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千姿百态的风俗习惯是人们观照古代社会生活相的一个明澈的窗口。妇女在几乎所有的传统节日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中一些节俗先天具有深厚的远古生活的原型色彩,潜藏着充分的女性美的质素,它们为妇女生活辟出了一角豁朗的天地。在历史艰难前行的漫长历程中,中国妇女始终处于低下的地位,传统文化中的阴阳观念在历代都被当作文本(有形的或无形的)从男性中心的宗法制社会存在发展的角度加以读解、弘扬,妇女生活陷入了周而复始的厄运之中。然而,在一系列传统节庆中,妇女活动尽管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男性中心”的色彩,体现出从属性道德倾向,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摆脱对妇女生活观念上的历史因袭的重负,切实在做一番深入的考察的话,便能看到许多节庆仿佛唤醒了女性沉睡、抑制的存在意识,使她们在瞬间敞开心灵,展现出一些独特的个性和感情色彩,表现出与固有的“男道意识”和封建礼制的明显悖逆。
正月十五,新年的最早的一丝春风送来了一个古老的节日:元宵。
《西京杂记》载:“西都京师街衢,有金吾晓暝传呼,以禁夜行。唯正月十五日夜,敕许金吾弛禁,前后各一日。”“金吾”即“执金吾”,是汉武帝太初年间(前104-前101)的京师警卫官名,由此可知,至迟到太初年间,元宵节已基本形成。这一节庆的产生与汉武帝祭祀泰一神的活动有关。武帝即位后特别重视敬鬼神之祀,亳人谬忌投其所好,进奏祭祀泰一神的方案,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东南郊,常奉祀如忌方”。
据说元鼎五年(前112)十一月,汉武帝一次祭祀时恰好有一道“美光”(即流星)从祠坛上掠过,太史公、祠官等人认为这是“神灵之休,佑福兆祥”,进言宜在夜晚燃“地光”与神灵感应。元封元年(前110)灭南越,李延年献民间音乐,武帝顿受启发,进而提出:“民间祀尚有鼓舞乐,今郊祀而无乐,岂称乎?”此后祷祀泰一神,“始用乐舞,益召歌儿”。起初祭祀,春秋有典,渐而以正月十五日最为隆重,这就演进为元宵灯节了(《史记·孝武本纪》及同书《封禅纪》)。
这里,我们通过元宵节俗的表层结构(燃点地光、歌儿乐舞、金吾弛禁)找到了它的隐秘的根源:祭祀泰一。楚人尚鬼、崇巫、信神、好祀,群神之首泰一最受奉仰,祭祀也最淫滥。武帝元封元年提出的所谓“民间尚有鼓舞乐”,实际上就是暗示恢复淫祀泰一的楚风。那个古老习俗的具体事象早已消逝在历史的风尘之中,但我们从屈原的《东皇太一》中仍依稀可见鲜花呈艳,醪浆溢香,巫女穿着炫人眼目的服装济济杂陈,击鼓浩唱的情景。那繁会交响的五音不由使人心旌摇荡,她们翩翩起舞,遍体流芳,参祀者无不颠迷欲狂。正如历代学者所指出的,这首诗是经过充分的“净化”处理的。事实上娱神之时,风俗秽陋,言辞鄙俚,杂于燕昵,亵慢淫荒,男女交往极其自由放纵。可以窥知,祭祀东皇太一(泰一)之神的最初模式具有浓厚的“狂欢节”色彩,是原始先民族外群婚生活的投影。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淫祀太一的原型,所以汉武帝“始用乐舞,益召歌儿”显得十分自然。而且自此以后“歌儿乐舞共狂欢”便成为元宵节的主要内容。由“燃地光”到东汉明帝时吸收佛教文化演进为“燃灯”,又为元宵活动建立了一个更为恰当的形式,使狂欢有了一个更易展开的外部环境。那光明五色的照耀,僧徒俗众的云集,大大加强了节日的热烈气氛,大大刺激了人们的迷狂情绪,使远古的狂欢纵乐的娱神活动具有了崭新的色彩。
正是凭借着元宵节形成过程中所积淀的“原始经验”,凭借着历代“金吾不禁”(解除宵禁)的官方认同,几乎完全被囚禁在家庭天地中严守男女大防的妇女,在元夕有了特殊的纵乐自由,元宵观灯成为妇女最重要的娱乐活动之一。史书记载隋唐元宵之夜,“男女混杂,缁素不分”,“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隋书·柳彧传》);唐代元宵“士女无不夜游,车马塞路”(《雍洛灵异小录》),“暴衣冠,罗伎乐,杂郑卫之声,纵倡优之玩”(《新唐书·颜挺之传》)。这种夜生活的情景在平时是不可想象的。
唐代以前,上元夜放夜三日,张灯庆祝“岁不常设”(朱弁《曲洧旧闻》卷七)。宋太祖时因为“朝廷无事,区宇咸宁”,加之“年谷屡丰”,决定再增十七、十八两夜举行庆祝,纵民行乐(《宋会要辑稿·上元节》)。同时,宋代城市建设加速,坊制渐废,夜市繁盛,元宵之夜更是一片狂欢景象。妇女们往往都艳装冶容,“笑著春衫袅娜,素蛾绕钗、轻蝉扑鬓,垂垂柳丝梅朵”(晁冲之《上林春慢》),身姿飞动地涌入狂欢的人流,于是,“倾城粉黛月明中,春思荡”(万俟雅言《凤凰枝令》),到处“宝灯山列半天中,丽服靓妆携手处,笑语匆匆”(谢逸《浪淘沙·上元》)。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六记载元宵节期间“阡陌纵横,城皍不禁”,都城女子们“巧制新妆,竞夸华丽,春情荡飏,酒兴融洽,雅会幽欢,寸阴可惜”,看来绝非失实之词。
当那么多平时不出中门的女子一时间娇容修态、秀曼风流地涌向夜幕之下,礼教的规约顿时显得苍白无力,情爱的喜剧在灯轮闪烁中随机出现。《古今词话》中记载过一则故事:“崇宁间,上元极盛。太学生江致和在宣德门观灯,会车舆上遇一妇人,姿质极美,恍然似有所失。归运毫楮,遂得小词一首。词云:‘喜元宵三五,纵马御柳沟东。斜日映朱帘,瞥见芳容。秋水娇横俊眼,腻雪轻铺素胸。爱把菱花,笑匀粉面露春葱。徘徊步懒,奈一点灵犀未通。怅望七香车去,云情雨态,愿暂入阳台梦中。路隔烟霞甚时遇,许到蓬宫?’明日妄意复游故地,至晚车又来,致和以词投之。自后屡有所遇,其妇笑谓致和曰:‘今日喜得到蓬宫矣。’”(《岁时广记》卷一二引》这里“喜到蓬宫”便是一个“幽欢”的隐语。从宋人的许多记载看,元宵之夜这个极其特殊的狂欢时刻,男女情爱追求不但普遍,而且过程大都较为短暂,一般很快就能达到情爱的实现。
明代“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前后张灯五夜”(《西湖游览志余》卷二〇)。《金瓶梅》十五回《佳人笑赏玩月楼》写潘金莲、吴月娘、李瓶儿登楼赏灯,所见之“玩灯男女”在几十种款式各异、虹光斑斓的彩灯下穿梭玩耍的情景,反映出当时灯市豪华,人声鼎沸的气象。在元宵五夜妇女们仍如宋代妇女,可以恣意纵游。“三五良辰春色浓,金吾不禁九关通……千门儿女闹芳辰,何处不歌落梅曲?”(《刘士骥《元宵行》)从全国各地的情况看,张灯时间不一。南方闽中是一典型。“盖天下有五夜,而闽中有十夜也”。十一夜已有燃灯者,至十三夜家家灯火照耀,如同白昼,“游人士女,车马喧阗,竟夜乃散”。“大家妇女,肩舆出行,从数桥上过,谓之转三桥,贫者步行而已”。至二十夜“栏街儿女竞喧呼”,以求“饶灯”(谢肇淛《五杂俎》卷二、《上元观灯诗》)。
北方以燕京最为典型。据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云,燕京闹元宵,自“正月八至至十八日,集东华门外,曰灯市。贵贱相遝,贫富相易贸,人物齐矣。妇女着白绫衫,队而宵行,谓无腰腿诸疾,曰走桥。至城各门,手暗触钉,谓男子样,曰摸钉儿。”沈榜《宛署杂记》卷一七亦记载过元宵“走桥”、“摸钉”风俗:“正月十六夜,妇女群游,祈免灾咎,前令人持一香辟人,名曰走百病。凡有桥之所,三五相率一过,取度厄之意。或云终岁令无百病。暗中举手摸城门钉,一摸中者,以为吉兆。”吴江人周用《走百病行》诗云:“都城灯市春头盛,大家小家同节令。姨姨老老领小姑,撺掇梳妆走百病”,生动地反映出明代妇女的元宵风情。
明代兴起的这些独具风情的元宵活动在清代得到了传承,全国各地城乡妇女都有走桥祛病度厄之俗。摸钉之俗则主要行于幽燕。彭蕴章《幽州风土吟·夜摸钉》咏道:
春书刻青绘,帜画蟾蜍形。画蟾制起辽俗妇,后来宜男夜摸钉。夜摸钉,女子行,走桥踏穿双绣履,入市看遍千珠灯。月斜星散珠灯落,归倚红炉饮羊酪。
“走桥踏穿双绣履”,其周游之远、之久可以想见。至于“一游而百病可除”实在是为纵乐而杜撰的一个理由而已,清人即已指出:“此游女诡词耳!”除了摸钉、走病这些风俗外,清代元宵城乡各地还增加了舞龙跳狮、高跷秧歌、跳索挝筝、击鼓踢毽、猜谜赏灯等一系列游艺活动,更丰富了妇女的佳节情趣,火树银花照耀着到处陶遨飞动的云鬟鬓影,显得更加绚丽多彩!