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总对藏族工作,很早就予以特别重视。
1949年8月16日,甘肃省榆中县解放。第一野战军指挥机关驻该县定远镇乔家营,准备进行兰州战役。18日前后,彭总叫我到司令部开会。参加会议的还有一野政治部主任甘泗淇,副主任张德生,兰州地下党市委书记杨实,专做特情工作的王新潮等同志。会上,彭总叫我们看了毛主席发给他的《关于解放西北方针的指示》电报。这个电报中的第四项特别指出:“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注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的准备。”彭总说:“这是毛主席关于准备解决西藏问题的第一个指示。看来,保护班禅、尊重班禅和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不仅是一个准备解决西藏问题的战略决策,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战备部署。我们必须认真执行,做好调查研究和准备工作。”经过讨论,彭总最后决定,将这项重大任务交给我具体负责完成。
1949年8月28日,彭总召集政治部主任甘泗淇、副主任张德生,原甘肃省地下党负责同志方刚、杨实、王新潮及我开会,对继续做好西北地区的民族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彭总说:“关于做好民族工作,回族工作方面已有了相当的基础。现在,联络部在藏族工作方面的紧急任务是:第一,要把争取和团结班禅的工作做好;第二,要把拉卜楞保安司令黄正清的工作做好;第三,要把安木多(甘南、青海与西康交界的藏区)地区藏族工作做好;第四,团结教育藏族知识分子,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创办藏族干部训练班。”
不久,中共甘肃省委成立,张德生任书记,我以一野联络部长职兼任甘肃省委统战部第一副部长(部长由省委副书记孙作宾兼任)、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主任为马鸿宾),并兼任兰州市军管会联络处工作。之所以如此,即要我统一负责专做民族、统战、联络工作,避免政出多头,人浮于事。
我们联络部遵照彭总的指示,对藏族工作进行了部署,全面开展起来。现按时间顺序记述几件主要工作(不包括班禅及西藏藏族工作)。
(一)争取黄正清率部起义
黄正清是甘南藏区的领袖人物,甘南拉卜楞保安司令。他的弟弟黄正明,是藏传佛教六大寺之一的拉卜楞寺寺主,第五世嘉木样呼图克图(蒙语,长寿的、庄严的、神圣的之意。是清朝中央政府授予藏族和蒙古地区喇嘛教大活佛的称号,是仅次于达赖、班禅的政教合一制下的大领主),法名丹贝坚赞。拉卜楞阿莽仓活佛季美慈成郎吉,也是他的弟弟,汉名黄正光。他又是甘南蒙族河南亲王滚噶环觉尔的亲家(亲王的女儿扎西才让嫁给了黄正清的儿子黄文源为妻)。黄氏家族中,因出了五世嘉木样呼图克图而被封为“尧西”(藏语,对大活佛的亲属封赠的贵族尊号),加上与亲王的亲家关系,掌握着甘南藏族地区的军、政、宗教大权。他们这个家族,在甘南、青海,甚至西藏都很有影响。大革命时期,我党曾派在冯玉祥部队做政治工作的宣侠父同志到甘南做过民族统战工作,就住在黄正清处,与黄正清结为亲密的朋友。黄正清和嘉木样活佛的汉语、汉文是宣侠父教的。更重要的是,宣侠父对他们进行了共产党主张民族平等、汉藏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在思想上给他们打下了一些进步的基础。根据这一情况,我们选派了与宣侠父有关系,也与黄正清有关系的贾志璞等同志和黄正清旧部保安团团长黄立中、拉卜楞寺大总管达吉等,带着联络部印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约法八章)和保护喇嘛寺庙、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实行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大量宣传品,一路宣传,一路张贴、散发,深入川甘交界的藏区。经过多方面的工作后,争取黄正清顺利地回到了夏河县(拉卜楞),并于1949年9月20日率部起义。彭总当即命令将黄正清在兰州新村的公馆腾出,将黄正清及其夫人策仁娜姆接到兰州,住在公馆内,一切按照固有的生活起居习惯做了安排,并由彭总、贺龙等领导亲自接见,做了亲切谈话。黄正清受到了很大感动,安心住下来,并参加了甘肃省各民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当选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委员(此后又当选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在工作中,我与黄正清朝夕相处,促膝谈心,结为好友,并通过他解决了甘南藏区若干重大的民族政策问题。
(二)创办民族学校,培养民族干部
创办民族学校,是彭总在民族工作上的又一贡献。兰州解放后,1949年9月18日,临夏军管会送了夏河县的几个藏族知识分子来兰州,其中有原国民党时的中央政治大学的学生和藏族上层子女。彭总对此很重视,亲自接见了他们。接见以后,彭总指示,依靠这些知识分子组成藏民问题研究班。参加藏民问题研究班的有黄培德、韩志华、吴振纲等7名藏族青年和1名汉族青年翻译杨生华(黄正清的秘书),地址设在马步青家的花园。后又从兰州大学吸收了几名愿做民族工作的汉族青年,增加到十余人,并请兰州大学少语系藏语组的高年级学生任教,其中有李天助(李佐民)。这个藏民问题研究班由我任主任,具体工作由联络部的秘书科长王直同志负责。
在藏民问题研究班的基础上,联络部决定扩大招收学员,派了青海藏族知识分子西绕、黄培德等人去甘南和青海东部各县招收藏族学生。招收学员主要是藏区头人的子弟和寺院的青年喇嘛,共70多人。于是改藏民问题研究班为藏民学校,由我兼任校长,具体工作仍由王直负责。以后,又陆续从农牧区招收一批藏族牧民的子弟,到1949年底,学员已增加到120人左右。
1949年11月14日,毛泽东主席在给彭德怀和西北局的《关于大量吸收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电报中指出:“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区,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请你们注意这一点: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为此,彭总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的会议上,提出成立西北民族学校。1950年1月,将藏民学校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简称革大三部),由我兼任主任。有各届的学员近300人,但主要还是藏族。名为革大三部,实际上仍属西北军区联络部领导管理,其师资、经费、供应都由联络部负责。革大三部先后办了两期。经过一段时间筹备后,彭总又命令以革大三部为基础,于1950年8月成立了西北民族学院,由西北军区与西北军政委员会双重领导,它是新中国最先创办的一所民族学院,为培养藏族、回族、维吾尔等族干部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三)正确处理甘南夏河县叛乱事件
1950年3月间,由于临夏地委犯有“左”的错误,一方面鼓动河南亲王的属民、新吸收的共产党员吴振纲等去斗争河南亲王及黄正清的儿媳扎西才让,并准备弄去游斗;另一方面,对拉卜楞寺的阿莽仓(黄正清二弟)活佛,按内地斗地主的办法进行斗争;并把阿莽仓的属地阿木起乎部落的一个主要头人暗杀了。这样,就引起了阿木起乎叛乱。河南亲王的管家将吴振纲暗杀了;他们还扬言要缴夏河县公安局的械。乱子越闹越大。甘肃省委和西北军区决定派我作为省委和军区的全权代表,带上一个加强连,去处理这一事件。我对甘肃省委书记张德生说,解决民族问题,必须通过民族领袖人物才能顺利解决;解决夏河问题,必须通过黄正清去解决,否则,不要说给我派一个连,就是给我派一个团,也解决不了。张德生同志同意我的意见,就让黄正清同我一道去处理这一重大事件。
我们到夏河时,夏河县县长黄祥(藏族,原黄正清保安司令部的一个团长)当时被认为是藏族上层的“左”派人物,在临夏地委派驻夏河的某副专员“左”的错误支持下,积极进行反黄正清系统(包括拉卜楞寺)的斗争。他们正在组织人白天示威,晚上打枪,要求交出杀害吴振纲的人犯。阿木起乎部落的骑兵为了保护黄氏和寺院,也全部调来,包围了夏河,大有刀出鞘、弓上弦,一触即发之势。我通过黄正清做寺院和阿莽仓工作;通过黄祥去做“左”派的工作。首先缓和了仇杀血战的危机,然后经过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与艰苦耐心的调解工作,终于得到了和平顺利的解决。最后决定:将打死吴振纲的主犯(黄正清尧西的总管、河南亲王的总管)二人扣押交兰州法院审判;黄正清同意给50万大洋的赔偿费,在夏河建立图书馆;黄正清的儿子黄文源送去学习。同时,我们在返回兰州路过甘南藏区卓尼县时,对另一位藏族青年头人杨复兴进行了访问,对他的汉族王母进行了拜访。杨复兴的封号是卓尼王,他是国民党中央政治学院蒙藏班的毕业学生,国民党给他送了一幅“西天一柱”大匾。这个人为人比较开朗、忠诚,汉文汉语程度都比较好,很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经过交朋友、谈心等争取工作,他欣然随我们到兰州民族学校革大三部学习,并经我亲自介绍加入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之后,又被选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委员。后任甘肃省人大副主任。
根据上述情况,我于1950年4月21日给甘肃省委和西北军区写了《关于夏河(拉卜楞)问题的综合报告》。张德生同志阅后转报西北局,西北局习仲勋书记认为这份报告很好,批示以《夏河工作经验——范明同志的工作报告》为题,于1950年在《西北党内通讯》第54期上发表。《关于夏河(拉卜楞)问题的综合报告》内容如下:
(1)夏河(拉卜楞)是安多藏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中心,又是内地与藏区物资交流的集散地,黄、洮、夏三大河流分布境内,水草肥美,盛产皮毛、药材,为出口贸易的重要资源地。人口8万多,除少数回汉商人外,90%以上都是藏民。但由于神权封建势力的长期压迫与统治,其社会性质还是一个半农半牧半奴隶与初期封建社会的混合体(还有极少一部分商业资本主义),军事、政治、经济、文化都披着宗教外衣,互相为用,极端复杂。故对夏河问题,不能简单地看成一个县份问题。1920年嘉木样五世坐床后,黄氏父子即以娘家人的身份,开始掌握军政教权。1925年至1926年青马(即青海马麒)侵占拉卜楞,以黄正清为首的藏族军,奋起抵抗,苦战数年,伤亡近万,相持不下,后经宣侠父同志大力协助,于1927年始将拉卜楞改辖甘肃,设夏河县。黄正清之威望,除宗教关系,即基于此。更兼为人聪明稳健,善拉拢,擅调解,阴险谲诈,别人做坏事,自己享实惠,四平八稳,在夏河统治20余年,从未杀过人,亦无直接恶迹。反对派对其最大批评,亦仅为“好事没做下,坏事也没做下”而已。现任县长黄祥,原系五世嘉木样随从,曾任黄正清部团长,在反青马斗争中,勇敢善战。高利盘剥,富有财产,为当权派重要助手,过去威信,仅次于黄正清。解放后,与黄正清分裂,靠拢我们。因与杨世杰贪污等影响与当权派之反对,威信不高(过去的威信,主要是因与当权派合作而得来的)。因而在夏河形成了当权派力量特别大,中间派力量不大,进步力量极小的态势。
(2)临夏地委未能针对以上具体情况,慎重地采取团结各族各阶层,先求稳定社会秩序,然后逐渐求得民主改革的正确方针,而错误地搬用内地斗争恶霸,发动群众的狭隘经验(某初去拉卜楞时,地委讨论决定,为了争取群众,必须给黄正清、阿莽仓和寺庙以打击)。掌握政策不稳,对极其复杂而落后的拉卜楞,采取了简单急躁的大改革,过早而且过火地打击了在群众中还起决定作用的当权派,取消了黄正清的保安司令,斗阿莽仓的襄佐,并撤销其职务,取消了寺院和河南亲王府的一切特权。甚至中间士绅黄立中,因与黄正清有关系,而撤销其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再加上工委书记霍德义,县长黄祥,副县长张月胜,公安局长张恒有等,在投机分子杨世杰和李文虎欺骗利诱下,拖入杀人越货、贪污腐化的可耻泥淖中,予当权派以反攻机会,结果造成吴振纲同志被刺,县府政令不出门,工作人员无饭吃,社会秩序不安,人心思黄的混乱局面,使党的威信受到不少的损失。
(3)临夏地委方针上错误的基本原因是:既不了解当地具体情况,又没有很好地进行调查研究,把极少数进步青年和某些投机分子(如杨某等)的“左”倾报复情绪(进步分子和投机分子的“左”倾情绪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但在现象上是相同的),误认为是广大群众的普遍要求。把当权派在混乱之际的暂时隐蔽退却,误认为软弱无力。把从当权派中分裂出来只能有一部分代表性的黄祥(现县长),误认为可以基本代表当权派的力量。因而错误地把自以为是的狭隘战线代替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把党的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局限在极少数进步分子和代表性不大的上层分子的狭小圈子里面,而把代表性最大、力量最强,且愿意与我们合作的当权派一脚踢开,关在统一战线的外面,既如此也就不能不把当权派当做他们狭小圈子战线斗争对象或打击对象。认为既有统一战线,就必须有斗争对象,好像抗日统一战线要抗日反蒋,农村统一战线要反霸的道理一样。因而就不可能采取团结各族各阶层、各部落,调解其内部纠纷,首先求得稳定社会秩序,然后逐渐求得民主改革,以符合于藏民的长久利益。而是离开了阶级立场,歪曲了党的政策,站在脱离广大群众的少数积极分子和从当权派内部分裂出来的分子的立场上,毫无原则地支持黄某某、杨某某等的错误和某些错误、罪恶行为,以为在反对当权派,实际上则是制造并扩大藏民内部的纠纷;主观愿望上欲借此以争取群众,孤立或战胜当权派,结果恰恰相反,战败了自己,孤立了自己,支付了很大的代价,走了弯路。又得重新把当权派请回统一战线里面来,从头做起。虽然如此,但地委和工委在反对“马上共产”(杨某某等的口号)和没收黄正清、阿莽仓财产等问题上是正确的,给当权派留了余地,也给党留了争取黄正清、阿莽仓并挽回党在夏河群众中威信的余地,否则是不堪设想的。
(4)我们在夏河工作了一个多月,经批准解决了很多问题,如停止了乱杀乱打乱没收的严重现象,解散了“祸根”——民兵司令部和公安局。公平合理地处理了很多案件,调解了很多藏族内部和藏、回、汉各族间的纠纷,初步挽回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取得了某些经验教训:
(甲)夏河政权的中心问题,是表现在藏族内部派别斗争上面,既不能由旧日的当权派重新复辟,“一统天下”,亦不可能由仅代表一部分中间力量的黄祥派继续下去,进步力量的代表人物又未形成。在这种情况下,曾以临夏地委好恶为标准组成的半联合政府状态,必须迅速结束。而应本着团结各族各阶层人民到党的周围,以党为领导核心的原则,按照各阶层、各寺院、各派、各族代表性的大小比例,吸收其代表性的人物参加政府和协商会,组织真正的名副其实的联合政府,以工委书记暂代县长,以黄培德(进步青年为各方面所欢迎之人物)、达吉(拉寺襄佐)、贾志蹼(联络部干部,可代表黄正清,但完全可以听党的指挥)、耿登(沙沟寺襄佐,可代表教权不属于拉寺的四个乡)为副县长,并吸收其他小部落和派别的人物在常委内,调升黄祥到省或分区工作,调杨世杰和黄文源到西安学习,实现初步的区域自治的联合政府。这是夏河政权改组的基本问题,也是稳定夏河社会秩序的先决条件。
(乙)对少数民族特别是藏民的“少数民族感”的情绪,必须要有深刻的体会和正确的认识,这是和少数民族群众搞好关系的重要条件之一。我们出身于大民族的某些同志,对自己从大民族中带来的大民族优越感,毫不觉得奇怪,而对少数民族由于在历史上长期受大民族欺骗敲诈剥削压迫,而产生的怕人看不起以及所谓“愚而诈”(实际是抵制大民族的不信任态度)和“谣言多”等少数民族的落后感,抱着一种深恶痛绝和讥讽的态度。这是完全违背历史唯物观,即阶级观点的错误认识。要了解他们所以怕人看不起的基本原因,是因为他们长期被大民族看不起而产生的民族自尊情绪,我们应在生活、语言、礼貌和感情上,予以特别照顾。所谓“愚而诈”同样是由于他们长期受大民族的欺骗和敲诈太多而学会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防御性的进攻战术。当我们共产党还没有用尊重他们的足够事实证明之前,他们是无法把我们从一般汉人中分别开来的。至于谣言多,的确是事实,但我们绝不能认为所有谣言都是特务、坏人所造的,也不能完全采取一概不理的态度,而应认识到,在他们缺乏科学知识和政治常识情况下,谣言往往作为政治斗争工具出现。因此,必须善于透过谣言,而采取其真实意图作为参考,这也是在少数民族工作中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丙)根据此次工作经验,对少数民族内部纠纷(教派、部落斗争等),应本着团结调解方针,站稳党的立场,发挥党的领导和核心作用,主动地、自觉地把当地所有各派各阶层各个斗争的双方,首先争取团结在党的周围,使党有了威信和力量,然后予以适当说服解决,才能发挥力量和效果。在处理夏河很多纠纷案件中,完全证明了这点。同时要十分注意反对“坐山观虎斗”的自流态度和“和事佬”的帮倒忙态度,利用矛盾拉甲打乙,陷自己于教派或其他派别斗争中的态度。但亦绝不能因此而取消了对进步方面的正确的必要的支持,就是说,若进步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是正确的,且为当地广大群众所拥护的条件下,必须支持其意见,而说服其反对方面。相反的,不管进步方面如何进步,但其意见和要求为脱离群众的,则必须予以说服纠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有理有利有节地实现党的团结调解方针,不致陷于派别斗争和失掉立场的错误中。嘉木样六世转世选举会议中,因为我们支持了贡唐的意见,而得到了完满的结果,便是证明。
(丁)对宗教问题:除直接宣传其有保持或改革的自由外,间接的应以稳定社会秩序,大力发展藏区经济、交通、文化为改革宗教的基本武器,不要过早地空喊改革,空喊反对。我们可以看到,凡是交通比较便利,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沿夏河公路,夏河街上等处),对宗教的迷信程度,便很自然的淡薄,凡是由草地来的游牧群众,便特别的深固。凡是到过内地的活佛喇嘛等,大部娶妻生子,形同还俗,便是很好的事实证明。
这个报告,是我根据彭总对藏族地区工作指示的精神写的,贯穿了彭总对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个观点:第一,刚解放时,马上就出头露面的积极分子,一般不是真正代表群众的觉悟分子,不要把他们当左派,而是要教育他们,利用他们,站住脚跟;第二,民族工作必须依靠上层,通过上层,接近群众,争取民族团结;第三,不能用汉族地区的搞土改那一套发动群众的工作方法来对待少数民族,特别是对待宗教。宗教是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鸦片是物质的,采用强迫的办法来戒,这是比较容易的;但是消灭精神鸦片,用强迫的方法是最愚蠢的。在民族关系上,由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民族压迫政策,在大民族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民族矛盾中的大民族好比是“矛”,常常是进攻的一方;少数民族好比是“盾”,常常是防御的一方。要解决民族矛盾,首先要放下“矛”,停止大民族主义;这样少数民族才能放下“盾”,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毛主席看了这个报告后,曾给李维汉同志说:这个报告写得很好,是民族统战工作的又一份“隆中对”,应予通报参考。
(四)调解甘青两省藏族草山纠纷
华里其哈是横亘在甘肃省夏河县与青海省同仁县之间的一座长约30华里,宽约五六华里的草山。1915年以前,这个草山是同仁县加吾部落的草山,以后为夏河拉卜楞甘加部落所占。甘加、加吾两个部落因争夺这块草山,经常发生械斗。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每年都要大打一次,胜者占据草山,败者逃跑。1950年,甘加、加吾两个部落头人,又在调集兵力准备械斗。彭总指示由甘、青两省组织调解代表团,去调解这场草山纠纷。西北军区和甘肃、青海省委、省政府派我为全权代表,扎西旺徐(藏族,长征时参加红军,时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为副代表;因考虑到应有拉卜楞方面的头面人物参加,就决定黄正清也为副代表。我同黄正清等人一道来到夏河,我对黄正清说,我相信你会处理好这件事的,也会保护我的安全的。黄正清为了显示一下他在这个地区的权威和势力,派人下了一道牌子,当我们来到距离夏河有15里时,集合了寺院喇嘛2000多人,各部落骑兵(实际是牧民)3000多人,列队欢迎。
我先做好黄正清和拉卜楞寺管家达吉的工作,叫他们大让小,让出一道山沟给加吾部落。在黄正清的院子里,群众不同意,很多群众请求黄正清千万不要答应,把头在地上磕得直响。经过我做工作和鼓励黄正清以团结为重,这时黄正清才站起来宣布,同意我们的调解。群众便哗然,口称“拉索”叩头同意。
做好甘加部落这边的工作后,我又亲自去做加吾部落的工作。我来到加吾部落时,加吾部落的头人在一个像馒头的山头上扎着帐篷,只见旌旗满野,号角齐鸣,用黄绫从山下直铺到山上的迎客帐篷口,周围有持刀荷枪的壮士警戒。我行至山下,给我让出一条道,两旁是赤臂露胸的壮士,刀矛交错,枪剑林立,真是刀出鞘、枪上膛,刀光剑影,真有一触即发之势。加吾部落的头人叫多日杰,他有历史上受封的文书。我行至帐篷口,多日杰向我献哈达,捧出三杯酒看我敢不敢喝。我端起三杯酒一饮而尽,多日杰立刻跪在我的面前高声喊:“平布啦(大官)!我们这个草山是受封的,我们有官方的文书,甘加抢占了草山是无理的,你应主持公道,把草山断给我们,不然,我们就要拼命了!”
经过调解协商,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从华里其哈草原中央点起,依地形向东南、西北两端延伸到赛庆沟的左右两山顶的中央线为界,平均分配;以东归甘加部落所有,以西归加吾部落所有。我们将这个方案报甘肃、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协所写的《民族团结好,草原气象新》一文,载有关于解决这一草山纠纷的记事:
1951年5月,西北民委又会同夏河、同仁两县人民政府组成落实划界的委员会,并于7月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的大庆日子里,踏勘划界结束,同时召开群众团结大会,签订划界书,制定《团结爱国公约》……那天,各族人民载歌载舞地唱歌:
在那高高的雪山顶上,
放射出金子般的光芒,
它驱散了草原上的乌云,
点亮了藏族人民的前程。
在那碧绿的赛庆草原上,
格桑花发出沁人的芳香,
加吾甘加牧民团结携手,
互献哈达祝愿吉祥圆满,
百年冤家变“亲家”。
这次调节草山纠纷是成功的,后来,还据此拍成了第一部民族工作方面的故事片电影《金银滩》。通过这次调解草山纠纷,使我亲眼看到藏族头人的能言善辩,他们口齿流利,出口成章,条理分明,抑扬顿挫,刚柔相济。讲到激烈反对时便拔刀抽剑,以示愤慨;讲到同意赞成时,便伸舌叩头,以示忠诚。同时,使我再一次深深感到,在少数民族中,领袖人物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做好上层的工作,才能做好群众的工作。
(五)平息马良在甘南、川北藏区的叛乱
1950年冬,台湾国民党残敌,利用美国高空飞机,给潜伏在甘南与川北交界广大草原地区的匪帮头子、回族马良,投下了新式武器和委任马为西北“剿匪”总司令的委任状、大印;命他在该地区进行所谓反攻叛乱,打家劫舍,胁迫藏民。马良土匪武装有1000多人,气焰十分嚣张。与此同时,台湾又给投下了委任黄正清为守备总司令的委任状和大印。马匪秘密勾结黄正清的儿子黄文源(国民党南京政治学院蒙藏班学员),把委任状和印信转给黄正清,要他逃回甘南共举叛乱。黄正清在接到这些伪件后,深夜找我报告了这一严重情况,并要求把黄文源和这些伪件上交军区,他愿亲自出马,率领藏民武装协同解放军进剿马匪。我赞许他这种大义灭亲、爱国爱党精神,但劝他不要操之过急,先把黄文源稳住,把伪件秘密上交,待与西北军区和甘肃省委商议后再说。可是,由于这时彭总已去抗美援朝,我已奉命筹备进军西藏事宜,对地方工作和当地军事工作已很少过问,说话不灵。当局收了伪件,但对我提议黄正清率部与步兵团协同进剿意见,由于“左”的看法干扰,未予采纳。甘肃省军区派了一个骑兵团,深入甘南藏区追剿。由于地形不熟,情况不明,藏族群众不帮,剿来剿去,剿了一个多月,毫无寸功。正如该团汇报情况时所说的那样:过去我们在内地作战,由于有群众帮助,如鱼得水,得心应手,战功辉煌,现在我们在藏区作战,好像瞎子摸鱼,摸来摸去,不但摸不到一条鱼,反而遭到鳄鱼的深夜袭击,受了不少损失,天明追捕,却是无影无踪,不辨东西南北,无人可问。人员马匹不断减员,粮尽草绝,只好撤回休整,待机再剿。甘肃省委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必须走藏族上层领袖人物和藏族群众路线来解决问题,取消对黄正清的怀疑或顾虑,由我动员黄正清亲自出马,出任甘南剿匪司令员。
黄正清回到夏河县(拉卜楞),振臂一呼,三天之内就组成了藏族剿匪团(实际上只有300余人),配合我军骑兵团,向甘南与川北(原西康北)广大草原地区,对马匪进行第二次围剿。黄正清以拉卜楞寺活佛嘉木样活佛娘家尧西的身份,向甘南和川北藏区(黄正清原系西康理塘康巴人,其父为康巴大头人)所有寺庙和头人发布了会剿马匪的马牌通知。因而,剿匪部队所到之处,藏民头人和藏民武装群众,跑马鸣枪,夹道欢迎,欢呼雷动,还派出精干骑兵部队随军进剿。黄正清采取了撒下天罗地网,昼夜不停奔袭的战术,使马匪抱头鼠窜,无喘息之机。同时,认真执行优待俘虏政策,将马良带回兰州,由兰州回族首领出面担保释放,并在民族事务委员会安排了工作,改恶从善。并派人将甘南潜藏的匪徒也全部叫出投案自首,对稳定甘南局势起到了有益的作用。黄正清这一功绩受到中央军委的嘉奖,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事后,甘肃省军区徐国珍司令员感慨地说:“黄正清一个藏族领袖,在平息甘南叛乱事件中所起到的作用,比十个骑兵团的力量还大。这是党的民族统战政策的伟大胜利。我们这些搞枪杆子的人,从处理这一事件的实践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