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宗教存在着宗教神道与宗教人道的尖锐矛盾,而以尊神为核心的神道是难以讲人道的。“谁只要爱了上帝,谁就不再能够爱人;他对人间的一切失去了兴趣。”(《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下卷)因为,宗教不仅是社会道德败坏,怠惰成风的原因,而且是民族仇恨和战争的根由。尽管个别虔诚的宗教信徒,由于恪守宗教道德的信条而成为信男善女,甚至是道德高尚的楷模,但在罗马教廷支配一切的整个世纪里,各个不同的宗教系统为了自己“惟一正确的神学学说”,不惜大批残害异教徒,进行无休止的宗教战争。信徒们为了表示对神的虔诚不惜采用人祭或自残。由于宗教观念上的一点点分歧,就使人们从此成为敌人。为了一些神学上的臆说,一些民族和另一些民族便势不两立,君主防范着自己的属下,公民们对自己的同胞兵戎相见,父辈厌弃自己的子女,子女则用利剑来残杀自己的父兄,夫妇离异,亲属不相认。凡此种种,一直是近代进步思想家激烈抨击的众矢之的。
中国的情形却不一样。因为在中国,不论是道教还是佛教,都未能成为“国教”,也未出现过政教合一的局面。佛道二教势力的发展,也从未达到可与朝廷分庭抗礼的程度。尽管几乎人人都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善恶报应并不是一种宗教。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便不可能出现类似欧洲、阿拉伯等宗教世界的宗教战争和对异教徒的残酷迫害。另一方面,善恶报应毕竟是一种宗教观念,它满足了宗教观念比较淡薄的中国人对精神麻醉的需求,同时又没有达到使宗教神道掩盖宗教人道的程度。相反,它那神灵主宰人间善恶的信条,倒给封建社会的纲常伦理披上一层无比神圣的面纱。因此,那“只可容一种感情的心灵”的中国人便可以主要地放在爱人类即调整人际关系上,使善恶报应宗教人道的社会作用在中国显得非常突出。
人之常情,畏死而乐生,忌祸而冀福。行善得福,谁人不喜!作恶招祸,哪个不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不到,时辰一到,一定要报”;“善恶到头终有报”;“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在在处处有神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舆论弥漫于社会,广泛影响人们的意识,制约着人们的行动,并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很多世纪以来,作为道德载体的善恶报应,成为强有力的动力,控制人们的情欲和种种越轨的恶念,并强迫他们成为有德行的人。在国家动乱、纲纪倾颓的时候,甚至主要就是依靠善恶报应来维系社会的。元人魏初《青崖集》卷三说:“当河朔溃裂,纲倾维崩,人心之存,唯有畏鬼神、邀福幸而已。然扩是以往,则犹可以扑虐焰而戢毒螫,是以君子尚有取于斯焉。”连那些无所畏惧,靡所不为的恶棍也要慑于报应的神威。这些人在多次为非作歹之后,由于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和鬼神报应的威慑,又不时看到某些作恶者“受到神灵惩罚”,使之对自己的罪恶感到越来越严重的惊恐。这种惊恐不断积累,引起心理与精神的失衡,最终导致这些人令人莫名其妙的歇斯底里总爆发。有的会在办事时忽然瞪目而起,手足挠乱,好像与人撑拒厮打。有的杀人害物完全无人知晓,竟会忽然自首报案,甚至像被托魂似的表现出被害者的语态和动作习惯,乃至于操刀自残。
《聊斋志异》卷七记载:李司鉴打死自己的老婆,保甲长申报官府,已立案审查。李在经过官府时,忽然从肉架上拿了一把屠刀,跑进城隍庙,跳上戏台,跪在神龛前,自己说道:“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在乡党颠倒是非,令我割耳。”于是将左耳割落,抛台下。又说:“神责我不应骗人银钱,令我剁指。”于是将左指剁去。又说:“神责我不当奸淫人家妇女,使我割阴。”遂自阉,昏迷至死。
钱泳在《履园丛活》一七中说:康熙年间(1662-1722),我家乡有个叫黄君美的人,喜欢结交胥吏捕役,无恶不作,被其害者不可数计。一天忽然发狂,手持利刃,赤身裸体跑出家门,在人群中自割其肌肉,每割一处辄自言:此某事报。割其阴,说:“这是淫人妻女报。”割其舌,说:“这是诬人妇女良善报。”……这样折腾了一两天,最后以刀割腹,至心而死。
一般笃信善恶报应的群众,更是战战兢兢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之一步,惟恐神灵降罚。因此,善恶报应在调整封建时代人际关系,抑恶扬善美化社会风尚方面产生了足令后人叹为观止的巨大作用。
它使人互敬互让,有无相助,患难相救,死丧相恤,形成一个和睦友好,俨同一家的邻里和社会关系。
古人小至与人同坐的夏择凉处冬寻暖处,与人共食的多取先取;大至疾病死丧的相恤,水火盗贼的相救,莫不注意妥善相处。根据亲疏与财力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帮助。而“让”,则是古代民间处理邻里关系的重要原则。宋代俗语说:“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戒子通录》卷一)其不宽让者,就是不德,就要受到神明的惩罚。
古代民间有所谓“暖房”的礼俗。《清波别志》说:宋代老百姓有迁居新房者,街坊邻里即主动凑钱集资,治办酒食果品,拿来与主人同饮相贺,叫做“暖屋”。《辍耕录》卷一一也记载了元代民间的这一习俗。当时叫“暖屋”,又叫“暖房”。暖房的意思,大约是因为新宅尚未经人居住,遂邀集多人在其中饮宴嬉戏,以为厌胜。虽属迷信,却真实表现了当时邻里互爱、互助的纯朴之情。
暖房之俗,唐朝已经有了。王建宫词云:“太仪前日暖房来,嘱问昭阳乞药栽,敕赐一窠红踯躅,谢恩未了奏花开。”其后历宋、元、明、清,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民间还在流行。成书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卷四一说:今人移居新宅,亲戚邻里常常馈送酒食,在新居中会饮,叫“暖房”,又叫“温锅”。
清代还有“暖寿”的习俗,《陔余丛考》卷四三记载:生日前一天,亲戚朋友和街坊邻居即凑钱买办酒食,到生日者家会餐祝贺,叫做“暖寿”。
古代乡里民众,凡遇他人有酗酒赌博、斗殴聚讼、言行逾违、怠惰不节等过失行为,必相规劝;凡遇邻里有红白庆吊之事,必量其力之大小度其情之亲疏以相助;凡遇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贫乏诸不幸事故,必相恤相救。乡有其约,约定成俗,其俗之美,宋代南北两京堪为代表。
《梦华录》卷五《民俗》记载东京(开封)民风:
加之人情高谊,若见外方之人为都人凌欺,众必救护之。或见军辅收领到斗争公事,横身相救,有陪酒食檐官方救之者,亦无惮也。或有从外新来,邻左居住,则相借动使,献遗汤茶,指引买卖之类。更有提茶瓶之人,每日邻里互相支茶,相问动静。凡百吉凶之家,人皆盈门。其正酒店户,见脚店三两次打酒,便敢借与三五百两银器,以至贫下之家,就店呼酒,亦用银器供送。有连夜饮者,次日取之。诸妓馆只就店呼酒而已,银器供送,亦复如是。
《梦粱录》卷一八记载临安(杭州)民风:
但杭城人皆笃高谊,若见外方人为所欺,众必为之救解。或有新搬移来居止之人,则邻里争借动事,遗献汤茶,指引买卖之类,则见睦邻之义。又率钱物,安排酒食,以为之贺,谓之“暖房”。朔望茶水往来。至于吉凶等事,不特庆吊之礼不废,甚者出力与之扶持。
一般人长期定居一地,习惯成自然,以为一切莫不应该如此,不知其美恶。而在一个异族人的眼中,这一切却又显得无比的清新奇异,他们从比较文化的视角所作的记载和述评,往往能真实体现该民族文化的特质和价值。马可·波罗于宋末元初行抵临安,耳闻目睹,叹为神奇。《马可·波罗行纪》一一五章记载道:
行在城之居民举止安静……诸家之间从无争论失和之事发生,纵在贸易制造之中,亦皆公平正直。男与男间,女与女间,亲切之极,致使同街居民俨同一家之人无异。
无(互)相亲切之甚,致对于彼等妇女,毫无忌妒猜疑之心。待遇妇女亦甚尊敬,其对于已婚妇女出无耻之言者,则视同匪人。彼等待遇来共贸易之外人,亦甚亲切,款之于家,待遇周到,辅助劝导,尽其所能。
湖中(指西湖)有两岛,各有宫一所,宫内有分建之殿阁甚众,脱有人欲举行婚礼,或设大宴会者,即赴一宫举行。其中器皿布帛皆备,是皆城民公置,贮之宫中,以供公用者也。有时在此可见人众百群,或设宴会,或行婚礼,各在分建殿阁之中举行,秩序严整,各不相妨。
马可·波罗之后两百多年,又一位外国旅行家阿克巴尔来到中国,所见所闻,使他赞叹不已。回国后,他把自己的旅华经历编为一书,这就是有名的《中国纪行》。书中由衷地称赞道:
在世界上除了中国以外,谁也不会表现出那样一种井井有条的秩序来。毫无疑问,如果穆斯林们能这样恪守他们的教规——虽然这两件事无共同之处——他们无疑地都能按真主的良愿成为圣人。(第四章)
整个中国人,从平民到贵族都培养得懂礼节,在表示尊敬、荣誉和沿守礼节方面,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们相比。(第六章)
两宋都城商品经济最发达,其民风尚且如此纯美古朴,其他城乡风俗之美,当有过之而无不及。
善恶报应使人们敬老爱幼,养生送死,勤劳节俭,进一步发扬了中华民族孝亲、勤俭的传统美德。这些在第三章剖析善恶报应的内涵时已经论述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