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意为往来视察;幸,指天子驾临某地。中国古代的最高统治者为了威慑四方,统御臣属,祭奠神灵,观察各地风俗,了解民情,或游山玩水,经常离开京师,巡幸、视察各地。为了使这一活动合于礼法,历代统治者巡幸时都要举行一系列典礼或礼仪活动,这样历代相互沿袭,就形成了一种制度。
2.1 关于巡幸制度,《尚书·尧典》、《孟子》、《礼记》、《史记》都有记载。只是有关《尧典》的记载历来都争议很大,故在此不加罗列。《孟子·梁惠王下》明确指出:“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礼记·王制》则更明确地指出,天子每五年巡视诸侯职守一次:在巡守年的二月出发,向东巡守到达泰山,焚柴祭天,遥望并祭礼名山大川,接见诸侯,访问有无百岁老人,到老人家中去探望。命太师(乐官之长)演唱采集到的诗歌,考察民间风俗。命管理市集的官吏报告物价的贵贱,观察人民的好恶,志趣是否奢华,爱好是否邪僻。命典礼官的下属官吏校订当地的季节、月份、日、时,统一律法、礼仪、乐则、文物制度、衣服样式,都要有标准。对山川神祇的祭祀有不举行的,就是不敬,如有不敬的,要削减国君的封地。宗庙有祭祀失时或变乱昭穆次序的,就是不孝,如有不孝的,要贬降或废除国君的爵位。改变礼仪、音乐的,就是不从,如有不从的,就放逐国君。变革制度及衣服样式的,就是背叛,有背叛的,要声讨国君之罪。有功德施及人民的,加封土地或赐爵位。五月,向南巡守到达南岳,举行与向东巡守相同的礼仪。八月,向西巡守到达西岳,举行与向南巡守相同的礼仪。十一月,向北巡守到达北岳,举行与向西巡守相同的礼仪。巡守归来,用牺牲祭告于祖、父之庙。天子将要出巡,先举行祭告天地和宗庙的礼仪。诸侯将出国朝见天子或与其他诸侯会盟,要祭地和宗庙。
《礼记》的这些记载虽然太程式化,但与考古发掘出土的青铜器多有“王在某”、“王在某师”、“王至某”之类的铭辞,并与《左传》相对应。我们不难发现,西周时的巡幸制度已经较为发达了。
有关西周巡幸制度典型的记录是《左传·隐公八年》:“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bēn g)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由此可知,郑国在鲁国附近曾有一块叫做祊的汤沐之邑,用来帮助祭泰山之用,到郑庄公时,有的人看到周王泰山之祀已废,因而产生了“以祊易许”的想法。这至少说明,西周诸王巡守东方,并致祭泰山,是周王朝的定制;进入春秋,随着王室陵替,才日见崩坏了。
在西周,最热衷于巡幸活动的,当推周穆王。据春秋人郑丹说,穆王曾打算“周行天下”,使各地“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只是因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他才“获没于祇宫”。据考“祇宫”在华县的“南郑”。以此看来,他的行事与后来死在巡守路上的秦始皇相差不多。因此屈原在《天问》中就特别提出“穆王巧椁,夫何为周流,环理天下,夫何索求?”而《史记·赵世家》说:“缪王使造父御,西巡守”,“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左传·昭公四年》也有“穆有涂山之会”的说法。涂山旧说在安徽寿县,似穆王破徐后曾会诸侯于此,以威慑东南的夷人。另一个巡守事迹比较显著的周天子是昭王。《楚辞·天问》说:“昭后成游,南土爰底”,《宗周钟》称颂他“勤疆土”,并说当他巡视到南方时,“东夷、南夷具见,廿又六邦”,显然,其南巡活动曾卓有成效。但后来却又遭楚人暗算,与“祭公俱没于汉水而崩”。
“周因于殷礼”,“殷因于夏礼”,西周的巡幸制度很可能不是周人的发明创造,而是夏商巡幸制度的延续。《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的记载,与周昭王南巡,“东夷、南夷具见”的活动都应是讲巡幸的无疑。而《左传·昭公四年》“夏桀为仍之会”,“商纣为黎之蒐”中的“会”与“蒐”也只不过是巡幸的别称。而甲骨文中提到“王才(在)某”、“王步于某”的卜辞也很多。由此来看,可能当时的王都与穆王相似,统统怀有欲使其车辙马迹遍于天下的雄心。故而《天问》在问各代史时,在夏、商也分别提到:“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四方,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成汤东巡,有莘爰极,何乞彼小臣,而吉妃是得?”这说明屈原对夏、商两代的巡幸制度有相当多的了解。
2.2 秦代这一制度更趋完整。秦始皇六合天下,一统全国后,自认为功过三皇,德超五帝,为宣扬其功德,曾巡游各地,东登泰山,南临琅邪,到处刻石记功。在这一过程中,他也曾巡访被孔子认为保留周代礼乐制度最完备的鲁国,向诸儒问礼,但因诸儒门派林立,说法不一,使秦始皇感到无所适从,难以采用。于是他就抛弃周礼,自己随心所欲地创立了一套巡幸礼仪。后代统治者们大多数以为:秦始皇巡幸时率领的人马太多,浪费严重,而所行礼仪又太粗疏难以适应礼法要求,因此他们又根据典籍记载的前代巡幸礼仪,进行了必要的修订补充。唐开元年间,巡幸礼仪粗具规模。到清康熙、乾隆二帝时,由于他们不时出巡各地,经常南游江浙,北巡漠北,东临盛京,西幸宁夏,随时驾临畿辅要地,避暑胜境,皇帝巡幸礼仪才真正完备起来。
综观历代皇帝巡幸礼仪,一般在巡幸前要命令有关部门依据干支计年,按历法推算出起驾的黄道吉日,或根据过去皇帝出巡的旧制,确定好固定的出巡吉日,然后下诏有关部门准备有关事宜,通知将要巡幸地区的地方官员做好准备,修好御道。御道的规格一般是:路面要坚实、平整,不得随意弯曲。路帮宽三尺,中心马路宽一丈六尺,两旁马路各宽七尺。起驾的前一天,皇帝要斋戒洁身,起驾前要率领有关官员祭告昊天上帝与太庙、社稷,以此来表达“天子受命于天”、“君权神授”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起驾时,皇帝身穿戎装,在仪仗队的簇拥下乘御舆出宫,侍卫近臣扈从前后左右,鸣锣开道。留守官员在太子或丞相的率领下或出午门,或出都城门送行。随同巡幸文武官员各按品次,戎装乘车、舆或骑马依次随圣驾出发。皇帝御驾所过城镇、村落,老百姓原则上都要回避,有时如经特别准许,妇女可以跪伏在道旁瞻仰圣容。凡是皇帝巡幸经过地区方圆三十里内的地方官员,都要身穿朝服迎接皇帝,地方绅士、德高望重年老的百姓代表,都要跪伏在开阔地段,迎候圣驾,以备皇帝了解民情、观览省察风俗。其他官员、公差,如在行进途中遇到圣驾,都要下车、轿或马,停止前进,恭候圣驾经过,方可行进。除此之外,历代皇帝巡幸地方时,为了显示“万众归服”、“皇恩浩荡”的功德,体现朝廷威严,起到震慑不安定因素的作用,在巡幸途中,都要随时随地地举行各种典礼活动。综合而言,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一是举行各种祭祀典礼活动。中国古代崇天敬祖应命祈福的天命鬼神观念深入人心。历代最高统治者为了“顺天应命”,顺应民心,都非常重视各种祭祀活动。天子巡守时,不但要在起驾时祭祀昊天上帝、宗庙社稷,而且要对沿途路径的著名帝王陵墓和孔庙进行亲自祭祀,对各种神祇庙观(如岱岳、河神、海神等),历代名人名臣的祠庙、坟墓都要派遣专门官员祭祀,以求诸神保佑,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二是对沿途经过地区的官员与百姓进行大规模的恩赏。皇帝对官员与百姓赏赐的物品可以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皇帝的取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而皇帝的赏却是“皇恩浩荡”、“爱民如子”的美德的体现。因此,历代皇帝巡幸地方时,都要进行广泛的赏赐。这些赏赐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减免御驾所过州县老百姓十分之三的赋税;第二,减免御驾所过受灾、歉收州县老百姓当年十分之五的赋税,或免除百姓当年的全部赋税;第三,对所过地区的老年男子和妇女以及办理巡幸差务的兵丁、文武官员按等级进行不同的赏赐;第四,增加御驾所过地区的生员名额,颁赐书籍,减轻对罪犯的处罚。
三是阅武,即在一些具有重要军事意义的军事要塞进行军事演习,以便耀武扬威,向民众显示朝廷的武装实力,以起到安定民心,震慑不安定因素的作用。参加阅武的兵丁数目、演习项目、持续时间都各不相同。从兵丁数目来讲,从二三百到两三千人各不相等;从项目来讲,步、骑兵主要是演习骑马、射箭、排兵布阵、击剑、角力等,水师主要有泅水、扒桅杆、排列阵式等。
皇帝巡幸途中举行的各种典礼活动,都要求仪仗、旗鼓齐备,参加者的仪容、服饰合乎礼仪要求。参加者都要向皇帝行三跪九叩大礼。如遇恩赏,所有的受赏人员都要向皇帝上表称谢。阅武结束后,地方官员不但要为皇帝备办犒赏参加演习的兵丁的酒宴,而且要上表称赞“天朝军威”,有时甚至要做诗、做文,赞颂皇帝的圣明与美德。如果有的地方绅士和商人想借皇帝巡幸到达本地区的机会,向皇帝进献物品、书画,应先向主管迎接皇帝的官员报告,并转托他们代为进呈,而皇帝在接受了进贡后,也要酌情进行赏赐,以示礼遇。如有的老百姓想拦驾告御状,也要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事先跪伏在御道旁。当御驾到来后,告状人员要把早已写好的诉状跪呈给随王伴驾的侍从大臣,由侍卫大臣转呈皇帝,皇帝阅过诉状后,再降谕旨,作出处理决定。但中国封建社会的许多朝廷都规定,原则上臣民告状都要按级按序进行,除非对上司裁决不服,而且冤情重大,才准许越级上告,否则擅自拦截御驾,以“冲突御驾”,冒犯皇威论处,所告诉状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