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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活下去

 杨谦是被一阵热乎乎的腥臭气息和沉闷的咆哮声弄醒的。

  一条热乎乎的大舌头正不断地舔拭着他的面孔,那舌头非常粗糙,上面还带着无数倒钩,象锉刀般锋利,只是轻轻地舔了几舔,杨谦脸上的皮肤已经被擦伤了不少,感到阵阵的刺痛,一阵浓浓的血腥味冲进了他的鼻子。

  血腥的气味猛地一冲,让他彻底清醒了过来,才一开眼,就听见耳朵边传来阵阵撕吼,眼前黄灿灿的一片,认真一看,映入眼中的竟然是一只凶恶的豹子。豹子发觉杨谦醒来,敏捷地向后方一跳,黄色的眼仁中流露出残忍的光芒,不住用鲜红色舌头舔着嘴唇。

  它张开了嘴巴,伏低了上半身,不住绕着杨谦缓缓地走动,喉咙中还不断发出阵阵滚雷般的低吼声,它那锋利的犬齿足足有五公分长,可以轻易地撕裂成年人的肌肉与骨骼。这豹子有着金黄色的华美皮毛,流线而又强壮有力的肌肉,浑身上下都似乎蕴藏着爆炸性的力量。没有人会怀疑只要它随意的一击,一个成年人的咽喉气管就会被彻底地撕裂,在最短的时间内四肢抽搐,魂飞天外。

  杨谦还是首次孤单一人遇见这样的猛兽,自然是被吓得有些魂不附体,动弹不得。

  豹子却没有立刻扑上来的意思,反倒稍稍退后了一些,喉中的嘶吼变得更加低沉,带着兴奋的那种。

  杨谦立刻明白它为什么没有马上扑上来,这是只年轻的豹子,而起豹子的腹中是鼓鼓的,刚吃饱。

  老家在四川剑阁的杨谦对豹子并不陌生,如果身边有猎犬有猎枪,有伙伴的话,等闲几只豹子根本不算什么,可惜现在身边什么都没有,只有赤手空拳。在小的时候,他就曾经听老人说过,豹子是种残忍的动物,吃饱的豹子要是遇到了新的猎物,并不会将它一下杀死,而是喜欢慢慢地玩弄,就像饭后的消遣一般,直到玩腻了,才会慢慢地将猎物杀死。

  此刻杨谦眼前的,无疑就是一只这样吃饱后想玩玩游戏的豹子。听老人家说,这样时候的豹子,性格会有些象大猫一样,要是应对的好,或许会有一丝生机。可惜杨谦没听到老人具体解释,怎样才算应对得好。难道要学逗小猫咪一般,口中瞄瞄地叫上几声,再帮它挠痒痒吗?这是不可能的,就算那豹子肯,杨谦也没这个胆量啊。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大猫,而是一只爪子上还沾满鲜血,齿缝中还带着碎肉的猛兽!

  杨谦轻轻站起身来,尽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敌意。那豹子只是吼叫,并没有发起攻击。才一站起,那阵中人欲呕的血腥味又扑鼻而来,杨谦四处环望,随后便看见了那浓重血腥气的来源,身边不到三米远处——一具人类的残骸。杨谦的眼立刻红了。

  残骸上遗留的衣服式样让他立刻认出了死者的身份,那是江峰。显然,在他们遭遇到意外,同时陷入昏迷的时候,幸运之神只眷顾了杨谦。

  一股怒气自心底涌了上来,杨谦又怒又怕,同伴的无辜身亡无形中让恐惧被愤怒冲淡了很多。

  “他妈的,就算老子死,也要咬下你一块肉。”红了眼的杨谦想到。突然,一阵金属反射的阳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一直挂在江峰身上的那支半自动步枪,距离他并不十分远,就躺在三米外。显然,江峰在昏迷中就被豹子所杀害,那支半自动步枪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有枪就有希望打死这只豹子,拼了,杨谦猛地弯腰前冲,不顾一切地向那把枪扑了过去。

  豹子怒吼一声,它没想到刚才被吓得魂不附体的猎物竟然还敢动弹。不过,杨谦的速度在它看来,就象电影慢动作般缓慢,只要它愿意,绝对可以阻止杨谦的一切举动。

  这是因为大型猫科动物有着人类难以想象的敏捷,它们移动的速度可以轻易达到一百公里以上,而人类短跑奥林匹亚冠军也不过能达到三四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猫科动物在上肢挥动方面的速度优势更为明显,可以达到数百公里每小时以上,折合数十米每秒,远远地超过了人类拳王可以达到的速度。杨谦不过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跟野生豹子比动作快?野生的豹子动作完全可以快得让人的眼睛失去反应,因为人的眼睛每秒只能留下二十四格影像。换句话说,没经过专门格斗训练的人根本不可能用眼睛捕捉到它的运动。

  豹子猛地发力,轻易追上了杨谦的动作,豹爪只是轻轻地一挥,完全没做出任何反应的杨谦便被击倒在地上,接连打了好几个滚儿才缓去了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勉强站了起来。他的肩膀上留下了三道深可见骨的伤痕,这就是豹子在刚才的攻击中给他留下的纪念,那还是豹子手下留情,要是使出全力,恐怕杨谦的一只胳膊就废了。粘稠的鲜血滴答滴答地顺着杨谦的指尖滴向了大地,新的血腥气再度在空气中弥漫了开来。

  豹子兴奋地嘶吼着,对这血腥的甜美气味感到十分地享受。

  肩膀上传来的剧烈疼痛让杨谦险些晕了过去,刚才的事让他意识到,在这样的猛兽面前,自己恐怕连拼命的资格都没有。

  血腥味再度激发了豹子的凶恶的本性,它怒吼一声,全身肌肉绷得紧紧得,竟然开始打算对杨谦采取主动攻击。

  “吼。。。。”一声可以震破耳膜的吼声突然响起,全神贯注的豹子被吓了一跳,警惕地竖起了耳朵分辨吼叫声的来源,同时抬起了头四处张望,并不住朝着空气中猛嗅看看有没有别的野兽气味传来。

  要知道,这里并不是它平时捕食的地盘,附近即使有别的猛兽也不足为奇。如果不是什么猛兽也就罢了,如果是猛兽的话,已经吃饱了的豹子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地与别的猛兽拼命。

  只见二十余米外,一只巨大的黑熊人立而起,不住发出着雷鸣般的吼叫声。它是被血腥气吸引而来的,对于这只豹子无缘无故侵入了它的地盘,并强占了它的食物,黑熊老大感觉到了极度的不满。面对体型比自己起码小了五六个尺码的豹子,健壮的黑熊拿出了全部的勇气,将不满的情绪迅速地化为了行动,四脚着地,猛地朝着豹子扑了过来。

  这黑熊体型虽大,动作却非常敏捷,二十多米的距离不过是它全速奔跑两三秒钟就能跨越的距离。

  豹子怒吼一声,人立而起足有两米多高,体重达数百公斤的熊瞎子可不是一只豹子能单独对付的。

  无奈之下,豹子只得恋恋不舍地望了“鲜美”的猎物——杨谦最后一眼,带着无穷的‘眷恋’,无奈地退走了。

  或许是疼痛的刺激,或许是江峰死亡的愤怒烧坏了脑袋,杨谦的反应从没这么快过。黑熊刚出现时,他便意识到这是求生报仇的唯一机会。豹爪给他的伤在肩部,不太影响行动。当豹子刚刚露出半点退意,还在踌躇不安的时候,杨谦就已经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再度猛扑向那支静静地躺在地上的钢枪。

  没有遇到阻挡,温凉的枪把立刻落入了杨谦的手中。

  一个敏捷的翻滚,半转身的杨谦用肩膀顶住了枪把,狠狠地扣动了扳机。清脆的枪响中,数颗滚烫的子弹喷着火花窜出了枪膛,准确地用命中了豹子,带起了几道飞溅的血花。

  此时全速奔跑的黑熊离杨谦已经不到十米远。

  这样近的距离,半自动步枪不足以直接杀死巨大的黑熊,受伤后的熊瞎子会更加地残暴,绝对不会给杨谦留下半条生路。想要活命,就得靠自己,杨谦毫不犹豫地背起钢枪,向最近的一棵大树跑去。

  那黑熊被突然响起的枪声吓得猛地一顿,但它随即回过神来,发现没有任何异状。黑熊蛮横的凶性发作起来,权衡之下,它却猛地先扑向已经被枪打伤的豹子,放了杨谦一条生路。

  豹子被枪弹击中了后腿,灵活性大受影响,腿骨都可能断了。可野兽就是野兽,在极度不利的情况下,豹子仍然凶悍地扑向了黑熊的喉咙,那是它唯一取胜的机会。可惜受伤的后腿拖累了它,让它的灵活性大不如从前。黑熊可不是弱小的人类,从小在林子里长大的野熊从来就不懂得什么叫客气,巨大的熊掌全力地一挥,豹子的头颅立刻四分五裂,瘫软在地上,疯狂地抽搐起来。

  只一下,百把斤大豹子的脑袋瓜子就像一只破烂的麻包袋一般,被硕大的熊掌击得粉碎,豹子的血喷得到处都是。

  黑熊初战得胜,精神抖擞,收拾完豹子的它开始回头找杨谦的麻烦。

  可惜杨谦已经爬到五米高的树杈上,并没有给它这个再接再厉的机会。

  杀红了眼的杨谦可顾不了那么多,“江峰,老子给你报仇了!!!!”伴随着一声怒吼,杨谦狠狠的扣死了扳机,数十发呼啸而出的半自动步枪子弹,瞬间就将怒吼连连的巨大黑熊连同躺在地上的半死豹子同时打成了马蜂窝。

  直到子弹射完,杨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泣不成声,可他的手指仍然紧紧地扣在扳机上,半点也不想松开。

  抹了抹眼中的泪水,杨谦才又感到了肩上的剧痛,刚才活动剧烈,伤口似乎又被扯动得扩大了好些。在剧痛的刺激下,杨谦的额头上不断地有冷汗流下,眼前也是一片金星乱冒。好半天,他才勉强回过神来,开始打量自己究竟到了个什么样的地方。

  努力了几把,杨谦爬到了更高的树枝上,趴在摇摇晃晃的树枝上,他举目四处望去,四面八方竟然都是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绿色森林。大风吹过,绿叶构成的海洋一阵波涛翻滚,茂密的树枝上,几只受惊的飞鸟窜了出来,飞上了高高的蓝天当中。

  怎么回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难道是自己与江峰同时晕倒了,决定撤退的马教授他们将两人带回了雨林?决不可能,杨谦明明记得自己昏倒前是在一个古代遗迹的洞里,他看了看手上的手表,日期仍然是他们进洞探险的那天,表仍然在正常地走动,应该没有出问题。从晕倒到醒来,按照表上的时间,应该不过半个小时而已。而那个古代的遗迹深处在丘陵群山之中,距离最近的丛林足足有十天以上的路程。在这么短的时间以内,除非是坐上了直升飞机,否则绝对不可能从遗迹那赶到这片森林当中。况且当时大家刚刚找到遗迹,都还没来得及向基地报告自己的位置,哪儿来的直升飞机?况且就算是坐上了直升飞机来的这儿,可其它人呢?这附近除了惨遭不幸的江峰外,完全没有其他人的任何踪迹。

  他想起了那道模糊不清的拱门,当时狂猛地气流一吹,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被狂风吹得向后跌去。当时自己的后方,就是那道闪烁着奇异光芒,中间模糊不清的拱门,而自己的意识,似乎就在落入那个拱门后才完全地消失的。看来一切的关键,都落在那座神秘拱门的身上。

  杨谦越想心里越乱,偏偏身边又完全没有人可以分担半点压力。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疯狂地冲着天空大喊了起来: “这到底是哪儿?”他狂吼着,不住发出野兽般的撕吼。突然,远方的天边传来了一阵血色的光芒。他惊恐抬起头来,竟然发现除了正当头顶的有一轮烈日之外,另一轮无比巨大的血色太阳正从东方缓缓升起,射出了万丈高的血色光芒!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绝不可能是原来那个属于他的世界——地球!

  愣了好久,杨谦才回过神来。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不知为了什么,或许是被江峰那血淋淋的可怕惨状深深地刺激到了,生物求生的本能猛地爆发了开来,杨谦口中喃喃自语,却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强行冷静了下来。

  脱下上衣,用衣服重重地将仍然流血不止的伤口包扎好,杨谦观察了下四周,确定周围不再有危险之后,才象只猴子一般,灵活地溜下了大树。

  他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杨谦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工作繁忙,他自小便跟着爷爷奶奶在剑阁的深山中长大。深山古树是日常所见,进山打猎对他毫不陌生,孩时的顽皮让他成了爬树的好手。这技能虽然十几年没用,但一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却仍然非常地熟练,就像镶进身体里的本能一样,想忘都忘记不了。。。。。―――――――

  恨恨地拿了块大石头,将死得透了的豹子尸体砸了个稀巴烂。发泄完愤怒后,杨谦将有用的东西收在一处,然后用步枪的枪刺在丛林中挖了个坑,将江峰的残骸小心地掩埋起来。三寸长的枪刺并不适合挖土,但丛林中土地湿软,帮了他大忙。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这个绝对马虎不得。

  片刻之后,一座小小的土包出现。插了根树枝权做墓碑,从怀里掏出早已被压扁的两只香烟插在泥地上,用打火机点燃。

  冉冉升起的青烟中,杨谦的视线不由有些模糊,仿佛看见了同伴们的笑脸。刚才生死一线间还不觉得,眼下天地之大,就只剩下一个人了。江峰死得早,至少还有自己给他收敛。自己的葬身之处,又会是那只野兽的肚腹中呢?

  算了,日他先人,操他妈的,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眼下关键的是,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他开始清点剩下对自己有用的物资。

  刚开始清点,杨谦便悔青了肠子,刚才不知不觉中,一个弹卡里三十二发步枪子弹被他挥霍得干干净净,存放物资的背包显然没有跟着他们来到这个奇异的地方。也就是说他眼下手上最犀利的武器,弹尽粮绝了。

  一颗子弹在关键时刻就是一条命啊!

  刚才自己竟然为了泄愤,将自己最后三十多条命射了出去!

  操他老母的,射精也不是这个射法啊!

  没有子弹的步枪,连烧火棍都不如,哪怕枪头上装上枪刺,也只能当红缨枪耍了。

  这已经是他唯一的武器。

  杨谦发现自己在片刻间便由火器时代倒退到了冷兵器时代。

  比鲁迅宾好点,不用自己做石刀。

  不过要是这枪刺掉了,大丛林里连石头都没有,恐怕就会只落几十个时代的差距,直接跃过铁器,青铜,石器,跃入共产主义的社会,原始得用牙齿和爪子解决问题的不知道什么时代了。

  除了烧火棍外,其它有用的东西不过是一个随身携带的打火机,一个小小的便携指南针。嗯,还有一把半寸长的指甲刀,刃口倒也锋利。

  完了,杨谦傻傻地看着手里的玩意。

  这不是特种部队丛林特训的标准配备么?

  人家至少还配有一小包盐,还有点伤药什么的。

  不顾背上的伤痛,他倒头栽倒在铺满厚厚落叶的林地上。

  痴痴地望着重重树木中透落的金色阳光,被枝叶切割得支离破碎的蓝天白云。

  自己的小命,难道就交代在这里了吗?

  软弱是短暂的,生命是现实的,求生的本能是强烈的。

  很快,杨谦就开始了他的终极野外生存大训练。

  三个月后,莽莽林野中,一个敏捷的身影小心翼翼地前进。他的动作象猴子般灵活,走路象狸猫般轻巧,不带一丝声音,任何时候都会把自己置身于上风的有利位置,随时注意着附近是否有猛兽粪便尿迹脚印等可能会带来危险的东西。而他自己现在就是一只猛兽,手中寒光闪闪的枪刺就是他的獠牙,粗大血槽中幽幽的烤蓝掩盖不住干涸的鲜血,那是失败者的残骸。

  从林也给他带来了独特的印记,黝黑的皮肤,杂乱不齐的毛发,整个野人一般,脖子上还用红绳子挂了几颗兽牙,兽牙的中间串着一小颗在洞里拣来的红宝石,估计杨谦的父母看到自己秀气的宝贝儿子变成这副尊容,立马会背过气去。

  杨谦自己可不会在乎这个,他只关心自己脸上一周前被那只半大豹子临死前留下的伤口会不会化脓发炎,在无医无药的丛林里,任何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都是致命的。幸好他的身体远比想象中争气,深深的伤口不到一周便已经愈合,面颊上淡淡的伤痕更增添了几许成熟男人的奇异魅力。

  这三个月里,杨谦靠着自己的能力坚强地活了下来。渴了就喝清晨的露珠,饿了就抓点小动物吃,连甲虫蜗牛都被他吃了不少。第一个月,他在死去黑熊与豹子的地盘间度过了一段有惊无险的时间。充分熟悉了丛林中基本的生活技能,他决定凭借指南针走出这片丛林。去哪儿不知道,或许找个有人烟的地方会让他找到回家的办法。

  这里虽然不是地球,但以杨谦所见,那些他见过的动物种类似乎与地球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或许会有人类的存在。当然,以他贫乏的野生物学常识,同与不同还是很值得疑问的。如果江峰还活着,想必便能看出很多奇异的地方。

  事实证明,离开黑熊的地盘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很快便遭到了野兽的袭击。可惜在丛林中混了一个月的杨谦早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双方谁也没有贡献出自己肉体的意愿,便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

  天昏地暗的一场大战后,杨谦终于把这只不幸流落在丛林中的半大小狼干了个半死。嗯,最后还让它跑了。

  杨谦感到十分失望,但也总结了不少经验。红缨枪是个没用的玩意,枪刺握在手中威力远比装在枪头大。

  就这样打打跑跑,遇到大的猛兽杨谦就爬上树,遇见不如他的便武力相向,时不时还弄个火把之类的威慑性武器防身。杨谦凭借着指南针的方向不断北行。为什么朝北走?因为他小时候听老人说过,在丛林里地形不明的化,一般是北方林木较稀疏,有较大的机会走出丛林。

  直到他一星期前碰到那只半大不小的豹子。

  那混蛋竟然不怕火。

  当凶猛的豹子迎着火光扑来时,杨谦着实被吓了一跳。奶奶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豹子,难道是火堆旁长大的么?

  将火把往豹子的方向胡乱一扔,杨谦随便找了棵树胡乱爬了上去。

  可没想到混蛋豹子倒也是个爬树好手,这下倒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被逼得无路可逃的杨谦被激发了凶性,脱下上衣,向豹子盖了过去,借豹子视线被挡的瞬间猛扑过去,锋利的军刺没有丝毫偏差地扎进了豹子的颈部。

  热辣的鲜血浇了杨谦一头一脸。

  不让老子生,你也别想活。

  满脸鲜血的杨谦显得颇为狰狞。

  终于,历尽艰险的杨谦等来了回报。

  三天前,林木便已经变得颇为稀疏,由丛林向树林转化中。

  眼下,前方竟然传来了犬吠声,隐约还有人类的吆喝声。

  人类,终于找到人类的踪迹了么?

  有人,就能活下去!

  杨谦激动了!丛林中危险的生活早已让他厌倦,每晚紧抓着军刺才能勉强入眠的生活让他疲惫。

  他对这种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的生活毫不留恋,如果能找到人,那就意味着能够回归社会,意味着有机会能够安全地活下去。

  活下去,杨谦眼下的目标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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