。国子监的学生,来源于全国各地,通过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等形式,经过层层选拔,以考试成绩优异、品行兼优者输送到国子监学习。这部分学生称为“贡生”。还有一部分学生称“监生”,以其父亲的官职(文职京官四品、外任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而得到朝廷的特殊照顾,可送一子入监学习,此为“恩荫”。还有,满汉三品以上官员死于国事,照顾其一子入监,此称“难荫”。在这些学校学习的学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也可直接入仕为官。
地方官学,在全国各地设府、州、县学。府学称“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各为一人;另设“训导”一人,为副职,协助教授、学正、教谕工作。各省设学政以掌管一省教育之事,主持岁试与科试,考绩师生的优劣勤惰。
所谓“官学”,即指由官方承办的学校,凡入学皆经考试,择优录取。未入学的读书士子称“童生”,而考取入学后俗称“秀才”,官学称“生员”。各学校都严定限额,考取不易。所学内容,大都是皇帝“钦定”的经书和“御纂”的书,以及《十三经》、《二十四史》、《三通》等典籍。
府、州、县学的生员,经岁试、科试,名列前一、二、三等者,“准送乡试”,考取举人,再经“会试”等进入仕途。还可通过推荐进入国子监学习。
全国各类学校的普遍建立,源源不断地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人才。国家选用的人才,大都是通过科举考试,层层选拔出来的。
清代的开科取士,基本上因袭明代,而又稍加损益。就其内容来看,除了仍然沿用以前考试时所规定的八股取士,限制于程、朱注解束缚人们的思想外,又增加了泯灭汉族封建士大夫反清思想的作用。
满洲贵族统治者基于“治天下在得民心(系指汉族地主阶级)”的政治企图,早在顺治元年就迫不及待地宣布: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各年,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顺治二年(1645),各省即开始举行了乡试。凡本省的生员、贡生、监生经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考中者就成为“举人”,其中的第一名称为“解元”。乡试解额,顺治初,定额从宽。据统计,每次录取举人约1600余名。顺治一朝共举行6次,不下1万人之多。顺治三年(1646)又开始举行会试。凡各省取得举人资格者,都可以应考。考中者就成为“贡士”,其中的第一名称为“会元”。到顺治十八年(1661)为止共举行过8次,每次多者400名,少者亦不下300人,合计录取进士共3000余名。由此可知,在顺治一朝所吸收的中上层汉族士大夫分子,再加上无法统计的童生,其数目之大,是相当可观的。
除了乡试、会试外,还有更高一级的科举考试,即殿试。凡是考中“贡士”者,均可参加殿试。届时皇帝亲临考场,亲阅考卷,确定名次,不再淘汰。共分为三甲,即一甲取三名,一甲第一名者称“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均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赐“同进士出身”。他们都被授予翰林院各职,以后,视各人才能及表现,再予升迁,或调任他职。
除以上文职儒生乡试、会试、殿试,同时还举行武乡试、会试、殿试。一场文武人才的考选,持续半年多才结束。每三年大考一次。全国投考的人数,逐年增加,京师考场称“贡院号舍”,也逐年扩建。到康熙五十二年,已进入“盛世”,贡院号舍达7400余间,而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考举人共7490余人,朝廷不得不酌量添造。可以看出全国知识界对参与国家各级政权的高涨的热情。人才便通过科举的渠道,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中央及地方,保持了官吏队伍的新陈代谢。新生力量接续进入国家各级政权,带来了政治的活力。
科举取士,惟才是取,不计年龄长幼。自秀才参加各级考试,既有英俊青年,也有年过半百之人,还有白发老人,同场考试。有个叫尹之逵的儒生,广东东莞人,于顺治十四年(丁酉)中举,以后屡考不中,直到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已八十,始中进士。主试官严思位赠诗祝贺:“六十年前攀桂客,天留硕果到今时……”传为科场佳话。一时之间,天下人才荟萃,可谓盛况空前。难怪人们感叹:“康熙年间,人文最盛。”
清朝开科取士,大量起用儒生士子;尊孔崇儒,吸收硕儒名士,极尽笼络、推崇之意,连顾炎武、黄宗羲这些曾激烈反清的名士也放弃了对清朝的敌视与反抗,表明顺治以来特别是康熙的一系列重知识、重人才的政策已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果。
自清朝建立以来,各个统治者不断地深刻总结明代及历代经验教训,趋利避害,刷新政治,重在争取汉人思想之转变,使其由倾心于前明而转向清朝。对汉族知识阶层的笼络与重用,是清朝得以立足、维持其长期统治的重要原因。
满汉之间畛域分明
清初,满洲统治者出于维护其自身统治的需要,曾呕心沥血想尽了种种办法对大汉民族实行怀柔之策,来笼络汉族士大夫和知识阶层。他们宣扬“满汉一体”,“君臣一家”。诚然,清初,满族统治者所采取的民族怀柔之策使满汉之间的矛盾有了某种程度的缓和,但不等于没有矛盾。只要存在满汉地主间的利害冲突,就会存在着歧视和不信任。满族统治者始终将自己视为最高统治集团的核心,对于汉族士大夫怀有戒备和提防心理。因此,满汉之间仍然是畛域分明,清初统治者所讲的“满汉一体”,只是政治化的术语,“抑汉扬满”才是清朝真正的政策。
如前所述,在皇太极摄政时期,在任用汉人方面采取了诸多开明之策,但在他眼里,汉族儒臣不过是恩养不杀以待其效力的奴才,与豢养的鹰犬没有两样。皇太极曾训斥汉官说:“鹰犬乃是无知之物,但畜养日久,尚有其用途,你们这些人,白白地耗费俸禄,毫无报效,真是鹰犬不如啊!”皇太极虽然参酌明制设立六部,但对汉官们提出的“建中书府,设中书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为阁老、翰林等官”之类的建议一概摒弃。最初,皇太极也有凡事都照《大明会典》行的意向,但实际上皇太极并未用《大明会典》来规范六部的官制和职掌。
皇太极对汉人习俗的侵蚀深怀戒心,他召来满洲贵族聆听《金世宗本纪》,谆谆告诫他们本族先世的大金皇朝是如何因废旧制、效汉俗而最终导致社稷倾覆、国家灭亡的。他对金世宗崇拜备至,举凡诸如满洲衣冠、语言、姓氏旧制以及骑射尚武之风等民族传统,无不以金世宗为效法,盛赞金世宗为中兴女真文化、抵制汉族习俗浸染的特殊功业,皇太极说他披览《金世宗本纪》时“殊觉心往神驰,耳目倍加明快,不胜叹赏”!并深深为“子孙万世”所忧虑。
清军进入北京后,满洲人与汉官民“共处”杂居,很快“争端日起,劫杀抢夺”,双方“相互推诿”,无尽无休。事情闹到顺治面前,他也想不出好办法加以解决。到顺治五年(1648)八月,他考虑再三后,便决定将满汉人分开居住,下令将京城内的汉官、汉民都迁到南城居住,每户每间给银四两作为搬迁费。九月间,又下令凡投充汉人中有铁匠、弓箭匠不许私造兵器卖给汉人,违者治罪。对汉人严加防范的政策,表明满汉矛盾的严重性。
顺治十年(1653)四月,又发生了满汉官员相互排斥的事件。在此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清统治者“首崇满洲”之策凸显出来。其起因于审理阿达哈哈番(满语,汉名为轻车都尉)任珍一案。顺治指示刑部会集满汉九卿科道共同审议,将结果向他报告。以吏部尚书陈名夏、户部尚书陈之遴、都察院左都御史金之俊等为首,单独召集汉官,加上他们3人,共28人进行讨论;满官也自行讨论,无一汉官参加。两方的结论并不一致,都报告了顺治。顺治看了两份报告,非常生气。马上把陈名夏等28人召到午门,当面训斥他们与满官“心志未协”,没有“和衷”共济。陈名夏等28人分别受到罢官、降级、罚俸一年或半年的处分。而满臣却没受任何处分。
康熙帝始终牢记祖父皇太极的训诫,时时警惕抵制汉俗的侵蚀,保持本民族勇武、刚劲之本色。康熙帝晚年自称“自幼强健,筋力颇佳,能挽十五力弓,发十三握箭,用兵临戎之事,都是他所擅长的”。他反对满洲贵族以至八旗人众受汉人同化,“不愿行猎”、耽于享乐的行为。
至于保持满洲衣冠、语文、姓氏的教诲,则随处可见。据说,康熙皇帝曾立有明训,藏于密室,令满员不时阅读,汉员不得与闻,内称对汉人只可利用,不可信任。值得重视的是,康熙帝不仅要求保持本民族的个性特征,还注意从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深层上来抵制某些汉族习俗的影响。
康熙始终没有忘记对汉族官僚的戒备和警惕,康熙十八年(1679),他骂汉官僚,“大小汉官,凡事推诿。满官事之得当,则归功于己”。“满汉论事,往往不能和衷。汉官每谓满官偏执,若汉官实心为公,据理辩论,满官岂有不从之理?”康熙三十三年(1694),他指责说:“自古汉人,结为党类,各援引同党之人,以欺他人,习以为常。”康熙五十二年(1713),他情不自禁地说:“满洲、汉人之性,迥然不同,汉人以喜怒不形于色为尚。”康熙五十五年,他谆谆告诫他的子孙后代说;“汉人人心不齐,而我们满洲、蒙古数千万人皆一心。朕登基多年,汉人实难治理。国家太平日久,务须居安思危。”历史的事实,也为康熙的上述言论作了注脚。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初顺治、康熙时代的最高权力机关,议政处的成员,不消说根本没有一个汉族官僚,就是汉军旗人也是凤毛麟角。在中央机关里,清统治者为汉族官僚设置了一些“禁区”,据记载:宗人府堂属,全用宗室……内务府、理藩院,均不用汉人。就以康熙年间满汉官品来说,品级表面上一致了,汉族官僚仍然只能担任有职无权的副职。据稍后的记载:一部有满汉两尚书、四侍郎,对所核议之事进行讨论,理所当然。然而往往是势力较重者一人说的算,其余人员只是相随称诺而已,不复可否。若更有重臣兼部务,则一切皆惟命是从。不言而喻,“相随称诺,不复可否”的,都是汉族官僚地主。那些“重臣兼部务,则一切皆惟命是从”的,至少在乾隆以前,都是清一色的满族贵族官僚。康熙对受到重用的汉族士大夫并不放心,仍用“满人巡方以监察之”。
乾隆帝登基后,极力制造满与汉、旗与民之间的畛域。乾隆帝下令用满人为府县亲民之官,扩大旗人特权。并组织修编满洲《通谱》,然后定出满洲郎中保道员,满洲进士准许选任知县,奉天州县选用旗员,宗室准取进士等规例,乾隆帝屡次谆谆告诫宗室、八旗人等“亲亲睦族”,提倡满洲旧俗遗风,并“御制”《盛京赋》以发满洲的“祖宗之心”,还下令让亲王亲自管辖八旗事务。旗人特权的实施,使旗人更加骄纵生事,地方官难于约束。
嘉庆朝以后,特别是白莲教起义之后,各级机构中的官吏更为腐朽,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机制削弱,中央集权体制受到一定的冲击,汉族官员在清政府中的职权开始增强,满人垄断清朝政治的局面开始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