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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献(1)

  献

  《礼记·檀弓下》中云:替国家效力而没有田邑俸禄的人,国家送东西给他,称为“献”。

  陕北民间将祭品也称做“献供”或“献馃”,是对亡人的尊重所称。《礼记》中说:用朴素的器皿盛放祭品,是活着的人怀有哀痛,对任何东西都不加修饰的心情。只有在祭祀的吉礼中,主人才尽量加以修饰,备办周到。但是他们哪里知道神灵所以歆飨,是因为主人有庄严敬重的心情。所以,陕北民间在丧葬礼仪中用朴素的沙锅作为烧纸的醮盆,祭品也简单一些,只是在整个礼仪活动中,孝子们处在极度悲哀之中,这种心情正是庄严敬重的表现。

  幡

  幡是一种小长条形旗,也泛指旗帜。《孔雀东南飞》中云:“青雀白鹄舫,四解龙子幡。”指的就是这种小旗。这种小旗是后来演变的,实际“幡”是夏人在丧葬中使用的一种物品。《礼记·檀弓上》中云:孔子死去以后的丧事活动是公西赤给操办的,棺木的装饰,灵柩外面的布帐和披风,都是依照周人的方式来布置的。设置有齿状边饰的旌旗,这是殷人的方式。用白色的熟绢缠绕旗杆,设置魂幡,这是夏人的方式。由此可见,幡是夏朝人就已开始使用的物品,一直流传至今。

  夏朝时设置魂幡的目的是什么已无从知晓,幡有拘魂作用的说法出自《封神演义》。其中九十九回中说:“清福神柏鉴执幡引神上台听封。”此说是只有幡才是引神的标志。七十九回中说:“法戒取出一幡,对着雷震子一晃,那雷震子跌在尘埃。”此说是幡可以制伏神鬼。七十八回中说:“通天教主……自思不若往紫芝崖立一坛,拜一恶幡,名曰‘六魂幡’,此幡有六尾,尾上书接引道人,准提道人,老子,元始,姜尚六人姓名。早晚用符印,俟拜完之日,将幡摇动,要坏六位的性命。”幡有如此之能,可将神仙性命坏了,何况一般鬼魂,所以,有了幡,就可以将鬼魂拘住。七十七回中说:“传令武吉,南宫适,‘立八卦纸幡,镇压方向与干支旗号……那榜首就是柏鉴。柏鉴看见,手执引魂幡,忙进坛跪伏坛下,听宣元始封诰……’”柏鉴至坛外,手执百灵幡伺候指挥……不一时,只见清福神用幡引黄天化至台下,跪听宣读敕命。由此可以看出,幡又有镇压方向与干支的作用,引魂幡也由此而名。所以,在丧葬礼仪中,引魂幡是必不可少的俗信用物,既起到了引魂作用,又可镇压方向干支与一切鬼魂。

  幡在丧葬活动中用得很多,如引魂幡、香幡、钱幡、库幡等。引魂幡就是将亡人的魂灵招引至墓地以埋葬。香幡是亡人之魂身所依,钱幡是死者遗族所烧之香纸和冥钱在钱幡下聚集,以便亡人带入阴间。这些都有很明确的用意。

  库幡在陕北民间则一直被认为是“仓库”之幡,这是望文生义的认识,其实是不对的,据《礼记·礼运》中云:“大庙,天子明堂。库门、天子皋门。”皋门就是天子的明为之门,所以库门也就是天子的明为之门,库幡也就应该是明为之门的一个幌,即进入明为之门的一个幌记。这是人们希望死者能够进入明为之门而登升天堂,脱离幽暗世界的一种希冀。

  棺

  《礼记·檀弓上》中云:柩车上“池”的款式要比照他生前宫室的重霤。“池”指的是衣服上的装饰,在这里指的是柩上的装饰。霤指的是屋檐沟或屋檐上的流水,这里指的是柩车上的装饰如同屋檐。

  古代诸侯们在他刚一即位时,就为自己做好了内棺,并且每年要油漆一遍,还要放些东西在里面,不可以空着。

  子张的丧事是公明义给操办的,用红布做成覆盖棺木的帐幕,四个角上画着像蚁行交错的纹路,这些都是殷代用于土葬礼俗中的做法。

  在古代,天子的棺有四重,第一重是用水牛或牛的皮革蒙住的棺,三寸厚;其次是用椴木做成的棺。外面还有两重梓木做的棺。四重棺的上下四周都是密封着的。用来束棺的皮带直二横三,每束有一连接木楔的地方。用柏树近根部分做椁材,每段材料为六尺长。

  古人的这些棺木规制在陕北民间的影响至今仍保留着。如,在棺材做好以后,要在棺材内填充物品,以求宝(饱)财(材)的吉祥寓意。用柏木做棺材也是从天子所用。给好的棺木上油漆至今仍被重视。家境富裕者,在出殡时,要在棺柩上罩以棺罩,一则不让人目睹棺柩,另则亦是富裕的表现。

  披麻戴孝

  在丧葬礼仪中,孝子们都要披麻戴孝。这一礼俗出自孔子之丧。孔子的弟子们在为孔子守丧时在头上戴一块麻布,腰上系着麻带。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是这样的,但出门以后就不是这样了。这就是披麻戴孝的由来。

  披麻戴孝在陕北丧葬中有头戴麻壳,腰系麻带之俗,孝子们在灵棚周围时均须穿孝服、系麻带、拄丧棍,但要出外办事,则须将孝服、麻带、丧棍去除,这一习俗就是从孔子弟子们的守丧方式中沿袭下来的。

  所谓麻壳,就是从麻布演变而来的,先在一张麻纸上抹上糨糊,将麻分别排列在纸上,最后再贴一张麻纸即成,上齐,下面露出麻头盘成圆形吊梢,男女有别。

  吊丧规制

  吊丧在宗族来说有一定的礼制。我国古礼规定,只要听到远房兄弟去世,已经停柩,即便是关系再远,也必须赶去吊丧。如果不是同宗的兄弟,即使住在邻近,也不必去。如果是相识的人,他遇上了不同宗的兄弟的丧事,作为朋友都应去慰问他。从这一古代礼俗来看,吊丧在宗族来说,讲的是同宗,作为朋友来说,讲的是情缘。

  依古礼。夫妻之间亦应服孝,但在陕北旧俗中,有服孝者,亦有不服孝者。古礼叔嫂之间无服,但陕北习俗中亦有服者,是源自“老嫂顶母”的说法,此说出自宋代关于包拯与其嫂的传说,所以,有此俗亦应是宋代以后,不可能更早。

  君子不备葬器

  《礼记·檀弓上》云:丧葬所用的衣服器具,君子是不愿预备的,因为这些东西是一两天就可以制作出来的东西,所以,君子是不愿意去做的。

  兄弟的孩子和自己的众子一样服期,是为了加深恩情,把关系拉得更近一些,叔嫂之间无服,是为了别嫌而推得更疏远一些。姑、姊妹出嫁以后降等而服大功服,是为了娶她的人,也就将深恩重服承受过去了。

  宋襄公在安葬他的夫人时,陪葬了百瓮醋酱,曾子说“殉葬的是不能使用明器的,却又装入了实物”,这大概与殉葬有悖。

  鸾车

  在我国古代丧葬仪俗中,出殡的时候都用鸾车。

  据《礼记·礼运》云:鸾车,是有虞氏时期所用的祭车。钩车是夏后氏时期用的祭车。殷代的祭车用木辂。周人祭车用玉辂。有虞氏用旄,夏后氏用旗,殷代用大白旗,周人用大红旗。夏后驾车用白鬣的黑马,殷人用黑鬣的白马,周人用白鬣的棕色马。夏后氏的祭牲用黑公牛,殷人用白色公牛,周人用黄色公牛。由此可见,祭车、祭牲以及驾车的马等也是随着时代的更替而变化着。

  成服习俗

  《礼记·檀弓下》云:天子去世以后三天,祝先成服,五天,百官成服,七天,王畿内庶民成服,三个月,天下诸侯及大夫成服。

  《礼记·檀弓上》云:夫子说:亲戚刚死,穿戴羔裘玄冠这种吉服的人,就应改为素冠深衣。夫子从不穿戴羔裘玄冠去吊丧。

  曾子说:“尸未设饰,故帏堂。小殓而撤帷。”仲梁子说:“夫妇方乱,故帏堂。小殓而撤帷。”

  小殓的祭奠仪俗,子游说:“祭品应放在东边。”曾子说:“放在西边,小殓以后的祭奠要设席。”小殓的祭奠在西边是沿用鲁国末世错误的礼仪。

  杜统母亲的丧事,在殡宫(临时停放灵柩的地方)中没有赞礼的人,论者认为这太粗略了。

  除服

  《礼记·檀弓上》云:妇人在除服之前不用葛巾。下葬以后,亲属们都除掉了原先的丧服,小功以上的改服轻服。陕北习俗是亲属们大都在下葬以后在坟前除服,孝子们因特殊原因的,在复三以后就有换孝者。

  用新鲜的五谷荐新的祭奠,要和朔望祭一样被重视。

  丧冠的缝制在《礼记·檀弓上》说:古时候的冠是直缝的,现在都是横缝着的。所以,丧冠和吉冠相反缝制,即由横缝改成直缝,并不是古来就是这样的。现在人们缝制丧冠是因材为用,不受这一礼制的限制。大祥以后就可以戴上白色生绢的冠了。这个月祭,下个月就可以奏乐了。

  君对士来说,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赐给他一小块帐幕,用来作灵柩上的承尘。

  孝帽

  孝帽是从“帢”这种帽式来的。帢是古代人戴的一种丝织的便帽。《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傅子》:“裁缣帛以为帢。”帢又称做“惬”、“幍”。帢,形似皮弁,一般在祭祀、冠礼、送饯及婚娶典礼上穿用。帢有夹、单两种,用缯帛裁制而成。古人按其色彩来区别戴帢者官品的高低,但白色者为吊唁之服,平时很少服用。

  因为帢是古时被用于祭祀、冠礼、送饯以及婚娶典礼之上的服饰,祭祀当然与丧葬有联系,人们在丧葬中将白帢借用过来以表示对死者的尊重,逐渐与其他颜色的帢加以区别,就专称白色的帢为“孝帽”。

  掩眼棉球与冕冠

  在陕北丧葬礼仪中,孝子们所戴孝帽上有“掩眼”和棉球这种饰物。掩眼表示“视而不见”,棉球表示“听而不闻”。这种规制是从冕冠发展而来的。冕冠是古代祭祀服饰之一,也就是帝王臣僚参加祭祀典礼时最尊贵的礼冠。冕冠的结构是:顶部有一块长形冕板叫“□”,前沿一般垂有若干串珠玉,以彩线穿组而成,名叫“冕旒”。冕旒的质地和数量视官品高低而不同。冕冠的两旁各有一孔,用以插玉笄,笄的一端系一根丝带,从颔下绕过,再系于笄的另一端。两耳之处,各垂一颗珠玉,叫做“黈纩”,又名“充耳”,悬挂在耳旁,以提醒戴冠者勿轻信谗言。我国古代礼制规定,凡戴冕冠者,均服冕服。

  掩眼,就是孝帽前面的一块布,放下来可以将眼睛掩饰住,与冕冠中的“冕旒”相类似。旒是古代皇帝礼帽前后的玉串,在民俗中将这种玉串形制的礼帽装饰品借鉴过来,用布充作“玉珠”,而名之为“掩眼”,既取其形制,又用意为“视而不见”,这是人在服孝期里应当遵守的规矩。世间将冕冠这种形制经过衍化后用到丧葬中来,就是为了提醒服孝者在丧期不要妄视,也不要听他人的闲言,一心一意把丧事办好,将老人扶上山,这才是孝子们的本分,也是尽孝之举。

  土神

  土神是一位无处不有的保护神,他的神位虽小,可是与人有着密切关系。人活着的时候,有土神保护,死了被埋葬以后,土神仍然保护着死者的灵魂,所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哪怕是死后的埋葬地,都有土神的存在。

  人死亡以后,无论是在独埋坟上还是合葬坟上,都要设土神之位。在新葬坟地,一般是立一“神主”,权作土神的依附之所。神主大都是用柏木为原料制成的,由阴阳先生在上面书写好神位,确立土神应当所处的方位。在合葬坟上或祖坟上的土神之位则不应如此简单,应以砖石垒成形似“供桌”的样式,来供奉土神,有些有钱人家将其盖成“神龛”,显得排场一些。“龛”是神的“住宿”地方。

  上坟应当先祭祀土神。一则是人们祈求土神对已经亡故的人加以庇护和对亡人的后人加以佑护,另则,土神虽小,他也是神,但神比人大,理所当然地应先敬神而后敬人。

  供祭土神应烧三炷香和“表”。民间有说法,“神三鬼四人两炷”。所谓神三炷,是人们从敬畏“三清”而来的,每一炷代表“一清”。鬼四实际还是从人两炷来的,刚刚死去的人在灵棚里仅能承受两炷的香火,而死去已久,并上了祖坟的人,实际大都是二人的合葬墓,这样一来,他们每人还是受了两炷香火,而并非四炷。在这一影响下,后来的人们就不管是合葬墓还是独埋坟,都烧以四炷香,就有了以上的说法,实际是不对的,应另当别论。所谓“表”,是黄颜色的纸。为什么要将黄纸称做“表”,这是从“皇权”而来的。历代皇帝颁发诏书均以“黄绢”发出,黄颜色又是代表皇家的,只有皇家才可用黄色。我国古代,皇权与神权又是相通的,皇帝可以封神,神也可以被皇帝利用。如皇帝又称做“天子”即天帝之子。所以我国古代的皇帝都敬天法地,设天坛以祭天,设地坛以祭地,另有各种神坛,用来祭祀不同的神祇。无论皇帝祭祀什么样的神祇,都要用黄绢书写成表章,上奏给神灵,祈求降临福祉。民间就将皇家的这种做法借用过来,在神灵面前烧以表章,祈求平安。最早,表章上是有祈祷文或祝祷文的,后来,因人们在向神灵祈求时所用表章内容千篇一律,另则,民间又相信神明通灵,不用写明祈祷内容,神灵也能知晓人的愿望,所以就没有了文字,仅在黄纸上盖上道教的法印和符箓符号,当做表章文辞,上奏神明。“表”是“表章”的省称,虽然没有了文字内容,但民间仍将其称做“表”,一则,表仍然起着“表章”的作用,另则,表上要盖“法印”,一般人家是没有的,要到专门出售表的场所去买,所以将这一称谓沿袭下来。

  土神之位一般要设在坟的最上方的左面,因我们传统文化认为“左大右小”,神比人大,所以不仅要在上方,而且还要占居左位。

  祠堂

  祠堂是旧时祭祀祖先或先贤的庙堂,起源于汉代。《汉书·张安世传》云:“赐茔杜东,将作穿复土,起冢祠堂。”祠堂分为两种,一种属于老百姓为了纪念贤能与有功德者而立的祠堂,如河南南阳的“仲景祠”,陕西韩城的“司马迁祠”。另一种属于家族祠堂,是家族祭祀祖先的场所。家族祠堂的兴起是因每一家族都认为祖先是本族的神明,可以保佑本族的生存、安宁和兴盛。所以,封建社会把祭祖视为“人生第一吃紧事”。(清孙奇《孝友堂家规》)封建时代,人丁众多的大家族几乎都建有祠堂,一般家族即便没有祠堂,至少也要设有祖宗灵位,以用于祭祀。旧时,一般家庭在建造房屋时,首先要建祠堂,然后才能建筑其他房舍。元郑太和《郑氏规范》中明文规定:“立祠第一,所以奉先世神主。”祠堂按其宗族组织又可分为宗祠、支祠和家祠。宋、元、明初的祠堂多根据朱熹《家礼》所定之制,祠堂“居于正寝之东,设置四龛以奉高曾祖考四世神祖”。龛下设附位,安放旁系神主,另于东侧建屋贮藏祖先衣物遗书和各种祭器。明中期以后的祠堂独立于居室之外,以大门、享堂(厅事)、寝堂(龛堂)为中轴线,又有许多附属建筑,气派宏伟,富丽堂皇。祠堂的正厅内有四个龛(个别祠堂有八个或十个龛),龛中放一小椟,内立祖宗牌位(称神主),神主是一个一尺二寸长,三寸宽的木牌,削去两角做成,上书各位祖考、妣和考妣的官位和姓名字号。四龛的神主依次为高祖考、妣,曾祖考、妣,祖考、妣,父考、妣。有的祠堂将考、妣的神主分开,左右排列。四个龛放在一长桌上,每龛前垂帘,各设一个矮一点的桌子或共设一个矮的长桌,用来摆设祭物,两边台阶之间设一香案,上置香炉之类。其他旁系祖考、妣如无后代,可依附于神主之侧,称“班附”。祠堂是祭祖的场所,又是处理宗族事务,执行族规家法的地方。族人的冠冕、婚丧大事,也在祠堂进行。此外,祠堂又是正俗教化,族人会际的场所。许多宗族都在祠堂中设有家学。族产多以祠堂的名义进行管理。祠堂或由族长直接管理,或由族中威望较高的人轮流在族长的领导下担任管事。祠堂往往都有堂名,堂名被认做是该宗族的代称。

  祠堂的最高规格则是“庙”,历代皇家将自己的祖先供奉在庙中,届时祭祀。庙的建制有一定制度。我国古礼规定: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这一规制说明平民百姓是不准有庙的,只能是祠堂但民间亦有将祠堂称做“家庙”的。

  祠堂是源于“祠”。“祠”在古代是指宗庙在四季中的祭祀。这种祭祀礼仪在周代时期,是在春天举行“祠仪”。《公羊传·桓公八年》云:“春曰祠,夏曰礿。”《书·伊训》云:“伊尹祠于先王。”就是说,伊尹祭先王。可见,这一时期“祠”是祭祀礼仪,而不是建筑物,作为建筑物的是“庙”。后来人们将供奉鬼神、祖先或先贤的房屋建筑称做“祠”,如“神祠”、“宗祠”、“先贤祠”等,“祠堂”的名称出现了。从这一变化来看,祠堂又增加了祭祀鬼神的内容。

  祠堂属儒教体系,被列为普通百姓祭祖的建筑,与皇家以及士大夫的庙有一定区别。它通常是以家族为单位来建筑祠堂。祠堂内供奉本族已故先人的神主,每年在一定的时日里举行祭祀仪式。祠堂同时又是家族借助神权力量实施教化,执行家法的场所,如有违反族规或伦理道德的人将在祠堂里接受处罚,严重者还可以依照族规所规定的处置方法处以死刑。这些做法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国家法律是允许的,也不能干预。宗法制度是国家法律的补充,与国家法律并行。所以,封建大家常以“家法”来管理家族成员。

  建有祠堂的家族一般都有公共耕地用以维持祠堂所需的活动费用。

  陕北祠堂大都是神祠或先贤祠,家族祠堂在延长、宜川一带有之。延长县雷赤镇的尚罗村至今仍保留着一座崔氏家族祠堂,氏族人员称其为“家庙”。

  宗祠。宗祠是古代宗法社会里合族共同祭祀祖先的场所。宗祠一般规模较大,大的宗祠有的是几个县范围内同一远祖所传族人合建的,又称为“统宗祠”、“大宗祠”。宗祠是为追远报本而建,在建筑规制上体现出礼尊而貌严。宗祠祭祖是最为重要的宗族活动。平时,人经过宗祠门,要下车下马,毕恭毕敬。

  支祠。是宗法社会中宗族下分支房各祀者为支祠,为族中各支派所建,用来供奉本支、本房的祖先。

  家祠。是每个家庭设置的供奉直系祖先神主牌位的场所。一般由一家或兄弟数家所建,只供奉两三代直系祖先。“于宗有合族之祠,于家有合户之祠。”(清程昌《窦山公家议》)

  墓祠。墓祠是古代建于墓地的祠堂,是在墓地祭祀死者的场所。墓祠起源于西汉。霍光死后,汉宣帝为其“发三河卒,穿复土,起冢祠堂”。(《汉书·霍光传》)有的人在生前就为自己营造墓上祠堂。如张禹,“年老,自治冢茔,起祠堂”。(《汉书·张禹传》)官僚豪族于墓前起祠是汉时的风气,“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宋司马光《文潞公家庙碑》)今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台榭连阁,集观增楼,中间祠堂屏□,垣阙罘罳。(汉桓宽《盐铁论·散不足)墓祠一般建于墓前,内设祭台,上置神座,另设有供上墓族人休息和祭后宴饮的地方。后世祠堂大多不建于墓地,或在墓地建一小屋,或在墓前布置一石供桌,以备上墓时祭祀之用。

  祭祀的称谓

  《礼记·檀弓上》云:祭祀已经死去的祖父称“皇祖考”,祖母称“皇祖妣”,父称“皇考”,母称“皇妣”,夫称“皇辟”。生前称“父”、称“母”、称“妻”,死后称“考”、称“妣”、称“嫔”。长寿而死称“卒”,短命夭折称“不禄”。

  《礼记·檀弓上》云:大飨之礼,不用卜定日期,只要礼数完备,也就不需再行增益了。

  《礼记》中又说:人死了以后,不行吊丧之仪的有三种:一是畏惧自杀的,二是压死的,三是淹死的。

  侍奉双亲和尽孝之道

  据《礼记·檀弓上》云:“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此义是侍奉双亲,即便双亲有过,也要以和气委婉的方法进行规劝,不能无所顾忌地去指责。侍奉双亲要就近侍候,一直侍候到他们去世并极其哀痛地守丧三年。

  办丧事的态度

  据《礼记·檀弓上》云:办丧事要有紧迫匆忙的样子,办吉事应当是从容安详的样子。因此,丧事虽急办,但不可超越节度,吉事虽有时可以站一会儿,但不可懈怠。所以,非常紧迫的样子就显得粗野、懒散,就显得有些浅薄。君子应是不紧不慢,适中得体。其中又云:服大功之丧要停止学业,以免干扰哀思,但也有人说,服大功之丧可以诵读。

  《礼记·檀弓下》云:向人吊丧的这天是不得奏乐的。妇人不必越过疆界向人吊丧。行吊之日不饮酒吃肉。在出殡时去吊丧,一定要拉柩车,如跟随柩车到墓地,都要执绋帮助下葬。

  君遇柩于路,一定要派人过去慰问。

  大夫的丧事,庶子是不可以作为主人而接受慰问的。

  家中停着灵柩,如果听到远房兄弟死去的消息,就在偏房去哭他,没有偏房的,就在门内右侧哭。死者死在国内,就去他的灵堂哭他。子张去世时,曾子正为母服丧,他穿戴齐衰去哭子张。有人说“自己有齐衰之服,不必去吊丧”。曾子说:“我又不是去慰问活着的人。”从这一礼制来看,陕北民间有自身有丧不去吊丧的说法是不对的,吊丧是对死去的人表示尊重,而不全是为了活着的人。

  《礼记》中说:殡时挂着帷幕哭,不是古来就有的习俗,是从敬姜哭穆伯开始的。一则为了遮身,另则有一种肃穆的气氛。在丧礼中如果孝子悲哀到极点,用种种礼节节制悲哀,这是顺着孝子们的心情以适应这种剧变,这是君子念及其先人的缘故。

  君子不得以丧得利

  《礼记·檀弓上》云:子柳的母亲死了,弟弟子硕请求备办丧葬之器。子柳说:“用什么买呢?”子硕说:“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来葬自己的母亲呢?不可如此。”下葬以后,子硕想用送来的赙布仪礼的剩余部分置办祭器,子柳说:“不可以这样,我听说过,君子不能以丧事得利,应该把这些剩余的赙礼分给兄弟中贫困的人。”

  朝祖庙

  《礼记·檀弓下》云,丧礼中,葬前要先朝祖庙。这是顺从死者“出必告”的孝子之心。由于他舍不得离开故居,所以先到祖父、父亲的庙里作告辞后才启程。殷商时期是在朝庙后停柩在祖庙里,可是周人是在朝庙后就要出葬。陕北民间只是在出殡的前一天,将祖先神灵迎到灵堂,权作朝庙辞祖。这是沿袭了周人的做法。

  陕北丧葬礼俗

  陕北丧葬礼俗除了含有我国传统礼俗外,由于地域、文化、经济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在丧事活动中尤其体现了“娘家为大”的意识形态,一切活动以娘家为中心。比如,人死了以后应先向娘家人报丧,承含时必须有娘家人在场,娘家人来到时一定要有鼓乐相迎,孝子们全体出动,在途中跪拜迎接,迎回以后要以“雅室”来安排下榻并备有酒宴招待,而且是每餐都需鼓乐迎送。出号时娘家是第一批受号人,在葬后的丧宴中,没有娘家人到场是不能开宴的,而且还要坐在上席。这一习俗的形成是从我国母系社会制度中沿袭下来的。所谓“娘家”就是妻子的父母和家人以及族人。陕北民间有“娘家没有远近”的说法,也就是说,只要是妇女的同姓族人,就是娘家人。在以娘家为中心的基础上,依次才是“外家”和“老外家”,再次才是家人及族人。由此可以看出,浓烈的母系社会时期的思想、观念、意识至今影响着陕北丧葬文化。

  陕北丧葬礼俗中的“成服”各有不同,但孝子们的成服与我国传统习俗是相同的,都于“小殓”时完成,其他外亲有的是在吊祭时已经成服,有的则是在出殡的前一天晚上与吊祭之仪同时进行,其规模之大和礼仪之繁琐是丧事活动中的顶极,盛大的丧礼甚至要进行一个晚上。由于仪式繁杂,礼数又多,因此要有专门的人员来主持。

  在出殡的前一天,首先要举行“迎幡”仪式,“幡”是由阴阳先生或其他人帮着做成。幡的种类也很多,但主要是“引魂幡”、“钱幡”、“库幡”等,做好以后,由鼓乐引路,孝子列队,将幡迎回,竖于灵棚右侧。因为“幡”在丧事活动中被认为有拘魂的功能,魂魄见了幡就必须跟来,所以,幡一竖起,魂魄就可以依附其上。然后是“迎三代”,即将死者父母、祖父母以及先前亡去的先祖的魂魄迎回来。迎三代的俗信是,一是将死者的魂魄交给他的父母和祖父母,让他们关照死者,一是将魂魄请回来,让他们与活着的人行一次幽明之会,再品尝一下后人对他们的供祭之品。此俗信也就是在祭祀活动中一定要用“尚飨”一词的由来。

  在“迎幡”和“迎三代”之后就是迎祭。祭有多种,有祭幛,有祭品,也有祭饭。祭幛一般是面料,以灰、蓝、青色为主色,上写祭吊语,是对死者表示哀悼的词语。祭品有祭牲礼的,陕北民间有“娘家猪,外甥羊”的说法。亦有祭献纸火的。祭饭一般是将一桌酒席折算成现金,但在迎祭饭时必须端上一桌饭茶,以表示祭饭已送到。现金应放在祭饭盘中,迎祭饭后交礼房上账。

  在“迎祭”以后,晚上即将开始的“出号”、“出祭”之前是“迎娘家”,由鼓乐引导孝子们来到娘家住地,匍匐跪地,由长子、长媳向娘家人各斟三杯酒后,跪于地上,开始向娘家人汇报孝子们于死者生前的侍奉尽孝情况,有病以后的医治情况以及办理丧事的情况,等等。汇报后,请求娘家人予以指教。一般是如果孝子们孝顺父母,丧事又办得体面,娘家人夸赞几句就结束了。如果孝子们不好,丧事又办得不行,娘家人是不会依让的,必有训词来斥责,此时,总管则要加以劝解,求其忍让一时,完成葬礼。这一习俗因孝子们在娘家人面前要说许多好话,请娘家人原谅自己的不周详之处,所以又称做“下话”。下话也就是说下气话。孝子们不但在娘家人面前不能高言,低三下四地向娘家人汇报,而且对娘家人的训斥还要忍气吞声,这样才能使娘家人的气消去,所以叫做“下话”。

  “下话”以后就是“出孝”,陕北民间称做“出号”。出号的次序是先娘家,后外亲,然后是干亲。出号的仪式是,下话结束后,由鼓乐导引娘家人,孝子在后相随。来到灵棚后,娘家人跪于灵棚口,孝子们跪于其后,由主持人依照娘家人的辈分依次将孝服、孝帽披挂在受孝的身上头上后,点香、烧纸,娘家人行跪拜大礼。礼毕,高辈分的娘家人退下,与孝子们同辈分或小辈分者要向孝子们还礼。还礼后,妇女进入灵棚行哭祭之礼。娘家人出号后,其他外亲、干亲依照其辈分、亲疏等依次受号,其仪如同娘家人。如果死者的女客多,灵棚内会拥满许多哭丧者,其悲、其哀、其号哭之声,真可以达到撕心裂肺的程度,丧葬礼仪被推向高潮。

  出号后就是“出祭”。出祭也就是出祭饭,是由丧家聘以专门的厨师,制作出各式“菜肴”以祭献死者。陕北民间亦将此仪称做“出祭饭”。祭饭少则六十个碗碟,称为“半餐”,多则一百二十个碗碟,称做“全祭”,也叫大祭。这种大祭一般在“祈祜家祭”或“施舍大祭”中出现,在“香纸吊祭”中一般只用半祭。出祭之仪是宗亲五服内的孝男孝妇或死者的外亲晚辈们散跪在院中,由司仪主持出祭程序。由两个或四个端盘人,每人每盘只端一个碗碟,一边歌以挽歌或吉祥歌曲,一边舞蹈行进,穿行在孝子群中,待圆场后,舞蹈至灵棚口深深躬身,将祭饭献上,由司仪将祭饭接过依次摆于供桌之上。现有一些做法与此俗有所不同,即孝子们将一些零碎钱(或壹圆、或伍圆、或十圆)压在碗、升之下作为赏赐,让端盘人用口中所噙筷子将盖压在其上的碗、升挑开,然后用口将钱噙起,归自己所有。行此仪时还必须将盘子顶在头上,有杂技表演的形式。此俗虽有一定的观赏性,但与丧葬礼仪有悖,是不可取的,倒是前一种唱挽歌之俗与丧葬礼仪更为贴切。出祭饭一般是先出一副用菜肴制作的挽联,然后是其他菜肴。祭饭虽被称做“饭”,但却是一些替代品,不能食用,只是一种礼仪形式,与死者终去后摆上的祭饭有根本的不同。此俗因孝子们要跪在地上,端祭饭的人又是踩着各种步伐舞蹈,所以陕北民间又将此称为“踩跪”。

  出祭后是“指冥路”。冥路就是通往冥界之路。后人盼望自己的亲人在死去以后不要去黑暗的地府,希望他们能飞升到天界,成为神仙,脱离黑暗,走向光明,因此,借冥界之“冥”与光明之“明”音近和他们的美好希冀,将冥路也称做“明路”。指冥路就是为死者指出他将要经过的路程和将要到达的地方。指冥路有几种方式,有的以撒路灯的方式举行,即将朽木破成小块或用玉米芯破分为块,在油中(现已用柴油浸泡)浸几小时后即可使用。撒路灯时,由数人将用油浸过的木块点燃后分撒在道路两面,鼓乐紧跟在后,然后是孝男孝女队伍,一路哭号而行,朝着坟墓方向走去。当走到较远一点的路口处,即停下来,就地攒起土堆,点香、烧表,面朝墓地方向叩头。然后起身,围着土堆环绕三圈后结束。撒完路灯后,偃旗息鼓而回。这种撒路灯的方式是最常见的。另有一种方式是于撒路灯之前应点燃“灯山”,所谓“灯山”是在一张高桌上又放一张小桌,小桌上扣一斗,斗上扣一升子,升子上扣一盒子叠放起来成为错落有致的“山”形,然后点燃蜡烛,围着桌、斗、升、盒的边缘黏在上面,蜡烛的多少由死者的年龄决定。点燃蜡烛发出熠熠之光,显得既庄严肃穆,又能衬托出人们内心的悲哀。灯山点燃后,鸣炮、奏乐、撒路灯开始。另外,如家境窘迫或寻找不到可以用来浸润木块的油料时,亦可手提“魂灯”一路送出。撒路灯结束后,孝子们要将棺柩稍稍推挪一下,称为“顺灵”。其义是让死者知晓,出殡前的礼仪已经结束,只待明天出行,让死者一路顺顺当当走好。最后一项礼仪是给娘家送夜酒。

  指冥路时在十字路口所攒土堆也就是为土神所堆的依附之所。其义有两种说法,一是说先向土神告禀,明日死者的灵魂要从此经过,祈望土神予以关照,另一种说法是“祭孤魂”,即给各路孤魂告知,寻个方便,让死者过去。这两种说法都有民俗道理,但笔者更倾向前一种说法,因为土堆攒起以后,除了点香还要烧表,表是只有神仙才可受用的,鬼是承担不起这份礼仪的。

  出殡,出殡在陕北民间称做“发丧”,即人丧以后的尸体发出。称发丧的另一层用意是,一旦将尸体掩埋以后,丧事就已经结束,剩下的礼仪则属“祭”的范畴。

  出殡前先由阴阳先生发咒并喝唱发灵词,以咒迫使死者的魂魄随着引魂幡到墓地以后进行安葬。由于各个阴阳先生随师授业的不同,发灵词亦各不相同,但大致有相似之处。其词一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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