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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舞弊和惩处——科场黑幕

清代科场将防弊视为要政,行法亦不姑息。在《钦定科场条例》中,对防止考场舞弊的有关规定是相当严密的。可自从出现科举考试,科场舞弊也就随之而来了。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时代,书中自有“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科举考试成为士子梦寐以求的人生目标。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考生为能金榜题名,不惜冒着作弊要被杀头的风险,一个个铤而走险。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深恶痛绝,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和极其严厉的惩治手段。《清史稿》中称:“有清以科举为抡才大典,虽初制多沿明旧,而慎重科名,严防弊窦,立法之周,得人之盛,远轶前代。”可实际上,清朝舞弊案接连不断,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当时,科场舞弊手段越来越巧妙,有的考场上夹带、抄袭、顶替,诸多弊政屡见不鲜,而最大的弊端就是夤缘请托、贿买关节案件,作弊人员和受贿官员都要被处以极刑,并株连全家,连累无辜。

清代历史上,有三次大的科场舞弊案,分别是顺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场案、康熙五十年的江南辛卯科场案和咸丰八年的顺天乡试戊午科场案。下面分别述之。

丁酉科场案

明代后期,政治腐败,科场舞弊现象就十分严重。清王朝建立后,恢复科举取士,科场积弊也随之沿袭下来。有的房官私下许愿,有时两主考相互串通,更有京师权要之密嘱。从顺治二年(1645)清廷开科,几乎每科都有舞弊案。如顺治四年(1647)丁亥科会试,同考官袁襜如擅改朱卷,被革职;十一年(1654)顺天乡试,主考范周、吴正治评阅试卷,只有姓名,全无次第,给事中宋牧民亦称试录程文种种乖谬,并奉旨交刑部。尽管各案均有处罚,然降谪轻微,人不为意,积弊酝酿,遂成十四年(1657)丁酉之大狱。当年乡试,数省发生舞弊案,其中以顺天、江南两闱舞弊严重,史称“丁酉南北闱案”。顺治遂兴大狱,震惊朝野。

事情得从顺治十四年十月说起。这年是丁酉科考试,顺天乡试考榜刚发不久,监察官六科给事中任克溥便上本参奏说:“据传闻,举人陆其贤花银三千两,通过某监察官收买了分科的考官李振邺和张我朴,因而得中。据悉北闱的作弊不仅此一例,特报告陛下,请聚集大臣会审察实。”顺治一接到奏状,立即给吏部和督察院下了一道严格的指令:“贪赃枉法实乃科场中的最大犯罪。分明是考取国家人才的重要场所,怎能容忍贼子们为所欲为、乱我江山!”又特令:将考官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以及举人田耜、邬作霖七人立即处斩,没收全部家产,家人一律流放。此外,这一届的主考官曹本荣和宋之绳另外处理。这场举世瞩目的顺天乡试案,就这样雷厉风行地开了杀戒。但它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是科顺天乡试,正主考为翰林院侍读学士曹本荣,副主考为侍讲学土宋之绳,房考官有大理寺左评事李振邺、右评事张我朴、国子监博士蔡元禧、行人司行人郭濬等14人。本案首犯李振邺,浙江归安(今吴兴)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少年高中,志得意满。然身为朝臣,浮薄轻狂,被点为试差后,便将此视为聚敛钱财、结纳权贵之良机,奔走于名门望族之中,串通关节25人。入闱后,因不便随意出入,便用蓝笔书写一纸,令亲随灵秀寻对,尽行获见。出闱后,灵秀以此条示同伴冯元,被冯元夺去,欲以此挟制李振邺。其余房考官各通关节不等。贿托人多,而取中名额有限,于是考官之间反复推敲,比阅卷更费心思,最终只能是爵高者子弟必录,爵高而党羽少者弃之;财丰者必录,财丰而名非夙著者又摈之。在考官们各怀私心地瓜分之后,录取榜终于出笼了。与李振邺通关节的25人中只取中5名。榜发后,众情汹汹,而李振邺等人犹不知检束,竞相夸称:“某某,我之力也。”“某某本不通,我以情故,得副榜也。”“某某,我极力欲中,无奈某老从中阻隔也。”历指数十百人,怨恨者愈甚。

时有贡生张汉,在京候考时投靠李振邺,以期中式。而李振邺也因张汉足迹颇广,可通过他招摇权贵,联络富豪,而从中获利。二人各怀鬼胎,狼狈为奸。入闱前,李振邺将关节告诉张汉,令其寻觅买主分肥。张汉每日奔走于贵胄豪门之间,希望名利双收,遂对李振邺多有隐瞒,以致二人反目为仇,成劈颊对骂之势。李振邺入闱后,寻得张汉试卷,故意涂抹弃置下等。张汉得知,怨恨至极,遂剪发写揭文,投送科道衙门。同时,还有浙江嘉善落第考生蒋廷彦、蒋文卓兄弟刻写揭文张布于市,揭露房官张我朴以权谋私,并涉及吏科给事中陆贻吉。当时正值顺治帝巡幸南海子(故址在今北京大兴),面召诸大臣及科道官,严谕各官要恪尽职守。任克溥认为正是迎合圣意之机,即据张汉、蒋文卓揭文为凭具疏参奏。顺治帝下令严查。

初审,只有李振邺家仆冯元拿出李所写关节条子,赃证有据,25名人犯一网打尽。李振邺不甘心在众人都犯罪的情况下,只他一人受罚,遂于大堂之上极力攀咬张我朴、蔡元曦等。一时间,赃官们自相攻击,互揭其底,贿通关节暴露无遗。最终,奉旨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曦、陆贻吉、项绍芳及本科行贿中式举人田耜、邬作霖7人斩决。行刑前,李振邺仍期盼诸大臣营救,故忍死不肯揭发诸大臣。眼见刀起头落,求生无望,遂顿足呼叫怒骂,欲揭诸大臣贿托之弊,但为时已晚,刽子手没有给他任何机会。7人被斩后,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流放尚阳堡(今辽宁昌图,清代前期较轻犯人的流放地)者108口。主考官曹本荣、宋之绳以失察罪降五级调用。其余罪犯陆续捉拿,朝为朝廷显贵,暮入狱中为囚,朝署半空,囹圄几满。据史载:北闱案发后,时任宰相的前明吏部尚书“三朝元老”王永吉,幸灾乐祸,推波助澜,“倡言必须严惩”。可是不几天,他侄子王树德行贿事被揭露出来了,这个圆滑的老官僚惊得目瞪口呆,连忙上本请罪,被降级,随即病死了。

顺治为了表示他的宽宏大度,下令赦免了有牵连的数十人,又将新举人集中在北京瀛台复试,每一名举人由两名武士持刀挟护。复试结果革斥不通者8人。其余的依然作为王朝的新贵载入了丁酉科名册。

皇帝亲自处理了顺天乡试案,极其严酷地惩治受贿的考官以及通关节的应试者,开了“科场作弊者死”的先例。十一月,当方、钱二人回到京都后,监察官阴应节又给顺治上了一道奏本,说:“主考方猷,作弊多端,引得南京城里民情沸腾,如他取中的方章钺,就是京都少詹事方拱乾的第五子。此外,还取了如悬成、亨咸等一些官员子弟,并且他们和这位主考大人有联宗关系,因此请皇上严加追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顺天乡试案正审理得如火如荼,江南的乡试案又接踵发生。

顺治十四年十月,南京发榜后,整个南京城群情激昂,士子们针对主考方猷、副主考钱开宗的所作所为写了许多揭帖,到处散发。当二主考返京都途中,路过常州和苏州二地时,落榜的士子们沿路跟踪,随舟唾骂,甚至向他们投砖抛瓦,以发泄胸中的积愤。还有人撰写《万金记》传奇,以万字加一“点”、钱字去两“戈”影射江南正副主考方猷、钱开宗,极力渲染丁酉南闱之行贿和作弊。甚至几人合作了一首《黄莺儿词》,加以嘲讽说:“命意在题中,轻贫士,重富翁,诗云子曰全无用,切磋欠工,往来要通,其斯之谓方能中,告诸公,方人子贡原是货殖家风。”把这两位主考行贿受贿的行为揭露得淋漓尽致。

十一月,当方、钱二人回到京都后,监察官阴应节又给顺治上了一道本,说:“主考方猷,作弊多端,引得京城里民情沸腾,如他取中的方章钺,是京都少詹事方拱乾的第五子。此外,取了如悬成、亨咸等一些官员子弟,并他们和这位主考大人有联宗关系,因此皇上严加追究。”

这又是火上泼油。被顺天案搞得焦头烂额的顺治一见江南主考也如此荒唐,怒不可遏,立即提笔批下:“着礼部、刑部严行审查,并将中式举人方章钺等解拿来京,察明案情速奏。”后又附上了一笔:“少詹事方拱乾,让他自己写明白情由回奏。”

隔了一个月,这位不知趣的少詹事竟强词夺理说:“陛下,臣虽然祖籍江南,但和主考方猷从未同宗,故我子章钺也不在回避之列。”口气软中含硬。这就使顺治更进一步看清了方拱乾的嘴脸。

在审问江南案的同时,翌年二月,御史上官铉进一步参奏。此时江南的新举人已来北京,准备参加即将举行的会试。顺治帝命除将已由江南总督举劾的有“关节者”立即逮捕,余者都在瀛台复试,方式与北闱复试相同。结果,只有吴鸣珂三试皆优,即准与新贡士一起会试。余者,74人准参加下科会试,24人罚停两科,24人革去举人。最后审问结果,主考副主考方、钱二人就地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将南闱全部考官17人(一人已病死)立即斩绞,考官们(包括已病死者)的父母、妻、子全都流放宁古塔(在今吉林,清朝前期是重犯流放地)。被控有“关节”的8名新举人,各责四十板,连同他们的父母、妻、子全都流放宁古塔。

此8人之中的吴兆骞(通常说法是吴在瀛台复试时,因惊恐不能下笔而交了白卷),是江南著名文士。名公巨卿多为之惋惜,但是除了给予同情、赠以诗词(吴梅村有《悲歌赠吴季子》)外,不敢出一言相救。康熙初年,吴兆骞的好友顾贞观写了情真意切、声泪俱下的《金缕曲》,使纳兰性德大为感动,由纳兰求其父明珠,费了许多周折,吴兆骞才得于康熙二十年赦还,经北京后回乡,不久便病死了。吴兆骞得赦归,是极个别的例子,绝大多数人和他们的亲属,都永远回不了家乡,只有在异乡顽强地生存下去。据谢国桢先生考证,这些人家有不少在戍地历尽艰辛,定居下来,子孙繁衍,世代传播着中土的先进文化,对于东北地区的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而此中的悲酸苦涩,实在令人唏嘘叹息。

相比较,江南案的处治比顺天案更严酷,主考和18房考官无一生还,8名考生也受到重责,所有受处罚者的妻子家产均被没收。但是,通过这次案件的处治,终使持怀疑态度的江南人看到了一线希望:清代开国的帝王颇有一番惩治贪官污吏的雄心壮志。杀了几个贪官,安抚了江南一片,这是年轻有为的顺治帝的高招之一。

然而事情并非就此了结。在年底,另一位监察官朱绍凤又给顺治皇帝上疏,说:“河南的主考官黄沁、丁澎违犯考场规定,而且他作官一向有不好的声名,四方流言很多,请陛下查处。”并提出要革主考的官职,没收其家财。隔了几个月,礼部又提出山东的同考官袁英等人也违犯考场规定,陕西的考试官唐赓尧等人批改考卷同样有违法行为,均应当依法处治。面对纷乱的考场案,顺治冷静地分析了后者与前两案之间的联系,命刑部进行调查,最后作出了客观的结论。认为黄沁和丁澎用墨笔填改考生的字迹,属于违反制度,但与贪赃枉法性质不同;山东同考官袁英等,用蓝笔改写考卷,陕西的考试官唐赓尧在批语上不列衔名,这都属于疏忽大意,是失职行为。为严肃法纪一律给以革职,但不牵连家庭老小。

丁酉科场案的处理,既惩治了贪官污吏,又使顺治赢得了人心,为以后“康乾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江南辛卯科场案

经过丁酉科场案的严厉打击,科场舞弊稍有收敛,有四十余年没有大案发生。但好景不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诱惑又使考官举子们忘记了血的教训。康熙辛卯科(1711)江南乡试再次发生作弊大案,江苏巡抚张伯行、江西总督噶礼被革职,九名高官被处死刑,判刑者更多,其中被判有期徒刑的人中还有两位前科状元和榜眼。对于这一科场案的审理非常复杂,折射出官场的黑暗。这是一起轰动中外,从根本上检验康熙政权素质的重大案件。几经曲折,最终真相大白,贪赃枉法者受到了整治。

康熙五十年(1711),江南乡试的主考为左必蕃;副主考为康熙四十二年的榜眼赵晋。九月发榜,中试者除苏州十三人外,其余多为扬州盐商子弟。士子吴泌、程光奎素不能文,贿买赵晋经由同考官王曰俞、方名而得中,以致舆论大哗,“左丘明两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含有两主考的姓)的讽谣,立即传开。苏州生员千余人集会玄妙观,推廪生丁尔戬为首,将财神像抬入府学,锁之于明伦堂,并争作诗词对联到处张贴。两江总督噶礼将丁尔戬等拘禁,准备按诬告问罪。新上任巡抚张伯行见事态严重,急忙上奏康熙帝:“这次江南乡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丑行,副主考赵晋受贿纹银十万两,出卖了举人功名。同案作弊的有阅卷官王曰俞、方名等,而正主考官左必蕃却知情不报,欺瞒圣上。为此,江南士子已经哗然,如不迅速查办,将要发生重大事变。”

同时,康熙在江南的心腹大臣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和密探李煦也相继发来密折,汇报了民情鼎沸的情况,说:“自九月九日发榜后,士子一看所考中者多是扬州的盐商和权势人物子弟,义愤填膺,于二十四日,集一千多人到了玄妙观,推丁尔戬为首领,抬着五路神像进入了府学,安放在了孔夫子身边,江宁城内万巷皆空,人们一起出来观看财神爷游街,还作了歌谣说,‘左丘明两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左、赵是指两位主考。士子们还用纸把贡院的匾牌糊起来,将贡院二字改成‘卖完’。在这一形势面前慌了手脚的总督噶礼,下令抓了丁尔戬等十多人,说他们犯有诬控罪,要反坐,这样使市民也群情激怒,情况十分紧急。”

康熙读到这里,悲愤交加,拍案而起,对他的近侍们说:“我勤奋从政五十年,还未见过这样的奸臣贼子如此狂妄无为,岂不要毁我朝朝日上的大清江山。”于是,康熙帝派户部尚书张鹏翮、漕运总督赫寿为钦差大臣,会同噶礼、张伯行在扬州详审。审讯中,副主考赵晋在正气慑服下供认受贿黄金三百两,阅卷官王曰俞和方名也供认营私舞弊。二钦差当即宣布革去赵晋和阅卷官一切功名,下狱等待皇上的命令。

接着又提审行贿举人程光奎和吴泌。二人被带进大堂,钦差先进行简单考试,结果发现新举人吴泌连两句三字经都不能背,程光奎默写百家姓“赵钱孙李”四字竟错三个,一个钱字也写得歪七扭八。两钦差愤慨至极,怒喝道:“尔等到底行贿多少,从实招来。”程光奎承认他行贿黄金十五锭,每锭二十两,共三百两。吴泌也承认,行贿黄金三百两。按他们的供词,共行贿黄金六百两。但赵晋口供受贿黄金只有三百两,那另外三百两黄金又何处去了?当场迫问吴泌,他的三百两黄金是托谁交出的,吴泌回答说:是托前任巡抚的家人李奇代转的。钦差又立即下令将李奇传来审问。

李奇平常凭着巡抚的势力横行不法,在钦差大臣面前却吓慌了手脚,如实供认,另外三百两黄金是主考赵晋让他交给一位知县陈天立,由他留给两江总督噶礼的。案情立刻复杂化。站在审判席上的噶礼不服,跳起来骂李奇是刁民,要乱棍打死,巡抚张伯行喝住噶礼,要求详细审问,待弄清案情再作处治。总督和巡抚大堂之上争得面红耳赤,二钦差只好下令退堂。

第一审既已追出了行贿的后台是两江总督噶礼,二钦差本应向康熙上报案情。但是,由于各人的利害关系,他们都不愿得罪噶礼,却微服私访张伯行,要张屈服。他们对张说:“噶礼乃封疆大吏,触犯国法理应重处,但总督是皇上信赖之臣,事情闹大了怕皇上面子过不去,我们也不好交代,只得草草收场,就此了结了吧。”一身正气的张伯行却果断地顶撞两位钦差说:“钦差一向是清正廉明的贤臣,素有执法如山之誉,切不可以私人的恩怨袒护罪犯,回避权臣,使天下无正义可伸,上负天子爱才之心,下屈壮士报国之志。息事宁人的态度我绝不赞成。”但两位钦差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情况变得日益尖锐复杂。

不几天,关键的证人陈天立在和李奇对质后在狱中自缢身死,造成死无对证的局面。而且江南百姓又连续聚众闹事,有人贴出歌颂巡抚张伯行的歌谣,有人为总督噶礼抱不平,民众中的对立情绪逐渐扩大。紫禁城中的康熙却很冷静,他连着下了两道密令:一是让二位钦差火速将情况上报,二是密令安徽巡抚梁世勋暗查证人陈天立的死因,以等待作出最后的裁决。

几天后,康熙几乎同时收到了五道奏折。第一道是两位钦差的,他们认为巡抚张伯行心性多疑,随便参劾总督,造成江南人心不稳,应该革职;第二道是总督噶礼的,他弹劾张伯行诬陷封疆大吏,致死要犯陈天立,私刻书籍诽谤朝政,足以满门抄斩;第三道是安徽巡抚的,说陈天立的死因难以查明,因为江南刑狱官员几乎都是噶礼的亲信,消息封闭很死;第四道是心腹李煦的,报告二位钦差的情况,说他们案情尚未查明,已经起身去福建,而扬州的民心正在骚动之中;第五道是张伯行的,他措辞激烈,既告钦差,又告总督,说他们都是一伙腐败官吏,必须清查和严处。五道奏折看后,康熙对张伯行的行为感慨万端,从心里称赞他是情操高尚、一身正气的天下第一清官。于是康熙决定撤销第一批钦差的使命,另派户部尚书穆和伦、工部尚书张廷枢为钦差大臣重新审理。

第二审已是一年后的盛夏,仍在扬州行辕举行。两位新钦差依然老奸巨猾,虽然明察秋毫,却不伸正气,他们还耍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花招来迷惑皇帝:在行辕衙前,一连十几天一批批人犯被轮流提审,主考左必蕃以怂恿舞弊罪革职查办,副主考赵晋、阅卷官王曰俞、方名以受贿罪被斩;行贿考生程光奎、吴泌等以贿买考官、骗取功名罪分别处以绞杀和枷责;而总督噶礼却与舞弊案无关,巡抚张伯行犯有诬告重臣罪,当革职论处。这一招比前钦差厉害,既严惩了主考官和作弊人,为不服气的举子们出了一口气,同时又保护了噶礼,惩治了敢于坚持正义的张伯行,对于康熙岂不也是一个交代吗?真可谓一箭四雕。

张伯行依然无所畏惧,又给康熙写了一道奏折说:“科场舞弊只惩从犯,不惩首犯,难平江南人心,朝廷王法不惩枉法大吏,大清刑律实已名存实亡。我伯行革职事小,朝廷安危事大,请陛下再派贤臣重新审理。”

康熙读后勃然大怒,当即下令罢免了钦差的职务,调来案卷,在乾清宫西暖阁亲自审阅,并下令把所有人犯押解进京,由九卿会审。六部九卿官员接到圣旨也马上做了准备。就在科场案被揭发两周年前夕,清代少有的九卿会审在北京隆重开始。

这是第三次审理,又是九卿会审,但康熙万万没有想到,居然搞出了个八面玲珑的杰作:维持二审的原判。康熙握着判决书,仰天长叹,不停地说着:“荒唐,真荒唐!人和贼一同问罪,清廉的和贪赃的一道惩办,天理何在,国法何容?”他将判决书扔在地上,立即传旨:在乾清宫前重新审判。

满朝的文武齐集乾清宫前,御林军把广场围得水泄不通,既无旗幡,又无奏乐,充满了肃杀的气氛。只见康熙当场宣布说:“江南的舞弊案审了两年多,越审越荒唐,居然中央的要臣惧怕贪官污吏,六部的大卿庇护懦弱的钦差,使黑白颠倒,忠良含冤。你们不伸正义,我来伸张。听旨:所有作弊人员一律依法处决,总督噶礼犯有舞弊罪,当即革职,送刑部处理;巡抚张伯行对国家赤胆忠心,一身正气,继续留任,将来再行升赏。”并命令刑部行文通告全国。

这场震惊全国的辛卯科场案,历经两年的审理,终于澄清了是非,贪官污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戊午科场案

经过江南辛卯科场案的严打,竟维持了相对良好的考场秩序达一百多年,到咸丰年间,不怕死的人又多了起来,咸丰戊午科(1858)顺天乡试科场案,不仅是咸丰朝第一大案,也是整个清朝科场大案。案发后,将主考官当朝大学士柏?处斩。柏葰是清朝历史上因科场舞弊被处死的惟一的一品大员。在科举史上,死于科场案的官员中,他的职位也是最高的。此举对日益猖獗的科场舞弊现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直至清末,再也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科场舞弊大案。

戊午顺天乡试开场于咸丰八年(1858)八月初八日,九月十六日揭榜。十月初七日,御史孟传金上奏咸丰帝,指出此次乡试有诸多舞弊行径,奏请立案审查,折中还提及“中式举人平龄,朱墨不符”,引起物议沸腾,请特行复试。咸丰帝感到事态严重,遂命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户部尚书全庆、兵部尚书陈孚恩会审此案,由此拉开了重治主副考官科场舞弊的序幕。

平龄系满洲旗人,素娴曲调,曾以“票友”身份登台演戏,虽然他没有违反清律规定的职业演员不能参加科考,但其不学无术,竟高中乡试第七名,才让人产生怀疑。载垣、端华提审平龄,讯问中举之事,其支吾不清,未久瘐死狱中。复勘平龄试卷,竟发现其墨卷内草稿不全,朱卷诗内有七个错别字曾被改过。查询结果,乡试同考官邹石麟称此事为他所为,并以为错别字为誊录时笔误,便代为改正。十月二十四日,咸丰帝指派载垣、端华、全庆和陈孚恩监视,由刑部尚书赵光、翰林院编修郭嵩焘等人在圆明园的九卿朝房复勘全部试卷,最终发现本年乡试主考、同考荒谬已极,应讯办查议者竟有五十本之多,甚至有一试卷“讹字至三百余”竟得中式。咸丰大怒,著令将主考官柏葰革职,副考官朱凤标、程庭桂解任听候查办。

户部尚书肃顺等人访踪查迹,案发不久就“于案外访出同考官浦安与新中式主事罗鸿绎交通关节”。十月初十日,载垣、端华等传讯当事人罗鸿绎。经过审讯,罗鸿绎供出:他为在顺天乡试中取中,求助同乡兵部侍郎李鹤龄,李又转求其同年进士、乡试同考官浦安。中式后,罗前往答谢房师浦安,浦安告知务去“酬谢柏中堂门丁靳祥,云:‘尔之取中,多靳君之力也’”。案情绕峰一现,门丁靳祥参与科场舞弊,其主人柏葰考场所为想必与此有关。肃顺等人为之欣喜,奏报咸丰帝速令柏葰交出证人靳祥。此前,靳祥已随同柏葰之侄、分发甘肃知府的钟英离开京城,最后在陕西潼关截获归案,押回不久病死狱中。

进而浦安、李鹤龄在审讯中将主考官接受嘱托情节和盘托出。原来李鹤龄在接到罗鸿绎的条子后,交与同考官浦安。浦安批改考卷时,果见到一试卷与该条子相符,便留中待荐。主考官柏葰批阅时认为此卷不符中式,便让靳祥告知浦安,欲将此卷撤下。浦安言其房内中式之卷只此一本恳求留中,柏葰知后亦乐送人情,便取出另一中式试卷,换成浦安房内试卷,使罗鸿绎得中正榜。事成后,浦安向柏葰送贽敬银十六两,李鹤龄则向罗鸿绎索要银五百两,其中三百两转给浦安。

到了第二年二月十三日,载垣、端华、全庆和陈孚恩上奏案情,并报科场案内各员罪名及处理方案。其中力请将柏葰“比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拟斩立决”,案情既明,但由于柏葰为当朝大学士,地位显赫,是否批准这一奏请就成了当时严重的政治问题。

柏葰,蒙古正蓝旗人,道咸两朝重臣,道光丙戌年进士,道光二十年后相继为官刑部侍郎、兵部尚书和户部尚书等职,咸丰六年又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典试戊午乡试,不及一月位迁大学士,旋为文渊阁大学士,咸丰帝对之深为倚重,对他如何处理咸丰帝慎重有加。载垣四大臣联衔上奏的当日,咸丰帝便在勤政殿召见诸亲王、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和各部尚书商议此案。但当咸丰帝询问各亲王大臣“柏葰有无屈抑”时,“诸臣默无一言”。实际上,咸丰帝是想对其从轻发落。

此时,肃顺当殿力争,认为科举是“取士大典,关系至重,亟宜执法,以惩积习”,柏葰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咸丰帝未置可否,也认为肃顺言之有理,柏葰触犯科条,乃准其所请,拟行将柏葰斩决。肃顺据理力争,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肃顺出身宗室,为郑亲王端华异母兄弟,后得荐于咸丰帝,他主张“严禁令,重法纪,锄奸宄”,颇得咸丰帝赏识。午后三时,肃顺与刑部尚书赵光奉旨赴市曹监刑将大学士柏葰斩首,柏葰成为有清一代因科举舞弊被处死的唯一大学士,浦安、李鹤龄、罗鸿绎也被同时斩决。

此前案犯浦安供出他在科场之中曾闻及副考官程庭桂烧毁条子的情节,咸丰九年正月十三日,咸丰帝谕令对副考官程庭桂科场舞弊进行审讯。程庭桂称:条子是其子程炳采为他人转送的,这些条子有工部候补郎中谢森墀、恩贡生王景麟、附贡生熊元培等人的,但都未中式,场后将条子烧毁。程炳采供认,以上条子是李旦华、潘祖同、潘敦俨等人转送于他的,他借家人胡升送铺盖入场之机转交其父。同时他收到兵部尚书陈孚恩之子陈景彦送的条子,但都未送入场内。兵部尚书之子与此案有连,且李旦华、潘祖同、潘敦俨三人也各为刑部侍郎李清凤、工部郎中潘曾莹和湖南布政使潘铎之子,事态顿显严重。陈孚恩不得不奏请回避,并自请严议,咸丰帝令他继续秉公审讯此案。谢森墀、熊元培、李旦华于科场案发后逃回江苏原籍,押回后才将此案审结。七月十七日,载垣等上奏拟请将程庭桂父子斩首。程庭桂于道光二十九年官授左副都御史,也为道咸两朝重臣,对其如何论罪朝内也颇存争议,给事中李鹤年奏请交廷臣会审。

咸丰帝在勤政殿再次召见诸亲王大臣议处此案。咸丰帝认为,程庭桂科场接受关节罪证确凿,依例处斩,是“罪有应得”,但顾念其为两朝旧臣,其子程炳采已“大辟”处死,为推行“法外施仁”,加恩免于死罪,将其“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同时,将致送关节的谢森墀、王景麟、熊元培、李旦华、潘敦俨、潘祖同和陈景彦七人分别革职,免于死罪发配新疆,不久又允准李旦华等人捐输赎罪。副考官户部尚书朱凤标因失察科场革职,陈孚恩、潘曾莹、潘铎等因失察子弟犯法降一级调用,李清凤病死免罪,同考官邹石麟、徐桐以更改朱卷被革职。对其他办理科场不善的官员也依例作了处理。作为清朝后期最大的科场舞弊案,戊午科场案至此审结。

同治元年,许多朝臣想为此案翻案,慈禧太后也不敢允从,声称柏葰听信家人之言,将浦安房内试卷取中,“谓为无罪,实有不能”,只是尚不至于“身罹重辟”。虽罪行确凿,不过行刑太重罢了。其实不然。作为清朝科举史上的重大案件,戊午科场案同以往科场案一样,是清政府为整肃科场秩序而置办的案狱。据统计,戊午科场案总计惩处91人,其中斩决5人,遣戍3人,遣戍改赎罪者7人,革职7人,降级调用者16人,罚俸一年者38人,等等。作为清朝前期最大的两次科场舞弊案——顺治丁酉科场案和康熙辛卯科场案,主副考官和同考官被斩决,家产被抄收,妻女充役官府。与之相比,戊午科场案中,“同官不闻连坐,家属亦未长流”,既没有抄收官员家产,没籍案犯妻女,也没有株连案外之人。

作为此案最终裁决者的咸丰帝,对科场舞弊深恶痛绝,他更想借处死考官之机肃清吏治。嘉庆道光以来,吏治败坏。咸丰帝认为,官吏腐败风气能否扭转,直接关系到清王朝的生死存亡。他也深知科场舞弊与时政的关系,轻则会阻碍朝廷选拔士子,重则会影响士子对时政的评价,进而危及政权巩固。尤其戊午科场一案发生在皇室京城,主副考官科场舞弊使京城物议沸腾。为此,咸丰帝特令亲王尚书联手会审,召集御前会议,权衡全局,方作裁断,可谓慎之又慎。咸丰帝对柏葰藐视科场规制、接受嘱托之事极为痛恨,“自来典试,大小诸臣从无敢以身试法轻犯刑章者,不意柏葰以一品大员,乃辜恩藐法,至于如是”。

戊午科场一案对整治科场积弊和肃清吏治确实收一时之效。与清朝前期相比,道光以来,官场风气更趋败坏,官场旧习也影响着科场风习,自道光中叶以来,科场弊窦日滋。

仅以收受条子而论,科场之前递送条子蔚成风气,而且考官以接受条子为乐。所谓“条子者,裁纸为条,订明诗文某处所用文字,以为记验”,而考官“凡意所欲取者,凭条索之,百无一失”。据《清代野记》记载,“自道光以来,凡士子来京应试,遇同乡京官之考差者,必向之索关节,谓之条子。不必一定为利,亦有为收门生计者,亦有博延揽人才名者。若不向之索条子,则其人必见怪,以为此士瞧不起我,因而存芥蒂者有之。故热中之士,亦乐得乞条子也。此风已久,昌言无忌,恬不为怪”。据载,副考官程庭桂就曾以收受条子自得,向他人夸口。京城之中,官宦权贵多乐于让家丁门人参与政务。戊午顺天乡试中,主副考官就曾让家丁襄助科场事务。柏葰家丁靳祥“天资聪慧,知书达理,伯葰因年老体衰,一些事情多委他办理”。科场之上,柏葰“令靳祥写了一张”题纸,考卷批语也是“交靳祥抄的”。同样,柏葰也是听从靳祥之言,取下本该中式的考卷,调换成罗鸿绎的试卷。程庭桂的家丁胡升也曾为主人传递条子入场。

肃顺犯颜直谏,力斩大学士柏葰,对整肃科场秩序、整肃官场吏治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经过戊午科场案,科场风气为之一变。戊午科场案审结当年,正逢己未会试,士子入场时搜检官员“奉特旨加倍严搜,片纸之字皆不敢挟入”。

肃顺辛酉断命,科场旧习又沉渣泛起。肃顺整肃科场秩序的成果亦付之东流,可谓是“此科场气运之所以终,而国之所以亡也”。

综观中国科举考试史,虽然说历朝历代为杜绝舞弊而煞费苦心,其规定越来越严密,用刑越来越严酷,但其舞弊行为亦越来越严重,涉及人员越来越多,涉嫌面越来越大。特别是到了清代,集历代科场舞弊之大成,科场舞弊案件层出不穷。事实说明,只有取消科举制度,才能真正杜绝科场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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