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善恶报应习俗极其芜杂,若细加钩沉厘别,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由个人行善作恶而招致的赏罚报应,二是由皇帝和各级官府行为所引起的灾祥报应。前者又可分为杀生报、善报与恶报、不孝报与孝报、逆神报与佞神报以及冤冤相报等类。恶报中包括偷盗、淫恶、口恶、贪欲、暴虐、借钱物不还、忘恩负义、侈靡懒惰之报诸名目,善报中则有拾金不昧、行义孝友、赊济贫民、仗义执言、扶危济困或为官廉正等内容。
说来有趣,在中国流行了几千年的善恶报应习俗,不过是一些令人不屑一驳的荒诞无稽的不实之谈。你看,那些束身修行、虔心行善、奉佛喜舍的人,却不免终生困顿。就说天子吧,佛陀肯定乐意向他们献媚讨好,给他们赐福延寿,以换取他们对佛教的更大扶持。结果如何呢?梁武帝三次舍身同泰寺,卒至饿死;后陈武帝也舍身大庄严寺,第二年即驾崩;唐懿宗在禁中设讲席,躬自唱经,在咸通十四年(873)还遣使迎佛骨,竟于当年秋天谢世;元仁宗用金字抄写佛经,共耗黄金二千九百两,也只换得两年的吃饭时间。相反,那些讲究口腹之欲的官僚士大夫及豪绅富商们,生蟹投槽欲其味入,鞭鱼造脍欲有经纹,聚炭烧蚌,环火逼羊,开腹取胎,刺喉沥血,敲猴颅而吸其脑,漫火炙鹅而食其掌,作汁烹煎,巧意庖丁,却不改其富贵荣华,耆寿而终。甚至奸人妻女,夺人田畴,杀人放火,剥人皮,抽人筋,依然仕途亨达,家门昌盛。因此,南朝时戴逵就已经指出:“有束脩履道,言行无伤,而天罪人楚,百罗备婴(撄);任性恣情,肆行暴虐,生保荣贵,子孙繁炽。”(《广弘明集》卷一八《释疑论》)揭露了善恶报应的荒谬。
善恶报应确实是荒谬绝伦,但绝大多数古人对它的迷信却未因此而稍减。其不验者,或知而不论,闻而不传,或以所积善恶未盈及祖先遗德遗恶解释之。其验者,则千人道,万口传,以为立身处世之借鉴及教诲子孙之圭臬。这无疑是一种非常矛盾的现象。为什么会这样?苏联学者约·阿·克雷维列夫《宗教史》一书指出:“人的生活实践和理性对于臆造的观念,要在别处定会大张挞伐。但在这里却沉默无言了。人的需要,心愿,‘无力达到的欲望’,凡此都掩饰和回护着这类虚幻的观念,因为这些观念昭示出摆脱绝境的生路,或至少使这种遭遇有所减轻。宗教迷误之所以不为逻辑和实践所攻破,只是因为在生活中备受压抑和惊吓的人感到急需把这种引为慰藉的迷误当作真理来加以信奉。”
现代大众传播学和社会心理学关于社会信息传播规律发现,受传者在可以获得的大量信息中,特别注意选择那些同他立场一致、同他信仰吻合,并且支持和证实他的原有价值观念与实际行为的信息,而总是下意识地回避那些与自己固有观念相龃龉的、与自己情绪状态相抵牾的信息。这是选择性接收。其次,对于同样一个信息,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这种理解为人们固有的态度和信念所制约。这是选择性理解。其三,人们容易记住自己愿意记住的事,而容易忘记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是选择性记忆。一句话,接受者通常是有选择地接受、理解、解释和记忆信息。这种理论,使我们理解了古代人对报应悖谬的一面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对善恶与福祸相应的一面,哪怕是牵强附会,也笃信不疑并热心再传播的现象。而且在这一传播规律的支配下,使一些有明显缺陷的荒谬观念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从而加强了它的蛊惑力。
以轮回转生观念为例。因佛教的影响,我国民间在东晋时便接受了轮回转生的观念,但转生者大多缺乏对前生的记忆能力和对前生技能的承续能力。而如果没有记忆的线索和前世联系,实际上就是别人的存在。然而,所有这些缺陷后来都在传播过程中得到了弥补。唐宋时期,在大量的轮回转生传说中,不时可以发现谓转生者“言笑动作,神采容貌”与前世“不见少异”以及“生而能语”、“幼而通悟”、“知前生事,历历备记”的记载。到明清时期,转生者对前世的记忆几乎达到无懈可击的程度。他们不仅能准确地记述前生是某邑人、常栖某处,庭院中的各种陈设以及花树的种类与排列,而且对前生所学的五经史汉,能过目不忘。个别转生者刚生下还没满月就会说话。对来访者甚至能听声辨人,直道其姓甚名谁,应答如大人。对前世技能的“继承”也更成熟了。前世为高僧者,必然经常诵经礼拜,与释子往来;前世为名士者,肯定喜欢笔墨,弄粉调朱,吟花讽月。清代还有人从外国引进一种催眠术,能使人回忆前生事。《清朝野史大观》卷一二记载:陕西某君善此术,此君在恍恍惚惚间,忆述自己前生是樵夫,在一座山中种菜砍柴奉养老母,娶妻生有二子,年纪四十余。以下的事就不知道了。该书作者说:这大概是濒死了吧。子虚乌有的轮回转生观念,竟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完善,使人觉得它“凿然有之”、“不诬也”。这种现象的产生,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人,作为附属于一个大的全体的部分,不能不感受全体的影响。社会心理学认为,由于实际存在的或头脑中想象到的社会压力与团体压力,使人们产生了符合社会要求与团体要求的行为与信念,以避免因单独持有某种信念和态度而造成的孤立,个人不仅在行动上表现出来,而且在信念上也改变了原来的观点,放弃了原有的意见。这就是从众心理。心理研究还证明,一个人的从众行为与他智力水平的高低、自尊心的强弱有关。也就是说,智力水平低而自卑的人比别人更容易被劝服,发生从众行为。
封建时代沉重的经济剥削与教育机会的奇缺,造成了广大群众的极端愚昧;千百年来不断强化的封建专制高压,塑就了普通民众畏官怕事的强烈的自卑心理,很难设想他们在社会舆论压力很大的时候,能够持不同意见或站出来反对,不随大流。事实是,缺乏文化素养的古代民众,不但极易发生从众行为,而且对一些不随俗者“大张挞伐”。
《履园丛话》记载:江阴有个读书人陈春台,一天出门碰上旋风,回家不久即发病,家人叩问诸巫,说是“东平王为祟”,竞相延请祈禳。陈氏素不信神,也无可奈何。又有浙江巡抚阮云台,天大旱时未循俗例往天竺进香,遂使人心“大不服,啧有繁言”。《见闻杂录》卷三记载了一件发生在明代隆庆丁卯年(1567)的事。那年江南传言朝廷选取宫人,民间女孩年八岁以上者,均匆匆嫁出,良贱为婚不可胜计。一个无名士子曾就此写了一首打油诗:“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唯有嫦娥不嫁人。”这“嫦娥”不知是否指某镇陆相君之女。当时,陆氏之女年方二八,众人力劝从权。陆说:“绝无此事。皇家选宫女,须用北人,南方人不会入选。万一我的女儿选上,何福胜戴!我当亲自护送入宫。”这位姑娘因此得按原定婚期从容成亲。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下,具有陆君“违众不从”的胆识,以及王阳明“不求同俗而求同理”的识见的,能有几个人呢?
不仅如此,神学家和僧侣们为了强化信徒们的宗教信仰,不仅通过神学理论、宗教教义的训条向信徒们进行思想上的灌输,而且还十分注意创造各种浓厚的感人的和威严的宗教环境与宗教气氛,以此来强化信徒们的宗教心理状态,培植信徒们的宗教感情、情绪和感受。一般说来,宗教建筑都具有极山水之美,殚土木之功,穷造型之力的特点,再加上高耸的浮图,巍峨的神殿,威严的神像,狰狞的怪兽,以及缭绕的香烟,幽远的钟声,喃喃的经咒,在阴森幽邃的环境掩映下,造成一种极其威严和恐怖的气氛,在这种氛围下,缺乏文化素养的下层民众往往慑于其神圣之威灵,根本不会去思考它是真实抑或荒谬,便诚惶诚恐地匍匐于报应论亦即宗教迷信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